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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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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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简介: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针对建筑工程中地基与基础部分的设计和施工过程所制定的详细操作计划。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概况: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建设规模、设计要求等。

2. 地基地质条件分析:根据现场勘探和地质报告,对地基的土质、地下水位、承载力、稳定性等进行详细分析,以便选择合适的地基处理方法。

3. 基础设计:根据建筑结构和地基条件,设计基础的类型(如桩基础、独立基础、筏板基础等)、尺寸和埋深等。

4. 施工工艺与流程:详细描述基础施工的每一步骤,包括材料准备、基础开挖、基础浇筑、地基处理、隐蔽工程验收等,以及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

5. 安全与环保措施: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环保方案。

6. 应急预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基础沉降、天气变化等,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7. 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工艺,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这份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指导文件,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部分内容预览:

6. 土方工程竣工后,应提出下列资料:

(1) 土方竣工图,基坑(槽) 平面图及其实际标高、洞穴和不良地质位置图。

(2) 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或文件。

某居住景观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验槽记录。

(5) 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结果。

(6)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应符合表4.1.4.2的规定。

4.1.9 主要工程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1. 场地积水(场地范围内局部积水)

(1) 场地周围未做排水沟或场地未做成一定排水坡度,或存在反向排水坡。

(2) 测量偏差,使场地标高不一。

(1) 按要求做好场地排水坡和排水沟。

(2) 做好测量复核,避免出现标高错误。

2. 挖方边坡塌方(在挖方过程中或挖方后,边坡土方局部或大面积塌陷或滑塌)

(1) 基坑(槽)开挖较深,未按规定放坡。

(2) 在有地表水、地下水作用的土层开挖基坑(槽),未采取有效降排水措施。

(3) 坡顶堆载过大或受外力震动影响,使坡体内剪切应力增大,土体失去稳定而导致塌方。

(4) 土质松软,开挖次序、方法不当而造成塌方。

防治措施: 根据不同土层土质情况采用适当的挖方坡度;做好地面排水措施,基坑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时,采取降水措施;坡顶上弃土、堆载,使远离挖方土边缘3~5m;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分段分层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避免先挖坡脚,造成坡体失稳;相邻基坑(槽)开挖,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处理方法,可将坡脚塌方清除,做临时性支护(如堆装土草袋设支撑护墙)措施。

3. 超挖(边坡面界面不平,出现较大凹陷)

(1) 采用机械开挖,操作控制不严,局部多挖。

(2) 边坡上存在松软土层,受外界因素影响自行滑塌,造成坡面凹洼不平。

(3) 测量放线错误。

防治措施:机械开挖,预留0.3m厚采用人工修坡;加强测量复测,进行严格定位。

4. 基坑(槽)泡水(地基被水淹泡,造成地基承载力降低)

(1) 开挖基坑(槽)未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地面水流入基坑(槽)。

(2)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未采取降水措施将水位降至基底开挖面以下。

(3) 施工中未连续降水,或停电影响。

防治措施:开挖基坑(槽)周围应设排水沟或挡水堤;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降低地下水位,使水位降低至开挖面以下0.5~1.0m。

5. 基底产生扰动土

(1) 基槽开挖时排水措施差,尤其是在基底积水或土壤含水量大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土很容易被扰动。

(2) 土方开挖时超挖,后又用虚土回填,该虚土经施工操作后亦改变了原状土的物理性能,变成了扰动土。

(1) 认真做好基坑排水和降水工作。降水工作应待基础回填土完成后,方可停止。

(2) 土方开挖应连续进行,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雨季施工或基槽(坑)开挖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30cm的土不挖,待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再挖除。采用机械挖土时,应在基底标高以上留一定厚度的土用人工清除。冬季施工时,还应注意基底土不要受冻,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应认真检查。禁止受冻土被隐蔽覆盖。为防止基底土冻结,可预留松土层或采用保温材料覆盖措施,待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再清除松土层或去掉保温材料覆盖层。

(3) 严格控制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发生超挖,严禁用虚土回填。处理方法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4.2.1 一般规定

1.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基坑(槽)、管沟及场地土方回填工程。

2. 土方工程施工时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顺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3. 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的填土。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5.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6. 填方施工应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密度,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

7. 填方工程不宜在冬、雨期施工,如必须在冬、雨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施工前应周密计划,做好准备,做到连续施工。

4.2.2 施工准备

1. 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进场验收和复试要求

(1) 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黏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

3) 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使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5) 含盐量符合表4.2.2.1.(5)的规定的盐渍土一般可以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

 表4.2.2.1(5)             盐渍土按含盐程度分类                 

(2) 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用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碾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填方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 填料为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碾压前宜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填料为爆破石渣时,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4) 作为建筑工程持力层压实填土的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级配良好的砂土或碎石土。

2) 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

3) 以砾石、卵石或块石作填料时,分层夯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0mm;分层压实时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200mm。

4) 以粉质黏土、粉土作填料时,其含水量宜为最优含水量,可采用击实试验确定。

5) 挖高填低或开山填沟的土料和石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膨胀土以及有机质含量大于5%的土。

2. 施工机具、设备

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压实机械、设备。一般土方回填工程常采用的设备有液压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压路机,用于沟槽施工的小型夯实机械,如柴油打夯机、蛙式打夯机等。

3. 施工现场(作业条件)要求

(1) 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底上的树墩及草根应拔除,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和杂物等,并分层回填夯实。

3) 在土质较好的平坦地上(地面坡度不陡于1/10)填方时,可不清除基底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

4) 在稳定山坡上填方:当山坡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坡度陡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宽不小于1m。

5) 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

6)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进行填土。

(2) 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4. 技术准备

(1) 详细阅读设计图纸及说明,了解填料的工程特性及物理指标对回填质量的影响。

(2) 根据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填方施工组织设计。

(3) 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1. 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方案→准备填料→机械回填→分层碾压→竣工验收

2. 填方每层填筑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可按照表4.2.3.2的规定选用。

DB13∕T 5087-2019 超低能耗交通附属建筑节能应用设计导则表4.2.3.2             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3. 振动平碾适用于填料为爆破石渣、碎石类土、杂填土或粉土的大型填方。使用8~15t重的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渣或碎石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碾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

4. 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平碾2km/h;羊足碾3km/h;振动碾2km/h。

5. 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技术导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pdf,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6. 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斜坡形,碾迹重叠0.5~1.0m。上、下层接缝应错开不小于500mm。

7. 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由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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