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55-2020-T: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GB 50455-2020-T: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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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55-2020-T: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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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55-2020《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标准》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它为地下水封石洞油库的规划设计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石洞中建设的油库设计,强调了油库的结构安全、防火防爆、环境保护和应急响应等方面的要求。它适用于地下石洞油库的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旨在保障油库的运营安全,防止油品泄漏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

该标准可能包括的内容有:石洞选择和评估、油库的地质稳定性分析、防洪和防水设计、通风和防爆设计、消防设施配置、环境影响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定等。

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内容,建议查阅官方发布的标准文本或者咨询相关专业的设计师和工程师。

GB 50455-2020-T:地下水封石洞油库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部分内容预览:

6.2.8库区排洪及截洪设施不应与库区污水排放管连通

6.3.1水封洞库地上设施防洪标准应按洪水重现期不小于100 年设计

1地上设施所处场地应避免洪水、潮水及内涝水的没; 2对于受洪水、潮水及内涝水威胁的场地,当靠近江河、湖泊 等地段时,场地最低设计标高应比设计频率计算水位高0.5m及 以上;当在海岛、沿海地段或潮汐作用明显的河口段时,场地最低 设计标高应比设计频率计算水位高1.0m及以上。当有波浪侵袭 或有雍水现象时,尚应加上最大波浪或雍水高度。 6.3.3行政管理区、中心控制室、消防泵房、专用消防站、总变电 所宜位于相对于地上生产区地势较高的场地,或有防止事故状态 下法消山达向滋场地的地施

新12G02钢筋混凝土结构构造6.3.3行政管理区、中心控制室、消防泵房、专用消防站、总变电

6.3.4水封洞库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封洞库地上设置有油罐时,其地上设施的外边界应设置 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 2水封洞库地上无油罐时,其地上设施的外边界宜设置高度 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山区或丘陵地带受地形等条件限制时, 在地势较高处可设置非实体围墙;

3水封洞库临海、邻水侧的围墙,1.0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 栏围墙; 4行政管理区与地上生产区之间宜设置围墙;采用非实体围 墙时,应采取防止流尚火灾漫延至行政管理区的措施; 5围墙不得采用燃烧材料建造;除集中排水口外,围墙实体 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

7.1.17 水封洞库工艺流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接收外部来油; 2 按品种分洞罐储存; 3 油品外输; 4 进出库油品计量; 5 油品倒罐; 6 洞罐内裂隙水提升处理; 7 油气处理。 7.1.2 洞罐设计压力应根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油品饱和 蒸气压及操作需要等因素分析确定。 7.1.3洞罐设计温度应根据储存油品物性确定,不加热储存的洞 罐设计温度宜取洞罐位置的地温和进油温度两者较高值。 7.1.4储存甲B、乙类油品的洞罐应设置气体密封保护系统和惰 性气体置换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罐内气体密封压力不应高于洞罐的设计压力; 2采用的密封气体不应影响储存油品的质量; 3密封气体采用氮气或其他情性气体时,气体密封保护系统 和情性气体置换系统宜合并设置。 7.1.5水封洞库油泵站、油品装卸设施及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库外输油管道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的 规定。

2洞罐储油有效容积应根据洞罐容积、水垫层高度、进油速 度及油品温度变化范围等因素确定; 3洞罐储油宜采用固定水位法,储存原油时水垫层高度不宜 低于0.5m;储存成品油时不宜高于0.2m。 7.2.2竖井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座洞罐宜设置2个竖井,洞罐进油竖井和出油竖井宜设 置在不同的洞室,竖并应满足管道、泵、仪表、电缆等安装及检修的 要求; 2竖并宜直接通向地面,竖井口宜设置在操作便利、地面标 高较低的位置,根据环境条件可设置成露天、棚或房等形式; 3受条件限制时,竖井口可设置在操作巷道内。 7.2.3操作巷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操作巷道内空间应满足设备、管道安装、操作和检修的 需要; 2操作巷道宜设不少于2个不同方向通向地面的安全出口; 当受地形条件限制设置2个安全出口困难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 但应按本标准第8.2.5条的规定设置紧急避难设施。 7.2.4泵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室底部对应出油竖井中心处应设置泵坑,泵坑周围应根 据水垫层要求设置混凝土围堰; 2泵坑有效容积不宜小于单座洞罐12h的设计最大渗水量: 3泵坑尺寸应满足设备、管道安装要求。 7.2.5洞罐液位联锁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座洞罐宜设置2个竖井,洞罐进油竖井和出油竖井宜 置在不同的洞室,竖井应满足管道、泵、仪表、电缆等安装及检修白 要求; 2竖并宜直接通向地面,竖并口宜设置在操作便利、地面 高较低的位置,根据环境条件可设置成露天、棚或房等形式: 3受条件限制时,竖并口可设置在操作巷道内,

.2.3操作巷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操作巷道内空间应满足设备、管道安装、操作和检 需要; 2操作巷道宜设不少于2个不同方向通向地面的安全 当受地形条件限制设置2个安全出口困难时,可设1个安全 但应按本标准第8.2.5条的规定设置紧急避难设施。

.2.4泵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室底部对应出油竖井中心处应设置泵坑,泵坑周围应根 据水垫层要求设置混凝土围堰; 2 泵坑有效容积不宜小于单座洞罐12h的设计最大渗水量; 泵坑尺寸应满足设备、管道安装要求。 7.2.5 洞罐液位联锁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洞罐液位应设高、低液位报警,高高、低低液位报警及 联锁。

2高液位报警设定高度不应高于洞罐设计储存高液位,洞罐 设计储存高液位应为洞罐达到储油有效容积时的液位。 3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洞罐竖井进口管道切断阀,联锁 报警的设定高度宜按下式计算:

H, = H, +h

式中:H一 洞罐高高液位报警设定高度(m); H2一洞罐设计储存高液位(m); h,一一10min~15min洞罐最大进油量的折算高度(m)。 4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不应低于洞罐设计储存低液位,洞罐 设计储存低液位宜按下式计算:

H, = H +ha

式中:H3 洞罐设计储存低液位(m); H4一一洞罐低低液位报警设定高度(m); h2一一10min~15min洞罐最大出油量的折算高度(m)。 5低低液位报警应联锁潜油泵停泵,同时联锁关闭洞罐竖井 口出油管道切断阀,联锁报警的设定高度不应低于洞罐底部水垫 层高度,无水垫层时不应低于泵坑处洞罐底板高度。 7.2.6洞罐泵坑油水界面联锁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洞罐泵坑油水界面应设高、低界面报警,高高高、高高、低 低界面报警及联锁。 2高高高界面报警应联锁停潜油泵,报警联锁的设定高度应 低于潜油泵吸入口高度0.3m及以上。 3高高界面报警应联锁启动潜水泵,报警联锁设定高度宜低 于高高高界面0.5m及以上。 4低低界面报警应联锁停潜水泵,报警联锁设定高度宜高于 潜水泵吸入口高度0.5m及以上。 5高界面报警设定高度不应高于泵坑设计油水高界面液位 泵坑设计油水高界面液位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Hw2 泵坑设计油水高界面液位(m); Hw 泵坑油水高高界面液位设定高度(m); 10min15min洞罐最大渗水量在泵坑内的折算 高度(m)。 6低界面报警设定高度不应低于泵坑设计油水低界面液位 泵坑设计油水低界面液位宜按下式计算:

Hw3 =Hw4 +hw2

Hw4 泵坑油水低低界面液位设定高度(m); hw2—10min~15min潜水泵总流量在泵坑内的折算 度(m))。 .2.7洞罐应设置通气管,储存甲B、乙类油品洞罐的通气管上 安装阻火器。

7.2.7洞罐应设置通气管,储存甲B、乙类油品洞罐的通气 安装阻火器。

1 洞罐宜设置气相平衡线; 2 储存不同油品的洞罐气相不应直接连通 3 油气处理装置入口管道应安装阻火器

7.3.1每座洞罐内均应设置潜油泵、潜水泵。潜油泵可不设置备 用泵;每座洞罐设置的潜水泵数量不应少于2台,其中1台为备 用泵。

1潜油泵及其配套设施宜设置泵的轴温、转子温度、电机电 流、电机冷却液温度等参数检测及保护设施; 2潜油泵、潜水泵出口端应设置止回阀;

3潜油泵、潜水泵应安装在泵坑内,安装深度应满足泵不发 生汽蚀的要求; 4潜油泵、潜水泵的选用和安装应便于维修; 5潜油泵、潜水泵安装应采取防振动措施

1竖并内管道及管道附件、套管应能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内 压、外压和内压与外压之间的最大压差; 2竖井内管道和套管应采取固定和消除液体冲击力的措施: 3竖井内管道或套管应进行振动分析计算,并采取相应的防 振动措施; 4竖井内管道或套管及管道支撑件应采取防腐层与阴极保 护联合腐蚀控制措施。

CNAS-GL016:2020 石油石化领域理化检测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及实例7.4.2连接潜油泵、潜水泵的竖井管道与地上管道的连接宜采用 法兰连接。

7.4.2连接潜油泵、潜水泵的竖井管道与地上管道的

8.1.1 水封洞库地下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应进行围岩稳定性和渗流场分析; 2 应利用围岩自稳和抗渗能力。 8.1.2 水封洞库宜设置水幕系统。 8.1.3 地下工程应采用控制爆破开挖,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下水封石洞油库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996的有关规定。 8.1.4 地下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

1当库区处于低地应力区时,洞室轴线方向应主要考虑优势 结构面的影响;当库区处于高地应力区时,洞室轴线方向与最大水 平地应力方向宜平行或小角度相交。 2洞室断面形状应根据岩体质量、地应力特征及施工方法确 定;岩体自稳能力强时宜采用直墙圆拱式断面,岩体自稳能力差或 水平地应力值较大时宜选用曲墙断面。 3洞室断面宽度不宜大于25m,高度不宜大于35m,相邻洞 室净间距宜为洞室宽度的1倍~2倍。 4洞室拱顶上距微风化层顶面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0m。 5洞室拱顶上距设计稳定地下水位垂直距离不应小于按下 式计算值: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Hw=100P+20

P一洞室内的气相设计压力(MPa)。 6洞室分层掘进高度应根据围岩条件和施工机具等条件 确定。

8.2.2施工巷道设计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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