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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404-2021 建筑工地排水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DBJ50/T-404-2021《建筑工地排水技术标准》是一份由地方标准DBJ (北京市地方标准)发布的专业标准。该标准主要针对建筑工地的排水工作,对工地排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概述: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的排水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和公共建筑工地。
2. 主要内容:涵盖了工地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设备安装、排水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排水污染控制等方面,旨在保障工地排水系统的有效运行,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
3. 技术要求:对排水设施的布局、排水坡度、排水管材、污水处理设施、防洪排水措施、排水检测与维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技术参数和操作规程。
4. 管理规定:明确了工地排水管理的责任主体、排水设施的验收和使用要求,以及应对突发排水问题的应急处理措施。
5. 实施时间:该标准的实施日期以及对原有标准的替代关系。
总之,DBJ50/T-404-2021《建筑工地排水技术标准》是保障建筑工地排水系统安全、有效运行的重要技术指导文件,有助于提升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水平和施工质量。
DBJ50/T-404-2021 建筑工地排水技术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部分内容预览:
4.2.1为确保建筑工地排水的有效处理、合理排放并促进废水
因此,在编制施工现场排水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排水的性质、污染 程度以及再生利用的可能性和处理要求,本条规定建筑工地应分 类收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 第5.1.3条明确规定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 渠。因此,本条规定生活污水宜采用排水管收集 4.2.2建筑工地宜考虑场地外雨水和其他客水的影响,避免其 进人场地内引起地面积水。因此,可以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措施,设置截水沟,拦截场地外雨水和其他客水,并在截水沟末端 设置沉砂池,出水排入市政雨水管渠或自然水体;对于设置了雨 水利用系统的建筑工地,沉砂池出水可排入雨水调蓄池。 4.2.3设计流量是确定排水管渠尺寸的基本依据。施工单位可 参考《建筑施工计算手册(第四版)》第4章的有关公式计算基坑 排水量,第21章的施工用水量定额、施工机械用水量定额、生活 用水量定额计算施工现场工程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然后根据基 坑排水量、工程用水量测算施工废水流量,根据生活用水量测算 生活污水流量。
因此,在编制施工现场排水方案时应综合考虑排水的性质、污染 程度以及再生利用的可能性和处理要求,本条规定建筑工地应分 类收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 第5.1.3条明确规定污水和合流污水收集输送时,不应采用明 渠。因此,本条规定生活污水宜采用排水管收集
进人场地内引起地面积水。因此,可以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 措施,设置截水沟,拦截场地外雨水和其他客水,并在截水沟末端 设置沉砂池DB52/T 1401.12-2020 山地旅游 第12部分:绿道设施与服务规范.pdf,出水排入市政雨水管渠或自然水体;对于设置了雨 水利用系统的建筑工地,沉砂池出水可排入雨水调蓄池。
.2.3设计流量是确定排水管渠尺寸的基本依据。施工单位
参考《建筑施工计算手册(第四版)》第4章的有关公式计算基均 非水量,第21章的施工用水量定额、施工机械用水量定额、生活 水量定额计算施工现场工程用水量和生活用水量,然后根据基 排水量、工程用水量测算施工废水流量,根据生活用水量测算 主活污水流量。
本条是关于施工废水污染物去除方式选取的规定。去除
施工废水中浮渣,宜选用浮动挡板、拦渣浮筒、水平格栅等处理技 术。去除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宜选用沉淀、澄清等处理技术。去 除施工废水中泥砂,宜选用沉砂、水力颗粒分离器等处理技术。 去除施工废水中油污,宜选用隔油处理技术。
4.3.2施工废水处理可采用三级沉淀池,一般情况下
4.3.3在建筑工地周边污水管网或下游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不完
4.3.4规定了建筑工地食堂应根据排水流量选取隔油设施。
油池的具体做法可参考《小型排水构筑物》04S519,隔油器可参考 餐饮废水隔油器》CJ/T295进行选择,并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 十标准》GB50015第4.9.2条、4.9.3条的规定。 4.3.5本条是关于施工场地雨水排放末端的规定。施工场地的
4.4.1建筑工地内井点降水、基坑排水、渗水、雨水宜优先作为
4.4.1建筑工地内井点降水、基坑排水、渗水、雨水宜优先作为 非传统水源供水系统的水源。施工单位可根据非传统水源用水 点、用水量合理选择水源,因地制宜的布局非传统水源收集、处理 和回用系统。
建筑施工领域优先使用非传统水源。因此,在上述过程中建筑工 地宜优先考虑使用非传统水源,以减少自来水消耗量
点降水、基坑排水、渗水作为建筑工地非传统水源时,水质可参考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一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的规定。当 采用雨水作为建筑工地非传统水源时,水质可参考《建筑与小区 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的规定。不同用途的 非传统水源的水质要求不同,建筑工地车辆除泥、设备和场地冲 洗等对水质要求较低,可以适当降低水质要求
4.4.4本条提出了选择非传统水源处理工艺的
的选择是污废水再生利用设计的核心,应在试验或可靠资料基础 上慎重选择,设计标准过高,会增加资源化成本和施工单位负担: 设计标准过低,水质难以达标。非传统水源处理工艺,应综合考 水源、用途、使用条件等因素,在确保水质的前提下,宜采用高 效低耗、经过实践检验的新工艺或新技术。此外,当有细菌学指 标要求时应采取消毒措施,当采用氯消毒时,非传统水源的加氯 量可参照《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第5.12.2 条执行
4.4.5为避免非传统水源污染其他给水,本条规定非传
管道系统应独立设置。为保障建筑工地排水循环利用的安全性, 本条规定应针对非传统水源管道及其水池、水箱、取水口等设置 防误接、误用、误饮的标志,管道系统按规定涂色或标识。非传统 水源管道系统设计涂色或标识,可参考《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50336第8.1.5条、《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 范》GB 50400 第 7.3. 9 条的规定。
.4.6建筑工地给水系统布局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
5001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有关规定执行。按照 节水优先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用水场合合理选用节水龙头、节水 便器、节水淋浴装置等用水器具和设备,优先采用符合《节水型生
活用水器具》CJ/T164、《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 等要求的产品。
5.1.1为保障排水管渠、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本条规定施工
.1.1为保障排水管渠、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运行,本条规定施二 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排水管渠、 处理设施维护要求、计划等。
工地排水管渠的积泥深度不宜超过管径的20%。 5.2.3为保证沉淀池、隔油池等的有效运行,需对其进行定期清 理。广州市《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应当 每日检查并及时清掏沉淀池,控制沉淀池积泥高度不超过50cm, 我市沉淀池清掏可参考其做法。 5.2.4一般情况下,建筑工地排水处理涉及的药剂主要包括絮 凝剂、消毒药剂等。对于絮凝剂,主要考虑其对设备和管道的腐
理。广州市《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 每日检查并及时清掏沉淀池,控制沉淀池积泥高度不超过 我市沉淀池清掏可参考其做法。
5.2.4一般情况下,建筑工地排水处理涉及的药剂主要包括絮
.2.4一般情况下,建筑工地排水处理涉及的药剂主要包括 疑剂、消毒药剂等。对于絮凝剂,主要考虑其对设备和管道的 。对于消毒剂,建议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漂白粉、漂白精等使 交安全的药剂,避免药剂引发次生灾害
5.3.1本条是关于隔油预处理产生的废油应处理处置的规定。
《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80第6.9条中明确规定含油 污泥应进行资源化、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GB∕T 5699-2008 采光测量方法,且含油污泥的 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
5.3.2本条是关于一体化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应处理处置的
6.1.1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21号)、《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排水户向城 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 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排水户应按照排水 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 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的监督管理,当建筑工地排水排人市政排水设施时,应接受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重庆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环境 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当建筑工地排水排入自然水体时,应接受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
6.2.1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21号),排水户在办理排水许可证时,需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 量设备。施工废水在接入市政雨水管渠前、生活污水在接人市政 污水管道前,设置专用监测井。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目录
注:标准图集的修订及废止情况见建委文件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图集目录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457-2008》注:标准图集的修订及废止情况见建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