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68-2012 土壤墒情评价指标(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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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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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568-2012 土壤墒情评价指标(清晰无水印)简介:

SL 568-2012《土壤墒情评价指标》是中国农业行业标准中的一项,它主要针对农业土壤的水分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土壤水分含量、土壤含水量相对指标、土壤湿度指数、土壤水分缺额指数等一系列指标,以帮助农业工作者对土壤的水分状况进行量化评估,为农田灌溉、作物生长管理、农业生产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1. 土壤水分含量:指土壤中含有的水分重量占土壤总重量的比例,是衡量土壤湿度的重要指标。

2. 土壤含水量相对指标:用百分比表示,是土壤含水量与最大含水量的比值,反映土壤的饱和程度。

3. 土壤湿度指数:是结合土壤含水量、土壤温度等多因素计算得到的,用于评估土壤的湿度状况。

4. 土壤水分缺额指数:反映了土壤水分供应与作物生长需求之间的差距,是判断土壤缺水程度的重要指标。

这个标准对于干旱地区的水资源管理、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以及农作物灾害预警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不同的作物种类、生长阶段和气候条件,灵活运用这些评价指标,以实现科学合理的灌溉和土壤管理。

SL 568-2012 土壤墒情评价指标(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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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范围 术语和定义 土壤摘情评价方法 3.1土壤情等级 3.2评价方法 土壤摘情评价指标 4.1单一作物土壤摘情评价指标 4.2综合作物摘情评价指标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土壤含水量相关要素计算公式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主要农作物各生育期划分 参考文献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1.1一2009)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摘情评价方法、土壤摘情评价指标。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参编单位:安徽省水文局、黑龙江省水文局、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 测局、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江西省水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 资源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英春、苏佳林、于针、孙明、张胜平、李国文、邹文安、沈必成、主光 生、黄维东、陈锐、付奔、何进知、朱先武、武保志、雷庆、王琳、王海玉、戴宁。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董召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徐海峰。

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与》 (GB/T1.1一2009)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摘情评价方法、土壤摘情评价指标。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标准参编单位:安徽省水文局、黑龙江省水文局、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山东省水文水资源勘 测局、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江西省水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 资源局、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英春、苏佳林、于针、孙明、张胜平、李国文、邹文安、沈必成、王光 生、黄维东、陈锐、付奔、何进知、朱先武、武保志、雷庆、王琳、王海玉、戴宁。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董召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徐海峰。

《土壤摘情评价指标》是以土壤相对湿度监测数据为依据判别作物情等级的技术标准。 近年来全国大范围开展土壤情监测工作,作物摘情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影响了土壤摘 情监测对农业生产指导和土壤摘情监测数据的有效使用,《土壤摘情评价指标》的编制,填补了这方 面标准的空白。 我国地域辽阔,受诸如气候、地貌、土壤等条件的影响,众多作物土壤情评价指标的建立存在 着相当大的难度,尤其是土壤摘情与不同作物的不同生育期评价指标的建立更加困难。本标准采取土 镶相对湿度与不同作物的不同生育期影响程度相对应,建立摘情评价指标体系,简约了其他因素的影 响,探索出了土壤情与作物生育影响程度评价行之有效途径,为我国农业生产和抗旱建立了科学的 土壤摘情评价指标体系。 本标准涵盖了小麦、旱作水稻、玉米、棉花、谷子、高粱、大豆、马铃薯、甘薯、花生、油菜、 甘蔗、甜菜、亚麻、烟草、香蕉、木薯等17种我国主要作物。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陆续在全国各地建立灌溉试验站GB/T 15144-2020标准下载,至80年代,全国已有300 多个灌溉试验站,对全国各地的主要作物进行了需水量试验,积累了大量实测资料及一定的理论分析 成果,为本标准编制提供了翔实基础试验数据。 本标准将摘情等级划分为一类摘情、二类摘情、三类摘情、四类摘情、五类摘情五个等级,确定 了作物单项情评价指标和作物综合情评价方法。 由于水稻生育期长时间处于土壤饱和含水量状态,没有纳入本标准确定的范围

为科学确定土壤摘情评价指标,指导土壤摘情监测、评价、分析工作,提高农田灌溉用 为农业生产服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摘情评价指标确定及对作物影响评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土壤璃情 青soilmoisturecondition 影响作物生育的土壤水分条件。 2.2 土壤含水量soilmoisturecontent 土壤中水的重量除以干土重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 2.3 田间持水量fieldcapacity 土壤毛管悬着水达到最大数量时的土壤含水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 2.4 土壤相对湿度 relativesoil moisture 土壤含水量与田间持水量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2.5 土壤情等级soilmoistureconditionclassification 土壤水分条件改变影响作物生育的程度。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土壤情soilmoisturecondition 影响作物生育的土壤水分条件。 2.2 土壤含水量soilmoisturecontent 土壤中水的重量除以干土重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 2.3 田间持水量fieldcapacity 土壤毛管悬着水达到最大数量时的土壤含水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 2.4 土壤相对湿度 relativesoilmoisture 土壤含水量与田间持水量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2.5 土壤情等级soilmoistureconditionclassification 土壤水分条件改变影响作物生育的程度。

土壤瑙情等级以土壤相对湿度划分为一类情、二类情、三类情、四类情和五类情五个等级。 一类摘情:土壤相对湿度适宜作物相应生育期的生育。 二类摘情:土壤相对湿度降低使作物生育受到轻微影响的程度。 三类摘情:土壤相对湿度降低使作物生育受到较大影响的程度。 四类摘情:土壤相对湿度降低使作物生育受到很大影响,造成农作物减产的程度。 五类墙情:土壤相对湿度降低使作物不 造成农作物濒临绝收的程度

3.2.1根据作物的生育期不同,一般选取10cm、20cm和40cm深度的土壤层进行摘情评价。 3.2.2以土壤摘情评价深度的土壤层相对湿度作为摘情评价依据。 3.2.3以我国主要作物各生育期作为评价阶段。我国主要作物各生育期详见附录B。 3.2.4土壤评价层平均含水量与平均田间持水量之比,得出的土壤相对湿度作为土壤摘情评价指标 土壤相对湿度按公式(1)计算:

3.2.1根据作物的生育期不同,一般选取10cm、20cm和40cm深度的土壤层进行摘情评价。

3.2.1根据作物的生育期不同,一般选取10cm、20cm和40cm深度的土壤层进行摘情评价。 3.2.2以土壤摘情评价深度的土壤层相对湿度作为摘情评价依据。 3.2.3以我国主要作物各生育期作为评价阶段。我国主要作物各生育期详见附录B。 3.2.4土壤评价层平均含水量与平均田间持水量之比,得出的土壤相对湿度作为土壤摘情评价指标 土壤相对湿度按公式(1)计算:

SL568—2012W=X100%(1)0m式中:W监测土层平均土壤相对湿度,以重量百分率表示(%);0监测土层平均土壤含水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0m监测土层平均田间持水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土壤相对湿度相关要素计算详见附录A。4土壤摘情评价指标4.1单一作物土壤情评价指标单一作物土壤摘情评价指标是指某一作物各生育期土壤摘情指标详见表1~表17。4. 1.1小麦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1。表1小麦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表作物各生育期土壤摘情指标W评价项目播种出苗期苗期分巢期返青期(冬小麦)拔节期孕穗期灌浆期成熟期评价深度(cm)10、2010、20、40一类埔情70~9070~9580~9555~60二类摘情60≤W<7055≤W<7065≤W<8050≤W<55三类埔情55≤W<6045≤W<5555≤W<6545≤W<50四类情45W<5535≤W<4545≤W<5535≤W<45五类摘情W<45W<35W<45W<354.1.2旱作水稻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2。表2旱作水稻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表作物各生育期土壤摘情指标W评价项目播种出苗期分桑期拔节孕穗期抽穗开花期乳熟期黄熟期评价深度(cm)10、20、40一类埔情70~8560~8075~9070~85二类情55≤W<7050≤W<6065≤W<7555≤W<70三类摘情45≤W<5540≤W<5055≤W<6545≤W<55四类埔情35W<4535≤W<4045≤W<5535≤W<45五类埔情W<35W<35W<45W<354.1.3玉米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3。4.1. 4棉花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4。4. 1. 5谷子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5。4.1.6高梁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6。4. 1. 7大豆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7。4.1.8马铃薯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8。2

表12甘蔗各生育期土堆墙情评价指标表

4.1.13甜菜各生育期土填摘情评价指标详见表13

表13甜菜各生育期土壤墙情评价指标表

4.1.14亚麻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

表14亚麻各生育期土壤墙情评价指标表

表15烟草各生育期土壤墙情评价指标表

4.1.16香蕉各生育期土壤摘情评价指标详见

香蕉各生育期土壤情评价指标详见表16。

表16香蕉各生育期土境墙情评价指标表

4.1.17木薯各生育期土境瑙情评价指标详见表17

表17木薯各生育期土塘墙情评价指标表

4.2综合作物摘情评价指标

GB/T 29187-2012 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4.2.2综合作物摘情评价按以下方法进行:

a)代表性作物摘情评价指标为同一摘情评价指标等级时,综合作物摘情评价指标为该指标等级。 b)代表性作物中有2种作物摘情评价指标为同一摘情评价指标等级时,并且种植面积大于所选 取代表性作物面积的1/2时,综合作物摘情评价指标为该2种作物的指标等级。 c)代表性作物中有1种种植面积天于所选取代表性作物面积的1/2时,综合作物情评价指标 为该作物的指标等级。 d)代表性作物分别为3个不同摘情评价指标时,综合作物摘情评价指标为种植面积最大作物的 指标等级

A.1各土层平均土壤含水量计算

层(0~10cm)平均土壤含水量0,按式(A.1) 01=0n

020——20cm监测深度点的土壤含水量,以重量百分率表示(%);

JB/T 11591-2013 冷轧金属板带精整剪切成套装备 重卷生产线A.2多层土壤的平均含水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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