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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119-2012 岩石三轴试验仪校验方法.pdf简介:
SL 119-2012标准是中国的标准,具体指的是《岩石三轴压缩试验方法》。这个标准用于指导岩石三轴试验仪的校验,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其基本步骤:
1. 设备检查:首先,对试验仪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测量系统的精度、压力系统的稳定性、温度控制、数据采集系统等,确保无损坏和功能正常。
2. 零点校准:试验开始前,需要确保所有测量轴的零点准确无误。通过施加较小的力或压力,调整到理论上的零值。
3. 压力校准:对于压力测量,需要通过已知的压力值校准压力传感器,确保其读数与实际压力一致。
4. 速度校准:对于速度控制的设备,需要检查和调整试验加载速度,使其符合试验要求。
5. 角度校准:如果试验仪具有旋转功能,需要校准三个轴的旋转角度,确保它们在试验过程中都是精确的。
6. 重复性测试:进行几次重复的简单试验,如加载-卸载循环,以检查设备的重复性和一致性。
7. 稳定性测试:在一段时间内,连续进行试验,观察设备的稳定性,如压力、角度等是否保持在设定值。
8. 记录和报告:将校验结果详细记录,并根据测试结果编写校准报告,包括校准日期、校准人员、校准结果等。
以上步骤需要由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且每次校验都需要在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进行,以确保其长期的精度和性能。
SL 119-2012 岩石三轴试验仪校验方法.pdf部分内容预览:
SL:1192012
岩石三轴试验仪校验方法
150MPa的等围压岩石三轴试验仪的校验,岩石三轴蟠变试验仪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 GB/T2611试验机通用技术要求 JJG762引伸计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JGJ∕T 378-2016 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引伸计extensometer 又称变形测量系统,由变形传感器和变形测量显示单元组成,统称为引伸计
使用的符号、单位及说明见表1。
表1符号、单位及说明
岩石三轴试验仪(以下简称三轴仪),用于三向应力状态下(s2=の3)测试岩石强度和变形性能, 由轴向和侧向两个加载系统组成,岩石三轴仪的校验主要包括轴向及侧向加载系统校验、轴向及侧向 载荷指示装置校验以及引伸计的校验
三轴仪应有铭牌。铭牌上应标明:三轴仪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标志、制造厂名 编号和日期。 2三轴仪轴向及侧向机架应具有足够的试验空间。
5.1.2三轴仪轴向及侧向机架应具有足够的试验空间。
5.1.5三轴仪的压板应满足如下要求: a)压板工作表面应光滑、平整,表面粗糙度参数R,的最大值为0.80μm。 b)压板的洛氏硬度不应小于55HRC。 c)上、下压板的中心线应与轴向载荷框架中心线重合。 d)压板的球面支撑应配合良好,活动自如。 5.1.6三轴仪工作时声音应正常,对于最大试验力不大于1000kN的三轴仪不应超过75dB(A);对 于最大试验力大于1000kN的三轴仪不应超过80dB(A)。 5.1.7三轴仪电器设备质量要求应符合GB/T2611的有关规定。
5.2.1三轴仪的轴向和侧向加载系统应相互独立,在试验过程中互不干扰。 5.2.2在加载和卸载的过程中应平稳,三轴仪无冲击和振动现象。 5.2.3三轴仪轴向及侧向试验载荷保持时间不应少于30s,在此期间,载荷的示值变动范围不应超 过0.2%FS
5.3轴向及侧向载荷指示装置
5.3.1模拟式载荷指示装置
a)标度盘的标度标记与符号应清晰,刻线宽度、刻度间距应均匀一致,指针尖端宽度应与刻线 宽度基本一致。 b)载荷指示装置的分辨力r宜为分度值的1/2、1/5或1/10,若分辨力为分度值的1/10时,则 刻度间隔不应小于2.5mm。
5.3.2数字式载荷指示装置
a)应包括零点和最大值。 b)示值范围确定方法为:当三轴仪的电机、驱动机构和控制系统均启动,如果数字示值变动不 大于一个增量,则认为其分辨力r为一个增量,若数字示值变动大于一个增量,则分辨力r 为示值的变动范围的一半加上一个增量。 c)指示装置应能随时、准确地指示出施加在试样上载荷值。 d)应具有标定值校正、清零的功能,在卸除试验力后,载荷指示值应回零位。 e)在加载的过程中,载荷的指示应平稳,无跳动
5.4三轴仪载荷测量系统
三轴仪载荷测量系统示值相对误差、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示值进回程相对误差、零点相对 和相对分辨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三轴仪精度级别和备项允许误差
5.5.1引伸计应符合JJG762的有关规定。 5.5.2引伸计应有调零或清零的功能,变形测量过程中应能连续地指示出试样的变形量。 5.5.3变形测量的有效测量范围为(2%~100%)FS。 5.5.4各级别引伸计的标距相对误差、示值绝对误差和示值相对误差的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3的 规定。
5.6.1三轴仪的电气设备和行程开关应灵敏可靠,当试验载荷超过最大试验力的5% 到极限位置时,安全装置应立即启动, 5.6.2三轴仪的油压和油温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
6.1.1工作环境应清洁,周围无振动、无腐蚀性介质和无强电磁干扰, 6.1.2室温10~30℃范围内,校验过程中温度波动不大于2℃。 6. 1.3 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6.2.1校验三轴仪所用的
a)标准测力仪或标准力传感器。 b)标准压力表或标准压力计。 c)表面粗糙度测试仪。 d)洛氏硬度计。 c)引伸计标定器,并应符合JJG762规定。 f)分辨力为0.01s的秒表。 g)声级仪(A计权网络)。 h)兆欧表。 i)二等玻璃温度计,量程50℃、分度值0.1℃ i)通用量具及检具。
a)标准测力仪或标准力传感器。 b)标准压力表或标准压力计。 c)表面粗糙度测试仪。 d)洛氏硬度计。 c)引伸计标定器,并应符合JJG762规定, f)分辨力为0.01s的秒表。 g)声级仪(A计权网络)。 h)兆欧表。 i)二等玻璃温度计,量程50℃、分度值0.1℃。 i)通用量具及检具。
1通过目测、手感和相应的计量器具检查(5.1.1~5.1.3),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其他项目
7.1.2目测压板表面的平整程度,用表面粗糙度测试仪检测压板的表面粗度,至少应在压板上检 测3次,其结果均应满足本标准5.1.5a)的要求。 7.1.3新购置的三轴仪,应采用洛氏硬度计检测压板的洛氏硬度,其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1.5b) 的要求。使用中及修理后的三轴仪可不进行该项目的检测。 7.1.4启动三轴仪,上升工作台,使上、下压板靠近,目测检查上、下压板的对中情况,应满足本 标准5.1.5c)及5.1.5d)的要求
7.2轴向及侧向加载系统的校验
7.2.1启动三轴仪,分别施加三轴仪的轴向及侧向额定载荷,当示值趋于稳定后,用秒表检测试验 载荷保持时间,并记录试验载荷保持期问内的示值变动范围,校验结果均应满足本标准5.2.3的 要求。 7.2.2进行三轴仪操作时,在加载和卸载过程中应符合本标准5.2.1及5.2.2的要求。 7.2.3施加到试验机的最大试验力后,关闭各种操作阀门,检查液压系统和装置是否有滑油等异常 现象,其结果应符合GB/T2611中的相关要求,
7.3轴向及侧向载荷指示装置的校验
7.3.1相对分辨力α的校验
a)对于模拟式指示装置,应对标度盘的分度质量、刻线宽度、刻度间距和指针尖端宽度进行实 际测量和观测检查,并对其分辨力进行判定,分辨力应满足本标准5.3.1的要求。 b)对于数字式指示装置,按照本标准5.3.2的规定通过观测检查来判定分辨力r。 c)对应选定的载荷校准点,应按照式(1)计算并判断载荷指示装置的相对分辨力。结果应满足 表2内要求
7.3.2三轴仪载荷指示装置的示值校验
a)应分别进行轴向载荷和侧向压力的加载与卸载校验。校验轴向载荷应选用相应级别的标准测 力仪或标准力传感器。校验侧向压力应选用相应级别的标准压力表或标准压力计。 b)轴向载荷和侧向压力的示值校验不应少于3组。对0.5级及1级三轴仪,宜在第二组及第三 组轴向载荷校验时,把标准测力仪或标准力传感器分别水平方位旋转90°及180° c)对模拟式指示装置,从各级度盘的20%开始至最大载荷值,检测点不少于5个,宜均匀分布 地选择,宜与度盘最大载荷的20%、40%、60%、80%、100%相对应,每个度盘校验不少 于3组。对于数字式指示装置,从额定载荷的4%开始至最大值,检测点不少于7个,宜与额 定载荷的4%、10%、20%、40%、60%、80%、100%相对应。 d)三轴仪载荷指示装置的示值相对误差、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示值进回程相对误差应按照式 (2)式(4)进行评定,其结果应满足表2的要求。 示值相对退美,
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
示值进回程相对误差:
7.3.3三轴仪载荷指示装置零点相对误差校验
《标准电能表 GB/T 17215.701-2011》F——卸除载荷后三轴仪指示装置的残余示值; 一三轴仪载荷指示装置各档测量范围的最大值
7.4.1按本标准5.5的要求对引伸计目测检查,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其他项目检查。 7.4.2引伸计的一般要求、各项允许误差和分辨力应按JJG762的规定进行校验,其结果应满足表3 的要求。
7.5安全保护装置的校验
7.5.1启动三轴仪,施加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5%或横梁达到其工作范围的极限位置时,安全装置 应立即启动,自动停机。 7.5.2当三轴仪的油压、油温达到设定值时,保护装置应起作用
7.6.1校验三轴仪噪声时,三轴仪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然后将声级计的传声器面向声源水平放置 距三轴仪1.0m,距地面高度为1.5m,绕三轴仪四周测量不少于6点,以各测点的最大值作为三轴仪 的噪声,测量结果应满足本标准5.1.6的要求。 7.6.2测量三轴仪噪声前,应先测量背景(环境)噪声,其值应比三轴仪噪声的声级至少低10dE (A),若差值小于3dB(A),则测量结果无效。若相差3~10dB(A),应按声级计使用说明书对测试 数据进行处理。
按GB/T2611的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8.1.1新制的三轴仪,所有项目经校验合格后,检验单位发给校验合格证书。使用中和维修后的三 轴仪经校验符合准用条件的,由检验单位发给校验合格证书,校验合格证书后需附校验记录和校验报 告。不满足表2及表3内的指标要求时,视为校验不合格,发给校验结果通知书(附校验记录和校验 报告),并注明不合格项。
1.2三轴仪校验记录格式见附录A,三轴仪校验证书格式和结果通知书格式见附录B
义每年至少校验1次SH/T 3104-2013 石油化工仪表安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pdf,设备停用超过半年或维修 更用频率较高时,宜适当缩短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