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14.5-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Q/SY 06014.5-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5部分:站厂给排水.pdf简介:
Q/SY 06014.5-2016《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的第5部分主要关注站厂给排水设计。站厂是油气田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包括了原油处理、天然气处理、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一系列设施。该部分规范主要对站厂内的给水系统(如水源选择、供水设施设计、水质处理等)和排水系统(如废水收集、处理、排放要求、防洪防涝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 给水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时需考虑水源的可靠性和水质,包括地下水、地表水、雨水等的利用;供水设施如泵站、贮水池、输水管道等应根据站厂的规模和生产需求进行合理布局和设计;同时,还应考虑节约用水和防止水污染的措施。
2. 排水系统设计:这部分包括了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雨水的排放处理。要求废水应经过初步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再排放,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应设计合理的排水系统,保证站厂内部排水畅通,避免发生积水问题。
3. 环境保护:规范强调站厂给排水设计应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水资源,同时还需要考虑自然灾害的防护,如防洪、防涝等。
总之,Q/SY 06014.5-2016《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第5部分提供了站厂给排水系统设计的标准和指南,旨在确保油气田生产的正常运行,同时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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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 50109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SY/T 0089 油气厂、站、库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SY/T 06015 油气田地面工程消防设计规范 04S519小型排水构筑物
3.5 雨水系统stormsystem 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和处置雨水的排水系统, 3.6 循环冷却水系统recirculatingcoolingwatersystem 以水作为冷却介质,并循环使用的给水系统。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处理设施、水泵、管道及 其他有关设施组成。 3.7 生产给水系统 processwater 用于工艺生产过程的给水。 3.8 生产污水 pollutedindustrialwastewater 生产过程污染的工业排水。 3.9 排水体制 sewerage system 在一个区域内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方式,有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基本方式。
. 雨水系统stormsystem 收集、输送、处理、再生和处置雨水的排水系统JC∕T 2505-2019 装配式建筑 预制混凝土楼板, 3.6 循环冷却水系统recirculatingcoolingwatersystem 以水作为冷却介质,并循环使用的给水系统。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处理设施、水泵、管道及 其他有关设施组成。 3.7 生产给水系统 processwater 用于工艺生产过程的给水。 3.8 生产污水 polluted industrialwastewater 生产过程污染的工业排水。 3.9 排水体制 sewerage system 在一个区域内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方式,有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基本方式
4.1.1给水系统选择应根据站厂规模以及生活、生产、消防等各单位对水量、水质、水温、水压的 要求,结合外部给水系统条件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2站厂给水系统可合并或分开设置。 4.1.3生产用水应少用新鲜水,宜一水多用、循环利用。 4.1.4生产和生活用水宜采用分质供水方式。生活饮用水、淋浴及盟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的相关 规定。水资源紧缺地区、沙漠地区或水处理成本较高时,冲厕用水宜采用原水。 4.1.5当原水水质不能满足生产装置工艺用水、油田注水水质要求时,应进行水质处理。处理工艺 应根据原水及用水水质需求,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1.6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外部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管网中水压不足时,应设置调储及升 压给水装置
a) 生产污水系统:接收装置区、罐区、化验室、油气生产车间、装卸区等的污水、有污染的雨 水和冲洗水等。 b 生活污水系统:接收卫生间、食堂、浴室等的生活污水。 c) 雨水系统:接收站厂的清洁雨水。 注:本部分不包含油气田采出水处理系统。 4.2.3 处理后生产污水应优先用于油田注水、热采锅炉给水、原油掺水等,条件不具备时应达标 排放。 4.2.4进入含油污水系统的生产污水,应防止混合后加剧结垢、腐蚀和细菌增生而引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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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处理后生活污水宜用于厂区绿化,条件不具备时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4.2.6雨水宜采用自然排放方式,降雨量大的地区,雨水应考虑有组织排放。被污染的雨水应收集 并妥善处置,当需要外排时,应满足GB8978及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5. 1用水量及用水定额
5.1.1站厂的用水量涉及以下方面
a 生产人员生活用水量及淋浴用水量。 b) 生产用水量。 c 绿化用水量。 d) 消防用水量。 e) 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1.2 生产用水定额、水压及供水条件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设备及机泵冷却水用水量和水质应根据工艺设备要求确定, b) 锅炉和加热炉补水量应根据工艺设备要求确定。锅炉给水软化树脂再生一次的用水定额按 GB/T50109的规定执行。 配制药剂用水量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 化验室给水设计应根据功能及需要设置,水量及同时使用百分数宜按表1计算确定
化验室用水器具额定流量、最大小时流量及同时
e 化验室最大小时用水量应为所有用水点最大小时用水量总和。 5.1.3 生活用水量包括站内生产人员用水、办公楼、倒班公寓人员用水量。用水定额宜按以下要求 进行: a 站内生产人员用水定额可采用50L/(人·d)~80L/(人·d)。 办公楼生活用水定额可采用50L/(人·d)~80L/(人·d)。 C 倒班公寓生活用水定额可采用200L/(人·d)~300L/(人·d)。 5.1.4 绿化用水量定额按1L/(m²·d)~3L/(m²·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 5.1.57 消防用水量应符合Q/SY06015的规定。 5.1.6未预见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算
5.2.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水压应满足GB50015的规定
5.2.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水压应满足GB50015的规定。 5.2.2生产用水的水质、水压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5.2.3工业锅炉给水的水质应符合GB/T1576的规定。 5.2.4循环冷却水水质应符合GB50050的规定。
5.2.1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水压应满足GB50015的规定。 5.2.2生产用水的水质、水压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5.2.3工业锅炉给水的水质应符合GB/T1576的规定。 5.2.4循环冷却水水质应符合GB50050的规定。
5.2.5生活饮用水系统设计应采取以下防污染措施: a)生活饮用水不应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具体措施按GB50015的规定执行。
5.2.5生活饮用水系统设计应采取以下防污染措施
5.3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5.3.1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应按工艺要求计算确定。生活用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和设计秒流量按 5.1规定的用水定额进行计算确定。 5.3.2给水管的管径应根据设计秒流量、外部管网能保证的水压和最不利配水点水压计算确定, 5.3.3油气站厂倒班宿舍、办公楼、公共浴室、公共食堂、化验室等建筑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 量按SY/T0089的规定计算。 5.3.4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水流速度宜按表2采用
表2生活给水管道设计水流速度
5.3.6室外钢质给水管道单位长度水头损失应按公式(1)和公式(2)计算 当<1. 2m/s时
i=0.00912元
式中: C一—海澄一威廉系数,各种塑料管、内衬(涂)塑管C,=140,铜管、不锈钢管C.=130,衬 水泥、树脂的铸铁管C.=130,普通钢管、铸铁管C=100。 8局部水头损失宜按下列管网沿程水头损失的百分数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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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生产给水管网,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生产、生活、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20%。 )生产、消防共用给水管网为15%
5.4给水贮存及增压设
5.4.1生产、生活用贮水池(罐)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供水依托条件较差的油气站厂应在厂区设置贮水池(罐)。贮水池(罐)容积不少于厂、站 最大小时用水量的8倍。 贮水池宜分成2格,水罐宜设置2座,满足检修和清池时短时间用水需求 c) 采用罐车拉水时,生产、生活用水储备量可按最高日用水量3d7d。饮用水宜采用桶装净 化水。 d)寒冷地区应考虑防冻措施。 e)贮水池(罐)应安装水位控制设施
5.4.2由外部供水的站厂应对进水进行计量
6.4.3增压设施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站厂的供水增压设施选择应根据用水量变化及水压要求确定。当用水量较小时,宜采用气压 供水装置,当用水量较大时,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b 生活供水不得使管网最大水压处配水点水压大于0.55MPa。 C 给水系统的水泵应设备用泵。备用泵按一组泵中排量较大的水泵参数设置。 d 水泵扬程应满足站厂最不利处配水点水压,当生产、生活用水压力相差较大时,可考虑设 置不同扬程的泵组及管网系统。 e) 气压水罐内的最小压力应按最不利处配水点所需水压计算确定,其对应水泵扬程下的流量不 应小于给水系统最大小时用水量的1.2倍。 f 采用气压供水设备时GB13612人工煤气 .pdf,宜采用变压式,气压水罐调节容积、总容积计算应符合GB50015的 相关规定。
5.5.1不允许间断供水的生产装置的给水管线应环状布置,其他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采用环 网布置时,向环网输水的管线不宜少于2条,当其中1条发生故障时,其余输水管线应能通过全部 水量。
5.5.1不充许间断供水的生产装置的给水管线应环状布置,其他给水管网宜采用枝状布置。采用环 网布置时,向环网输水的管线不宜少于2条,当其中1条发生故障时,其余输水管线应能通过全部 水量。 5.5.2给水管道布置,不应妨碍生产操作、交通运输和建筑物使用。管道不应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 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设备的上方,并应避免在生产设备上方通过。应考虑管道检修、开挖 时对工艺装置、建(构)筑物基础的影响。 5.5.3埋地给水管道不应穿越生产设备基础;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穿越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5.4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5.5.5室内给水引人管与污水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 5.5.6室内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最小净距,平行埋设不应小于0.5m,交叉埋设时不应小于 ).15m,且给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方,且不应有接口重叠。 5.5.7当条件限制,给水管道敷设在排水管道下方时,应采用钢管或钢套管,钢套管伸出交叉管的 长度,两端不得小于3m,钢套管的两端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5.5.8露天管道应有调节管道伸缩设施,并设置保证管道整体稳定的措施,还应根据需要采取防冻 保温措施。 然
至建(构)筑物等的最小水平净距按表4的规定执行
下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电缆等的最小水平净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 GB/T32985-2016》表4地下管道至建(构)筑物最小水平净距
本表中所列净距应自管壁或防护设施外缘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