TB 10063-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 10063-2016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简介:
TB 10063-2016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9.1.2旅客车站客运广播系统作为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应
3口岸站油罐车换轮库。 9.1.4调度中心(所)、高度大于24m的旅客车站建筑宜设置剩 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自动监控系统。 9.1.5消防联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及以上铁路旅客车站消防控制室、设置防灾通风的铁 路隧道紧急救援站应设置远程手动集中监控盘。 2当防排烟系统与正常通风系统合用的设备由机电设备监 控系统(BAS)统一监控时,火灾自动报警和机电设备监控系统之 间应联动,并应采用高可靠性通信接口。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根据不同区域的火灾信息控制相 应区域的门禁、自动检票机释放。 4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控制室的车站,正常照明出 现故障时,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应具有自动开启功能和由消防控 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中强行开启的功能。 5机务段、车辆段、动车段(所)、综合维修基地(段)中有多个 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应在其中一个建筑内 设置消防控制室。 6设有消防水炮、自动射水灭火系统的检修库、整备库,其接 触网开关应采用负荷开关,并与灭火系统联动。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消防水炮、自动射水灭火系统消防 联动。
1.5消防联动控制应符合下列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 2694-2010》9.2消防配电及电线电缆
9.2.1消防用电设备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用电设备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 范》GB5005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地下车站、调度所、通信站、长度为 5km及以上或设有紧急出口的隧道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
3中小型客运站房、信号楼、动车检查库和检修库等铁 房的消防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9.2.2建筑内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
,2.3当不问电源的电缆或强、弱电电缆问沟、问开敷设时,应将 同电源的电缆或强、弱电电缆分别布置在两侧,其间距应符合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规定。当受条件限制必须 目邻时,应采用阻燃型线缆,或采取阻燃防护和采用不燃材料物理 赢离等措施,
9.2.4可燃材料仓库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内宜采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 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2库房内不应采用卤钨灯等高温光源。 3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2.5电线、电缆、光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2库房内不应采用卤灯等高温光源。 3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 9.2.5电线、电缆、光缆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房,地下室,通信、信息、信号、火灾自动报警和机电设备 监控系统、自然灾害与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设备机房,电力变、配电 所,牵引变电所、分区所、自耦变压器所、开闭所,长度5km及以上 或设有紧急出口的隧道等应采用阻燃型或采取阻燃防护措施。 2站房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建筑、地下室应采用低烟无卤型。 3火灾时继续供电的线路和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 火型。 9.2.6铁路通信、信息、信号、火灾自动报警和机电设备监控系 统、自然灾害与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设备房屋和信号楼的电缆槽应
统、自然灾害与异物侵限监测系统设备房屋和信号楼的电缆 采用防火型盖板
1采用消火栓系统时,用水量应按火灾延续时间2.0h计 算;采用细水雾火火系统时,喷雾时间不应小于0.5h。 2细水雾消火栓灭火系统的喷雾强度不宜小于2.0L/(min·m?) 保护面积应按1辆客车车体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消火栓间距不宜 大于50m。 10.1.8客货共线铁路设置在前后相连两座隧道间的紧急救援 站,洞口消防给水设施和救援站消防灭火系统应统一设计,消防用 水量应按隧道洞口消防用水和救援站消防用水二者较大值计算
0.2.1隧道疏散照明地面平均水平照度值不应小于1.01x,或 最低照度值不应小于0.51x。
10.2.2隧道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10.2.2隧道应急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11.0.1地下车站各建(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车站主体工程及出入口通道、风道的耐火等级应为 一级。 2地面出人口、风亭等附属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11.0.2地下车站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车站站台和集散厅应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其中集散厅 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0m²。 2设备与管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建筑面积不应大 于1500m²。 11.0.3地下车站安全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每个集散厅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应设置 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2地下单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 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3设备与管理用房区域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2个,其中 有人值守的防火分区应有1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 4公共区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当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安全 出口之间净距不应小于10m。 5竖井、爬梯、电梯、消防专用通道,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 间的过轨地道不应作为安全出口。 6地下车站无直通室外安全出口的换乘通道不应作为安全 出口。 11.0.4两个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 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在防火墙设有观察窗时,应采用甲级防火
2.00h,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其内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火 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无围护结构的商业设施面积不应大于20m²,设施间距不 得小于8m。 11.0.11车站通行设施的最大通过能力宜按表11.0.11选用。 安检仪、自动检票机等设备的通过能力应与进站、出站流线上的其 他设施、设备的通过能力相匹配。
表11.0.11车站各部位最大通过能力
附录A主要生产房屋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A.0.1铁路主要生产房屋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A.0.1
1铁路主要生产房屋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1.0.1主要生产房屋火灾危险性分类
C.0.1道路—一路面边缘(指明者除外)。 C.0.24 铁路线路一一最近铁路的线路中心线。 C.0.3管道一一管道的中心线(指明者除外)。 C.0.4油罐一一罐外壁。当有防火堤时,为防火堤中心线。 C.0.5工业企业、住宅区、建筑物、构筑物一一围墙外缘,无围墙 者,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外墙皮,如外墙有突出的可燃或难燃构件 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C.0.6铁路装卸油品设施一一铁路作业中心或端部的装卸油品 的鹤管。 C.0.7铁路油罐车、汽车油罐车的装卸油品鹤管一一鹤管的主管 中心。 C.0.8各类堆场一一邻近铁路的最外边缘。 C. 0.9 防火隔离带一铁路中心线或用地界与森林的林木投影 边缘或草原的草地边缘。 C.0.10铁路车站一一铁路车站设计用地界。 C.0.11 洗罐工艺装置一一此装置最外侧设备边缘或建筑物的最 外边线。洗罐工艺装置或洗罐线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以相 互距离较近者确定
D.0.1配置灭火器的主要生产场所危险等级分类应符合表 D. 0. 1 的规定
表D.0.1 配置灭火器的主要生产场所危险等级分类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 主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 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存在的问题 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说明,不具备与 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 规范规定的参考。为了减少篇幅,只列条文号,未抄录原 条文。
其中一些重大原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相关,是一工 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除满足铁路工程技术要求外,设计者 要提高防火意识,正确处理防火和生产、重点和一般的关系,积机 采用有效、先进防火技术,确保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符合防 技术标准的同时,还需要认真研究防火技术,合理确定建筑物、相 筑物的防火措施,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
范仅根据铁路工程建设需要列入了与其相关的设计要求。因此 在进行铁路工程防火设计时,除需要符合本规范规定外《高压直流系统的性能 第3部分:动态 GB/Z 20996.3-2007》,还要按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防火设计,做到相辅相承、协训 统一。
2.0.1根据铁路生产实际情况,并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
2.0.2公安部《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891公(消)字
70号)第八条规定“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建造一级、二级 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自文件 发布后,铁路各类房屋都是按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标准进行设 计的,
发布后,铁路各类房屋都是按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标准进行设 计的。 2.0.3由于钢结构防火存在固有缺陷,当存放油漆及稀释剂等乙 类可燃物的喷漆库、油漆库,存放白酒、食用油、润滑油及一些可燃 的丙类液体货场仓库和变压器油过滤间采用钢结构时,考虑到局 部高温或火焰对建筑金属构件的影响,本条规定此类“受可燃气体 或可燃液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进行防火隔热保护,耐火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 2.0.4站台立柱钢结构雨棚结构简单,考虑到火灾危险性和影响
2.0.3由于钢结构防火存在固有缺陷,当存放油漆及稀释
类可燃物的喷漆库、油漆库,存放白酒、食用油、润滑油及一些可燃 的丙类液体货场仓库和变压器油过滤间采用钢结构时《电子收费 车道系统技术要求 GB/T 28967-2012》,考虑到局 部高温或火焰对建筑金属构件的影响,本条规定此类“受可燃气体 或可燃液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进行防火隔热保护,耐火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