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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90-20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设计交付标准.pdf简介:
DB11T 1890-20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设计交付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图纸目录宜基于中图纸明细表直接生成 2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等应基于视图导出,并根据工程 制图标准优化图面: 3原理图和系统图可基于视图导出,也可基于专业BIM软件绘制 5.4.2电子工程图纸文件可索引其他交付物。交付时应一同交付,并应确保 索引路径有效。 5.4.3工程图纸中利用二维图元难以清晰表达空间关系或局部构造的复杂节 点,宜在图纸中增加三维视图进行辅助表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支吊架的布置断面; 2 管线布置密集的复杂节点,宜包括下列部位; 1)站厅层设备区与公共区交接部位: 2)公共区位与出入口交接部位:
3)管理用房集中区域设备走廊部位; 4)结构层高有变化的部位; 5)走廊交叉处管线变化复杂的部位; 6)站台层安全门端门部位; 7)楼扶梯部位; 8)公共区四个角部位。 5.4.4方案设计阶段以设计方案说明形式表达的设计成果,宜利用视图 和导出的参数指标编制而成。设计方案说明宜包括下列内容: 项目简述; 2 各方案介绍; 3 各专业主要设计依据; 4 各专业主要设计原则: 5 各专业主要技术参数: 6 各专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7 其他。
5.5.1工程量统计表应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导出
程信息导出。 5.2工程量统计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CJ∕T 52-1999 城市污水 悬浮固体的测定 重量法5.5.2工程量统计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简述; 2 工程量统计表应用目的; 3 工程量统计的原则和范围 4 单元工程数量和计量单位
6.2.1信息建立之前宜制定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应包括
6.2.1信息建立之前宜制定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计划概要,至少包含项目地点、规模、类型,项目坐标和高程; 2信息的应用需求,包括设计阶段应用内容、服务施工及运维 价段的数据接口要求等: 3参与方协同方式、数据存储和访问方式、数据访问权限; 4信息与智慧城市的数据接口要求; 5 交付物类别和交付方式:
6信息的权属。 6.2.2根据项目需求书,应制定信息执行计划。信息执行计划应包 括下列内容: 1项目简述,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简称、项目代码、项目类型、规模、 应用需求等信息: 2项目中涉及的属性信息命名、分类和编码,以及所采用的标准名 称和版本; 3信息的精细度说明:当不同的单元具备不同的建模精细度要 求时,分项列出精细度: 4单元的几何表达精度和信息深度; 5交付物类别; 6软硬件工作环境,简要说明文件组织方式: 7项目的基础资源配置,人力资源配置: 8标准规定之外的自定义内容。
6.3设计阶段的交付协同
6.3.1设计阶段的交付协同宜包括项目需求定义、实施和交付三个 过程,
6.3.2项且需求定义过程应由
1应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分阶段确定应用目标; 2应根据应用目标制定项目需求文件,项目需求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第6.2 节的规定,并应交付提供方。
规定,并应交付提供方。 3实施过程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制定执行计划: 2根据执行计划建立
1应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制定执行计划 2根据执行计划建立
6.3.4交付过程应由提供方和建设方共同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供方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向建设方提供交付物: 2建设方应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 3设计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建设方 6.3.5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6.3.4交付过程应由提供方和建设方共同完成,并应符
表6.3.5设计阶段的交付物
主:表中△表示应具备,O表示宜具备,,一表示可不具
3.6常见单元交付深度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未要求的 交付深度可自定义,并应在执行计划中写明。
元交付深度可自定义,并应在执行计划中写明。 6.3.7交付和共享前应进行准确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检查,并符合下列 规定: 1数据已经过审核、确认; 2数据是最新版本; 3数据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3.8提供方应制定的定期共享规则,在关键节点进行交付协同、 开展专业协调。共享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共享前明确协同目标和范围,包括对象、构件及检测标准等: 2记录协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详细描述位置信息及解决方案 3按协调一致的解决方案修改各自专业的, 6.3.9参建单位内部协同完成后应对和成果文件进行归档,并根据需要 与其他单位开展交付协同
与其他单位开展交付协同。
6.4面向应用交付协同
6.4.1面向应用的交付协同宜包括需求定义、实施和交付三个过程 6.4.2需求定义过程应由业主单位、协同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等应 用方完成。 6.4.3应用方应根据应用目标确定应用类别,主要应用类别宜符合表 6.4.3的规定。
表6.4.3主要应用类别
注:表中“”表示应具备,“”表示可具备,“一”表示可不具备。
6.4.4应用方应根据应用类别和且标制定应用需求文件,并
供方。应用需求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的应用类别和应用目标; 2采用的编码体系名称和执行标准名称: 3单元需要表达的精细度、几何表达精度、信息深度,并列举 应具备的属性信息; 4交付物类别、文件格式、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6.4.5实施过程应由土建、机电、设备系统和装修等分项设计单位等模 型提供方完成。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应用需求文件和合同约定,制定执行计划; 2应根据执行计划建立; 3完成后应进行自身自查。 6.4.6交付过程应由提供方和应用方共同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应用需求文件向应用方提供交付物: 2应用方应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并应提取所需的单元形成 应用数据集; 3应用方可根据的设计信息创建应用。应用创建和使用过 程中不应修改设计信息; 4设计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应用方:
1提供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应用需求文件向应用方提供交付物: 2应用方应复核交付物及其提供的信息,并应提取所需的单元形成 应用数据集; 3应用方可根据的设计信息创建应用。应用创建和使用过 程中不应修改设计信息: 4设计信息的修改应由提供方完成,并应将修改信息提供给应用方; 5业主单位、协同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等应用方,可根据应用 需要对进行整合、补充或拆分、精简
7.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应分阶段付。
7.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应分阶段付。
7.1.2城市轨道工程信息、工程图纸、属性信息表等交付物的信息应 致。
7.2.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范围、图纸篇册划分、单位工程划分等
7.2.1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范围、图纸扁册划分、单位工程划分等,将创建的 各专业进行拆分、组合后交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付的应包括各专业的独立及各专业合并的整体; 2的位置界线划分以设计界线划分为准。 7.2.2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时,应同步提交达到初步设计深 度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供技术审查和图纸审查 7.2.3设计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目录应清晰。 7.2.4发生补充勘察、设计方案优化或设计变更时,应更新交付物 7.2.5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面向应用的交付协同,组织各工程部位的全专 业整合。整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车站、区间的各专业创建完成后,应按车站、区间进行全专业整 合,交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2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的各专业创建完成后,应按使用功能进行全 专业整合,交付给相关单位使用。
7.2.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的各项交付物宜同步提交
7.2.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设计交付物的数据格式应统一。由于工程 对象特殊性确需采用其他软件创建时,应提供可转换为该项目通用软件 兼容的格式,并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对象特殊性确需采用其他软件创建时,应提供可转换为该项目通用软件 兼容的格式,并保障信息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7.2.8设计交付时宜将交付物储存于光盘、移动硬盘等数据存储载体中,并 应具有电子/纸质说明文档。图纸、文本等相关纸质成果,交付形式应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应具有电子/纸质说明文档。图纸、文本等相关纸质成果,交付形式应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7.2.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应以通用的数据格式传递工程信息DB14/T 2154-2021 普通干线公路信息数据规范.pdf,并保
7.2.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应以
1交付物及包含信息的完整性: 2各交付物之间信息的一致性: 3交付物数据格式和包含信息的合规性。
7.3.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验收应制定审查要点。审查要点的分 类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完整性应包括数量、专业数量、系统内设施设备完整性 等; 2儿何形体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应包括设计版本、坐标和高程、建 筑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位置和布局、构件尺寸、洞口尺寸和设备系统路由等: 3属性信息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应包括设施设备名称、构件材质、 规格型号、设备编号等:
4的合规性应包括文件格式、文件命名、颜色、精细度、 编码编号信息、属性信息录入方法等: 5设计方案协协调性应包括设备系统与土建和装修设计的协调性、设施 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检修空间等。 7.3.3或元素的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操作后应进行模 型的完整性、一致性、合规性检查GB50009-2012标准下载,
第三方BIM咨询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7.4.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的交付方和接收方均应对进行维护和 管理,应由专人管理并归档入库。 7.4.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设计交付后,若因设计变更、项目改造等 原因需要更改时,精细度应不低于原。 7.4.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的交付方和接收方应采用可靠的版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