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2T 1041.3—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3部分: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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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2T 1041.3—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3部分: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pdf简介:

DB3202T 1041.3—2022《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是一部针对中国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的规范性文件,该标准的第三部分专门针对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的经营人管理。以下是对这一部分的简介:

1.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内河港口内从事危险货物码头经营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装卸、储存、运输和处理危险货物的码头企业。

2. 危险货物定义:危险货物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可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货物。

3. 经营人资质:经营危险货物码头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如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具备专业的危险货物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4. 安全管理:要求经营人必须建立和完善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风险评估和控制、员工培训等。

5. 设备设施:码头设施必须符合危险货物储存和处理的安全要求,如消防设施、防泄漏设施、监控系统等。

6. 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经营人必须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机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货物事故。

7. 环保要求:在处理危险货物的同时,必须遵守环保法规,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8. 监督与检查:政府部门将定期对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总的来说,DB3202T 1041.3—2022标准旨在保障内河港口的安全运营,保护人员和环境免受危险货物潜在风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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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2/T/1041.3 20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草。 本文件是DB3202/T1041《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的第3部分。 本文件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满琪、刘峻、顾铁军、孙迅亦、朱海清、颜明哲、刘治全、张立新、薛去 子廷

本文件按照GB/个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3202/T1041《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的第3部分。 本文件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满琪、刘峻、顾铁军、孙迅亦、朱海清、颜明哲、刘治全、张立新、薛云龙、 徐子廷

《GB/T 20257.2-201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 第2部分 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DB3202/T/1041.3 2022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

内河港口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指南 第3部分: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

DB3202/T1041的本部分给出了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的基本原则、分级、基本条件、 资质、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作业管理、环保管理、信息化管理和台账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的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2095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JTS158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96一12一2017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JT/T1180.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部分:总体要求 IT/T1180.1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第13部分: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

DB3202/T104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危险性甲类ClassAfirehazard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15C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 类似的液体,或其他闪点<28℃的可燃液体。 3.2 火灾危险性乙类ClassBfirehazard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闪点≥28℃C至<60C的可燃液体。

DB3202/T104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火灾危险性甲类ClassAfirehazard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15C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 类似的液体,或其他闪点<28℃的可燃液体。 3.2 火灾危险性乙类ClassBfirehazard 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10%(体积);闪点≥28℃C至<60C的可燃液体。

火灾危险性丙类ClassCfirehazard 闪点>60C的可燃液体

DB3202/1 2022

4.1 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管理按照DB3202/T1041.1开展管理。 4.2 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负责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事故的

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基本条件符合DB3202/T1041.1中6的内容,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设施设备; 有符合国家规定且经专家审查通过的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证明

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除取得DB3202/T1041.1中7的资质外,还需取得下列相应资质文件: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 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回执;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证书;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装卸管理人员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按JT/T1180.1、JT/T1180.13的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A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 ·涉及甲类的危险货物作业货种和重大危险源的,取得港口营运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 书; ·其他A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企业应取得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鼓励取得一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B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取得港口营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

3.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满足如下需求: a)从业人员不足30人的,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3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c)从业人员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d)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3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 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至少配备1名。 a)港口危险货物储存码头经营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技术职称或 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按国家规定 达到15%; b) 港口危险货物装卸码头经营人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技术职称或 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8.2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1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1 船舶靠离作业操作规程; e) 系解缆作业操作规程; f) 装卸船作业操作规程; C 储罐收付料作业操作规程; h) 停送电作业操作规程; i) 高压倒闸作业操作规程; i 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操作规程:

DB37∕T 3566-2019 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技术规范DB3202/1 2022

k)扫线、清洗作业操作规程; 1)装卸设备操作规定; m)储运设备操作规程; n)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0)地磅等计量设备操作规程。 3.2.2A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需按下列内容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a) 制定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建立法律法 规清单和文本(或电子)档案并定期发布; b)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以保证所有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均为适用、有效版本; C) 应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或宣贯。

至少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A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需按下列内容管理安全生产费用: a 1M 按照本年度营业收入情况估算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所需资金; b) 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P 财务费用设置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科目

8.4.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并定期参加培训。 8.4.2新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8.4.3涉及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作业的港口经营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 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取得相应种类的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8.4.4装卸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至90日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在证书有效期内 的培训经历。 8.4.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8.4.6A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前需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培训后需组 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提出并执行改进措施。

8.5.1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风险作业辨识范围至少包括:靠离泊作业、装卸船作业、装卸车作业、 吹扫作业、动火作业、储存作业、倒罐作业、清罐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8.5.2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档案,根据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储存工艺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 况,建立健全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8.5.3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 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8.5.4安全评价报告、港口重大危险源档案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8.5.5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 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 8.5.6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级别,实施分级管理,并登记建档。

8.5.7重大危险源可能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分级、安全 评估、修改档案,并及时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重新备案。 8.5.8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 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8.5.9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6.1制定危险货物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均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wor,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 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并如实记录,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6.2将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6.3A级内河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经营人按下列内容进行应急救援管理

8.7生产工艺与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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