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TCC-136-2021 铁道车辆制动机-分配阀.pdf简介:
GTCC-136-2021是关于铁道车辆制动机-分配阀的详细规格或者技术标准的编号。分配阀是铁路车辆制动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件,主要作用是根据司机的操作指令,将空气压力从制动主管分配到各个制动缸,控制制动的产生和缓解。
分配阀的工作原理大致如下:当司机进行制动操作时,分配阀会根据空气压力变化,打开或关闭进气阀和排气阀,使压缩空气进入或排出制动缸,从而实现制动或缓解。它还具有阶段制动和紧急制动的功能,可以根据需要提供不同强度的制动效果。
具体到GTCC-136-2021,这可能是一个具体的标准,详细规定了分配阀的设计、制造、性能要求、检验方法等,确保其在实际运行中的安全和效率。这类标准通常由铁路行业或相关机构制定,以保证铁路车辆制动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GTCC-136-2021 铁道车辆制动机-分配阀.pdf部分内容预览:
一分配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本细则规定了铁道车辆制动机一分配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 全部项目。适用于新造铁道车辆用103、104及F8型分配阀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 据监督抽查计划确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细则必不可少的条款《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 JG/T429-2014》,注日期的弓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TB/T2951.1一2019铁道车辆制动机第1部分:分配阀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 数量的样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0)63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半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如果储存期超过 3个月不足6个月时,应经试验台试验确认合格,出现不合格时应按照表1重新抽样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仪器仪表及设备的量程、精度应满足标准需求,具有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且状态 良好。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 险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3 6检验程序
5.1.1检验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和产品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等方面要求制定样品接收、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执行,避免 出现可能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 6.1.2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 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形,并核对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
相符。 6.1.3产品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保 证正常运行。 6.1.4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 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检验规程
6.1.4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 现场检验遵守相同的检验规程。
检验项目按下列顺序进行: 103、104型分配阀:标志→表面质量→接口及安装尺寸→功能试验(单阀试验:主阀 式验、紧急阀试验)→功能试验(单车试验)→环境适应性检测(103型分配阀:低温试验 高温试验;104型分配阀:低温试验); F8型分配阀:标志→表面质量→接口及安装尺寸→功能试验(单阀试验:主阀试验 辅助阀试验、F8中间体试验)→功能试验(单车试验)→环境适应性检测(低温试验)
.3.1检验人员应当熟悉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铁路行业标准和产品抽查检验实施细则有关 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能力。 5.3.2检验机构应当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产品检验 6.3.3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当如实 记录即时情况,并留存充分的证实材料。 5.3.4检验原始记录应当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留备 查
6.4检验结束后的处理
样品应当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提出样品可不退还 协商处置。
JT/T 537-2018标准下载表4检验结果的有效值
按表3中的项目对样品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判定。
A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Ln;Ac,Re」;其中“n”为A类检验项目的样品数量,“Ac”为 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当检验项目满足其判定方案时,该项目为合格,否则 为不合格,其判定方案见表5。
道车辆制动机一分配阀检验项目及单项判
当A类不合格满足表6所示判定方案时,所检样品合格,判本次监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 否则为不合格
表 6 综合判定方案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 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龙时丹、赵磊、刘霞、宋玉亮、赵东生、石春珉、高福来、黄健SY/T 6561-2018标准下载, 本细则由国家铁路局管理。
表3铁道车辆制动机一分配阀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