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494-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10494-2021 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技术导则.pdf简介:
NB/T 10494-2021《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技术导则》是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一项技术标准,其全称是“水电工程节能设计与施工验收技术导则”。这份标准主要针对水电工程的节能设计和施工过程,提供了一套详细的验收规范和指导原则。它涵盖了水电工程在设计阶段的节能要求,如设备选型、工艺流程、能量管理系统等,以及在施工和运行阶段的节能措施评估和验收方法。
该导则旨在促进水电工程的节能减排,提高能效,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节能政策要求,对于保证水电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执行这份导则,可以有效推动水电行业向更加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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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DBJ∕T 13-241-2016 福建省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技术导则
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21年7月1日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21 北京
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 2.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 3.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月7日
术语 基本规定, 验收依据和工作内容. 节能复核 节能管理评价 6 6. 1 组织机构和管理. 6 6. 2 管理制度 6 6.3 能源计量配置 综合能耗评价, 附录A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报告编制目录 本导则用词说明 10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0.1为规范水电工程节能验收的工 法和技术要求,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制 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水电工程节能验收。 1.0.3水电工程节能验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水电工程运行期间除机组设备外的主要生产性设备、辅助生产性设备、附属生产和 生活设施的能耗总量。
生产或创造一个计量单位的增加值所消耗的能源,为综合能源消耗量等价值与增力 的比值。
3.0.1水电工程节能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验收范围内的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已完成,项目全部机组投入运行已满一年。 2已编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 3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3.0.2水电工程节能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 2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意见。 3机组启动验收意见。 4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意见。 5与节能验收有关的审批文件、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等。 6节能验收报告。 3.0.3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报告应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编写。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报告编制 目录宜符合本导则附录A的规定
3.0.1水电工程节能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验收范围内的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已完成,项目全部机组投入运行已满一年。 2已编制完成节能验收报告。 3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 3.0.2水电工程节能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意见。 2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意见。 3机组启动验收意见。 4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意见。 5与节能验收有关的审批文件、合同文件和技术文件等。 6节能验收报告。 3.0.3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报告应由项目法人单位组织编写。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报告编制 目录宜符合本导则附录A的规定
4.0.1验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能验收应遵循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2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减排规划和相关政策。 3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与节能验收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 4.0.2验收工作内容应主要包括枢纽工程运行期主要工艺节能复核、主要建筑物节能复 核、主要耗能设备节能复核、节能管理及综合能耗评价
4.0.1验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能验收应遵循的国家法律和法规。 2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减排规划和相关政策。 3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与节能验收有关的工程技术资料。 4.0.2验收工作内容应主要包括枢纽工程运行期主要工艺节能复核、主要建筑物节能复 核、主要耗能设备节能复核、节能管理及综合能耗评价
5.0.1节能复核应包括主要工艺节能复核、主要建筑物节能复核和主要耗能设备节能复 核。 5.0.2主要工艺节能复核应分析评价项目工艺方案是否符合行业规划、节能设计规范等 相关要求。 5.0.3主要建筑物节能复核应分析评价主厂房、副厂房及建设管理营地等主要建筑物的 节能效果。
5.0.1节能复核应包括主要工艺节能复核、主要建筑物节能复核和主要耗能设备节能复 核。 5.0.2主要工艺节能复核应分析评价项目工艺方案是否符合行业规划、节能设计规范等 相关要求。 5.0.3主要建筑物节能复核应分析评价主厂房、副厂房及建设管理营地等主要建筑物的 节能效果。
6.1.1节能验收应对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的合规性进行评价。 6.1.2 节能管理组织机构的合规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2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3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6.1.3节能管理合规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能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2能源计量管理的技术档案。 6.2管理制度 6.2.1 节能验收应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 6.2.2 节能管理制度宜包括下列内容: 1能源采购和审批。 2能源财务管理。 3能源计量管理。 4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5能源计量统计。 6 能源消耗管理。 7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8能源消耗统计。 9能源利用状况分析。 10节能考核奖惩。 6.2.3 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完整性。 2能源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3能源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4能源计量器具最近两个连续周期的检定证书
5能源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6能源计量器具其它相关信息。 6.3能源计量配置 6.3.1节能验收应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系统设置、运行和定期检定情况进行评价。 6.3.2能源计量配置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7167、《水力发电厂测量装置配置设计规范》DL/T5413、《电测量及电能计量 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NB/T10352的要求。 6.3.3能源计量器具应分类配置计量,并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分级分项考核要求。
7.0.1综合能耗评价应对年综合能源消费总 能耗和用电率进行评 价。 7.0.2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评价应复核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占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增 量控制数的比例及对项目所在地节能目标的影响。 7.0.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评价应复核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占项目所在地单位GDP能 耗的比例及对项目所在地节能目标的影响。 7.0.4厂用电率评价应根据设计计算和实际运行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7.0.5运行期能耗应以计量表计实测的数据为准
1项目概况 2 验收依据 3 验收范围和内容 4 主要工艺和建筑物的节能复核 4.1主要工艺 主要建筑物 5 主要耗能设备节能复核 5.1 电气 5.2 水力机械 5.3 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 5.4金属结构 节能管理复核 6 6.1 组织机构 6.2 管理制度 能源计量配置 7 项目综合能耗指标复核 结论与建议 附图 9.1 电气主接线图 9.2厂用电系统接线图 9.3 能源计量器具配置图 9.4 枢纽总平面布置图 9.5 厂房布置图
附录 A水电工程节能验收报告编制目录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DB11/T 1665-2019标准下载,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 执行”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167 《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NB/T10352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 《水力发电厂测量装置配置设计规范》DL/T541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167 《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NB/T10352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137 《水力发电厂测量装置配置设计规范》DL/T5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
DB22∕T 5002-2017 建筑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标准NB/T 10494—2(
验收依据和工作内容 15 节能复核. 16 节能管理评价. 17 6.2管理制度
6.2.3能源计量器具档案管理情况复核,一般先检查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一览表,一 览表中包含计量器具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生产厂家、出厂编号、 用能单位管理编号、安装使用地点、状态及维修检定记录,再根据一览表抽查相关信息 记录。状态是指合格、准用、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