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401-202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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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0T-4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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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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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401-20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0T-401-202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标准.pdf简介:

DBJ50T-401-2021 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7.3.1地面公交行程可靠性指数指一定统计周期内,城市地面 公交线路或线网行程车速波动率

7.3.2地面公交行程可靠性指数用于反映城市地面公交线网的 行程车速稳定程度,该值越小,城市地面公交运行越稳定。 7.3.3地面公交行程可靠性指数按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7.3.3地面公交行程可靠性指数按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式中:β一一地面公交行程可靠性指数; V一一第k辆地面公交车辆行程速度,单位为公里每小时 (km/ h) ; V一一地面公交线路或线网的平均行程速度,单位为公里 每小时(km/h); 地面公交车次数。

7.3.4地面公交相对车速比指一定统计周期内HJ 1062-2019标准下载,同期同线路小 汽车行程速度与地面公交行程速度的相对比值。 7.3.5地面公交相对车速比用于反映公交运行效率与城市道路 交通运行效率的相对水平。 7.3.6地面公交相对车速比按下列计算公式确定:

V.V! V./VA

式中:一 地面公交相对车速比; V。一一路段(或道路)的小汽车平均行程速度,单位为公里 每小时(km/h); 路段(或道路)的小汽车平均自由流速度,单位为公 里每小时(km/h); V一 路段(或道路)的地面公交平均行程速度,单位为公 里每小时(km/h); V 路段(或道路)的地面公交平均自由流速度,单位为 公里每小时(km/h)。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变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1 总则 27 2 术语和符号 28 2.1 术语 28 3 基本规定 30 4 评价对象和范围 31 4. 1 评价对象 31 4. 2 评价划定范围 31 4. 3 评价时间范围 32 5 数据采集标准 33 5. 1 基础属性数据标准 33 5. 2 交通运行数据标准 33 6 道路运行评价标准 35 6. 1 评价指标选取 35 6. 2 核心指标评价标准 35 6.3 扩展指标 37 7 地面公交运行评价标准 39 7. 1 评价指标选取 39 7. 2 核心指标评价标准 39 7.3扩展指标 39

1.0.1本条说明了编制本标准的意义和目的。本标准旨在通过 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指标的内容、计算方法等,实现重庆 市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的规范化、标准化,利用本标准可实现 对单个或多个节点、路段、区域路网及整体路网交通运行进行全 面系统评价,进而支撑如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编制、常发堵点升级 改造、缓堵措施实施效果评估、大型通道方案比选、交通组织实施 效果评价、交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交通管理评估与决策

1.0.1本条说明了编制本标准的意义和目的。本标准旨在通过 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指标的内容、计算方法等,实现重庆 市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的规范化、标准化,利用本标准可实现 对单个或多个节点、路段、区域路网及整体路网交通运行进行全 面系统评价,进而支撑如城市道路建设计划编制、常发堵点升级 改造、缓堵措施实施效果评估、大型通道方案比选、交通组织实施 效果评价、交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交通管理评估与决策。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可作为重庆市中心 城区整体道路网或区域道路网交通运行状态评价的基础依据,对 于远郊区县等非中心城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取本标准中部分 指标如节点运行水平、路段运行水平、路网运行水平、拥堵时长、 拥堵里程、常发拥堵路段等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 1.0.3本标准是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划、评价等相关标准 制定的。在实施过程中,还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本条 文明确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上凯完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可作为重庆市

制定的。在实施过程中,还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本条 文明确规定,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交通运行状态用以

1.1交通运行状态用以描还或反映节点、路段或路网的通畅 或拥堵情况,分为畅通、基本畅通、轻度拥堵、中度拥堵和严重拥 者5个等级,本标准中交通运行状态分为道路运行状态和地面公 交运行状态,在实际统计分析中,可分类进行交通运行状态描述。

2.1.7行程速度包括道路行程车速和地面公交行程车速,为车

态的无量纲数值,由地面公交行程时间比标定,分为畅通、基本畅 通、轻度拥堵、中度拥堵和严重拥堵5个等级,由于实际城市交通 运行中,地面公交和小汽车在行程车速、上下客、加减速等方面存

在较大差异,因此地面公交运行指数和路网运行指数存在不同的 等级划分

3.0.1本条明确了评价内容,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可分 为道路运行评价与地面公交运行评价两部分,由于当前相关标准 规范中地面公交运行评价涉及较少,因此本标准在道路运行基础 上增加地面公交运行评价,并增加相应地面公交运行评价指标 道路运行评价可采用道路运行评价标准,地面公交运行评价可采 用地面公交运行评价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标准在指标 筛选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国家标准及北京、深圳等城市经验,在浮 动车数据等交通大数据深度挖掘应用背景下,以指标的针对性 实用性、精准性为原则,结合小汽车和地面公交运行差异,分为道 路运行与地面公交运行两类评价指标

3.0.2本条明确了评价指标的选取,分为核心指标和扩展指

其中核心指标为基础性评价指标,扩展指标为辅助性或衍生性指 标,实际进行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时,可灵活选取单个或多个相关 指标。核心指标包括节点运行水平、路段运行水平、路网运行水 平、公交运行水平。扩展指标包括拥堵时长、拥堵里程、常发拥堵 路段、常发拥堵里程比例、行程时间可靠性指数、路段单位长度延 迟度、地面公交行程可靠性指数、地面公交相对车速比。本标准 对每个指标的定义、适用性、计算方法、等级划分等进行了规定。 3.0.3本条明确了城市道路交通运行评价步骤,首先按照第 章确定所需评价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第5章要求收集所需数 据,按照第6章选择合适的道路运行评价指标或按照第7章选择

章确定所需评价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第5章要求收集所需数 居,按照第6章选择合适的道路运行评价指标或按照第7章选择 合适的地面公交运行评价指标进行交通运行状态评价

4.1.1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节点、 路段、道路、等级道路网、区域道路网、城市整体道路网的部分或 全部作为评价对象。 4.1.2地面公交运行状态评价可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单条地面公 交线路、多条地面公交线路、区域地面公交线网和整体地面公交 线网作为评价对象。

4.2.1节点划分范围由节点各进口道评价划定范围确定,节点 各进口道评价范围由进口道道路等级确定,在参考《城市道路交 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的基础上,结合实践经验,进口道为高 速公路时,评价范围起点距离节点中心点900米;进口道为快速 路时,评价范围起点距离节点中心点700米;进口道为主干路时, 评价范围起点距离节点中心点500米;进口道为次干路和支路 时,评价范围起点距离节点中心点300米。对于无法计算自由流 速度时,可根据道路等级参考表4.2.1取值

表4.2.1道路等级与自由流速度对

4.2.2快速路路段以出入口为端点进行分段,根据实际情况,路 段长度过长时宜再分段,路段长度过短时宜合并。主干路、次干 路、支路路段以停止线为端点进行划分,即上游停止线到下游停

止线为一个路段,根据实际情况,路段长度过长时宜再分段,路段 长度过短时宜合并。桥梁在桥台位置分段,将桥梁段分成上桥 段、桥面段、下桥段,上桥段起点为最近的出人入口或停止线,终点 为桥台;桥面段的起终点均为桥台;下桥段起点为桥台,终点为最 近的出入口或停止线。隧道在洞口位置分段,将隧道段分成进口 段、隧道段、出口段,进口段起点为最近的出入口或停止线,终点 为洞口;隧道段的起终点均为洞口;出口段起点为洞口,终点为最 近的出人口或停止线。

1.2.3区域道路网可根据明晰的边界条件对整体道路网或等级

4.2.3区域道路网可根据明晰的边界条件对整体道路网或等级 道路网进行划分,如按行政区、街道、小区、河流、槽谷等划分。城 市整体道路网应按照城市建成区划定,城市路网运行状态评价宜 包括道城市建成区内所有路段

4.2.3区域道路网可根据明晰的边界条件对整体道路

DB31/T 540.9-2015标准下载4.3.1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评价时间范围可分为高峰时段

4.3.2评价时间片段最短应不小于5分钟,可取5分钟(min

l0分钟(min)、30分钟(min)和1小时(h)等

GB∕T 51163-2016 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5.1基础属性数据标准

5.1.1节点属性数据应包含节点编号、节点位置、节点名称、进 出口道路等级等,其中节点编号应为唯一编码,节点位置为节点 经纬度坐标,节点名称为该平面交叉口或立体交叉口名称,进口 道道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进口 道道路等级是确定节点划分范围的依据

道道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十路、次十路和支路,进口 道道路等级是确定节点划分范围的依据。 5.1.2路段属性数据应包含路段编号、所属道路名称、所属道路 等级等信息,路段编号应为唯一编码,所属道路名称为该路段所 属道路的实际名称,对于同一道路有多个路段的,路段所属道路 名称应保持一致,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路段,可单独增加路段名称, 所属道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道 路等级可作为自由流速度的初定参考。 5.1.3道路属性数据应包含道路编号、道路名称等信息,道路编 号应为唯一编码,道路名称为该道路实际名称。 5.1.4地面公交线路数据中车辆配置应符合《公共汽车类型划 分及等级评定》JT/T888的要求。 5.1.5区域路网或地面公交线网数据应包含区域编号、区域名 称等,区域编号应为唯一编码,区域名称宜为上位规划中组团名 称或子片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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