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05/T 68-2019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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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05/T 68-2019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规范.pdf简介:

"DB4205/T 68-2019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围挡设置规范.pdf" 是一份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围挡设置的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在这个PDF文档中,它详细规定了市政工程(如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施工期间围挡的设置要求、设计原则、尺寸、材料选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环保措施,以及围挡的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这份规范是湖北省的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和监督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施工效率。遵循此规范,施工单位可以保证其工程围挡符合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和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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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围挡是指为了将施工现场与外部环境相隔离,使施工现场成为一个相对封闭、安全的空间 的措施,包括采用各种砌体材料砌筑的围墙或采用各种成型板材构成的维护体等。以下简称围

施工边界 construction boundary

施边界constructionboundary

DB4205/T 682019

CJ∕T 430-2013 垃圾填埋场用非织造土工布要路段 The main road

主主路、横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次主路及人员密

般路段generalroad 除主要路段以外的其它路段

4. 1 基本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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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施工现场应沿施工边界设置连续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4.1.2 围挡应尽量避免和降低对城市交通、管线、电力、应急疏散等设施功能的影响。 4.1.3围挡占用人行道的,应报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并设置不低于1.2m宽的行人通道。 4.1.4施工周期长、工程内容和范围阶段性变化明显的围挡,应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及时调整围挡的 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对行人、车辆通行的影响。 4.1.5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搭设生活设施,堆场离围挡的安全距离 不应小于1.0m 4.1.6围挡应稳固、整齐、美观,宜选用砌体、硬质阻燃板材等材料,应符合CJJ/T275的规定。 4.1.7围挡根据实际需要宜设置相应的辅助设施。

4.2.1.1根据施工作业时间分为长期围挡、短期围挡、临时围挡, 4.2.1.2根据材质分为砌筑式围挡、钢结构围挡

4.2.1.2根据材质分为砌筑式围挡、钢结构围挡

4.2.1.2根据材质分为砌筑式围挡、钢结构围

4.2.1.3根据安装方式和功能的不同分为固定式围挡、移动式围挡、简易式围挡和

a) 固定式围挡分为基座式固定围挡和立柱式固定围挡; b) 移动式围挡分为支墩式移动围挡和支架式移动围挡; 简易式围挡分为绝缘伸缩式围挡、铁马围挡、注水围挡等; d)通透式围挡; 注:各类围挡的推荐样式参照附录A~附录D制作

4. 2. 2 设置要求

2.2.1长期围挡应采用固定式围挡, 短期围挡可采用移动式围挡,临时围挡可采用简易式围挡 2.2.2长期围挡和短期围挡的设置高度:主要路段不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临时 设置高度不低于1.0m。高度允许偏差值土20mm

2.2.3道路交叉路口处应采用通透式围挡。距离交叉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拦 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式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具体要求符合IG14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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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边界内管线、建(构)筑物、工程水文地质等资料进行现场 踏勘,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实际情况及相关标准规范,合理规划围挡的设置。 5.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相关技术标准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围挡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 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实施。 5.3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的围挡施工方案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6.1.2 围挡使用前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6.1.3围档所用原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完整,

6.1.1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5.1.2 围挡使用前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6.1.3围档所用原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完整

3.2.1围挡基础应坚实、牢固,施工质量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和GB50202的规定。 6.2.2对坡度较大的地段宜设置台阶调整高差。 6.2.3围挡基础宜采用砌体结构或混凝土结构,顶面宽度不小于240mm,高度宜为300mm~500mm。

3.2.1围挡基础应坚实、牢固,施工质量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和GB50202的规定。 3.2.2对坡度较大的地段宜设置台阶调整高差, 6.2.3围挡基础宜采用砌体结构或混凝土结构,顶面宽度不小于240mm.高度宜为300mm~500mm。

6.3.1砌体围档施工应符合GB50203的规定 6.3.2扶墙柱(构造柱)的形状、尺寸及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间距一般为4m~5m。 6.3.3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6.3.1砌体围档施工应符合GB50203的规定。 6.3.2扶墙柱(构造柱)的形状、尺寸及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间距一般为4m~5m。 6.3.3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6.4.1钢结构围挡宜在工厂集中加工成型, 的规定。 6.4.2钢结构围挡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0mm的镀锌钢管作为立柱,立柱间距一般为2m~4m。面板 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彩钢板。 女 6.4.3安装前应对构配件进行进场质量检验,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缺陷和变形,应进行矫正, 6.4.4固定式围挡未设基座的,采用立柱与地面基础实行可靠连接,连接方式宜采用膨胀螺栓进行固 定。下端空隙处用挡泥板进行封闭,挡泥板高度200mm~300mm。

6.4.1钢结构围挡宜在工厂集中加工成型, 施工质量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和GB50205 的规定。 6.4.2钢结构围挡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0mm的镀锌钢管作为立柱,立柱间距一般为2m~4m。面板 宜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彩钢板。 女 6.4.3安装前应对构配件进行进场质量检验,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缺陷和变形,应进行矫正, 6.4.4固定式围挡未设基座的,采用立柱与地面基础实行可靠连接,连接方式宜采用膨胀螺栓进行固 定。下端空隙处用挡泥板进行封闭,挡泥板高度200mm~300mm。

6.4.5移动式围挡基座或支架应进行结构稳定

4.6支架围挡片与支撑支架之间采用承插连接,相邻围挡片之间采用螺栓连接。三角支架两端 压重,遇大风天气需增加压重以稳定围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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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通透式围挡上部为网格,下部高0.8m为平板彩钢板(彩钢板颜色与周边围挡相互协调)。

6.5围挡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a)表面平整度充允许偏差值≤5mm: b)直顺度允许偏差值≤20mm; c)垂直度允许偏差值≤8mm d)立柱中距允许偏差值土20mm。

7.1施工围挡装饰应满足城市管理要求,并与现场周边环境相适应。 7.2围挡装饰应符合GB50449的规定,保持统一、整洁、美观,不应张贴商业广告、乱涂乱画。 7.3围挡外立面宜设置不少于1/3的公益宣传版面,公益宣传内容应符合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 7.4砌筑式围挡宜采用仿石涂料、面砖、手绘、喷绘、PVC板材雕刻立体字画等装饰。 7.5钢结构围挡宜采用绿色仿真草皮(可粘贴PVC板材雕刻立体字画)、彩印绿色仿真植物、宣传画等 装饰。

8.1实行封团式管理的施工现场,在出人口应采用混凝主进行硬化,内外硬化范围一般不小于30m。 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8.2出入口内侧宜设置减速带、排水沟、污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台等设施,污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 要求排放。 8.3施工周期在30天以上时,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门扇或自动伸缩门。施工周期在30天以内时, 可设置简易门。市政工程出入口需保证交通正常通行的,可设置门楼。大门应绘制企业标志、项目名称 等。 8.4出入口大门门扇高度为2.0m~2.5m,宽度为5m~8m,门楼高度一般不低于4.5m。 8.5出入口大门及门楼横梁应满足强度、刚度、稳定性的要求。横梁上应悬挂限高、限速和安全警示 标志。 8.6出入口大门立柱宜采用砖砌结构或钢结构,其地基基础、门洞结构的刚度、稳定性应通过验算确 定。立柱宽度不宜小于600mm。立柱下部应设置防撞措施。 8.7围挡设置较长时,可在有通行要求的地方设置临时出入口或通道口,临时出入口应设置简易门, 通道口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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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施工现场应设置反映项目概况、准予占用或挖掘道路行政许可、受理投诉等信息的标识。包括 项目施工公示牌、占道施工公示牌和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污染监管公示牌等。 9.1.2公示牌应设置在便于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查阅的显眼位置,且不阻碍通行及干扰交通标志或信 号。 9.1.3公示牌应牢固安装在出入口两侧,其下缘至地面高度不小于1.2m。

9.2.1.1适用于夜间、雾霾天、骤暗天气施工

9.2.1.2围挡周边照度不低于51x,灯具功率不小于30W;照明系统应采取防电击措施。可使用路桥 养护施工作业配置的专用灯具,能发出50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黄光、红光。开启时, 每分钟闪烁不低于60次,不高于90次。 9.2.1.3警示灯具设置于围挡上方,采用螺丝、插入、吸附等方式固定,提示危险区域,宜间隔20m~ 50m设置一个。 9.2.1.4警示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

反光条、警示带、反光路锥、防护井罩(护栏

9.2.2.1围挡外立面应设置反光条。反光条于行车方向粘贴在围挡上,保持良好行车可视角度,宽度 5cm,长度不低于45cm,间距应满足夜间安全通行的要求。 9.2.2.2围挡底部的基座或挡泥板外侧迎车面粘贴黄黑相间警示带或刷60°黄黑相间斜纹警示油漆。 9.2.2.3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的移动作业、排水清疏作业、道路零星养护、移动机械临时停靠 应采用反光锥进行阻挡、隔离和警示。 9.2.2.4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上检查井盖维修作业后,在养护期内应采用带反光膜的防护井罩(护栏) 进行隔离和警示。

9. 2. 3警示标志

2.3.1围挡上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DB31/T 1063-2017标准下载,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 间距一般不大于50m。

9.2.3.2围挡上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GB289

9.2. 4 交通导向标志

占用车行道、非机动车道的施工围挡应设置道路交通导向标志《剪压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CECS 278:2010》,交通导向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1038的规定

各段的围挡应设置能有效抑制施工区域扬尘的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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