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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629-2014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简介:
"SL 629-2014"是中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全称为《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水线路(如水利工程、水运工程、供水工程等)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进行详细的规定和指导。它涵盖了工程地质调查、场地稳定性评估、岩土性质与结构分析、地质灾害预测、施工地质条件分析等方面内容。
SL 629-2014强调了在进行水线路项目设计和建设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以确保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地质勘察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帮助工程师了解地下的岩土结构、地下水位、地质构造、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等,为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因地质因素导致的工程事故。
此外,该规范还规定了勘察方法、数据采集、报告编写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工程地质勘察的质量和一致性。总的来说,SL 629-2014是水线路工程实施中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SL 629-2014 引调水线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部分内容预览:
2)穿越河流宜在倒虹吸轴线上游1520m处布置勘探剖 面,勘探点间距宜为100~200m,勘探点不应少于3 个。勘探深度宜进入设计管底高程以下10~15m或河 床以下20~30m。 4承压水地段应进行承压水头和涌水量观测。 5取地下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及腐蚀性评价,试验组数不应 少于4组。 6岩土试验及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地质单元及工程地质分段主要岩土层均应取原状 样进行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累计有效试验组数不 应少于6组。 2)试验项目应根据穿越方式和岩土性质确定。 3特殊土应取样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 4)各土层应结合钻孔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原位测试。 7土对钢结构腐蚀性评价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8穿越地段的适宜性和稳定性应根据岩(土)体地质性质, 可能产生变形破坏的边界条件及河谷的水文特性,结合穿越方式 及倒虹吸的运行方式等综合分析、评价,
6.7.11长距离埋管(涵)勘察内容除应符合6.4.1条的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基本查明穿越地段基岩的岩性、埋深、分布。 2提出穿越方式和最小埋置深度的地质建议。 3评价穿越地段的适宜性和稳定性。 6.7.2长距离埋管(涵)勘察方法除应符合.6.4.2条的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管(涵)轴线应布置物探部面,物探方法应根据探 测目的和穿越地段岩(土)体的物理特性选择。
2)应主要探测第四纪沉(堆)积物的厚度、物质组成、 地下水分布等。 2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理管(涵)轴线应布置勘探纵部面,勘探点间距宜为 500m。开挖穿越方式段勘探深度应进入设计管(涵) 底以下5~10m,非开挖穿越方式段勘探深度应进入 设计管(涵)底以下10~15m。遇有泥炭、软土等工 程性质不良土层应适当加深。 2)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及非开挖穿越方式段宜垂直级部面 布置勘探横部面,横部面间距宜为纵部面勘探点间距 的2~4倍。每条横部面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深 度宜与纵部面勘探深度一致。 3)穿越河流时宜在埋管(涵)轴线上游1520m处布置 勘探部面,勘探点间距宜为100~200m,但不应少于 3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宜进入设计管底以下1015m 或河床以下20~30m。 3岩土试验项目应根据穿越方式和岩土性质确定。 4穿越地段的适宜性和稳定性应根据岩(土)体地质性质: 可能产生变形破坏的边界条件及河谷的水文特性,结合穿越方式 及理管(涵)的运行方式等综合分析、评价。 6.7.3短距离埋管(涵)勘察内容和方法应符合6.6节的有关 圳宝
JC∕T 2520-2019 钛酸铝陶瓷浇口套6.7.3短距离埋管(涵)勘察内容和方法应符合6.6节的有关
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
7.1.1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基 础上进行,评价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局部线路比选的工程地质意 见,为初步设计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7.1.2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主要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必要时对区域构造稳定性进行复核。 2查明建筑物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工程地质问题 提出工程处理建议。 3查明局部线路比选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工程地质问题。 4查明临时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 必要时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复核
7.2.1隧洞勘察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查明隧洞进出口、浅埋段、过沟段不良地质现象和潜在 不稳定体的分布规模、性质类型、物质组成、结构特征及边界条 牛,分析可能变形破坏的趋势。对滑坡应查明滑坡要素及滑带的 物理力学性质;对泥石流应查明其形成条件、发育阶段及形成 区、流通区、堆积区的范围和地质特征。 2查明隧洞地段的地层岩性。主要查明软弱、膨胀、易溶 和岩溶化等不良岩体的分布、结构特征及工程地质性质。进出 口、浅理段、过沟段应查明覆盖层的分布、成因类型、物质 组成。 3查明隧洞地段的地质构造。主要查明软弱结构面、缓倾 结构面等不良结构面的规模、自然特征、组合关系及其工程地质 性质。
4查明进出口段岩体风化、卸荷的深度和强度及具工程地 质性质,进行风化带、卸荷带划分。 5查明隧洞地段地下水的类型、分布特征及补径排条件: 划分水文地质单元。主要查明含水层(带)、含水构造的分布特 征、性质、含水性及其水力联系。 6查明与地表溪沟相连的断层,破碎带、裂隙密集带等的 规模及连通性、透水性。 7查明隧洞围岩的透水性,进行渗透性分级。 8可溶岩区应查明下列内容: 1)碳酸盐岩的层组类型、分布特征。 2)溶洞、溶隙等岩溶现象的分布、规模、发育程度、 通性、充填情况及溶洞堆积物的物质组成和状态。 3)岩溶水文地质结构类型、地下水动力条件、动态规律 和分带特征,划分地下水系统。 9黄土区应查明冲沟、陷穴等黄土地貌的形态、规模、发 育特征和湿陷性黄土的分布及工程地质特性。 10查明隧洞围岩及主要结构面的物理力学性质,确定物理 力学参数及有关工程地质参数。 11高地应力场区应进一步查明地应力的状态、量级和方 可,评价对隧洞围岩稳定的影响。 12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洞段应查明其成 生、聚集条件、分布规律及种类、强度,评价其对隧洞施工的 影响。 13进行围岩详细分类,评价TBM施工的工程地质条件适 宜性。 14分析隧洞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论证、评价隧洞进 出口边坡稳定性、洞身围岩稳定性、外水压力等工程地质问题, 提出改善处理工程措施。 15分析隧洞围岩的充水条件和富水程度,预测隧洞施工发 生涌水、突水(泥)部位和最大涌水量,评价对隧洞施工和周边
环境的影响《半导体器件 分立器件 第9部分: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 GB/T 29332-2012》,提出预防、处理措施。 16岩溶区隧洞尚应分析,评价产生岩溶渗漏及岩溶洞穴对 围岩稳定的影响。 17提出隧洞施工超前地质预报设计。 18提出隧洞线路局部优化的建议并进行工程地质论证。
7.2.2隧洞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
1)测绘范围应包括隧洞地段及与其相关的地带,宜隧洞 两侧各5001000m,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 2)隧洞进出口、施工支洞进口、浅理段及岩溶发育等工 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洞段,应进行专门工程地质测绘: 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 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洞进出口、浅埋段、过沟段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洞 段应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综合物探,探明隧洞地段覆 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溶洞发育程度和充填情况、 富水洞段含水层、汇水构造的分布等。 2)规模较大的岩溶水系统应进行专门探测。 3)应利用探洞、钻孔进行物探测试。 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隧洞进出口浅理段、过沟段及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洞 段应进行勘探。勘探部面视需要确定,探深度进入 设计洞底以下不应小于10m,至少应大于1.0倍洞径。 2)隧洞进出口段应布置探洞;过沟段可布置探井。 3)对隧洞进出口及浅埋、过沟段稳定有影响的不良地质 现象应进行专门勘探。 4)富水洞段、规模较大的岩溶水分布洞段及水文地质条 件复杂洞段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 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宜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点主要布置在不同岩性接触带、岩溶发育带、储
9黄土隧洞工程地质评价宜符合附录D的规定。 10高地应力对围岩稳定的影响应根据围岩的性质、强度应 力比及结构面的分布组合特征等,评价、预测可能引起的变形和 破坏形式。 11隧洞涌水量预测宜符合附录E的规定。 12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评价宜符合附录F的规定:对 遂洞施工的影响评价应委托专业部门进行。必要时,应提出施工 监测建议。 13隧洞岩溶渗漏应根据隧洞所处的岩溶水动力带和隧洞运 行水位与岩溶地下水位的关系进行分析、评价。 14岩溶洞穴对围岩稳定的影响应根据岩溶洞穴的发育特 征、出露位置与隧洞的关系及岩溶洞穴的稳定性进行分析 评价。 15不良地质现象应根据其规模、性质、物质组成、地下水 活动性等地质条件、边界条件及诱发因素进行稳定性评价。滑坡 应进行稳定验算,泥石流应确定其发育阶段、易发程度、爆发频 率等。 16隧洞施工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应根据隧洞的工程地质、水 文地质条件和预报的目的、内容编制,预报方法的选择应与施工 方法相适应,并宜符合附录H的规定。
7.2.3深埋长隧洞勘察除应符合7.2.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
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基本查明可能产生高外水压力、突涌水(泥)的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条件,提出外水压力值,评价预测突发涌水的可能 性及涌水量。 2基本查明可能产生围岩较大变形的岩组及大断裂破碎带 的分布及特征,评价围岩的稳定性及塑性变形特征。: 3基本查明地应力特征,判别产生岩爆的可能性。 4基本查明地温及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的分布特征和 强度。 5对存在的主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 7.2.4深埋长隧洞进出口及浅埋段的勘察方法应符合7.2.2条 的有关规定,深理段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核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测绘成果。 2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探测的断裂带、 诸水构造、岩溶等进行验证。 3进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4宜选择合适位置布置深孔或平洞《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 GB/T25030-2010》,测定地应力、地温、 地下水位、岩体渗透性、波速、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等。 5隧洞围岩塑性变形评价应根据围岩的地质特性、结构特 征及初始应力状态、地下水活动状态等因素综合分析。
.3.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工作内
7.3.1:渠道察应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查明渠道地段不良地质现象的结构特征及分布规模、性 质类型,分析可能变形破坏的趋势,评价对渠道的影响。对滑坡 应查明分布规模、类型、滑坡要素及滑带的物理力学性质:对泥 石流应查明其形成条件、规模、类型、发育阶段及形成区、流通 区、堆积区的范围和地质特征;移动沙丘应查明其类别、形状、 植被覆盖特征及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