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765.2-2016 长江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 第2部分:数据传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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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765.2-2016 长江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 第2部分:数据传输.pdf简介:

JT/T 765.2-2016《长江电子航道图制作规范 第2部分:数据传输简介》是中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具体规定了长江电子航道图的制作过程中,数据传输的相关要求和概述。该标准旨在确保航道数据的准确、安全和高效传输,以支持电子航道图的更新、维护和使用。

在该部分中,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数据源管理:对数据的来源、质量、更新频率等进行规定,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 数据格式:规定了数据的存储和传输格式,以便于不同系统间的兼容和对接。 3. 数据传输协议:可能涉及TCP/IP、FTP、SSL/TLS等数据传输协议的使用,以保证数据安全。 4. 数据压缩与加密:可能提到如何对大数据进行压缩,以及如何使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隐私。 5. 数据传输性能要求:包括数据传输速度、延迟、丢包率等指标,以保证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6. 数据验证与错误处理:描述如何验证接收到的数据是否正确,以及在出现问题时如何处理。

总的来说,该规范是为了提供一个统一的数据传输框架,以便于各个参与方在长江电子航道图的制作中达成一致,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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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3.3USAG设置成N1255,MASK规定是否屏蔽所参照的边(见图9),其允许值如下:

7.4.7.3.3USAG设置成N1255,MASK规定是否屏蔽所参照的边(见图9),其允许值如下 a)M(11屏蔽; b) S121显示; c)N/2551与掩码无关。

7.4.7.4区域特征的特征记录指向空间记录的

7.4.7.4.1般要求 7.4.7.4.1.1在完全拓扑数据结构中,区域被编码为一个或多个面。特征记录参照这些面,而这些面 依次参照其边界。在制图线数据结构中,把区域编码为闭合的边集,而在链节点和平面图数据结构中, 把区域编码为闭合的和连接节点集。 7.4.7.4.1.2区域和面边界的闭合应明确,不允许隐含闭合。对制图线数据结构,应区别起始边界的 起始点与结束边界的结束点;对于链节点和平面图数据结构,构成区域的起始和结束应交会在一个公共 连接节点;对于完全拓扑数据结构,构成面的起始和结束应交会在一个公共连接节点。 7.4.7.4.1.3区域特征编码应顺序地参照组成区域边界的矢量记录GBT 19672-2021标准下载,先进行外部边界编码,再进行内 部边界编码。 7.4.7.4.2区域边界的方向 7.4.7.4.2.1区域外部边界应以顺时针方向编码,区域内部边界应以逆时针方向编码。编码者应指 明坐标使用的方向(正向或反向),从而为区域生成顺时针方向(外部边界)坐标或逆时针方向(内部边 界)坐标(见图10)。

7.4.7.4.2.2区域的边方向在ORNT子字段中指明,其允许值如下: a)F(11正向; b)R12反向。 7.4.7.4.3内部边界和外部边界 7.4.7.4.3.1在区域包括一个外部边界和一个或多个内部不相交边界的情形下,USAG子字段用以区 分内部与外部边界(见图11),此子学段也用以表示外部边界是数据范围的一部分,其充许值如下: a)E11外部边界; b)I(21内部边界; c)C31被数据界限分割的边界。 7.4.7.4.3.2当特征被数据界限切断时,USAG子字段只能使用值C。例如,ENC的一个元边界,见 B.6。当区域特征界限与数据界限重合时,USAG子字段应编码为外部边界(E)。

7.4.7.4.4区域边界的屏蔽

MASK规定是否屏蔽区域边界的显示,其允许值如下 a)M(1I屏蔽; b)S(2I显现; c)N/255/与掩码无关。

7.5空间矢量记录编码协议

7.5.1矢量记录标识符字段

矢量记录标识符中的RCNM子字段,其允许值如下: a) VI110孤立节点; b) VC{1201连接节点; c) VE{130|边; VFl140面

7.5.2矢量记录属性字段

JT/T 765.22016

7.5.2.1量记录的属性应编码在矢量记录属性(ATTV)字段,物标目录的数字属性代码子字段编码 在ATTL子字段,在ASCII和二进制方式,属性值(ATVL)子字段应是由子字段结束符(1/15)终结的字 符串。 7.5.2.2在一个矢量记录中,不能有重复属性

7.5. 3. 1一般要求

矢量记录指针(VRPT)字段应用于链节点、平面图和完全拓扑的数据结构。孤立节点和面量记 录字段适用于完全拓扑结构。连接节点矢量记录和制图线数据结构中不使用此字段。 7.5.3.2孤立节点的矢量记录指针字段 在完全拓扑数据结构中,孤立节点可参照其所在的面,只能使用“包含着面”为拓扑指示符(TOPI) 子字段编码,其值为F151,ORNT、USAG和MASK子字段应设置成N12551。 7.5.3.3边的矢量记录指针字段 7.5.3.3.1在链节点、平面图和完全拓扑数据结构中,边的起始和结束点明确地编码为连接节点。边 应参照连接节点,自身闭合的边应参照同一连接节点两次。

在完全拓扑数据结构中,边也应参照其左右两侧

7.5.3.3.4指针类型由TOPI子字段标识,边矢量记录,其允许值如下: aB(11起始节点; b)E(21终止节点; c)S(31左侧面; d)DI4右侧面。 7.5.3.3.5所有值与编码方向有关(见图12),应按起始节点、终止节点、左侧面、右侧面的顺序进行

参照。ORNT、USAG和MASK子字段应设置成N/255

7.5.3.4面的矢量记录指针字段

7.5.3.4.1面矢量记录只能参照边,其方法与区域特征参照边一样,边的方向编码在ORNT子字段, USAG子字段规定了一条边是面的内部边界或外部边界,或与数据界限重合。MASK子字段规定了所 参照的线边是否需要屏蔽。

7.5.3.4.2对于面矢量记录的ORNT子字段、USAG子字段和MASK子字段,其允许值如

a)ORNT F(11正向; R21反向; b)USAGE1I外部边界; I[2内部边界; C131被数据范围所分割的边界; c)MASKM11屏蔽; S121显现; NI255与掩码无关。 5.3.4.3TOPI子字段应设置成Nl255}。 5.3.4.4对于完全拓扑数据结构,面对边的参照应强制规定,以保证拓扑结构正确

7.5.4.1一般要求

7.5.4.1.1矢量数据的空间构成编码在坐标字段,其允许值如下: a)二维坐标字段; 三维坐标字段(水深数组); c) 弧或曲线坐标字段。 7.5.4.1.2 一个矢量记录中只能存在一种类型的坐标字段,取决于矢量记录的编码类型 7.5.4.1.3水深只被作为孤立节点的特殊情形,需要单独编码。

7.5.4.1.3水深只被作为孤立节点的特殊情形,需要单独编码。

7.5.4.1.4面矢量记录没有坐标字段,仅参照边矢量记录(见7.5.3.4)。 7.5.4.1.5允许使用不同的度量单位存储坐标值(见7.3.2)。

7.5.4.2水深坐标字段

空间属性和属性值相同的水深可编组到一个矢量记录中,水深的坐标应编码在三维坐标SG3D 此字段中,Y坐标、X坐标和水深是重复的三元组水深被设置为第三个分量。

7.5.4.3孤立节点坐标字段

7.5.4.5边坐标字段

.4.5.1宜使用SG2D字段或弧或曲线定义(ARCC)字段对边的坐标编码。在一个记录中,SG2D ARCC字段只能任选其一。SG2D字段可含有重复的由直线隐含连接的坐标对,ARCC字段提供定义 中可推导的弧或曲线的方法。 .4.5.2在链节点、平面图和完全拓扑数据结构中,边的起始和终止节点明确地编码为连接节点。 节点不是边的一部分,边通过矢量记录指针直接参照其起始和终止节点。边坐标字段的起始和终 点通过隐含的直线连接到连接节点。两个连接节点之间的直线编码应参照这两个连接节点 RTP),但没有坐标几何特性(如没有SG2D或ARCC坐标字段)。 .4.5.3 弧或曲线表示方式分为弧表示方式和曲线表示方式两种类型,类型在弧或曲线类型 TYP)子字段编码,其允许值如下: a)C{1I三点圆心弧:用三点描述,起始点(STPT)、中心点(CTPT)和结束点(ENPT)。起始点形 成起始矢量以及定义半径的点。弧应围绕中心点从起始点顺时针绘制到矢量结束,弧线的 ENPT应置于弧上(见图13); b) E2椭形弧:用五点描述,STPT、CTPT、ENPT、在椭圆长半轴(CDPM)上的连接点(CDP)和椭 圆短半轴(CDPR)上的连接点CDP。椭圆弧应围绕中心点,并通过长短半轴的两端CDP,从起 始点顺时针绘制到矢量结束,弧线的STPT和ENPT应置于弧上(见图14); U131均匀B样条:使用一个ARCC字段来描述特性,使用一个或多个CT2D字段来描述所有 控制点; d) BI4I分段贝塞尔:使用一个ARCC字段来描述特性,使用一个或多个CT2D字段来描述所有 控制点; e) NI51不均匀比例B样条:使用一个ARCC字段描述每个多项式集的特性,使用一个或多个 CT2D字段描述特定集的控制点且在FSPT字段使用多个指向边的矢量记录指针,把数据集组 成一个完整的表达式,

7.6.1.1记录之间的关系用以下三种方法编码

.6.1.1记录之间的关系用以下三种方法编码: a) 使用目录交叉参考记录; 使用集合物标特征记录; c)定义指定的主特征记录。 7.6.1.2关系编码的其他规则可由相关产品规范定义。

7. 6. 2 目录交叉参考记录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6.2.1目录交叉 两茶记录的区分量NAN 1M2子字段中的外部指针实现(见7) .6.2.2在一个目录交叉参考字段只能编码一种关系。

7.6.3集合特征记录

7.6.3.1集合特征记录应参照特征物标,不应参照任何空间记录,PRIM子字段应置成N2551。对关 系的编码使用特征记录指向特征物标的指针字段,此字段包含一个特征物标的LNAM外部指针 (见7.4.3),一个集合特征记录应至少参照两个其他特征记录,不应参照其自身,集合特征记录也可参 照其他集合特征物标。

(见7.4.3)DB50/T 1014.3-2020 科技信息资源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 第3部分:科技资源信息,一个集合特征记录应至少参照两个其他特征记录,不应参照其自身,集合特征记录也可参 照其他集合特征物标。 7.6.3.2RIND子字段用以指明关系的特性,其充许值如下: a)M(1I主关系; b)S12从属关系; c)P(3等同关系。 7.6.3.3可以在相关产品规范中定义其他的值。 7.6.3.4每个集合特征记录只能有一个主关系(M),此集合特征记录所有其他关系均是从属关系 (S)。若某个关系被定义为等同关系(P),则从此集合特征记录映射的关系也应定义为等同关系(P)。 7.6.3.5集合特征记录参照的所有特征物标以同样的方式相互关联(如由集合对象类型所定义的关 系)。 7.6.3.6集合对象可赋予属性,在附录A中定义了每个集合物标类别的允许属性,相应地在附录B中 定义这些属性的用法和含义。

7.6.4指定的主特征记录

7.6.4.1通过指定一个特征记录为主关系对具有等级关系的特征物标进行编码。对每个集合的从属 物标,该主特征记录应具有指向特征物标指针字段的特征记录(见7.4.3)。 7.6.4.2主特征记录可以有属性并应至少参照一个空间记录(见7.4),可以参照其他主特征物标,但 不应参照其自身。 7.6.4.3从主关系到从属关系的关系,RIND子字段应为数值S121。 7.6.4.4指定的主特征记录方式不能用于等同关系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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