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246-201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SL∕T 246-201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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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T 24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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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24.4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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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T 246-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T 246-201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简介:

SL/T 246-2019《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是由中国水利部发布的一项技术管理规程,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这份规程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我国农业现代化和水利现代化的需要,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率,保障农田灌溉和排水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该规程涵盖了灌溉与排水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工程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技术改造等环节,规定了各环节的技术要求、管理流程和质量控制标准,旨在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保证其安全、高效、经济运行。

SL/T 246-2019不仅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具有指导意义,也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农业生产和水利工程的使用者具有实际操作价值。通过遵循这份规程,可以有效地提高灌溉与排水工程的建设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工程维护成本,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SL∕T 246-2019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1仪器及相关附件应整洁地摆放在仪器箱中,并置于十燥、 通风的室内环境。 2操作人员在拆卸、清洗及安装仪器前,应熟悉仪器的结 构和拆洗方法。 3对顶针、顶窝、球轴承等易锈蚀部件,应经常加油保护。 4润滑仪器采用专用仪表油,不应任意改用其他黏度的 油类。 5仪器工作完毕出水后,应及时用干毛巾擦干;若仪器上 粘有污物或泥沙,应先用清水冲洗干净,然后擦干。 6仪器长期储藏不用时,易锈部件(如轴承、顶针等)应 涂抹黄油保护。 7流速仪应按照GB/T21303的相关及说明书进行检定。 3.9.4量水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应符合GB/T21303和GB/T 28174的有关规,

3.9.5用于渠道或管道流量计量的水表、超声波流量计、电磁

1工作环境温度为一20~十50℃。 2工作环境相对湿度应为95%。 3电源宜采用直流供电,电压在额定电压的一15%~ 十20%问波动时,仪器可正常工作。

4传感器及输出信号线置有防雷电抗干扰措施。 5采取波浪抑制措施,传感器的输出应稳定。 6浮子式水位计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宜不小于25000h,其 他类型水位计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宜不小于8000h。 3.9.7灌溉通水前,应对各种量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 3.9.8停水期间,应将量水设施(如测井)内的积水、淤泥、 杂物等清除干净;量水设备的固定部件应采取遮盖措施,活动部 件应取下放置在室内保存。 3.9.9测仪器的使用与维护应符合SI.364的有关规定;其适 用性校核方法和频次应符合SL.13的有关规定;其准确度和可靠 性应符合GB/T28418的有关规定。

4.1.1工程管理单位应依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遵循科学调配、 节约用水、高效利用的原则,兼顾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要, 合理调配水源。 4.1.2工.程管理单位应在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基础上实行计划 用水。 4.1.3在具有地下水开发利用条件的工程管理单位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BIM)设计技术导则,应实行地 下水.与地表水联合运用,优先合理利用地表水。 4.1.4灌溉用水应完善计量设施,实行用水计量。汇程管理单 位应实现斗口及以上计量供水,可根据管理需要细化计量单元, 有条件的可计量到户:。

4.2用水计量点布设与计量方式选择

4.2.1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规模与类型、区域特点、管理任务 与要求,合理布设量水站网。 4.2.2灌排T程放水测站应布置在渠床稳定,具有规则横断面, 沿渠道的宽度、深度和底坡相同的渠段,并直在雍水变动影响范 围以外;渠段内不得有影响水流的建筑物和杂草。 4.2.3量水测站布设应符合(B/T20313的有关规定。 4.2.4明渠量水设施应根据渠道级别和含沙量等情况选定,升 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过水流量较大的渠首测站可采用流速仪测流;对于流量 较小的测站,可采用量水建筑物测流。 2在渠底比降较小的浑水渠道上,可选用巴歌尔量水槽、 无喉段量水槽或量水喷嘴;在渠底比降较大或有跌水的清水渠道 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

3在比降较大、含沙量较小的渠道上,可选用梯形量水堰 或量水槛。 4在毛渠、输水沟、试验地段可采用固定或移动三角量 水堰。 5在U形渠道上可选用抛物线形喉口量水槽或过流通畅的 其他形式量水槽。

4.2.5管道量水设施应根据管道级别选定。小口径管道宜采用

接触式量测方式,大口径管道宜采用非接触式量测方式。选择量 水设施、设备时,应以量程适宜、性能稳定、耐用为原则。 4.2.6在具备条件的灌排工程,宜采用自动量水技术。 4.2.7选用量水设备时,应遵循水头损失小、维修费用低、便 于操作的原则,

4.3.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与用水

4.3.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

4.3.2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农作物高产、优质、高效对水分的 要求,充分考虑水源条件、工程状况、气象资料、历年作物种植 面积、主要作物灌溉制度等因素编制灌溉用水计划。用水计划编 制应充分利用灌区灌溉试验站的有关资料,可采取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编制

4.3.3制定灌溉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当地灌溉试验资料、作物、土壤质地、土壤墙情、 气象、农艺措施以及灌溉方式等确定作物各生育期的灌水定额和 灌水周期。 2地面灌溉作物的灌水定额还应考虑沟哇规格、日面平整 度、土壤人渗能力等条件。 4.3.4用水计划内容宜包括配水方式、配水顺序、配水量、配 水流量和配水时间等。

作小结,全年灌溉结束后应进行计划用水工作总结。

4.4.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对灌区上、中、下游用水统筹兼顾, 合理配置。

4.4.2灌区水量调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工程管理单位按照渠系供水计划向下级渠道配水。 2当渠道实际引人流量大于或小于计划流量时,应按预先 制定的应变方案调整水量。 3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农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本区域内的配 水、用水,并组织协调由间灌水。 4宜根据工程状况、区域位置、地形条件、作物种类等合 理安排灌水次序;合理划分轮灌组,确定各组轮灌顺序、工作 时间。 4.4.3 灌区配水调度指令应逐级下达,执行情况应向上一级调 度机构反馈。

4.4.4各级测站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次数、方法观测水位,

4.4.4各级测站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次数、方法观测水位,

4.4.5灌区配水宜采取十、支渠续灌,斗、农渠轮灌方式,可 把一个灌溉期划分为几个轮灌期,结合作物需水情况合理灌溉。 当水源供水不足时,可在干渠之间、干渠上下游段或支渠之间进 行轮灌。

4.4.6特殊情况下水量调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1明渠输水在风力达到6~8级,水面产生较天波浪时,应 加强巡护,可适当减水;风力达到8级以上时,应立即停水;喷 灌工程运行遇刮风时,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2灌水期间连续降雨,可视降雨持续时间、强度和范围, 采取适当措施,中到大雨时应停灌。 3有冬灌需求的地区,宜按土壤情、气温变化和渠系防 冻能力等因素确定冬灌时间。

4.4.7多水源灌溉工程,宜按水源使用权的规定,在受益范围 为统一调配。河湖库主要水源引水水量不足时,可以当地水源补 充,水量有余时,可蓄补当地水源。

4.5.1灌溉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区域、流域节水灌溉发展规划 总体自标要求,确定本灌区中长期和分年度节水目标任务。 4.5.2灌溉工程管理单位应分解年度节水目标任务,明确节水 措施,对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 4.5.3灌溉工程管理单位应将节水目标任务贯彻到工程管理、 设备管理、用水计量、用水计划、水量调配等各项技术要求和措 施中。

4.6.1灌排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排水区暴雨的汇水面积、排水 面积,河网、湖泊的调蓄能力,排灌工程及涵闸等排水工程的设 计标准以及排水区域内多年水文气象资料、灾情等,编制不同雨 情、汛情的排水实施方案。

排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当年实际作物各生育期

渍和耐盐碱能力,制定年度农田排水工程运行管理方案。有条件 的排水区,可利用计算机进行长系列排水水文模拟,分析排 水区内不同土壤类型、种植结构以及水文气象条件变化对排水流 量和水质的影响JGJ∕T 172-2009 建筑陶瓷薄板应用技术规程,完善运行管理方索

4.6.3圩区应按照高低由分排,洪、涝水分排,灌排分开,排、 蓄、灌相结合,控制内河水位和地下水位等原则和要求组织实施 除涝排水。

1水稻晒用和落干期应按水稻长势、关气状况和适宜的地 下水埋深,严格控制排水时间;汛期降雨应按滞涝蓄水要求和水 稻耐淹能力进行排水;施肥或喷施农药后应控制排水。

2旱作物应根据排涝标准和作物耐灌能力,按SL4的有关 规定排除地面积水;积水排除后应接作物不同生育期的适宜地下 水理深和降速要求进行排水;旱作物苗期,应控制排水,保持适 宜的土壤水分。 3干旱半干旱地区应根据防治盐渍化的地下水位临界深度 要求调控地下水位。 4井灌井排区的地下水位汛前应结合灌溉降至防涝蓄水深 度以下《建筑门窗安装工职业技能标准 JGJ/T 464-2019》,汛期应调控在排渍深度以下,汛后应在强烈返盐期前排 降至临界深度以下。 5排水区发生超标准暴雨时,应结合涝渍伴生或涝碱相随 的自然特点,及时分析涝情发展趋势,提出预警、避灾、减灾措 施及工程的非常规运行方案,并按照非常规运行方案进行管理。 4.6.5排水宜与灌溉统筹考虑,适时实行控制排水,增加对雨 水或地下水的利用。

4.6.6对于以防治涝渍为主的湿润区农由排水管理,应符合下

1应根据当地降水规律,结合作物生长特点,在作物不同 生育期及非生长期对排水沟(或略暗管出口)水位进行调控。 2在作物播种期和收获期,应根据机耕作业要求以及当地 土壤排水特性,提前15~30d将由间地下水理深降至0.8m左 右,并保持排水沟排水通畅。 3应根据当地或邻近地区丰产经验与试验资料,经论证确 定水稽各生育阶段适宜地下水理深和稽由适宜日渗漏量;在水稻 的泡由、返青期、分檗初期控制排水,施肥期简和施肥后应控制 排水,控制时间宜为3~4d。 4旱作物生长旺季,宜将排水出口水位控制在距地表 0.6m左右。 5在作物非生长季节,可将排水出口水位控制在接近地表, 保持农田地下水位在较高水平。 4.6.7对于以控制土壤盐分为主的农田排水管理,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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