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5024-2015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简介:
"DB34/T 5024-2015" 是中国安徽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城市中的二次供水系统,即经过处理再供应给居民的自来水系统。二次供水系统通常涉及到水源的选择、处理设施的设计、水质监测、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技术要求,包括供水设施的选址、水质处理工艺、设施的维护管理、水质检测标准、安全防护措施等。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提高供水质量,防止水污染,确保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这个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的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对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质量,防止水相关疾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DB34/T 5024-2015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2.0.1二次供水 secondarywater supply
2.0.8引入管service pipe
2.0.9入户管inletpipg
3.2.2二次供水系统可采用下列供水方式!
3使用管网叠压给水(包括无负压供水)设备对周边(现 有或规划)用户用水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区域: 4供水保证率要求高,需要连续供水、不允许停水的用户; 5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认定不得使用管网叠压供 水(包括无负压供水)设备的其他区域。 3.2.4二次供水增压站的数量、规模、水压应结合居住小区规 模、分期建设情况、建筑高度、建筑物的分布以及系统维护和安 全运行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予以确定。 3.2.5为保证居住小区供水的安全性,当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 小区规模在7000人以上时,其二次供水室外管网宜成环状网, 增压泵站与二次供水环状网的连接管不宜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 发生故障时,其余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环状管网 应设置阀门分段,分段数量按事故或检修时可承受的停水范围确 定。 3.2.6 二次供水增压泵站的引入管宜从居住小区给水管网或市 政供水管网单独引入。 3.2.7二次供水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分区最低层入户管给水静压力不应大于0.35MPa; 2各分区入户管上给水静压力大于0.30MPa的入户管,宜设 减压或调压设施; 9.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 328途次供水范围内,使用性质不同或水价不同的用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应 分系统分表计量。
3.3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压
3.3.1生活用水量标准应按当 执行,如没有批准的给水专业规划,则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 行。 3.3.2居住小区二次供水室外管网的设计流量,应符合《建筑
5.3.1生活用水量标准应按当 地人民政附批准的给水专业规划 执行,如没有批准的给水专业规划,则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 丁。 3.3.2居住小区二次供水室外管网的设计流量,应符合《建筑
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
3.3.3二次供水设施引人管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网叠压直接供水的,设计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确定; 2经泵加压供水的水池调节流量,应按监水池的设计补 水量确定; 3采用高位水箱供水的,设计流量应按最大小时平均秒流 量确定。 3.3.4二次供水管道的设计秒流量,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规范》GB50015第3.6.4,3.6.5和3.6.6确定。 3.3.5二次供水住宅入户管,公称直径不宜小于20mm 3.3.6二次供水管道的水流速度,宜按表3.3.6采用。
表3.3.6生活给水管道的水流速度
3.5管材、配件及水表
3.5.1二次供水工程管道的材质应根据供水压力、敷设场所条 件和敷设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 1埋地管道的管材,应具有耐腐蚀性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 载的能力。可采用球铸铁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等。 2建筑物内水表前宜采用钢塑复合管、涂塑钢管或衬塑钢 管、不锈钢管及配件。 3泵房内管道宜采用法兰连接的不锈钢管、衬塑钢管或涂 塑钢管及配件。 3.5.2分户水表前的阀门宜采用全铜、铜芯或不锈钢阀门。 3.5.3 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 1 环状管段,应设置分段阀门; 从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 2 入户管、用户水表前后; 自灌式水泵的吸水管; 5水箱的进、出水管和泄水管; 6自动排气阀、泄压阀、水锤消除器、压力表等附件前、 减压阀、倒流防止器的前后。 3.5.4管道上阀门应设置在易操作和方便检修的地方。 .55次供水管网的压力高于配水点允许的最高使用压力 时,应设置减压装置。 环境噪音要求等因素,设置水锤消除装置。 3.5.7二次供水各分区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管网中有明 显起伏且积聚空气的管段,宜在该段峰点设置自动排气阀或手动 排气阀门。 N2m
3.5.8二次供水管道的最低点应设置排水阀。
3.5.9二次供水管道的下列留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
1减压阀、自动水位控制阀等阀件前; 2采用管网叠压方式供水的,在倒流防止器前端。 3.5.10浮球阀的浮球、连接杆应采用耐腐蚀材质。 3.5.11倒流防止器的设置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规定,宜选用低阻力倒流防止器。 3.5.12二次供水的住宅进户计量水表宜设置在建筑物的管道并 内或公共部位的水表箱内。在有冻害的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 3.5.13当水表可能发生反转、影响计量时,应在水表后设止回 阀。 3.5.14 管道井应设置于公共部位,每层设外开至公共部位的检 修门,检修的尺寸应满足检修人员进出,分层隔断。管道井的井 壁和检修门的耐火极限、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符合消防规范 规定。管道井内部应设置排水系统,并壁应做防水处理。 3.5.15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有无分 户水表、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合理确 定。需进人维修管道的管井,其维修人员的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宜 小于0.6m。 3.5.16水表箱应设置在户外,便于检修、读数、不受赚晒、冻 结、污、雨淋和机械损伤的地方
3.6管道布tp://bzxx.ahbz.0l
响较小的位置,不宜布置在车行道下,不得布置在假山、水池、 雕塑等景观下方。 3.6.2供水管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 最小净距,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不应穿越雨、污水检查井、化粪池及排水管渠。 3.6.3二次供水室外管道应远离污水管道,减少生活用水被污 染的可能性。供水管与污水管的量小水平净距为0.8m,交叉时供
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敷设,最小垂直净距0.1mDB11∕T 581-2021 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技术规程,达不到要求的应 采取保护措施。 3.6.4二次供水管道的伸缩补偿装置,应按直线长度、管材的 线膨胀系数、环境温度和管内水温的变化、管道节点的允许位移 量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应尽量利用管道自身的折角补偿温度变 形。 3.6.5单元引入管、立管应在建筑物公共部位敷设
3.7.1 二次供水设施中的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噪声、节能、维修方便: 2 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时,水泵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 水泵特性曲线高效区的末端: 3 用水量变化较大的用户,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 应设置备用泵,备用泵型号应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一 致; 5电机额定功率在11KW以下的水泵,宜采用成套水泵机 组。水泵机组应采取减振措施。 3.7.2每台水系的出水管上,应装设压力表、止回阀和阀门。 3.7.3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的吸水管,当每台水泵单独从水池 吸水有围难时,可采用单独从吸水总管上自灌吸水。吸水总管应 衔恰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第3.8.7条规定。 3.7.4水泵吸水口处变径宜采用偏心管件,水泵出水口处变径 应采用同心管件。 3.7.5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充水。 3.7.6居住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噪声应符合行业标 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中的B级要求;振动应 符合行业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中的B级要 求
3.7.7公共建筑二次供水设施选用的水泵,噪声应符合行业标 准《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8中的C级要求;振动应 符合行业标准《系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JB/T8097中的C级要 求。 3.7.8居住建筑的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房应独立设置,出入口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设在 地下室的泵房,应有专用通风设施;窗户及通风孔应设防护格栅 式网罩。 2民用建筑物内设置的生活给水泵房不应吡邻居住用房或 在其上层或下层,水泵机组宜设在水池的侧面、下方,单台泵可 设于水池内或管道内,其运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3泵房的内墙、地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易清洁的材料 铺砌或涂覆。 4泵房应采取减振防噪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泵房环境噪音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 范》GB50118的要求。 5泵房内不应有泵房排水设施以外的排水管穿越,配电柜 上方不应布置水管。 排水沟宽≥200mm。泵房内地面应有不小手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 设施。排水设施排水能力按冲洗消毒时水箱内满水2小时丙排空设 计。 7泵房宜采用智能监控系统,事故或故障报警系统应当连 接到24小时有人值守的值班点。
3.8水池(箱)与消毒设备
建标 102-2008 拘留所建设标准3.8.1生活用水监水池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二次供水设施的水箱应设置于室内。 2贮水池(箱)的有效容积应按进水量与用水量变化曲 线经计算确定:当资料不定时,居住小区可接最高目用水量的 10%~15%确定,单幢建筑宜按最高日用水量的20%~25%确定。 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50m"时,宜分成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 3池外壁与建筑本体结构墙面或其它池壁之间的净距,应 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无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于0.7m;安 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不宜小手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增 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0.6m:池项设有人孔的池项,顶板面与 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不应小于0.8m,应尽量留出人进出人孔 的空间,水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不宜小于0.5m,并应具有排水 条件。 贮水池不宜邻电气用房和居住用房,不宜在居住用房 下方。 3.8.2生活用水高位水箱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1水箱的调节容积宜接水箱服务区域内的最大小时用水量 的50%计。 2水箱与墙面、顶板、地面的净距应满足本标准3.8.1条第3 款的规定。 3,水箱的设置高度(以底板计)应满足最高层用户的用水 水压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管道增压措施。 其383水池(箱)应设有进水管、出水管、鲨流管、泄水 管、水质取样管、人孔、通气管、爬梯和信号装置,其设置应满 足下列规定: 1进水管应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 2进出水管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要时应设导流装 置。 3溢流管宜采用水平喇叭口集水;刷叭口的重直管段不宜 小于4倍溢流管管径。溢流的管径应按能排泄水池(箱)的最大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