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B/T 11870.2-2014 重型弯管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pdf简介:
"JB/T 11870.2-2014 重型弯管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pdf" 是一份中国国家标准,具体来说,它是关于重型弯管机的制造、性能、测试和检验的技术规范。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重型弯管机的设计、制造过程中的要求,包括弯管机的结构、材料、性能参数(如最大弯曲半径、弯曲角度、精度等)、安全规定以及质量控制方法等。它适用于重型弯管机的生产和使用,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用户的安全性,是重型弯管机制造、检验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JB/T 11870.2-2014 重型弯管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pdf部分内容预览:
1弯管机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经过批准后,方能投入生产 2弯管机应能在下列工作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0℃40℃之间; 无强磁场、电场干扰: 电网电压波动不大于10%:
弯管机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经过批准后,方能投入生产。 2弯管机应能在下列工作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0℃40℃之间; 无强磁场、电场干扰: 电网电压波动不大于10%:
DB62/T 25-3114-2016标准下载JB/T11870.22014
一电网频率波动不大于1Hz
弯管机的参数应符合JB/T11870.1的规定,合同另有规定的应符合合同规
精度应符合JB/T11870.3
3.4.1弯管机应有机身、机头、转臂、夹料机构、压料机构、托料装置、抽芯系统、辅推系统等 3.4.2一般应有控制台,控制台应与主机分离。 3.4.3最大弯管外径不大于168mm的弯管机的液压系统和电控系统一般应置于机身内部。 3.4.4夹料机构、压料机构、抽芯系统等结构应满足JB/T11870.1的规定。 3.4.5应保证上、下料及模具调整的方便。 3.4.6弯管机的转臂应为向右旋转(即俯视为顺时针方向旋转),如有特殊要求应协商确定。 3.4.7机身、机头、转臂、夹料机构、压料机构、检验棒系统等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3.4.8主轴、导轨、滑块、导模板、活塞杆等重要运动摩擦副,应采取耐磨措施,
3.5附件、工具和随机技术文件
3.5.1弯管机出厂时一般应随机提供适合结构调整需要的工具和附件。 3.5.2可按协议提供附件和附属装置(如模具等)。 3.5.3附件、附属装置等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外购配套件应取得合格证明,并且应安装在机器上 进行运转试验。 3.5.4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和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其内容应包括安装、运输、贮存、使用、维修和安全卫生等要求。
3.6.1重型弯管机应具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并符合GB17120、GB28760的规定。 3.6.2应有防止管件非正常脱落的托料装置。 3.6.3弯管与辅推动作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联锁装置。 3.6.4液压系统应有可靠的超载保护装置。满负荷时,应能保证机器正常工作。超负荷时,应能保护 其他零件不致遭到破坏。
空运转时的声音应正常,噪声应符合JB9971的规定
3.8.1应符合JB/T1829的规定。
3.8.1应符合JB/T1829的规定。 3.8.2重要的铸、锻件和焊接件应采用热处理或其他方法消除内应力。
3.8.1应符合JB/T1829的规定。
3.9.1应按零件加工工艺文件进行加工,并符合JB/T1829的规定。 3.9.2采用刮研法加工的轴瓦、轴套和导轨的工作表面刮研点应均匀。采用刮研法加工的轴瓦、轴套 的接触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位置检验(如轴瓦应压入瓦座内)。用检验棒或配合件做涂色检验时,在
IB/T 11870.22014
面积内平均计算(不足300cm²时按实际面积平均计算),每25mm×25mm面积内的接触点数 1的规定。轴瓦、轴套刮研点应在工作表面(不小于120°)内检验(当包括油槽时,油槽边 曹宽度范围不作考核)。
3.9.3用刮研方法加工的重要工作平面,如各种导轨、滑块槽、滑块等,刮研点应均匀,采用涂色法与 检验平板合研检验其平面度时,接触应均匀,且平均计算每25mm×25mm面积内接触点数不应少于 6点。 3.9.4机械加工的滑动面,采用精刨、磨削或其他机械加工方法加工的滑动导轨、轴瓦、轴套等,应 用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累计值,在轴套、轴瓦的轴向长度和导轨的全长上 不应小于70%,在导轨宽度上不应小于50%。
3.10.1应按装配工艺文件进行装配,不允许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零件。 3.10.2重要固定结合面紧固后,用0.05mm塞尺检验,允许塞尺塞入深度不应大于接触面宽的1/5, 接触面间可塞入塞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大于周长的1/10。 3.10.3主油缸中心应与主轴链轮的链齿中心等高,其误差应小于0.5mm。 3.10.4 检验棒油缸中心应与弯管中心等高,其误差应小于0.5mm/1000mm。 3.10.5夹料机构导轨面应与弯管模定位键垂直,其误差应小于0.1/100mm。 3.10.6 可调的活动导轨、主轴位置调节、链条张紧等应留余量。 3.10.7 操纵装置、调节装置等传动机构中的空程量,不得超过该机构尺寸链中各零件的标准配合间 值之和。
3.11.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液压系统中所用的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的规定。液 压系统清洁度应符合JB/T9954的规定。 3.11.2液压系统应设有调压阀和安全阀,以防止压力超调或液压冲击引起的压力增高。 3.11.3液压系统应设置压料、管件夹紧等回路的单独调压装置,方便夹紧力的调整,夹紧系统应设置 单向阀,确保系统失压时保持夹紧状态。 3.11.4弯管运动及辅推应设置调速装置,方便弯管速度的调整。 3.11.5液压系统的液压阀、阀块及管路布置应合理、美观、流畅。应保证软管在活动区间的伸张度
JB/T11870.22014
对可能与地面摩擦的软管应有软管外部的钢 织的保护层。 3.11.6液压系统油箱应有足够的容积,应设置过滤装置。 3.11.7执行部件不应有爬行、停滞、冲击等现象。 3.11.8在各个调压或调节装置旁应加标牌明示调节功能。
3.12.1应有可靠的润滑装置并符合GB/T6576的规定。保证各运转部位得到正常的润滑。 3.12.2重要摩擦部位的润滑一般应采用集中润滑系统,只有当不能采用集中润滑系统时才可以采用分 散润滑装置。分散润滑应单独设置润滑标牌,标牌上应注明润滑部位
3.13.1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 3.13.2气动系统的管路、接头、法兰等均应密封良好、连接可靠。 3.13.3执行部件不应有爬行、停滞、冲击等现象
3.14.1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3.14.2可使用固定式控制台或可移动式控制台。 3.14.3 强弱电应分开布线,布线应整齐、美观,便于维修。 3.14.4 固定与移动部件的电线电缆应可靠固定两端,外露电线、电缆应有保护套管。连接处应有接头 固定。
.1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2可使用固定式控制台或可移动式控制台。 3强弱电应分开布线,布线应整齐、美观,便于维修。 4固定与移动部件的电线电缆应可靠固定两端,外露电线、电缆应有保护套管。连接处应有接
3.15.1数控系统应符合JB/T8832的规定。 3.15.2数控系统各位移坐标的显示应与实际位移一致。其显示方法应直观,便于操作者观察 3.15.3数控系统各位移量的显示精度不得低于0.1°或0.1mm。 3.15.4数控系统应保证0.1°或0.1mm的最小设定值。
3.16.1应符合JB/T1829的规定。 3.16.2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或粗糙不平。盖板和罩壳等接缝处应平整。外露管、线 路应排列整齐、牢固。外露的结合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错位。 3.16.3主要的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和锈蚀。 3.16.4经常操作调整的零部件,如夹块座、导板座、调节螺栓、螺母、芯轴头调整机构等应发蓝,用 金属制造的操纵手轮轮缘和操纵手柄应镀铬抛光,不应涂漆。
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上的 号应符合JB/T3240的规定。标牌应端 ,并保证清晰。
4.1.1重型弯管机试验前,应按规定调整弯管机纵、横向的安装水平,不应超过0.2/1000。
1.2试验过程中不应调整影响弯管机性能、精度的机构和零件。 1.3重型弯管机试验可采用与规定测量仪器有同等或更高精度的测量仪器代替。 1.4试验中有异常现象时,可查明原因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应重新试验,对已做过试验其结 这种调整影响的项目,可以不重新试验。
4.2.2参数检验允许按批抽查,每批抽查数不应少于10%,最少为
2.2参数检验允许按批抽查,每批抽查数不应少于10%,最少为一台。
基本性能检验项目包括: a)各种限位、联锁、超载保护装置和急停按钮等安全装置的可靠性; b)夹紧块夹紧和放松、主轴或转臂回转、检验棒进退等动作的灵活性、准确性、可靠性; c)各种可调整或调节装置的准确性、可靠性; d)附属装置的灵活性与可靠性; e)润滑装置的可靠性、完整性; f)液压装置单动或联动的可靠性; g)气动装置单动或联动的可靠性; h)电气装置的可靠性。
噪声检验应符合GB/T23281的规定。
GB∕T 25997-2010 绝热用聚异氰脲酸酯制品按3.4的规定检验弯管机的结构和性能。
按3.10的要求检验装配质量。
按3.10的要求检验装配质量。
4.8.1每台重型弯管机均应进行空运转试
a)空运转时间应不少于4h; b)对能进行自动和联动工作的机构应同时运转,其中连续循环的运转时间应不少于2h; c)对于按一次按钮,一个动作工作的机构,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h; d)操作程序应按弯管机工作顺序依次进行: e)在进行连续循环运转试验时,各循环间停歇时间不应超过30s; f)在进行分程序动作的运转试验时,每个分程序动作之间的停顿时间一般不超过5s; g)对只能手动运转的工作机构,试验次数不应少于10次; h)对可调速的动作机构,应按低、中、高速分档进行全行程试验和点动试验,试验次数应不少于 10次。
a)空运转时间应不少于4h; b)对能进行自动和联动工作的机构应同时运转,其中连续循环的运转时间应不少于2h; c)对于按一次按钮,一个动作工作的机构,运转时间应不少于1h; d)操作程序应按弯管机工作顺序依次进行: e)在进行连续循环运转试验时,各循环间停歇时间不应超过30s; f)在进行分程序动作的运转试验时,每个分程序动作之间的停顿时间一般不超过5s; g)对只能手动运转的工作机构,试验次数不应少于10次; h)对可调速的动作机构,应按低、中、高速分档进行全行程试验和点动试验,试验次数应不少 10次。
JB/T1187022014
[广东]高层住宅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016)4.8.3温升与最高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