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25-2011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SL 525-2011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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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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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525-2011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简介:

SL 525-201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是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行业的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进行规定,旨在指导和规范这类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过程,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该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水资源论证的基本要求:如项目水资源论证的目的、范围、原则、方法等。 2. 水资源需求评估: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消耗的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评估。 3. 水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分析项目对当地水资源供需平衡、水环境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影响。 4. 水资源保护措施: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水资源保护策略和措施,如节水、水资源循环利用等。 5. 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详细规定了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写内容、格式和审查要求。

附条文说明部分则对标准的每一条规定做了详细解读和解释,帮助理解和执行标准。

SL 525-2011是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实施中必须遵循的重要规范,对于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和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SL 525-2011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 (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5.4.1设备的先进与否,其耗水量差距很大。本条是指分析建 设项目拟选用主要用水设备的状况,同先进设备比较其差距。 5.4.2比较用水指标或定额时,要注意其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条 件,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I15一88)、《室外给水设 计规范》(GBJ13一86)和有关省发布的用水定额。另外,生活 用水不同于工业、农业用水,不能片面认为用水指标越低越合 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 高,适当增加生活用水、城市公共用水应是合理的。 5.4.3水资源管理和节水要求,主要有国家和区域行业节水规 划、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基本要求。 水力发电工程施工期主要通过优化施工用水工艺、加大废污 水回用率等挖掘节水潜力。由于水力发电用水的特殊性,运行期 节水潜力不大,可通过优化调度运用方式,进一步合理利用水能

资源,减少电网内火电的水资源消耗,客观上达到节约用水的 目的。 5.4.4本条中的“经济合理”分析要注意在资源性缺水地区, 可考虑水资源的价值和替代效益,不要仅以建设项目本身的节水 成本和取水成本比较,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具有节水潜力且可行 时,要核减建设项目的取用水量

资源,减少电网内火电的水资源消耗,客观上达到节约用水的 目的。 5.4.4本条中的“经济合理”分析要注意在资源性缺水地区DB/T 51-2012标准下载, 可考虑水资源的价值和替代效益,不要仅以建设项目本身的节水 成本和取水成本比较,判断其合理性。对于具有节水潜力且可行 时,要核减建设项目的取用水量

6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6.1.2本条规定了取水水源论证的主要内容,按照表2.1.1和 表6.1.2分别确定分类等级和工作深度。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 条件千差万别,在遵守表2.1.1和表6.1.2规定的原则下,可根 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对于已有技术报告和审查审批成果的水 利水电建设项目,可按一级、二级和三级论证等级分别进行全面 复核、重点复核和直接采用技术报告及审批成果

6.2可供水量分析计算

6.2可供水量分析计算

6.2.1可供水量是指在某一水平年需水要求和指定供水保证率 的条件下,现有和规划的水工程设施能为用户提供的水量。 现状水平年要避免特枯或特丰水年,尽可能选取接近于多年 平均情况的年份;规划水平年的确定,除考虑建设项目的实施计 划外,还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流域或区域水资源规划等的 水平年,以便于资料的引用和成果的协调一致。现状水平年、规 则水平年和取水设计保证率的确定一般可考虑: (1)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布局安排,结合水利水电工程提出的 实施计划、开始取水的时间、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水平年、水文 等资料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现状水 平年一般为开展水资源论证前的1~2年;规划水平年应与国民 经济发展规划与工程设计水平年相协调,一般近期规划水平年可 确定在工程投产后5~10年,远景规划水平年可确定在远景水资 源利用发生较大改变的年份,或直接采用工程设计相应的水 平年。 (2)取水设计保证率一般与水利水电主体工程设计水利计算 中设计保证率一致。

6.2.2来水量通常根据实测水文资料进行计算。根据SL278 2002,系列长度30年是我国测站资料较易满足的下限要求,因 此要求进行频率计算的径流系列长度一般大于30年; (1)设计依据站实测径流系列不足30年,或虽有30年但系 列代表性不足时,要进行插补延长。插补延长年数应根据参证站 资料条件、插补延长精度和设计依据站系列代表性要求确定; (2)径流系列的播补延长,根据资料条件可采用本站水位流 量关系、上下游水位或径流相关或本流域降雨径流相关插补 延长: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对取水设计保证率要求,选择取样时 段和取样方法。经验频率按数学期望公式计算,频率曲线的线型 一般采用皮尔避Ⅲ型或极值分布。经分析论证,也可采用其他线 型。枯水径流也可采用流量(或水位)历时曲线,即流量(或水 位)保证率曲线分析。 (4)对设计水位有要求的,可通过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或水位 频率计算法推求。 (5)当设计断面与设计依据站的集水面积相差不超过15%, 且区间降水、下垫面条件与设计依据站以上灌域相似时,可接面 只比推算水利水电工程的来水量;者两者集水面积相差超过 15%,或虽不足15%,但区间降水、下垫面条件与设计依据站 以上流域差异较大时,要考虑区间与设计依据站以上流域降水 下垫面条件的差异,推算水利水电工程的来水量;当两者集水面 积相差超过30%时,推算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来水量要通过地区 综合分析进行合理性检查。 6.2.3生活需水量和生产需水量可依据《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 技术规范》(SL429一2008)确定。对于河道生态需水量的确定, 原则上按多年平均流量的10%~20%确定;水网区、湖泊、水 库、闸坝等蓄水工程,可以最小水深控制:季节性河流或干星地 区,需在保持现状生态用水量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即把保持这些 地区的生态环境现状作为量低要求。水资源年内丰枯变化较大,

且实测最小流量小于工程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的河流, 经现场查勘和综合分析,可以工程控制断面实测最小流量作为最 小生态需水量控制。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最小下泄流量包括工程控制断面以下河段 生活、生产用水和最小生态需水量。要根据当地水能资源开发利 用要求,建设项目已经采取的补教与补偿措施,协调生活、生产 和生态需水,分析论证合理的最小下泄流量。 6.2.4调节计算需明确调节计算方案、调节计算的边界条件和 水量平衡各要素值: (1)明确调节计算方案、调节计算的边界条件和水量平衡各 要素值。 (2)具有多年调节和年调节功能的供水工程,可采用长系列 资料分析计算,以月为调节计算时段;季调节和周调节或日调节 的工程,一般用典型年分析计算,以日为调节计算时段,季调节 工程可以旬为调节计算时段。 (3)无资料地区,可用类比法移用类似流域或地区的资料 估算。 (4)梯级开发的水利水电枢纽或取水水源对上游工程运用有 要求或对下游工程运用有影响的情况,应联合上、下游工程进行 调节计算。 (5)水量丰富的河流下游、河口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取水量 占取水水源现状可供水量比例很小(5%)的水利水电工程, 可以简化或省略调节计算。 (6)水网区可根据取水河段的水位、引排水能力和河槽蓄水 量推求可供水量与保证率。 (7)区域可供水量应根据各单项工程(番、引、提水工程 等)的可供水量,综合分析确定。当区域面积相对较小且缺乏实 测或调查资料时;可根据典型河流供水量的分析,建立综合关系 曲线、经验公式或可供水量系数法估算。 水力发电工程可适当简化可供水量计算

5.3.1本条明确水资源质量评价以水功能区划作为水质评价的 基本单元,利用已有的污染源和水质资料,评价标准采用GB 3838—2002和SL395—2007,评价方法可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评价因子应根据水源所在地的水质现状、主要污染因子和建设项 目对水质的要求确定。 污染源评价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其表达式为:

表1潮泊水库富营养化控制标准

式中P一某污染物的等标污染负荷,t/d; C——某污染物的实测浓度值,mg/L; Ci——某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与C;同单位的数值, 无因次; Q废污水排放量m/d

6.3.3可以水功能区划为主要依据,结合流域或区域水资源保 护、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进行规划水平年的水质 和污染源的预测与评价。如果论证范围区域水污染治理已经取得 成效、水环境总体上呈改善趋势,且现状水质已基本满足供水水 质要求时,可不进行该项工作,

GBT35159-2017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pdf6.4取水口合理性分析

6.4.1本条规定取水口合理性分析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1考愿到河床稳定性分析的复杂性,定性分析岸滩稳定 性,筒要分析工程河段泥沙淤积现状,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取水 口淤积,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2需要进行模型计算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建设项目取水后 对取水河段流态影响较大,另一种是上游有较大排污口,排污后 改变水流流态或水质对建设项目取水有较大影响。 3本款明确三方面要求,一是建设项目取水用途与所在河 段水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和水质目标应一致;二是取水口要满足防

洪规划的要求,是指取水口要满足所在河段防洪规划工程建设和 管理的需要;三是要求取水口要考虑避开码头等。水资源论证是 针对取水口进行合理性分析,不包括取水建筑物对防洪或航运等 的影响评价。

6.5取水水源的可靠性分析

6.5.1本条适用于供水工程、灌溉工程和综合利用工程。 6.5.2供水工程要进行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可定性说明存在的 水污染风险;对于生活用水的供水工程,分析水源地水污染事故 发生的可能性,提出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措施或备用水源方案 的建议。 6.5.3本条明确用水保证率不高的水利建设项目可简化或省略 可靠性分析

7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

7.1.1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需在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 状分析、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与取水水源论证的基础上进 行。论证范围内包括已批准的或已获得取水许可或人河排污口设 置许可的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分析论证时,不仅考虑水利水 电建设项目的取水和退水影响,还要综合考虑论证范围内第三者 取水保证率要求和取水退水的累积与叠加影响。 7.1.3根据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的不同特点,论证内 容可适当调整或简化。对于坝式目调节水电站和抽水蓄能电站的 下库等退水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可简化退水影期分析;水资源 丰沛地区论证等级为三级的灌溉工程、闸坝工程、船闸、改善城 市景观和环境用水工程,以旱作为主的灌溉工程等建设项目,可 简化退水影响分析。 表7.1.3“取水影响”论证等级“一级”第4条,指定量计 算建设项目对地下水补给量和地下水水位的影响,但对地下水开 发利用需求不大的地区可适当简化。 表7.1.3“水资源保护措施与影响补偿建议”要求第4条, 提出建议工程调度运用对下游受影响地区的预警安全系统建设与 使用方式要求,防止突然放水给下游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避免突然放水给下游人民群众带来生命危险 7.1.4供水工程以及施工期较长的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需要在 江河、湖泊等水域通过新建、改建、扩建人河排污口退水的,要 符合《人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及人河排 污口设置论证的基本要求。 7.1.5水利水电建设项目闸坝引水拦蓄及水库调节作用将导致 减水润的出理

算最小下泄流量GBT 14048.9-2008标准下载,提出可行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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