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09-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4009-2021 渠下涵技术管理规程.pdf简介:
DB34/T 4009-2021《渠下涵技术管理规程》是一个地方标准,由中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并实施。这个规程主要针对渠下涵(也称为地下涵洞,通常用于排水或输送水、气体等在地下通道)的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它涵盖了渠下涵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维护和安全等方面,旨在保障渠下涵的工程质量、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以及提高城市的排水防涝能力。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涵洞的尺寸、结构形式、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标准、监测方法、维护周期和应急处理措施等。遵守这个规程有助于确保渠下涵工程符合相关法规和行业规范,避免因施工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DB34/T 4009-2021 渠下涵技术管理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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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剑安、张义峰、蔡瑜、董吉英、邓亚静、徐海、张敏、党政西、黄娟、李艳 婷,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史杭灌区管理总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剑安、张义峰、蔡瑜、董吉英、邓亚静、徐海、张敏、党政西、黄娟、李艳 婷。
GB∕T 30970-2014 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剪切性能V型缺口梁试验方法DB34/T4009202
本文件规定架下谢 呈保护和技术资料整编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士建筑物级别为 下涵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SL75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230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DP24/T1742水闻本管珊机
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
1.2.1检查内容:工程各部位完好情况、周边堤防情况、安全防护设施、观测设施、环境卫生 违章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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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检查内容:
安全防护设施、环境卫生状况及违章情况应每日 设施每月不少于1次,
a汛前检查: 重点检查岁修、度汛应急工程完成情况,度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防汛组织、物料储 备等防汛工作准备情况,对渠下涵及周边堤防各部位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处置,对影响安全度汛又无法在汛前解决的问题,制定度 汛应急方案。 b)汛中及灌溉期检查: 重点检查渠道高水位运行及渠下涵大流量过水时,渠下涵涵身及进出口挡土墙、消能防 冲设施及周边堤防等出险情况; 若发现险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抢护,防止险情进一步扩大。 c 汛后检查: 重点检查工程变化和水毁情况,特别是渠下涵水下工程部分的进口铺盖、涵身、出口消 力池、海漫、防冲槽水毁情况及上下游河床冲淤情况; · 根据渠下涵整体水毁损坏程度制定岁修计划。 3.2检查频次:每年汛前、汛后应各检查1次,汛中及灌溉期不应小于2次,遇特殊情况宜适当 们检查频次。
渠下涵超标准运行、遭遇地震或发生突发事故后,应进行特别检查。 a) 超标准运行: 重点检查渠下涵下游消能设施冲刷情况、上下游河道冲淤情况; 强烈地震: · 重点检查渠下涵主体结构、进出口挡土墙、涵身周边堤防等有无损坏以及损坏程度; c) 突发事故: ·应对渠下涵事故影响范围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
渠下涵检查应及时整理检查资料,并填写检查记录表。经常检查记录表、定期检查记录表及特别 录表见附录A附录C
起测基点校验、工作基点校验。 5.2.2观测频次见表1,表中测次均为正常情况下人工测读的最低要求,特殊时期(如洪水、地震等) 宜增加测次,自动化观测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密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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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渠下涵观测内容及频次表
5.2.3水位观测:采用水尺进行观测,水尺零点应每年校验一次;自动观测的数据与人工观测的数据 宜每季度比对一次。 5.2.4流量观测:有流量测验条件的应按要求进行流量测验;无条件的可根据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推 求;有自动测流装置的应实时监测流量。 5.2.5垂直位移观测:采用水准测量,其观测方法和精度应满足GB/T12898中三等水准测量要求。 5.2.6上下游河道冲淤观测:观测范围一般从上下游铺盖或消力池末端起分别延伸1~3倍河宽的距离 观测断面间距靠近渠下涵宜加密,远离渠下涵可适当放宽。 5.2.7结构分缝观测:观测标点宜设置在进出口翼墙与涵身接缝、各节涵身分缝等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主要观测相邻结构分缝的高差、缝宽、错位、渗流量及止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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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混凝土结构局部破损,宜采用不低于原强度等级混凝土或砂浆进行修补。 3.13混凝主结构出现裂缝后,应加强检查观测,查明裂缝性质、成因及危害程度;混凝土裂缝处理 应考虑裂缝所处的部位及环境,按裂缝深度、宽度及结构的工作性能,选择相应的修补材料和施工工艺, 具体修补措施可参考SL75的有关规定。 3.14渠下涵进出口水位无法降至需修补缺陷部位高程以下,或无法排干涵身内的充填水,或降低水位 及排干充填水措施与水下修补相比费用较高时,应进行水下修补。水下修补宜采用无毒、无污染的环 材料。水下修补完成后宜对修补效果进行检查。水下修补的施工技术要求可参考SL75及SL230的有 关规定。 6.15消力池、护坦上的排水孔和翼墙、护坡上的排水管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反滤层淤塞或失效的 重新补设。 6.16永久缝填充物老化、脱落、流失的,应及时充填封堵。止水设施损坏,可用柔性材料灌浆,或重 新埋设止水予以修复。 6.17进口设置控制段建筑物,其闸门、启闭机及电气设备的维修养护应符合SL75及DB34/T174 的有关规定
7.1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渠下涵管理范围,并对管理范围划界确权,设置明显固 定标志。 7.2渠下涵管理范围内不应倾倒、堆放废弃物;不应有建房、打井、爆破、立窑、开采、葬坟、取土 等行为;渠下涵上下游河道内不应有围网养鱼等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行为。 7.3渠下涵上、下游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8.1技术资料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技术资料应分类清 合理、标题简明、装订整齐、存放有序,做到按月整理,年终归档。
8.2技术资料整编的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b)控制运用、检查观测、维修养护、除险加固、防汛抢险等技术文件、资料及成果 c)上级指示、通知、批复等文件,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等。 3.3管理单位应逐步实现技术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JT/T 616-2016标准下载DB34/T4009202
附录A (资料性) 渠下涵经常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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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 渠下涵定期检查记录表
DB34/T4009202
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试真题及答案附录C (资料性) 渠下涵特别检查记录表
附录C (资料性) 渠下涵特别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