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625-2022 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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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3/T 1625-202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6.9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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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625-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1625-2022 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简介:

DB63/T 1625-2022 是指《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Design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in Qinghai Province),这是一个针对青海省城市规划和设计的具体技术规定。该规程旨在指导和规范青海省城市的设计活动,包括城市空间布局、建筑形态、公共空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它旨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城市风貌的和谐统一。

"附条文说明"通常是对规程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和解释,包括这些条款的制定依据、实施目的、技术要求、操作流程等,以便于使用者理解和执行。它提供了对规程的补充说明,有助于确保城市设计的实施与法规要求一致。

总的来说,DB63/T 1625-2022 是青海省在城市设计领域的重要法规,对于推动该地区城市规划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具有重要意义。

DB63/T 1625-2022 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3.1本规程所规定的城市设计内容和深度为基本要求,各地应结 合实际情况,提出城市设计技术细则或导则,并报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附录A专项类城市设计运用的要点

.0.1专项城市设计方法运用

附录B 青海省城市总体设计分区引导

QB/T 5306-2018标准下载表B.0.1城镇空间格局分区涉及范围

附录C 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参考法律法

附录 C 青海省城市设计技术规程参考法律法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 2《绿色建筑评标标准》GB/T50378 3《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5.6详细城市设计成果要求

5.7 与详细规划的衔接 .85 6地块城市设计 ..87 6.1 主要任务 ..87 6.2 主要内容 ..87 6.3 地块城市设计成果要求 ..89 7专项城市设计. .90 7. 1 主要任务 .90 7.2 主要运用要点 90 7.3 专项城市设计成果要求 90

5.7 与详细规划的衔接 85 6地块城市设计 6.1 主要任务 ..87 6.2 主要内容 .87 6.3 地块城市设计成果要求 ..89 7专项城市设计. .90 7.1 主要任务 .90 7.2 主要运用要点 90 7.3 专项城市设计成果要求 90

城市设计是营造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重要理念与 方法,通过对人居环境多层级空间特征的系统辨识,多尺度要素 内容统筹协调,以及对自然、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整体认识,运用 设计维,借助形态组织和环境营造方法,依托规划传导和政策 推动,实现国土空间整体布局的结构优化,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 力史文脉的传承发展,功能组织的活力有序,风貌特色的引导控 制,公共空间的系统建设,达成美好人居环境和宜人空间场所的 积极塑造。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对城市设计的条文说明为:“城市 设计所涉及的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是城市设计要考虑的基本要 素,即由建筑物、道路、绿地、自然地形等构成的基本物质要素, 以及由基本物质要素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序的城市空间和城 市整体形象,如从小尺度的亲切的庭院空间、宏伟的城市广场, 直至整个城市存在于自然空间的形态。城市设计的自的,在于提 高城市的环境质量、城市景观和城市整体形象的艺术水平,创造 和谐宜人的生活环境。城市设计应该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 进土地节约利用。

2.0.3城市公共空间

城市公共空间是指城市或城市群中,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着 的开放空间体,是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举行各种活动的开放 生场所,其目的是为广大公众服务。城市公共空间主要包括山林、 水系等自然环境,还有人为建造的街道、停车场、广场、公园、 本育活动场地等。从根本上说,城市公共空间是市民社会生活的 汤所,是城市实质环境的精华、多元文化的载体和独特魅力的源 泉。

街廓比(D/H)指街道的宽度与街道两侧建筑物高度的比值, 反映街道围合空间的宽高比例关系(如图1所示)。当D/H>1 时,随着比值的增大会产生空间的逐步远离感,D/H接近2时, 空间产生开阔感,0.5

图1 街道D/H值与空间感受示意

青海省内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在编制城市设计中 应当依据本市县的道路宽度,控制街墙高度,街廓比控制在

面廓比(W/D)指临街商店的面宽与街道宽度的比值(如图2 所示)。当W/D<1即比D小的尺寸反复出现,街道就会显得有 生气。

界面密度(W/Lx100%)指街道一侧的建筑面宽总和与街道长 度的比值,强调建筑对于街道空间形态的意义,反映街道纵向空 间的连续性(如图2所示)

街廓比、面廓比、界面密度示

贴线率(B/Lx100%)是指由多个建筑的立面构成的街墙立面 至少应该跨及所在街区长度的百分比,即临路建筑物的连续及底 建筑物的退让程度,是指建筑物贴建筑后退线的长度与临街建 筑后退线总长度的比值,这个比值越高,沿街面看上去越齐整(如

图3所示)。 在集中绿地或活动广场周围的展馆建筑界面贴线率不宜小于 70%,在集中绿地或活动广场周围的展馆建筑界面建议采用局部 底层架空形式。界面建筑裙房贴线率是指裙房贴近建筑后退线建 设的比率,界面建筑裙房贴线率是衡量街道空间连续性的重要指 标,对裙房贴线率的控制主要是保证街道裙房空间的连续性

硬地率指公园绿地中硬质铺装用地面积与公园绿地总面积的

比值。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绿色植被环境被现代化的建 筑、大型基础设施、硬质广场和道路取代。硬地率的大大增加改 变了自然土壤及下垫面的天然可渗透性,由此引发一系列生态问 题。 由于高强度开发,城市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露天停车 场等主要硬质铺装占地比例有限,采取聚少成多、均质透水的策 略更加符合现实建设发展需求,因此本次修订首次推行“硬地率” 指标控制,对于公园绿地地块,要求地块硬地率不得超过总地块 面积的53%,在保证公园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陆地面积的56%的 前提下,可按以下规定值增加,但增值不宜超过公园陆地面积的 3%: 1公园平面长宽比值大于3; 2公园面积一半以上的地形坡度超过50%; 3水体岸线总长度大于公园周边长度,或水面面积占公园 总面积的70%以上。

Q/GDW 11623-2017 电气化铁路牵引站接入电网导则.pdf2.0.9建筑界面围合率

建筑界面围合率指建筑紧贴与广场边界相平行的建筑后退线 的建筑面宽总和与建筑后退线长度的比值。反映了广场空间的封 闭度和开度(如图4所示)

图4 广场建筑界面围合率示意

在城市广场的构成要素中,建筑的立面或者整个建筑实体成 为活动空间的限制要素,起到了围合空间的作用。广场边界上的 建筑物的尺寸、形态、肌理、开口、功能直接决定了广产场上人的 活动方式,也是广场活动重要的行为支撑,影响着广场空间的品 质。 强调通过建筑界面定义及围合广场,以形成内聚、积极、易 于识别、可容纳各类人行为活动的空间。围合率控制在广场周长 的50%以上,最大开口不宜超过广场周长的52%,周边建筑底层 鼓励作为商业、文化、娱乐等用途,以丰富公共空间氛围,构建 富有活力的场所。

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强化城市空间的安全性、舒适性以及 方便性,实现“人一城市一自然环境”和谐共生。新时期城市设计 实践面临着诸多的考验,如功能修复、活力激发、生态修补、网 络经济应对以及城市居民开展多样化社会活动对城市高品质环境 的需求等等,都要求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作出相应的变革与应对。 在城市设计实践中只有明确目标,锁定问题,综合分析城市空间 背后的多维度内涵,并创造性的发挥城市空间设计的能动性,才 能塑造出一种极具人气与魅力的空间场所。 设计管控原则,明确城市设计的主要管控内容,以附加图则 的形式纳入详细规划法定图则,成果内容纳入详细规划法定内容 等方式,确保城市设计成果的应用及实施,建立管控体系,确保 城市设计成果的转化以及法定文件的严肃规范性。 切实可行原则,城市设计覆盖规划多环节、全过程,通过城 市设计统筹多种类型规划,整体把握城市空间格局与要素配置 足进“多规合一”。同时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同步编 制地下聚氨酯防水涂料冷作业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0606-2004),提取出关键控制要素融入法定规划,进一步更有效地指导城 市建设,提高城市的多维度设计和精细化管理。

3.2.1~3.2.2编制城市设计应执行本规程,并遵守国家、省、市 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时应 当以已批准的上一层次的国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为 依据,并与相关系统规划相协调。

3.3.1~3.3.5城市设计的层次划分主要是从城市设计的实践情况 和管理需求进行考虑,并与《城市设计管理办法》(2017)有效对 接。《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主要满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三大需要 即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需要、完善城市规划技术体系的需要、推 进城市管理法治化的需要。考虑城市空间的层次和尺度,结合城 市规划的层次和类型,将城市设计分为四种类型: 总体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及周边必要区域编制的 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具体范围结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确定,是从城市整体层面开展的城市设计。在城市总体规划层面 上,应对城市物质空间要素做出整体统领与构思,从整体架构、 山水格局、空间系统等角度把控城市的形象定位、生态基底、文 化取向以及审美偏好。其作用为辅助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城市物 质空间方面的设计,并指导详细及专项层面的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针对城市集中建设区内局部地区与地段编制的 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是对城市某一片区、街区、地段开展 的城市设计。在详细规划层面上,应对城市中某一重点片区、街 区及地段的山水景观、公共空间、街道空间、建筑群体的组织设 计进行控制性引导和精细化设计。其作用为落实总体城市设计的 要求,并指导地块城市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 地块城市设计是针对城市特定地块编制的城市设计,实在建 设项自中对总体城市设计和详细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的具体落实和 深化,注重优化地块的整体形态,也要注重构建富有吸引力的地 块内的公共空间或场所。按照总体城市设计和详细城市设计管控 要求,在建设项自层面上,针对城市特定地块的开放空间、交通 组织、地下空间、建筑群体、环境设施等进行空间协调引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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