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3015-201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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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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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3015-201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简介:

"SH/T 3015-2019"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全称为《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的给水排水系统设计,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生活和环保提供技术指导。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的给水系统(包括水源选择、供水方式、供水压力、水质处理等)、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排水、污水处理、排水管道设计等)的设计原则、设计方法和要求。它旨在保证给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环境,同时也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环保法规。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水源的选择和处理,给水系统的压力和流量控制,排水管道的材料和尺寸选择,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防冻防凝措施,以及环保排放标准等。

这个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施升级。对于从事石油化工相关设计、建设和运营的企业和技术人员来说,它是不可或缺的参考依据。

SH/T 3015-201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0013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746 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 GB50747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102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 CJ3020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SH3034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SH3099 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水质标准 SH/T3024 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H/T3094 石油化工厂区雨水明沟设计规范

下列术语和符号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新鲜水freshwater 未被使用且未划分使用系统的水。 3.2 生产给水processwater 由水源或净水场供给的,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水。 3.3 未预见给(排)水量unforeseendemand 系统设计难以预料而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给(排)水水量。 3.4 再生水reclaimedwater

4.6石油化工企业消防给水系统不得与循环冷却水系统合并。 4.7工厂排水的划分应按质分类;排水系统应根据排水的水质、水量、水压及去向确定。 4.8工业废水的预处理应与全厂最终处理相结合;工业废水及其中有用物质的回收利用应与 相结合。工业废水宜在科学试验、生产实践及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CJ∕T 333-2010 城市公用事业互联互通卡 密钥及安全技术要求,经过净化处理合格后 4.9企业外排水应分为达标废水及雨水两类。排水至工厂界区外时,应符合现行的相关排方 4.10工厂供水水源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SH/T30152019

4.11循环水场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50050《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102《工 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746《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2净水场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3污水处理场(站)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74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4.14给水排水系统管道的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SH3034《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的规定 执行。

5.1.6给水系统的水质应

并和增设其他给水系统。有

a)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给水系统、再生水系统的总管及各装置(单元)的进户管应设置流量和压 力仪表; b)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给水总管、回水总管及各装置(单元)的进户管应设置流量、压力、温度仪 表;各装置(单元)的循环冷却水回水出户管应设置压力、温度仪表,并可设置流量、TOC 等检测仪表; c 消防给水系统总管应设置压力仪表; d)给水系统中的水池(罐)等应设置液位仪表; e)给水系统的仪表的信号宜传至控制室,并应有就地显示功能。

SH/T3015—2019

a)工艺废水系统; b)生活污水系统; c)初期雨水系统; d)雨水系统; e)化学水制水排污水系统: f)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系统: g)蒸汽发生器排污水系统 h)余热锅炉排污水系统; i)事故排水系统; ji)达标处理排放水系统。

5.2.2厂区生活污水系统应单独设置

a)混合易发生沉淀、聚合或生成生物难降解物质的工业废水; b)含有高浓度难生物降解和生物毒性的物质,需要针对性处理的工业废水; c)含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工业废水; d)第一、二类污染物超标的工业废水。 5.2.4生活水池(罐)、生产水池(罐)、消防水池(罐)、除盐水池(罐)等的放空和溢流水可排入工 业废水或雨水系统。 5.2.5生产装置区、辅助生产区等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应排入初期雨水系统或工艺废水系统。 5.2.6工厂内未受污染的雨水应排入雨水系统,雨水排放宜进行控制与利用。 5.2.7在装置(单元)内进行预处理或局部处理的污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747《石油化工污水处 理设计规范》的规定热行

5.2.8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b)装置(单元)的工艺废水出口宜设置流量仪表和取样设施; c)工厂总排口应根据当地环保要求,设置流量仪表、在线监测仪表和取样设施。 5.2.12企业内接收和容纳含有挥发性介质、恶臭物质的废水设施产生的废气应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 理设施。

5.3.1工厂内事故排水系统宜和雨水系统统一设置。 5.3.2当雨水系统同时兼做事故排水系统时,雨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应按消防水量进行校核。

5.3.1工厂内事故排水系统宜和雨水系统统一设置。

SH/T30152019

6.1.1工厂或单元的设计给水量和设计排水量应根据工厂或单元设计能力按系统分别计算。 6.1.2全厂生产或生活设计给水量、排水量应按同时生产的各单元最高时水量与系统未预见水量之和 计算。 6.1.3在计算设计给水量、设计排水量时,不可预见水量应由全厂系统统一考虑,单元不考虑不可预 见水量

6.2.1生产用水量应按工艺生产要求计算确定,包括新鲜水和再生水 6.2.2下列几种用水量应按“用水量指标”计算: a)冲洗汽车用水量,可按表6.2.2计算。

6.2.1生产用水量应按工艺生产要求计算确定,包括新鲜水和再生水。

a)冲洗汽车用水量,可按表6.2.2计算。

表6.2.2冲洗汽车用水量指标(有洗车台)

b)浇洒道路和工)绿化用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 定确定。 工厂生活给水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d 居住区用水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共建 筑用水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 e 消防补充水量应按消防水储存设施的有效容积与补充水时间进行计算。 3全厂设计生产给水量应满足下列规定:

6.2.3全厂设计生产给水量应满足下列规定: a)未预见水量宜按照全厂连续用水量的5%~12%计算; b)计算各单元连续用水量时,应将各单元间断用水量折合成年平均连续用水量。 6.2.4净水场取用水量,应按沉淀池排泥消耗量、过滤池反冲洗水量、加药水量、生活用水量与漏失 水量等净水场自用水与设计水量之和进行计算;当无资料时,净水场自用水量可根据净水场设计水量按 每处理1m²水消耗0.02m3~0.1m水量进行计算。 6.2.5全厂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水量和设计补充水量应满足下列规定: a)全厂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水量应按照其所供给用户要求的最大连续小时用水量之和加上用户 可能同时发生的最大间断小时用水量确定; 6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补充水量,应按照同类企业的实际补水率与设计水量确定:当缺之资料时 可通过计算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蒸发损失水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T50746《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执行:

a)未预见水量宜按照全厂连续用水量的5%~12%计算: b)计算各单元连续用水量时,应将各单元间断用水量折合成年平均连续用水量。 5.2.4净水场取用水量,应按沉淀池排泥消耗量、过滤池反冲洗水量、加药水量、生活用水量与漏失 水量等净水场自用水与设计水量之和进行计算;当无资料时,净水场自用水量可根据净水场设计水量按 每处理1m²水消耗0.02m²~0.1m²水量进行计算

6.2.5全厂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水量和设计补充水量应满足下列规定

可能同时发生的最大间断小时用水量确定; 6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补充水量,应按照同类企业的实际补水率与设计水量确定;当缺乏资料时 可通过计算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蒸发损失水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T50746《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执行; 2) 设计补充水量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T50746《石油化工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执行;

SH/T3015—2019

)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率应按下式计算:

6.4.1事故水量应包含事

7.1.1水源选择应遵循水质良好、 并应取得有关部门许可 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地表水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7.1.1水源选择应遵循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保护的原则,并应取得有关部门许可。

小尔 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地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 月于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CJ3020《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GB3838《地表水球 示准》的有关规定

7.1.10长距离输水工程应

7.2.1生产装置(单元)

7.2.2消防水管网应环状

7.3.1净水场厂址的选择

e)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 f)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 g)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 h)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DBJ50∕T-176-2014 综合医院通风设计规范SH/T 30152019

e)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 f)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 g)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 1)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净水场总体布置应结合工程目标和建设条件,根据原水水质、设计生产能力以及处理后的 确定各工序功能要求和适宜的工艺流程,在此基础上进行净水场的平面布置和竖向控制。净 建筑和附属设施应根据净水场规模、生产和管理体制,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综

SH/T3015—2019

SH/T3015—2019

究确定。净水场应布置在工厂 7.3.3净水场的设计处理规模应根据全厂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其处理构筑物的生产能力应考虑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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