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895-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3895-2021 转移、倾倒和填埋固体废物类环境事件快速监测技术规程.pdf简介:
DB34/T 3895-2021 是中国安徽省地方标准,名为《转移、倾倒和填埋固体废物类环境事件快速监测技术规程》。这个规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固体废物在转移、倾倒和填埋过程中的环境事件快速监测工作,以确保废物处理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该规程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主要针对固体废物转移、倾倒和填埋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如空气污染、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
2. 监测方法:规定了现场采样、样品处理、实验室分析等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可能涵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多种监测手段。
3. 监测频率:根据废物处理的不同阶段和可能的风险,规定了监测的频率和时间点。
4. 数据处理和报告:对监测结果的数据处理、环境风险评估以及报告编写等提出了详细要求。
5. 应急响应:明确了在发生环境事件时的应急监测和响应流程。
6. 人员培训和设备要求:对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和技术设备提出了相应的资质和性能要求。
通过遵循这个规程,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环境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DB34/T 3895-2021 转移、倾倒和填埋固体废物类环境事件快速监测技术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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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通数据报表格式 GB/T30679-2014》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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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现场采样和现场快速检测:确定采样点位、份样数、份样量、监测项目、现场监测方法、采 样器材、现场测试仪器、样品保存、运输和交接、采样安全以及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 施等; b)实验室快速检测; c)按GB5085.1、GB5085.3、GB5085.6和GB5085.7开展危险特性的监测
表1典型样品份样数确定方案
4.2.5监测方法的选择,现场监测项目尽可能选择便携、快速的仪器进行定性和半定量分析,按照已 有便携或应急监测方法规范开展监测;如无方法规范,可参照仪器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但需 进行方法验证),根据现场收集的资料和初步监测结果,确定实验室需要快速分析的项目,最后综合分 析是否需要进一步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和GB5085.7开展危险特性的监测。 4.2.6快速监测方案的形式不限,如果需要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和GB5085.7开 展危险特性的鉴别,需制定详细的监测方案,另行采样。
5. 2 固态、半固态废物
5.2.1.1散状堆积高度不大于0.5m时,将固体废物堆平铺成厚度为10cm~15cm的矩形,划分为N 个(份样数)面积相近的网格,顺序编号,在网格中心位置处用采样铲或锹垂直采集全层厚度的固体废 物。每个网格采集的固体废物作为一个份样,
5.2.1.1散状堆积高度不大于0.5m时,将固体废物堆平铺成厚度为10cm~15cm的矩形,划分为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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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散状堆积高度大于0.5m时,现场应分层采集样品,根据现场固体废物分布情况确定层数, 采样层数不小于2层,按固态、半固态废物堆积高度等间隔布置。分层采样可以用采样钻或者分层采样 器方式进行。如现场固体废物有松软或者粘稠等不利于采样员现场直接作业的情况,可采用机械设备(如 挖掘机等)协助采样,用该方法采样时,与机械设备直接接触的固体废物应舍弃,不得作为样品带回实 验室分析。
5.2.2贮存池或大型容器
5.2.2.1贮存池包括地上、地下、半地下等类型的贮存池;大型容器包括车、船等可移动的容器和其 他不可移动的大型容器。固体废物集中填埋于地下的情形,按照5.2.2.2、5.2.2.3和5.2.2.4规定采 集样品。 5.2.2.2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较为均一,则在池内边缘采集;如现场能采集到中心区域,可采集 部分中心区域的样品。 5.2.2.3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不均一,池内废物厚度不小于2m时,先将贮存池划分为N个面积 相近的网格,再在N个网格申随机抽取N/3(四舍五入取整数)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对于选取的采样 单元,可在其上部(深度为0.3m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分三层采集样品; 如现场固体废物为粘稠状、半固半液等不利于分层采样情况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在其上部(深 度为0.3m处)、下部(5/6深度处)分两层进行采样。适当时,可采用机械设备协助采样。 5.2.2.4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不均一,池内废物厚度小于2m时,先将贮存池划分为N个(份样 数)面积相近的网格,顺序编号,在网格中心位置处用土壤采样器或长铲式采样器垂直插入固体废物底 部,旋转90度后抽出。每个网格采集的固体废物作为一个份样
5.2.2.1贮存池包括地上、地下、半地下等类型的贮存池;大型容器包括车、船等可移动的容器和其 他不可移动的大型容器。固体废物集中填埋于地下的情形,按照5.2.2.2、5.2.2.3和5.2.2.4规定采 集样品。 5.2.2.2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较为均一,则在池内边缘采集;如现场能采集到中心区域,可采集 部分中心区域的样品。
5.2.3袋、桶或其他小型容器装
5.2.3.1将各容器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1)/3(四舍五入取整数)个容器作为 采样单元,可在各采样单元上部(1/6深度)、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三层分别采 集样品。只有一个容器时,将容器按上述方法分为三层。 5.2.3.2对于桶装或其他容器装固体废物,用卷尺量取包含规定采样深度的距离层(一般为规定采样 深度土5cm),并用记号笔标识,用长铲式采样器从上往下铲至规定的深度,用木勺等器具采集并装入 相应容器内,采样时为避免污染样品,采样层的上表面固体废物应舍弃。 5.2.3.3对于袋装固体废物,用卷尺量取包含规定采样深度的距离层(一般为规定采样深度土5cm), 并用记号笔标识,用剪刀等器具从标识处划开袋子,用木勺等器具采集并装入容器内。采样应从上往下 依次进行,为避免三层剪开处的固体废物交叉污染,建议在袋子的三侧进行开口取样,如现场条件不满 足袋装开口,参考5.2.3.2的取样方式。 5.2.3.4对于袋、桶或其他容器装固体废物,若容器内的固体废物量少,达不到分层采样的要求,可 不分层采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将所有容器编号,从中抽取N个容器,从每个容器的中心位置 处抽取一个份样。 5.2.3.5对于袋、桶或其他容器装固体废物,如现场固体废物为半固态粘稠状,且流动性较强,可混 匀后不分层取样,参考5.2.3.4的取样方式。
5.2.4包装物(桶、袋、瓶等)
5.2.4.1有残余物(非法倾倒):采集容器中的残余物,若残余物量较小,可采用少量水进行清洗并 进行收集。
5.2.4.2无残余物(非法处置):采集非法处置后的清洗液。 5.2.4.3可对残余物优先进行pH值测定
5.2.4.2无残余物(非法处置):采集非法处置后的清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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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对于未知来源的液态废物,不宜现场混匀;对于已知来源且能够确定现场混匀后不会造成安全 问题的,可用手摇晃、人工搅拌、机械搅拌等方式将容器内液态废物混匀(含易挥发组分的液态废物除 外)。 5.3.2对于一般工业废桶装的液态废物(桶高120cm以下),将各桶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 数表法抽取N个桶作为采样单元采集样品。采样时,打开容器,用玻璃采样管或者其他不影响被测物质 组分的采样器具(以下简称取样器)从上往下缓慢插人液面至液面底部,待采样管/取样器内装满液态 废物后,缓缓提出,将样品注入采样容器内。若一次取的量达不到分析需求,则可重复上述操作,直至 采集足够的份样量。 5.3.3对于一些大型储罐装液态固体废物,罐顶部有预留开口。先确定罐内液体高度,根据高度用取 样器一次或者多次采集样品;若罐内液面高度小于取样器的长度时,用取样器直接插入罐底即可;若罐 内液面高度大于取样器的长度时,则用多根取样器分多次采集样品,然后装入同一采样瓶中。采样时应 先从底部往上采集。若一次取样量达不到分析需求,则可重复上述操作,直至采集足够的分样量。可在 不同部位抽取N个份样
6.1.4快速检测的流程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优先选择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如现行标准方法无法满足检测要求时 可根据具体情况和仪器设备条件,选用ISO、美国EPA、核心期刊、行业专项工作作业指导书、公开出版 的工具书和专利等国内外权威机构正式发布的分析方法,应先进行方法验证,且在检测时要有科学合理 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保证检测质量。
根据固体废物性状、颜色、气味、容器、包装和标签等,结合现场掌握的资料,确定可能需要 污染物及类别,按照酸碱性、金属元素及无机污染物、有机物的顺序对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可参照相应的使用说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其他物质的于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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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酸碱性(腐蚀性)测定
7.2.1若样品为液态或固体废物渗滤液,可直接用便携式pH计测定pH值。 7.2.2若样品为湿固体,可用pH试纸直接测定;若样品为干固体,可将pH试纸先用水浸湿
7.3金属元素及无机污染物测定
根据现场特征因子检测结果,结合现场情况和已掌握的资料,首先与各行业产生废物的主要污染因 子进行比对,初步判定废物可能的行业来源,筛查出该行业相关企业,进一步比对污染因子,查找固体 废物来源。其次根据现场定性定量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确定现场的具体采样点位,筛查出该固体废物 需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的项目和样品数,
8初筛分析一实验室快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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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项目应根据现场调查固体废物来源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确定,经过研判确定特性检测 指标【法律法规1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 37 号令).pdf,按照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中无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有机物质项目、浸出液中无机物质 项目、浸出液中有机物质项目的优先顺序开展检测,必要时选择开展易燃性、反应性等检测项目。
8.2干物质含量(含水率)测定
2.1称取样品100g,于105℃下烘24h,计算样品干物质含量(含水率),或使用水分快速分 定。 2.2对于含水率较高的固体废物样品,无法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GB50 HJ298的要求制备试样时,可以直接取混合均匀的样品作为试样,通过含水率折算干物质含量
8.3酸碱性和腐蚀性测定
8.3.1对于风干样品,按HJ962方法进行测定。对于新鲜样品,应称取折算干物质含量为10g的样 品,根据含水率按液固比2.5:1(ml/g)加入纯水,用搅拌器搅拌2min,放置30min后测定pH值。如 果pH值超出HJ962方法测定范围,按照酸度或碱度方法测定样品。根据样品酸碱性的测定结果,初步 判定样品是否需要测定腐蚀性。 8.3.2需要测定腐蚀性的样品,按照GB/T15555.12,样品经破碎后过5mm筛网,称取100g样品(以 干基计),置于浸取用的混合容器中,加水1L(包含样品的含水量),在室温下振荡8h,静置16h 后测定。
8.4毒性物质含量检测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构造图 集详解.pdf8.4.1金属元素及无机污染物测定
按HJ702、HJ766、HJ780、HJ781、HJ923、GB5085.3—2007附录C和附录D等标准方法进行分 析,没有发布标准方法的项目按照GB5085.3一2007附录S和附录T进行前处理,使用相应的仪器进行测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