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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005-2012 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J51/005-2012 城市建筑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是中国的地方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发布,适用于城市建筑中的二次供水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二次供水,通常指的是将城市公共供水系统供应的水通过储存、加压等手段,再供应到建筑物内的居民或商业用户的过程。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原则,包括对水质、水量、水压、设施布局、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防止水质污染,提高供水效率,延长设施寿命,并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附条文说明"是对规程中各项技术规定和要求的详细解读和说明,包括各项标准的制定依据、技术背景、实施要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等,以便于施工、设计和管理人员理解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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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雨水寺国用水的二次供水工栓。
2.0.1二次供水secondarywatersupply
当城市供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量、水压要求时,通过储 压后,经管道供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水池(箱)、水泵房、压力水容器 设备、电控装置、供水管道等设施的统称。
道路升级改造合同版本2.0.3叠压供水pressuresuperposedwatersupply
利用城市供水管网的可资利用水压直接抽水再增压的 供水方式。
2.0.4泵箱联合供水watersupplybypumpandtank
系统由水泵和高位水箱(池)组成。当用户用水量在低谷时, 水泵向用户和高位水箱(池)供水;当用户用水量在高峰时,水泵 和高位水箱(池)同时向用户供水。
系统由工频水泵和高位水箱(池)组成。水泵只向高位水箱 池)输水,由高位水箱(池)向用户供水
由当地供水单位依据城市供水管网供水压力和必须保证的 服务水压等因素而确定的允许叠压供水设备能够利用的城市供 水管网水压值
2.0.7专用冲洗阀specificwashoutvalve
具有防止回流污染功能并能延时自闭可用于冲洗大便 小便器的阀门。
3.1.1二次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 的规定。 证了您
3水质、水量和水压20子7
3.1水质、水量和水压
3.1.2二次供水不得影响城市供水管网正常供水。
1住宅的生活用水量,应按二次供水工程的服务人口、住宅 类别、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等因素经计算确定。 2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量,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二次供 水规模、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等因素经计算确定。 3最高日和最大时用水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取向口用水里,上d; 比 m一一用水单位数,人数或床位数等; q一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L/(人·d)、L/(床·d)等
式中Q一一最大时用水量,L/h; K一一小时变化系数; T一一建筑物的用水时间,h。 .1.4二次供水水压必须满足二次供水工程最不利点配水件处 的最低工作压力。
3.1.4二次供水水压必须满足二次供水工程最不利点配水件处
3.1.4二次供水水压必须满足二次供水工程最不利点配水件处 的最低工作压力。
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的规定。
3.2.2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严禁与城市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生
3.2.3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3.2.3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内产生虹吸、背压回流而受污染, 并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设置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空气 间隙等防止生活饮用水受到污染的技术措施。
3.2.4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
3.2.4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
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
3.2.5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
3.2.6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中
3.2.6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其 上层房间不应有厕所、浴池、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也不得 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2.7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 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 盖。
3.2.9生活饮用水水池(箱
的空气间隙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且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 大于150mm。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且管口为 淹没出流时应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施。
.1.厂二次供水工程可采用下列型式的系统进行供水: 1水泵和高位水箱(池)供水系统(简称泵箱系统); 2万 变频调速泵供水系统(简称变频系统); 3叠压供水系统(简称叠压系统); 4气压供水系统(简称气压系统)
4.1.2泵箱系统又可分为水箱供水和泵箱联合供水两种供水方 式,它主要由低位水池(箱)、水泵、高位水箱、水位控制装置和管 道等组成。
顾系统,它主要由低位水池(箱)、水泵、变频器、微机控制装置利 管道等组成。
供水和工频泵(组)加压供水两种叠压系统。按系统中调节装置 可分为:稳流罐调节、水箱调节、气压水罐调节和无调节装置四种 叠压系统。它主要由水泵(组)、控制柜、压力传感器、调节装置、 变频器防负压和超压保护装置及管道等组成。本规程4.1.1条 中1、2、4款供水系统均可构成叠压系统。 4.1.5气压系统按系统压力状况可分为:变压式气压给水装置 和恒压式气压给水装置两类。按气压水罐构造的形式可分为:补 气式(自平衡补气和余量补气式)气压给水装置和隔膜式(胆囊 式)气压给水装置两类。它主要由水泵(组)、气压水罐、压力信号 器控制器补气装墨或隔崂/阳市)手能?
4.1.5气压系统按系统压力状况可分为:变压式气压给水装置 和恒压式气压给水装置两类。按气压水罐构造的形式可分为:补 气式(自平衡补气和余量补气式)气压给水装置和隔膜式(胆囊 式)气压给水装置两类。它主要由水泵(组)、气压水罐、压力信号 器、控制器、补气装置或隔膜(胆囊)和管道等组成
4.2.1凡城市供水不能满足用户对水压、水量要录时,应设计和 建设二次供水工程。二次供水系统应根据城市供水管网的供水 能力和用户的用水需求综合考虑。
据城市供水管网条件,综合考虑小区或建筑物类别、高度、便
4.2.6采用叠压供水方式时苏JT16-2005(四) 建筑外保温构造图集(四) 专威特建筑外保温系统,不得造成城市供水管网的水压
1城市供水管网经常性停水,可资利用水压过低,供水压 波动过大的区域;
2现有城市供水管网供水总量不能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 或供水管管径偏小的区域; 3使用叠压供水设备可能对周边现有(或规划)用户用水造 成较大影响的区域; 4要求供水保证率较高,不允许停水的用户; 5用水时间过于集中,瞬间用水量过大又无有效调储措施 的用户; 6制造、加工、储存有毒、有害、危险等化学物(药)品的企、 事业单位(含医院)。 4.2.9叠压供水设备的进水管管径应比直接连接的供水管网小 2级或2级以上,或进水管过流面积不大于供水管过流断面积的 1/3,可参照表4.2.9选用。
表4.2.9叠压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mm
4.2.10二次供水采用气压系统时,气压罐结构一般宜选用胆囊 型隔膜式气压水罐,当选用补气式时,宜优先选用自平衡补气式 气压水罐或水力定量补气式气压水罐。当用户对水压有恒定要 求时可采用定压式供水。
5.1.1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安全使用和节能、节地、节 水、节材的规定,并应满足环境保护、施工安装、操作管理、维修检 测等要求。 5.1.2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并应有建筑围护结构,附设在 建筑物内的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B 50015的规定。 5.1.3二次供水工程设计应采用节能型供水设备和供水方式。 5.1.4居住小区的二次供水系统,应根据小区规模、建筑高度和 建筑物的分布等因素确定供水设施数量、规模和水压。 5.1.5二次供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 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符合《建筑给 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1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二次供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 并联供水或水箱供水减压阀分区供水方式; 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二次供水系统,宜采用垂直串联 (转输或直接串联)供水方式。 5.1.6高层建筑采用减压阀分区供水的系统,阀后配水件处的 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大于配水 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并符合下列要求: 1当减压阀串联使用时,按其中一个失效情况下,计算阀后 最高压力; 2配水件试验压力应按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确定,当无资料 时可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计。
5.1.4居住小区的二次供水系统,应根据小区规模、建筑高
5.2.1二次供水工程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
一次供水工程设计用水量计算应包括管网漏失水量和未 预见水量,这两部份水量之和按最高日用水量的8%~12%计算 5.2.2居住小区二次供水及室外给水管道设计流量计算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居住小区二次供水工程及室外给水管道服务人数小于等 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B50015规定的衔接点(人数)时 住宅按概率法公式计算设计秒流量作为工程或管段的设计流量 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筑按平方根法公式和同时用水百分数法 公式计算设计秒流量作为节点流量; 2居住小区二次供水工程及室外给水干管服务人数大于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规定的衔接点(人数)时,住 宅按最大时平均流量作为计算设计流量,居住小区配套的公共建 筑以最大时平均流量计算设计流量作为节点流量; 3不属于小区的配套的公共建筑(含寄宿制学校)均应另行 计算其设计流量。 5.2.3建筑物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流量DB4403/T 203-2021 港口气象灾害防御服务规范.pdf,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的二次供水工程没有调节构筑物时,应按建筑物 的设计秒流量计算; 2建筑物的二次供水工程设置有调节构筑物时,其设计流 量不应小于最大时用水量。: 5.2.4泵箱系统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由水箱供水时,其泵和泵至水箱的转输管按不小 于建筑物的最大时用水量计算; 2建筑物由泵箱联合供水时,应按全部用水的最大时用水 量计算和水泵供水部份的设计秒流量计算,以两者大值作为系统 设计秒流量; 3建筑物采用水箱串联供水时,各区按本区所负担供水的 最大时用水量,确定本区水泵流量。下区还应设与上区水泵相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