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指南.pdf简介:
"高速公路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项目建设管理指南.pdf" 是一份关于高速公路PPP项目的详细操作手册或指导文件。PPP模式是一种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国际合作方式,它允许政府与私营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高速公路等公共设施。这份指南可能包括PPP项目的启动、项目规划、招标程序、合同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施工与运营以及后期的维护和监管等内容。
具体来说,这份文档可能会详细解释如何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如何设计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何进行项目的合规性审查,以及如何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和商业问题。它是高速公路PPP项目实施团队、投资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要参考工具,有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各方的权益。
高速公路PPP项目建设管理指南.pdf部分内容预览:
5.2.11.3机构设置
B33/T20032016的相关规定以及PPP项目实险
织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依法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各部门工作 内容、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2.11.4项目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治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项目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具体可参考附录E)井道机械设备安装工艺标准,作为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 机构,决定项目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重大决策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事 宜。 b) 项目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具体可参考附录E),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长应由社会资本股东提名产生。 C 项目公司应依法设立监事会(具体可参考附录E),依法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依法经 营,维护股东利益。监事会应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各至少委派1名成员
5. 2. 11. 5 会议管理
项目公司应制定股东会议、董事会议、公司会议等会议制度,协调政府方、委托监管机构(如 有)以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参建各方关系。上述会议的要求可参考附录E。
5.2.12签订PPP项目合同
日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
6.项目建设阶段管理工作
6.1项目前期阶段管理工作
6. 1. 1 管理工作准备
项目实施机构应督促项目公司根据DB33/T2003一2016中“6.1管理工作准备”的相关要求 做好PPP项目收集资料、了解项目建设条件、编制建设管理大纲、建立建设管理制度、编制项目 建设管理专项计划等工作
6.1.2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6.1.2.1前期工作内容
项目实施机构除监督项目公司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6.2勘测、勘察、设计管理”的 泪关规定外,还应当结合项目实际开展下述前期工作: 高速公路PPP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应由政方负责组织完成,并根据PPP项目具体运作方式在 实施方案中明确施工图设计单位确定方式。在BOT模式下,由政府方开展施工图设计;在DBFOT 模式下,由项目公司开展施工图设计。
6.1.2.2前期工作经费及相关成果
a 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项目合同中前期工作任务分担的有关约定,开展PPP项目各项前期 工作,相应前期工作费用应列入项目总投资; b 政府有关部门应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开展前期工作成果的移交方式和费用承担(支付)方 式。
3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页目实施机构提供的前期
项目实施机构应对项目公司承担的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a 协调相关部门和利益主体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b) 对项目公司的合理诉求提供支持; ) 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 d) 政策处理相关协调工作; e) 在权限和管辖范围内配合项目公司办理前期工作
6.1.2.4前期工作监管
项目实施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应完成的项目前期工作 量、工作进度和费用支付等进行监管
6. 1. 3. 1永久用地
6.1.3.1.1责任主体
高速公路PPP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相关的拆迁补偿工作应由政府方或其指定机 构负责。
6. 1. 3. 1.2 征迁费用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应计入项目总投资,费用可由项目公司据实承担或由政府方 包干使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a 费用由项目公司据实承担,即政府方负责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的征用、拆迁和安置工 作。项目公司应协助政府方,并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用地费用按照政府方届时 公布的标准执行,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6) 政府包干使用,即政府方负责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的征用、拆迁和安置工作,项目公 司向政府方及时足额支付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由政府方按项目批复概算中“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包干,超出部分由政府方承 担。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包干费用,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 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初步设计要求迁移通信、广播电视、供水、 供电等管线管缆和其他物品的费用、各项税费以及各级政府必要的工作费用等。
6. 1. 3. 2临时用地
6. 1. 3. 2. 1责任主体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 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政府方对此将予以协调。 项目临时用地不得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应严格控制,且报 自然资源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1.3.2.2征迁费用
临时用地相关费用应计人项自总投资,费用由项目公司据实承担或由政府包十使用, 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 定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具体补偿费用由申请人与土地权利人根据补偿标准协商确定 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应在土地交付使用前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不到位的,不得动工使用。
6.1.3.3政策处理
政府方应协调项目公司完成临时用地借用及相关政策处理工
5.1.4.1高速公路PPP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比例不应低于20%,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 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但下调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 3.1.4.2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均应按《投资协议》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项目实施机 构可通过PPP项目绩效评价与PPP项目合同约定条款对项目资本金的缴纳进行约束与监督
6.1.5.1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作为PPP项目的融资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应监督社会资本及时开 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 6.1.5.2 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项目公司融资监管,不得为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融资提供任何形 式的担保。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在PPP项目中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切 实做好项目融资合作安排。 免相低代
6.2施工准备阶段管理工作
项目实施机构应监督项目公司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7.2会议及交底”的有关规定 年监督项且公司执行5.2.11.5的相关会议要求
6.2.3监理单位、竣(交)工检测单位的选择与管理
6.2.3.1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监理单位、峻(交)工检测 单位。 6.2.3.2项目实施机构应监督监理单位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高速公 路项目建设管理规范》(DB33/T2003)、《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 理服务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独立、客观、公止的原则履行监理职责,代表项目公司对 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理,监理单位应实行总监负责制。 6.2.3.3项目实施机构对监理单位、竣(交)工检测单位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人员管理、 且标考核、计量支付、违约处罚等工作
中标社会资本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可由项目公司与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社会资本 不具备施工资质和能力的,应由项目公司作为招标人依法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并由项目公司与 中标的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5.2.5.1项目实施机构应督促项目公司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7.4施工单位管理”的相 舰定
6.2.5.2BOT与DBFOT模式下的总承包范围及要求
严格按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规模和工程建设内容进行组织实施。在BOT模式下,项目实 施机构应监督项目公司对专题研究、各分段承包人等进行委托;在DBFOT模式下,项目实施机构 应监督项目公司对设计、专题研究、各分段承包人等进行委托。不充许项目公司通过委托一家施 工总承包单位,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分段承包人承担项目施工任务
6.2.5.3专业工程施工
社会资本如具备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资质和业绩(如交安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工程、房建 工程、钢结构施工等施工资质),可自行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施工;如社会资本不具备专业工程 药施工资质,在中标后应将相应专业工程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招标确定相应专业承包人,
6.2. 6 其他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应督促项目公司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7.7其他管理”的相关规定,包 活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大型临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核算与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 估、验收、核算与检查。
6.3施工阶段管理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游泳馆拉锁施工方案6.3.1监理单位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理机构的招标和管理, 监督项目公司参照DB33/T2003一2016中“8.1 监理单位管理"的有关要求,并按照《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亚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0B33/T2003一2016中“8.2施工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分包管理: a) 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包人的工程分包计划,并报项目公司批准,项目实施机构备案; 监理单位应当对分包合同内容及其执行情况实施检查; C) 分包合同应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浙江 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2)253号)规定。 6.3.2.2项目公司成立后,对于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社会资本作为承包人的,项目实施机构除应 监督社会资本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8.2施工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按6.3.2.1 的规定进行分包管理,
6. 3. 3 合同管理
项目实施机构除监督项目公司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8.9合同管理”外还应执行以下 定: 项目实施机构应加强对PPP项目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工作的管理,通过 合同正确表达意愿,提升PPP项目合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操作性,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 利,合理分配与防控风险。
GB∕T 23148-2008 民用装饰镜6. 3. 4 工程变更
项目实施机构除监督项目公司执行DB33/T2003一2016中“8.3设计单位管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