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673-2014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

SL 673-2014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SL 673-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7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32962
免费资源

SL 673-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673-2014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简介:

SL 673-2014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全称为《水工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这份标准主要规定了水工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试验、验收、安装和使用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其在水电站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的安全、可靠和高效。

水工桥式起重机是水电站建设中常用的重要设备,主要用于吊装、搬运大型设备和材料,如发电机、变压器、水轮机等。这类起重机通常需要在潮湿、高温、高粉尘等恶劣环境下工作,因此对其性能、耐用性、防腐性等要求较高。

SL 673-2014标准涵盖了起重机的总体设计、结构强度、电气系统、安全保护装置、操作控制系统等方面,同时规定了起重机的试验方法和验收标准,以确保设备的性能指标和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在实际应用中,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都需要严格遵守这份标准,以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和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同时,这份标准也为相关监察、检验部门提供了技术依据,保证了设备的质量和使用者的安全。

SL 673-2014 水电站桥式起重机部分内容预览:

5.9.2.6.1起重机电线电缆应选用铜芯、多股、有护套的绝缘导线,并根据电压等级、环境温度、 敷设方式来选定。 5.9.2.6.2控制盘(柜)外部连接用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的多股单芯电缆或截面不小于 1.0mm的多股多芯电缆。电子装置、检测与传感元件等连接线的截面可不作规定。 5.9.2.6.3固定设的电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倍的电缆外径,悬挂电缆小车的敷设应符合 GB/T3811—2008中7.2.2.2.4的规定。 5.9.2.6.4有机械磨损的地方,导线应设于线槽、金属管或软管中,线槽、导线管出口处应有防 护措施防止磨损电缆。

5.9.2.6.1起重机电线电缆应选用铜芯、多股、有护套的绝缘导线,并根据电压等级、环境温度、 敷设方式来选定。 5.9.2.6.2控制盘(柜)外部连接用导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mm²的多股单芯电缆或截面不小于 1.0mm的多股多芯电缆。电子装置、检测与传感元件等连接线的截面可不作规定。 5.9.2.6.3固定设的电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5倍的电缆外径,悬挂电缆小车的敷设应符合 GB/T3811—2008中7.2.2.2.4的规定。 5.9.2.6.4有机械磨损的地方,导线应敷设于线槽、金属管或软管中,线槽、导线管出口处应有防 护措施防止磨损电缆。

控制系统。 5.9.3.2起重机交流传动控制系统宜采用变频、定子调压、能耗制动、多速电动机等控制方案。 5.9.3.3变频调速可实现额定频率以下的恒转矩调速和额定频率以上的恒功率调速,恒功率调速的 弱磁升速最高频率不宜大于两倍额定频率。 5.9.3.4起升机构采用变频调速时别墅建筑施工图,宜采用闭环控制方式。当调速范围大于1:10时,应采用闭环 控制。

5.9.5.1起重机应有良好照明,配备可携式照明。起重机的司机室和电气室内照明照度不应低于 301x。照明灯具的安装应能方便地检修和更换灯泡或灯管。 5.9.5.2照明的供电应不受停机影响。照明电源应单设电源开关,不受起重机内部供电动力部分总 开关的影响。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 5.9.5.3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220V,不应用金属结构作为照明线路的回路。可携 武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50V,交流供电时不应使用自耦变压器。 5.9.5.4安全装置的指示信号或声响报警信号应设置在司机和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方。 5.9.5.5操作系统应设有能对起重作业的作业人员起报警作用的声响信号装置,发出的信号应清晰 可靠。

10.1起重机安全与防护应符合GB6067.1、GB/T3811一2008第9章和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0.2制动器应符合5.7.3.6的要求。 0.3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其额定值的5%。当实际 量超过95%的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应能发出提示性报警信号;当实际起重量在100% %的额定起重量之间时,应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电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但应允许物品 降运动。

5.10.15电气保护

5.10.15.1电动机的保护

5.10.15.2线路保护

所有外部线路都应具有短路或接地引起的过电流保护功能,在线路发生短路或接地时,瞬时 支置应能分断线路。

5.10.15.3错相和缺相保护

当错相和缺相会引起危险时,应设错相和缺相保护

5.10.15.4零位保护

起重机各机构控制回路应设有零位保护。运行中若因故障或失压停止运行后,重新恢复供电时, 机构不应自行动作,应人为将控制器置回零位后,机构才能重新启动。

5.10.15.5失压与欠压

5.10. 15.6调速装置保护

调速装置应有完善的保护 对外部信号(如供电电压、编码器

5.10.15.7超速保护

起升机构应设置超速开关。超速开关的整定值取于控制系统性能和额定下降速度,宜为额定 惠度的1.25~1.4倍。

5.10.15.8联锁保护

5.10.15.9绝缘和接地保护

5.10.15.9.1起重机电控设备中各电路的绝缘电阻,在一般环境中不应小于1Mα。 5.10.15.9.2起重机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α。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金属 导线管、金属支架及金属线槽等均应可靠接地。 5.10.15.9.3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变频器或其他电子调速控制系统时,应引入专用接地线。 5.10.15.9.4不应采用接地线作为载流零线。 5.10.16噪声 起重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在无其他外声干扰的情况下,在司机操作位置处测量(闭式司机室关

5.11.1涂装前的钢材表面处理

5.11.1.1在涂装前构件表面应进行除铁锈、焊渣、毛刺、灰尘、油脂、盐、污泥、氧化皮等预处 理,以保证表面光滑平整。 5.11.1.2主梁、端梁、平衡吊梁等重要结构件应进行喷(抛)丸的除锈处理,达到GB/T8923.1 中Sa2六级的要求;其余构件应达到Sa2级或St2级(手工除锈)的要求。

5.11.2.1起重机面漆应均匀、细致、光亮、完整和色泽一致,不应有粗糙不平、漏漆、错漆、皱 文、针孔及严重流挂等缺陷。 .11.2.2漆膜总厚度宜为75μm~105μm;根据起重机工作环境需要,也可供需双方另行约定。 5.11.2.3漆膜附着力应符合GB/T9286中规定的一级质量要求,

起重机试验应遵循GB/T5905规定的规范和程序。试验前和试验中,应进行相关检查和检测, 常用检查和检测方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

目测检查应包括所有重要部件的规格或状态是否符合要求:如各机构、电气和液压设备、安全装

SL:6732014

5.3.1试验前,应在空气相对湿度小于85%时,用500V兆欧表分别测量各机构主回路、控制回路, 对地的绝缘电阻。 6.3.2接通电源,开动各机构,使小车沿主梁全长、起重机沿厂房轨道适当长度往返运行各不少于 3次,累计时间不少于5min,应无任何卡阻现象,检查限位开关、缓冲器工作是否正常,吊具左右极 限位置是否符合要求。分别开动主、副起升机构作起升范围全程运行,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控制系统 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及灵敏准确,检查起升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6.4.1每个起升机构的静载试验应分别进行。静载试验的载荷为1.25倍额定起重量,试验前应调整 好制动器。 6.4.2对主起升机构作静载试验,起升额定载荷(逐渐增至额定载荷),小车在桥架全长往返运行 并开动起重机行走机构(不应同时开动3个机构),检查各项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卸去载荷,将空 载小车停放在极限位置,定出检测基准点。 6.4.3主起升机构置于主梁最不利位置,先按1.0额定起重量加载(双小车时,按合同约定进行试 验),起升离地面100mm~200mm处悬空,再逐渐加载至1.25倍额定起重量后,悬空时间不少于 10min。卸去载荷将空载小车停放在极限位置,按附录A的方法检查起重机主梁基准点处应无永久变 形,且主梁实有上拱度符合5.3.6的要求,即可终止试验。如有永久变形,应从头再做试验,但总共 不超过3次,永久变形不应加刷。 6.4.4试验后,应目测检查静载试验检验的起重机以及各结构件是否出现永久变形、油漆剥落或对 起重机的性能和安全有影响的损坏,检查连接处是否出现松动或损坏,如果未见到裂纹、永久变形、 油漆剥落或对起重机的性能与安全有影响的损坏,连接处也没有出现松动或损坏,则认为该项试验的 结果合格。

6.5.1主起升机构按1.0倍额定起重量加载,做起重机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的联合 动作,只充许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但主、副起升机构不应同时开动)。此间接附录C和6.7分别检测 各机构的速度(含调速)、制动距离和起重机的噪声。 6.5.2依合同约定检测起重机的静态刚性。先将空载小车放在极限位置,在主梁跨中找好基准点, 将小车主起升机构置于主梁最不利的位置,按额定起重量加载,载荷离地100mm~200mm处悬空, 保持10min。测得主梁下挠数值后卸载,将主梁下挠数值再除以起重机的跨度,即为起重机的静态 刚性。

载荷。 6.6.3起升机构按1.1倍额定起重量加载,试验中在其行程范围内做反复的起动和制动,对悬挂着 的试验载荷做空中起动时,试验载荷不应出现反向动作。试验时应按该机的电动机接电持续率留有操 作的间歇时间,按操作规程进行控制,且应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 围内。按接电持续率及其工作循环,试验时间至少应延续1h。 6.6.4试验后,应目测检查各机构或结构的构件是否有损坏,检查连接处是否出现松动或损坏

两个起升机构;双小车起重机只允许开动1台小车。 在司机操作位置处测量,用声级计A挡读数测 操声,测试时脉冲声峰值除外。总噪声与背 差应大于3dB(A)。总噪声值减去表11(背景噪 声修正值)所列的修正值即为实脉噪

对于地面操纵的起重机(含遥控起重机),噪声测定取为地面的模拟位置,距负载小车垂线下 应大于6m处测量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

7.2.1每台起重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DBJ∕T 13-304-2018 混凝土裂缝注浆填充修补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检验合格后(包括用户的特殊要求检验项目)方能 造商应向用户提供起重机《产品合格证明书》和检测报告。 722出广检验项日回事12

7.2.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2。

7.2.3起重机宜在制造商进行整体预装。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部分在使用现场进行整体总 装的正确性。 7.2.4组装后各部件应分别进行空运转试验,正、反方向运转,各试验累计时间不应少于5min。 7.2.5制造商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产品图样及本标准进行逐项检验,只有检验合格后才准予验收, 并向用户签发《产品合格证明书》

7.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达一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7.3.2如制造商没有条件进行型式试验时,则应到用户使用现场做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检验项目 见表12。

8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