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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总办〔2017〕320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pdf简介:
"铁总办〔2017〕320号"文件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简称铁总)于2017年发布的一份指导意见,其全称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改革和优化,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指导意见强调了铁路局集团公司在铁路建设项目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他们提前介入建设项目,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开始参与,以实现对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这包括参与项目前期调研、需求分析,参与项目设计优化,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工期进行监督和管理。
通过提前介入,可以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减少后期调整和变更,降低工程风险,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和效率。同时,这也是铁路总公司深化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铁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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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提前介入方案,开展现场把关、随机抽查、巡检提 示等多种方式的检查。 5.填写检查记录,建立问题台账、留存影像资料,反馈发 现问题,逐条跟踪整改情况,并及时反馈工作组。 三、明确提前介入工作内容及时间 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和站段,制定施工图、工 程实施等阶段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一)施工图阶段介入内容。施工图阶段由铁路局集团公司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业务处室率头,相关站段参加,重点审查 初步设计批复意见落实情况,围绕工程措施、结构安全、施工方 案、运营需求参加施工图审核及优化,从源头防止设计漏项和缺 陷,提高设计质量。各专业审核重点内容为: 1.工电。工务方面审核软弱地基处理方案、重点桥渡泄洪 方案、与其他线路交叉方案、营业线施工过渡方案、隧道口边仰 防护及检查通道方案、长大隧道通风照明排水方案、各类过渡段 处理措施、线路封闭设计方案、高堤深堑支挡防护方案等。 电务方面审核光电缆径路、综合接地系统、桥上电缆槽、电 务设备房屋、综合防雷、区间铁塔、供电线引入和线缆物理隔离 措施等。 素香果發旅惠 供电方面审核率引变电所平面布置、枢纽及主要站场接触网 平面布置方案,接触网主要结构形式,设备用房布局,生产生活 设施配置,重点部位的接口方案,高海拔、大风、长大隧道等特
配置、机房环境方案等。 7.经营开发。审核客站商业及广告等各类资源的布局、商 业用电用水等服务设备设施是否满足经营开发需要。 土地方面审核合资铁路建设项目占用国家铁路土地的数量 范围是否明确,是否签订初步处置协议,处置费用是否足额纳入 预算。 8.环保水保。审核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批复意见的落实情 况。 9.公安。审核消防设计、治安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安保 设施等是否满足要求。 10.安监。检查铁路外部安全环境整治要求落实情况,主要 包括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生产储藏场所距线路距离、禁止抽取地下 水要求、油气输送管道与铁路交汇工程要求等。 (二)工程实施阶段介入时间。工程实施阶段由铁路局集团 公司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业务处室牵头,相关站段参加,适时 开展介入工作。各专业介入时间为: 1.工电。工务方面,路基工程在过渡段、软弱地基处理前 基床表层施工前介入;桥梁工程在架梁时提前检查确认支座位 置,在桥面系施工前全面介入:隧道工程在隧道衬砌施工过程中 介入;轨道工程在线下工程完成、沉降评估之前介入。 电务方面,室内在机房房建主体工程结束后设备安装及布线 前介入,室外在四电工程开工前介入。
查为主要内容,根据施工质量对运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采取重点 町控和日常抽查等方式开展质量监管。各专业介入内容重点为: 1.工电。工务方面,掌握关键、重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技 术、质量控制措施。参加涉及营业线施工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检查原材料质量检验记录、精测网设计及复测资料、路基沉降变 形观测分析评估资料、隐蔽工程资料:检查隐蔽工程、排水系 统、支挡结构、边坡防护、桥面系、锥体护坡、吊围栏及其他附 属设施、无雄轨道底座板(支承层)无雄轨道板铺设、砂浆施 工、钢轨铺设、焊接、探伤及无缝线路锁定等质量:检查隧道洞 口边仰坡、危岩落石防护是否到位;检查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 测系统、防护栅栏及理设、绿色通道、维修通道等是否符合标 推。静态验收前完成隧道衬砌敲击检查。 电务方面参加审查主要物资设备技术规格书,对工程上道 设备、器材的技术规格、标准提出意见建议:参加确认设备进场 条件、检验设备进场质量;参加确定专业工艺工法、施工标准和 工程首件定标工作:检查中继站基站及站前工程沟槽管线预留位 置,房建防雷及综合接地系统、隐蔽工程质量,室内外设备安装 及调试情况。 供电方面,参加审查主要物资设备技术规格书,参加率引供 电和电力设备(含零部件)质量抽检及进场质量检验;检查重 要接口工程的实体质量,检查供变电系统安装调试、电力供电系 统安装调试、接触网系统安装调整、远动系统调试、给水系统安
及设备设施等是否满足要求。 10.安监。检查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对铁路外部安全环境整治 要求、检查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等。 铁路局集团公司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提前介入发现的间 题,并进行复验,确保在静态验收前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高速铁路开通达标评定。高速铁路运行试验开始一周 后,铁路局集团公司应从运营维护角度,按照工程建设验收标准 和运营维修标准,组织开展开通达标评定工作,对工程质量达不 到验收标准的,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达到验 收标准,但达不到维修标准的,按运营委托协议,铁路局集团公 司组织维修站段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开通前全面达标,满足高速 铁路高品质、高安全、高稳定的运营要求。 四、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 铁路局集团公司和铁路公司应组织建立提前介入工作机制, 高质量开展各阶段提前介入工作。 (一)签订委托协议。合资铁路公司(包括总公司管理的铁 路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应在施工图设计开 始前,与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安局协商签订提前介入委托协 议,协议中应明确介入主要内容、介入时间、双方的主要权利与 义务等事项。 对于委托铁路局集团公司运营的非控股非代建铁路项目Q/GDW 11491-2015标准下载,铁 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安局可接受项目公司委托,签订提前介入
委托协议,参照本指导意见开展提前介入服务工作;提前介入服 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委托协议中予以明确。 (二)制定总体方案。对铁路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铁路局 集团公司应商铁路公司研究提出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工作总 体方案和各阶段实施方案。对于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建设项 自,铁路局集团公司应组织相关处室和项自管理机构,研究制订 提前介入工作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 工程实施阶段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介入处室及站段安 排,介入时间,建设工期节点,介入人员组织,介入单位与建 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关系和各自职责,发现问题的解决机 制、程序和责任等。 对于铁路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铁路公司向工管中心报送指 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工作总体方案 一并报送工管中心。对于铁路局集团公司管理的建设项目,铁路 局集团公司向工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 提前介入工作总体方案一并报送工管中心。 工管中心在审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提前介入 工作总体方案。 (三)建立介入人员储备机制。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建立介入 人员储备机制,根据接管设备规模及数量,尽早合理储备提前介 入人员,开展介入培训工作,提高介入人员的知识储备与业务能 力,分专业建立工务、电务、供电、房建、公安等提前介入队
制提前介入工作季度实施计划。工作组每季度组织对工作小组介 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八)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 共同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及时研究处理介入人员提出的意见 建议,纳入问题库管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整改,并逐项销 号。 五、落实提前介入工作责任 铁路局集团公司应落实介入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建立提前介 入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确保提前介入工作取得实效。 (一)落实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 理等单位依法和依据合同承担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责任,铁路 局集团公司不干预铁路建设正常工作。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 工作并不免除或减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承担 的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责任。 (二)明确提前介入工作纪律。介入单位及人员要按照介入 实施方案要求,依据铁路建设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 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介入单位及人员不得向建 设单位或参建单位提出超出提前介入工作范畴的其他要求。介入 单位及人员发现问题时,应主动与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沟通,提 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纳入问题库。介入单位及人员应根据批 复的设计文件提出检查整改意见,不得随意更改已批复的设计, 合理化建议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确认并履行变更设计程序后实施。
(三)严格开展介入考核。铁路局集团公司对介入单位和介 入人员开展考核后,对不称职的介入人员应及时更换,对违规违 纪的单位及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本指导意见印发后,前发《关于明确铁路局提前介入铁路 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办【2014】58号)同时废止。
抄送:中铁工程、建筑公司,中铁通号集团,中交集团,中建总公 司,中电建集团,各设计院,铁道工程协会,鉴定中心,总 公司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 2017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