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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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pdf简介:

《GB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钢结构焊接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设计、焊接材料、工艺评定、焊接过程控制、焊接缺陷的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方法。它是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旨在保证钢结构焊接的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该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隧道、轨道交通、海洋工程、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等领域的钢结构焊接工程。它详细规定了焊接方法的选择、焊接参数的确定、焊接接头设计、焊接质量检验和评定等方面的标准,对于确保钢结构焊接质量、预防焊接缺陷、保障结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GB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是钢结构行业不可或缺的技术指导文件。

GB50661-2011《钢结构焊接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5.4.1塞焊和槽焊焊缝的尺寸、间距、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塞焊和槽焊的有效面积应为贴合面上圆孔或长槽孔的标 称面积; 2塞焊焊缝的最小中心间隔应为孔径的4倍,槽焊焊缝的 纵向最小间距应为槽孔长度的2倍,垂直于槽孔长度方向的两排 槽孔的最小间距应为槽孔宽度的4倍; 3塞焊孔的最小直径不得小于开孔板厚度加8mm,最大直 径应为最小直径值加3mm和开孔件厚度的2.25倍两值中较大

者。槽孔长度不应超过开孔件厚度的10倍,最小及最大槽宽规 定应与塞焊孔的最小及最大孔径规定相同: 4塞焊和槽焊的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母材厚度不大于16mm时,应与母材厚度相同; 2)当母材厚度大于16mm时,不应小于母材厚度的一半 和16mm两值中较大者。 5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的尺寸应根据贴合面上承受的剪力 计算确定。 5.4.2角焊缝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角焊缝的最小计算长度应为其焊脚尺寸(h)的8倍, 日不应小干40mm:焊缝计算长度应为扣除引弧、收弧长度后的 焊缝长度; 2角焊缝的有效面积应为焊缝计算长度与计算厚度(he) 的乘积。对任何方向的荷载,角焊缝上的应力应视为作用在这 有效面积上; 3断续角焊缝焊段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最小计算长度; 4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宜按表5.4.2取值; 5被焊构件中较薄板厚度不小于25mm时,宜采用开局部 玻口的角焊缝; 6采用角焊缝焊接接头,不宜将厚板焊接到较薄板上。

者。槽孔长度不应超过开孔件厚度的10倍,最小及最大槽宽规 定应与塞焊孔的最小及最大孔径规定相同; 4塞焊和槽焊的焊缝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母材厚度不大于16mm时,应与母材厚度相同; 2)当母材厚度大于16mm时,不应小于母材厚度的一半 和16mm两值中较大者。 5塞焊焊缝和槽焊焊缝的尺寸应根据贴合面上承受的剪力 社确宝

表5.4.2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mm)

注:①采用不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法进行焊接时,t等于焊接接头中较厚件厚度CJ∕T 259-2007城镇燃气用二甲醚, 宜采用单道焊缝;采用预热的非低氢焊接方法或低氢焊接方法进行焊接时, t等于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 ②焊缝尺寸不要求超过焊接接头中较薄件厚度的情况除外; ③承受动荷载的角焊缝最小焊脚尺寸为5mm。

5.4.3搭接接头角焊缝的尺寸及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搭接接头角焊缝的尺寸及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不同宽度的板材对接时,应根据施工条件采用热切割、 机械加工或砂轮打磨的方法使之平缓过渡,其连接处最大允许坡 度值应为1 : 2.5 [图 5. 4.4(e)1。

a)板材厚度不同加工成斜坡

(c)管材内径相同壁厚不同

图5.4.4对接接头部件厚度、 宽度不同时的平缓过渡要求

5.S防止板材产生层状撕裂的

节点、选材和工艺措施

2焊接结构中母材厚度方向上需承受较大焊接收缩应力时 用具有较好厚度方向性能的钢材 3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宜采用下列焊接工艺利

5.5.2焊接结构中母材厚度方向上需承受较大焊接收统

猎施: 1在满足接头强度要求的条件下,宜选用具有较好熔敷金 属塑性性能的焊接材料;应避免使用熔敷金属强度过高的焊接 材料; 2宜采用低氢或超低氢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进行焊接; 3可采用塑性较好的焊接材料在坡口内翼缘板表面上先堆 谋塑性过渡层: 4应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减少接头的焊接拘束应力;十字 接头的腹板厚度不同时,应先焊具有较大熔敷量和收缩量的接头; 5在不产生附加应力的前提下,宜提高接头的预热温度。

构件制作与工地安装焊接构造

5.6.1构件制作焊接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6.1构件制作焊接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答接接头上的角焊缝应避免在同一搭接接触面上相交(图

在搭接接触面上避免相交的角焊

(c)部分焊透对接与 角接组合焊缝

(b)全焊透对接与 角接组合焊缝

2箱形及钢管框架柱安装拼接接

承受动载与抗震的焊接构造订

5.7.1承受动载需经疲劳验算时,严禁使用塞焊、槽焊、电渣 焊和气电立焊接头。 5.7.2承受动载时,塞焊、槽焊、角焊、对接接头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承受动载不需要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采用塞焊、槽焊 时,孔或槽的边缘到构件边缘在垂直于应力方向上的间距不应小 于此构件厚度的5倍,且不应小于孔或槽宽度的2倍;构件端部 搭接接头的纵向角焊缝长度不应小于两侧焊缝间的垂直间距α 且在无塞焊、槽焊等其他措施时,间距α不应大于较薄件厚度 的 16 倍,见图 5. 7. 2;

图5.7.2承受动载不需进行疲劳验算时 构件端部纵向角焊缝长度及间距要求 a一不应大于16t(中问有塞焊焊缝或槽焊焊缝时除外)

图5.7.2承受动载不需进行疲劳验算时 构件端部纵向角焊缝长度及间距要求 a一不应大于16t(中问有塞焊焊缝或槽焊焊缝时除外)

来用焊脚尺寸小于5mm的角烤

5.7.3承受动载构件的组焊节点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5.7.4抗震结构框架柱与梁的刚性连接节点焊接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梁的翼缘板与柱之间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的加强焊脚 尺寸应不小于翼缘板厚的1/4,但最大值不得超过10mm; 2梁的下翼缘板与柱之间宜采用L或J形坡口无衬垫单面 全焊透焊缝,并应在反面清根后封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采用L 形坡口加衬垫单面全焊透焊缝时,焊接完成后应去除全部长度的 衬垫及引弧板、引出板,打磨清除未熔合或夹渣等缺陷后,再封 底焊成平缓过渡形状。

5.7.5柱连接焊缝引弧板、

面不得有大于1mm的缺棱; 3下翼缘衬垫沿长度去除后必须打磨清理接头背面焊缝的 焊渣等缺欠,并应焊补至焊缝平缓过渡。

5.7.6梁柱连接处梁腹板的过焊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除符合本规范第6.6节规定的免予评定条件外,施工单 拉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 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和后热措施等各种 参数的组合条件,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 工艺评定。

类型、规格,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制订焊接工艺评定 方案,拟定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本规范的规定施焊试 牛、切取试样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测定 谋接接头是否具有所要求的使用性能,并出具检测报告;应由相 关机构对施工单位的焊接工艺评定施焊过程进行见证,并由具有 相应资质的检查单位根据检测结果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拟定的 焊接工艺进行评定,并出具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态,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钢材、栓钉、焊接材料必须能覆盖 工程所用材料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应具有生产广出具 量证明文件。

6.1.6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该工程施工企业中持证的焊接人 员施焊

6.1.6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该工程施工企业中持证的焊接人

6.1.7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焊接方法、施焊位置分类

材类别应符合本规范表4.0.5的规定,试件接头形式应符合本规 范表 5. 2.1 的要求。

6.1.8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合格时,可在原焊件上就不合格项

自重新加倍取样进行检验。如还不能达到合格标准,应分析原 因,制订新的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按原步骤重新评定,直到合格 为止。 6.1.9除符合本规范第6.6节规定的免予评定条件外,对于焊 接难度等级为A、B、C级的钢结构焊接工程,其焊接工艺评定 有效期应为5年;对于焊接难度等级为D级的钢结构焊接工程 应按工程项目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6.1.10焊接工艺评定文件包括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评 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记录表、焊接工艺评定检验结果表及检 验报告,应报相关单位审查备案。焊接工艺评定文件宜采用本规 范附录B的格式。

AQ 2065-2018标准下载6.2焊接工艺评定替代规则

6.2.1不同焊接方法的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不同焊接方法 组合焊接可用相应板厚的单种焊接方法评定结果替代,也可用不 同焊接方法组合焊接评定,但弯曲及冲击试样切取位置应包含不 同的焊接方法;同种牌号钢材中,质量等级高的钢材可替代质量 等级低的钢材,质量等级低的钢材不可替代质量等级高的钢材。 6.2.2除栓钉焊外,不同钢材焊接工艺评定的替代规则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不同类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 2I、Ⅱ类同类别钢材中当强度和质量等级发生变化时, 在相同供货状态下,高级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可替代低级 别钢材;Ⅲ、IV类同类别钢材中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相互替

暨竖立(15°)焊接时不转动,焊缝横烟

(c)焊接位置5G 管平放并固定(±15°)施焊时不转动,焊缝平、立、仰焊

除I、Ⅱ类别钢材外,不同类别的钢材组合焊接时应重新评 不得用单类钢材的评定结果替代;

3同类别钢材中轧制钢材与铸钢、耐候钢与非耐候钢的焊 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控轧控冷(TMCP)钢、调质钢 与其他供货状态的钢材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 4国内与国外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替代。 6.2.3接头形式变化时应重新评定,但十字形接头评定结果可 替代T形接头评定结果,全焊透或部分焊透的T形或十字形接 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评定结果可替代角焊缝评定结果。 6.2.4评定合格的试件厚度在工程中适用的厚度范围应符合表 6. 2. 4 的规定。

JT∕T 798-2011 公路工程 废胎胶粉橡胶沥青定合格的试件厚度与工程适用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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