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279-2015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DB11/T 1279-2015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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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1/T 1279-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13K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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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279-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279-2015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简介:

DB11/T 1279-2015《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是北京市的地方标准,它主要规定了在进行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时,环境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技术指导,旨在保证修复工程的环境效果,防止和控制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促进修复工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

这个技术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阐述了导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术语和定义。 2. 监理组织和职责:明确了环境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以及在修复工程中应履行的义务。 3. 监理程序和内容:详细描述了从项目启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到工程验收的整个过程中,环境监理应进行的各项工作和检查要点。 4. 监理方法和技术:提供了具体的环境监测、数据收集、分析评价等方法,以及对发现环境问题的处理和报告机制。 5. 信息管理和报告:规定了环境监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报告等信息的管理和提交要求。 6. 附录:提供了相关表格和示例,以供实际操作参考。

通过执行这个导则,可以确保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管有章可循,有利于提升环境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

DB11/T 1279-2015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部分内容预览:

为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防止修复过程中二次污 染,保障人体健康及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 方治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环发(2012)140号)和《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环 发(2014)66号)等有关法律和通知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等技术要求。

DB11/T 12792015

汤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制度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牛。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CJJ/T 290-2019标准下载,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4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HJ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B11/50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307 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DB11/T 783 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修爱现监理siteremediationenvironmentaisupervision 按照环境监理合同对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环境监 理。

环境监理合同对污染场地治理和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环境监

DB11/T 12792015

图1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DB11/T12792015

修复工程设计阶段环境!

5.1.1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

5.1.1.1资料收集

环境监理单位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场地调查报告、场地修复技术方案、场地修复实施方案等技术文件; b)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 场地及周边环境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 1. 1. 2 现场踏勘

应对场地及周边区域进行现场踏勘。 要内容包括:场地及周边区域现状、环 标和场地修复工程施工条件等。现场踏勘的工作方法包括摄影和照相、现场记录、人员咨询等

5.1.2核查污染防治措施的符合性

应核查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规定;应核查配套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修 复设施同时设计,其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修复技术方案及环境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 若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配套环保设施未同时设计或其技术指标未满足相关要求,应及时 反馈建设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增加相应的设计内容和污染防治措施。 应核对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与修复技术方案的符合性。 若修复工艺发生调整,应对调整的内容及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反馈建设单 立,建议建设单位完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5.1.3编制环境监理方案

环境监理单位应依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环境 呆护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结合场地实际状况,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 环境监理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与范围、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明确组织机构 及职责、成果提交方式等。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方案编制大纲参见附录A。

5.2.1建立环境监理体系和制度

应建立环境监理工作记录制度、文件审核制度、报告制度、会议制度等,规范环境监理工作,用于 协调解决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 应督促建设单位针对修复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建立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操作规 呈。 应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各类环保协议、相关环保手续的办理工作, 应督促建设单位建立完善有效的环保责任体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5.2.2核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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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指标是否满足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 要求;应核查试运行期间的排放指标是否 关标准要求 应及时反馈建设单位,建议其整改

5.2.3编制环境监理细则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环境监理方案,结合修复工程具体施工工序及特点,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坏 镜监理细则。 环境监理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应包括详细的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主要环节和监理要点 修复工程环境问题的处理方式、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各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操作细则。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细则大纲参见附录B

5.3修复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

5.3.1主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

应按照环境监理细则,对主体修复工程各环节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 土壤修复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环节包括挖掘环节、运输环节、暂存环节、修复环节、回填/外运 环节。土壤修复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环节及要点参见附表C.1。 地下水修复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环节包括土壤挖掘环节、地下水抽出环节、处理环节、排放环节。 地下水修复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环节及要点参见附C.2。 常用修复技术环境监理要点见附表C.3。

5.3.2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监测

应依据环境监理细则,对修复工程实施过程申污染控制设施运行情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核查,对修复过程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进行现场监测,包括大气环境监测、水污染排放监测、厂界环境 噪声监测等,对修复过程污染物排放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进行评价, 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监测点位应按照修复工程特点布设,例如热脱附、焚烧、气相抽提等应在废气 排放口布点,土壤洗涤、地下水抽出处理等应在废水排放口布点。 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监测参见附录D。

5.3.3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报告

应根据修复工程进度和具体要求,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性报告,包括定期报告、专题报告、阶段

5.3.4编制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修复工程实施结束策后,环境监理单位编制应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应包括修复工程概况、环境监理工作程序、环境监理实施情况、各阶段环境监理 实施情况、环境监理结论与建议等。 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大纲参见附录B。

DB11/T 12792015

环境监理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别在修复工程设计阶段、修复设施建设阶段、修复工程施工实施三个阶段,对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与修复 技术方案的符合性、配套环保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及其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等进行核对。

在某些施工工序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环境监理员应对该 采取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活动。在关键工序开始前到场旁站,在关键工序和环保设备安装结束 开,应检查评估施工可能造成的污染是否控制在既定目标内。在旁站过程中,环境监理员应估

6. 2. 3跟踪检查

16套现代风格住宅别墅环境监理员应根据场地修复、环境监

在修复工程各阶段环境监理工作中,发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或建设不符、修复实施造成环 及发生其他环境问题时,应视问题的轻重采用不同的信息反馈方法通知修复单位整改,修复单 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环境监理单位

环境监理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环境监理会议,主要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 会议和现场协调会等。环境监理会议一般由环境监理总监或环境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修 工程监理单位等工程相关单位派员参加

DB11/T12792015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记录编写整理汇报总结材料2017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真题及答案,如环境监理定期报告(月报、李报、年 报)、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等,当修复工程出现实施与设计不符、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其他重大环保 问题时,或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时,应编制环境监理专题报告

环境监理员应针对每日的修复工程概况进行记录,并形成《环境监理日志》。环境监理人员应逐项 认真填写,重点记录现场施工状况、二次污染控制状况、往来信息、环境事故、存在问题及相应处理措 施等工作情况。《环境监理日志》示例参见附表F.1。 环境监理员应记录巡视和旁站检查的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状况、二次污染控制状况、发现的问题、 发出的环境监理指令和建议等。《现场巡视记录单》示例参见附录F.2,《旁站记录单》示例参见附表 .3。 环境监理员应以纪要形式记录其主持的会议召开情况和会议成果,应重点记录参会单位和人员、讨 论和研究的问题、协商一致的意见、相关要求等。 环境监理员应对修复过程污染排放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并进行详细记录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作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提交至建设单位,对当前阶 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议解决的方案、下阶段工作计划等进行 及时总结。 在修复工程出现实施不符、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其他重大环保问题时,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 情况编制专题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及结果,并提出整 改意见。 环境监理单位应根据修复工程工序,对已经完成的修复工作进行总结,编制环境监理阶段报告。 场地修复工程施工完成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对修复工程总体环境监理情况进行总结,编制环境监理 总结报告,并提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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