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高清版)

SL 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高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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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52—2015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2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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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52—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高清版)简介:

《SL 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一部详尽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测量工作的技术规范,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也是为了提高测量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该规范覆盖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的各个方面,包括测量程序、测量方法、测量设备、测量数据处理、测量成果检查验收等内容。具体来说,它对施工前的控制测量、施工期间的放样测量、变形观测、竣工测量等环节都给出了详细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

在高清版中,所有的技术图表、示例数据和操作步骤都以高清形式展现,便于读者清晰理解并实际操作。此外,该规范还反映了近年来测量技术的发展和进步,融入了新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如GPS测量、全站仪测量、三维激光扫描测量等现代技术。

总的来说,《SL 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和提升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测量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SL 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高清版)部分内容预览:

4.3.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4.3.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3.1的

表 4. 3. 1 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

4.3.3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及水准标尺应符合下列技术 要求: 1水准仪i角要求:DS05、DS1型仪器不应大于士15" OS3型仪器不应大于士20。 2水准测量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其补偿误差绝对 值不应大于0.3"。 3水准标尺上的每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对于因瓦水 准尺不应大于士0.15mm;对于双面水准标尺不应大于土0.5mm。

4.3.4水准观测应注意下列事项DBJ61∕T 117-2016 现代生土砖砌体技术导则

1水准观测应在标尺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并用测伞遮 阳,避免仪器被曝晒。因瓦水准尺应使用尺撑固定,不宜用手 扶尺。 2严禁为了增加标尺读数把尺垫安置在沟边或壕坑中。 3一测站观测时,不应两次调焦,旋转仪器的倾斜螺旋和 测微螺旋时,其最后应为旋进方向。 4测段的往测与返测,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 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 整置仪器。 5五竺水准 Le

1测站观测限差超限,应立即重测,若迁站后发现,则应 从水准点开始重新观测。 2往返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二等水准重测后,应选

限时,应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置: 应对采用的水准仪进行下列设置: 测量的高程单位和记录到内存的单位为m; 最小显示位二等为0.00001m(三等、四等为 0.0001m); 设置日期格式为实时年、月、日; 设置时间格式为实时24小时制。 2应对测站限差参数进行下列设置: 视距限差的高端和低端: 视线高限差的高端和低端; 前后视距差限差; 前后视距差累积限差; 两次读数高差之差限差。 3 应对作业进行下列设置: 建立作业文件; 建立测段名; 选择测量模式; 输人起始点参考高程; 输入点号(点名); 输入其他测段信息。 4应进行通信参数设置:按仪器说明书操作。 7水准测量路线跨越江河、湖泊、洼地和山谷等障碍物: 则站视线长度超过表4.3.2的要求时,应按表4.3.7的要求执 当测站视线长度超过表4.3.7的要求时应按GB/T12897和 /T12898的规定执行。

照准后视棱镜(牌)标志,观测天顶距。 2 照准前视棱镜(牌)标志,观测天顶距。 3 观测前视斜距。 4 观测后视斜距。 5 以上简称为“后前前后”法,对于四等、五等高程测量 可采用“后后前前”法。 4.4.7三丝法观测天顶距应采用下列步骤: 1 望远镜在盘左位置,用十字丝的上丝两次精确照准目标 并读数,每次照准2次读数,2次读数之差不大于3”。 2分别用中丝和下丝各精确照准自标2次,每次照准2次读数 3纵转望远镜依相反的照准次序,瞄准各目标,仍按上、 中、下次序精确照准读数

可采用“后后前前”法。 4.4.7三丝法观测天顶距应采用下列步骤: 1望远镜在盘左位置,用十字丝的上丝两次精确照准目标 并读数,每次照准2次读数,2次读数之差不大于3"。 2分别用中丝和下丝各精确照准目标2次,每次照准2次读数。 3纵转望远镜依相反的照准次序,瞄准各目标,仍按上、 中、下次序精确照准读数。 4.4.8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程路线应起于高一级的高程点,并组成附合路线或 闭合环。 2精密量测仪器高,棱镜高,方法见附录D。 3当视线长度小于500m时,可直接照准棱镜规牌,视线 长度大于500m时,应采用特制规牌。 4隔点设站观测时,前、后视线长度宜相等,最大视距差 不宜大于40m,并应变换1次仪器高度,观测2次。 5单向测量只能用于布设有校核条件的单点,不宜用于高 程路线。 6观测斜距和高差时,当温度变化超过1℃时,宜在测回 间重新输入温度后再进行观测。 7视线通过江河、湖泊、沼泽和沙漠时,若往返测高差较 差超限,应分析原因,在排除可能发生粗差的条件下,可将限差 放宽到限差的2倍

4.5.1当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路线跨越江河、湖泊,

4.5.1当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路线跨越江河、湖泊,其视线

长度超过表4.4.2所规定的最大边长限值时,应按表4.5.2的 定执行。采用其他方法跨河时,应按GB12897和GB12898 规定执行。

4.5.2跨河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1选择水准路线附近的河面最窄处,使用最短的跨河视线。 司岸的两点间距离为10~20m,同岸两点大约等高,两岸的高 差宜小。跨河图形中两岸的短边和跨河的长边宜相等。 2视线不应通过大片草丛、干丘、沙滩的上方。 3视线距水面的高度,在跨河视线长度为500m时,不应 低于3m,1000m时不应低于4m。当视线高度不能满足上述要 求时,应建造满足高度要求的牢固观测台。 4跨河高程测量图形的布置应在大地四边形、平行四边形 等腰梯形或Z形中选用,见图4.5.3。二等测量宜选用大地四边 形,三等、四等测量宜选用平行四边形和等腰梯形,五等测量宜 选用乙形。 4.5.4二等跨河高程测量,距离和天顶距分别观测时应采用下 列程序和方法: 1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选择大地四边形过河场地并埋设固定标志。 2)用二等水准的精度测定同岸两点(AB和CD)之间的 高差。 3)在标尺上的2.500m和2.000m处,分别精确安装两 个特制牌。 2应采用下列观测程序: 1)在A点设站,量测仪器高,测定C点上标尺两规牌的 天顶距ZACI、ZAC2和D点上的ZADI、ZAD2。 2)在B点设站,量测仪器高,同1)项测得ZBC1、ZBc2和 ZBDI、ZBD2 。 3)仪器和标尺相互调岸

4)分别在CD点设站按1)项、2)I 项测定ZcA1、ZcA2、 ZcB ZeF2 和 ZD、ZDA2 ZDB20 5)上述 项、3)项、4)项构成两组天顶距观测,其余的观测 组应在不同的时段进行观测 6)距离测量应按表3.6.2和表4.5. 2的技术要求,分别 测量AB、AC、AD、BC、BD、CD边的距离。 5.5二等跨河高程测量,距离和天顶距同时观测时应采用下 可程序和方法: 1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场地选择应符合4.5.3条的要求,图形布置宜选用大 地四边形。 2)准备三个带规牌的棱镜(或二个棱镜,三个规牌)。 2应采用下列观测程序: 1)在A点设站,量取仪器高,在B、C、D点架设棱镜 量取棱镜高(牌高),观测B、C、D三点的天顶距 (全部测回数)。 2)观测B、C、D三点的斜距。 3)在B点设站,A点架设棱镜,C、D点棱镜不动,量 取仪器高、棱镜高(规牌高),观测A、C、D三点的

天顶距和斜距(全部测回数)。 4)仪器、棱镜(牌)相互调岸,仪器分别架C、D二 点按1)项、2)项观测A、B、C(D)三点的斜距和 天顶距。 5)上述1)项、2)项构成一组天顶距观测,1)项、2) 项、3)项、4)项构成两组天顶距观测,其余的观测 组应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观测。 4.5.6三等、四等、五等跨河高程测量,宜按图4.5.3(b)、 c)、(d)的布置方式进行。 1应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1)选择适合过河高程测量的场地。 2)准备二个棱镜(规牌)。 2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观测: 1)置仪器于A点,观测本岸点B的天顶距和斜距。 2)观测对岸点D的天顶距和斜距。 3)仪器和棱镜(牌)相互调岸,仪器置于C点,先观 测B点的天顶距和斜距,后观测本岸点D的天顶距和 斜距。 4)对三等、四等跨河高程测量,应另选时间段再进行三 四组观测值的观测

1观测应选择成像清晰、风力微弱的气象条件下进行,宜 选择在阴天。 2装有特制规牌的标尺在调岸后,应检查其在标尺上的 位置。 3在条件许可时,宜用两台同型号仪器同时对向观测。

4.6GPS拟合高程测量

4.6.1GPS拟合高程测量宜与GPS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行,可 适用于平原或丘陵地区的五等及以下高程测量。在高程联测困难

4.6.1GPS拟合高程测量宜与GPS平面控制测量一起进

的平原或丘陵地区,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替代四等高程测 量,但应联测高等级高程点进行高程验算

1GPS网应与四等或四等以上的水准点联测。联测的GPS 点,宜分布在测区的四周和中央。小面积测区的带状地形,联测 的GPS点应分布于测区两端及中部,大面积测区宜分区域进行 高程拟合。 2联测点数,宜大于选用计算中未知参数个数的1.5 倍,点间距宜小于10km。 3地形高差变化较大的地区,应适当增加联测的点数。 4GPS观测的技术要求,应按3.7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天 线高应在观测前后各测量1次,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高度。

2应对联测的已知高程点进行可靠性检验,并剔除不合 格点。 3对于地形平坦的小测区,可采用平面拟合;对于地 形起伏较大的大面积测区,宜采用曲面拟合。 4对拟合高程应进行优化。 5GPS点的高程计算,不应超出拟合高程所覆盖的 范围。

4.6.4对GPS点的拟合高程成果,应进行检验。检验点

少于全部高程点的10%且不少于3个点。高差检验,可采用相应 等级的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进行,其高差 较差不应大于30/Dmm(D为检查路线的长度,单位为km)。

4.7外业成果整理与平差计

4.7.1 高程测量取位要求应符合表4.7.1的规定。 4.7.2 电子记录应按CH/T2006、CH/T2005和CH/T2004

CJ∕T 192-2017 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表4.7.1观测、记录及计算小数位取

4.7.3手工记录应使用规定的手簿,统一编号,所有项目应填 写齐全。记录的文字与数字不应涂改或擦去,对有错误的数字 (只限于分米、米和度、分的读数)与文字,应用单线划去,在 其上方写出正确的数字与文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对重测 的记录应用单线划去,并注明原因及重测结果记于何处。 4.7.4在进行各项改正计算前,应对外业观测记录手簿、平差

M=± 4 4n P

式中公一 一测段往返测高差不符值,mm; R一测段长,km; 测段数。 2当构成水准网的水准环超过20个时,应按环线闭合差

Mw=± Ww N F

dHm=±2MVNS

《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 JGJ/T314-2016》Wm=±2MwV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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