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604.4-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评价要求 第4部分:公共汽电车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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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604.4-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评价要求 第4部分:公共汽电车车站简介:

GB/T 38604.4-2020 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评价要求 第4部分:公共汽电车车站》,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公共汽电车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评价的要求。它旨在提供一个统一的框架,确保公共汽电车车站的信息导向系统能够有效地为乘客提供路线指引、乘车信息、站名标识、无障碍设施信息等,提升乘客的出行体验和便利性。

评价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设计:评价导向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信息清晰度如何,颜色和字体是否易于辨识,是否考虑到各类人群的需求(如视力障碍者、听力障碍者等)。

2. 信息准确性和实时性:检查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是否能准确提供车辆到站时间、线路信息等。

3. 易用性:评估用户界面是否友好,操作是否简单易懂,是否提供多语言支持等。

4. 技术性能:评价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如网络连接是否稳定,设备是否容易出现故障。

5. 维护与更新:检查是否有完善的维护和更新机制,以保证系统长期有效运行。

6. 反馈机制:是否有收集和处理乘客反馈的机制,以便持续改进系统。

遵循这一标准,公共汽电车车站的信息导向系统可以更好地达到服务乘客的目标。

GB/T 38604.4-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评价要求 第4部分:公共汽电车车站部分内容预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860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要求》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 一第4部分:公共汽电车车站。 本部分为GB/T38604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北 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安小芬、强毅、陈滋顶、周克、陈永权张亮

GB/T3860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要求》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 一第4部分:公共汽电车车站。 本部分为GB/T38604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国家铁路局、北 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安小芬、强毅、陈滋顶、周克、陈永权张亮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要求

GB/T38604的本部分明确了公共汽电车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公共汽电车车站导向 系统)评价的原则GB/T 37189-2018 软质三聚氰胺泡沫塑料材料,规定了前期准备、评价实施和评价结果遵循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汽电车车站新建、改建、扩建和维护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时的评价

4.1评价工作应遵守GB/T38604.1的要求。

4.2应根据评价的目的确定评价范围,例如针对某城市公共汽电车车站导向系统的整体评价,其评价 范围应涵盖该城市所有公共汽电车车站。 4.3应根据公共汽电车交通线网的规模、车站重要程度、评价目标确定评价周期,例如针对公共汽电车 枢纽的导向系统,可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公共汽电车车站导向系统的评价范围包括全 项评价。其中全网评价应覆盖城市全运营 时段、全运营线路:专项评价可就特定线路、特定 类型车站等开展评价

平价的评价周期宜每年一次,专项评价可根据实际

GB/T38604.42020

5.3.1.2实际评价过程中,二级指标层级的拓展应基于一级指标,拓展指标不应与已有内容重复或

表1公共汽电车车站导向系统评价指标体系

5.3.2.1.1信息呈现

5.3.2.1.1.1位置信息应准确且满足实际需求

1.1.1位置信息应准确且满足实际需求

5.3.2.1.1.2该指标可按公共汽电车车站乘客出 信息包括:本站站名、线路号、全线站名、首末车时间、票价、周边环境信息等;首末站和枢纽站,除上述信 息外,乘客出行相关的主要信息还包括出人口、站台编号、公交IC卡服务和卫生间等

5.3.2.1.1.3一级指标"信息呈现”宜分解为

a 呈现在站牌、位置标志和导向标志上的公共汽电车车站的信息准确,信息的表现形式包括图形 符号、文字;信息的内容包括本站站名、出人口、线路号、全线站名、公交IC卡服务和卫生间等。 b)呈现在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和街区导向图上的关键方向和方位信息清晰,主要包括乘车方 向、首末站和枢纽站的出入口方位和中途站周边建筑的方位等

5.3.2.1.2要素配置

5.3.2.1.2.1导向要素配置应齐全且满足实际需求。 5.3.2.1.2.2该指标可按不同类别公共汽电车车站的主要导向要素的配置进行分解 中途站车站导向 系统的主要导向要素包括:站名标志、站牌、街区导向图;首末站和枢纽站车站导向系统的主要导向要素 包括:站名标志、站牌、导向标志、位置标志、线路信息索引标志、平面示意图和街区导向图。

5.3.2.1.2.3一级指标“要素配置”宜分解为:

a)中途站导向要素配置齐全,包括:站名标志、站牌和街区导向图齐全; b)首末站和枢纽站导向要素配置齐全,包括:站名标志、站牌、导向标志、位置标志、线路信息索 引标志、平面示意图和街区导向图,

5.3.,2.2.1设计

5.3.2.2.1.1导向要素的设计应规范且满足实际

5.3.2.2.1.3一级指标"设计”宜分解为:

a)主要信息元素规范,包括图形符号、文字(中文、英文、民族文字)和颜色 b)导向要素的设计规范,包括信息元素的相对位置和相对比例; c)无障碍标志规范,包括各种无障碍设施的位置标志和导向标志规范,

5.3.2.2.2设置

5.3.2.2.2.1导向要素的设置应规范且满足实际需求。 5.3.2.2.2.2该指标可按不同类别公共汽电车车站的主要导向要素的设置情况和视读效果进行分解。 5.3.2.2.2.3一级指标“设置”宜分解为: a)中途站、首末站和枢纽站标志的设置合理(包括设置点位、设置方式等); b)标志的设置便于视读

5.3,2.2.3系统

3.2.2.3.1公共汽电车车站导向系统应自成体系 ,并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导向系统有必要的衔接。 3.2.2.3.2该指标可按中途站、首末站、枢纽站等公共汽电车系统内的车站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导 统的衔接进行分解。 3.2.2.3.3一级指标“系统”宜分解为

5.3.2.2.3.3一级指标"系统”宜分解为

GB/T38604.42020

1 同一信息在站内主要导向要素中的呈现一致;传递同一信息的同一类导向要素的设置点位有 规律,例如,站牌都设置在站台的上客区。 b) 站内导向要素呈现的信息与其他交通方式的导向系统有必要的衔接,例如与城市轨道交通车 站导向系统相互衔接

5.3.2.2.4连续

5.3.2.2.4.1站内导向信息传递应连续且导向链无间断。 5.3.2.2.4.2该指标可按不同类别公共汽电车车站进行分解。 5.3.2.2.4.3一级指标“连续”宜分解为: a 中途站的乘车、换乘导向信息传递连续,包括:中途站与停靠车辆、中途站与周边环境 b) 首末站和枢纽站进站、出站流线的信息传递连续: C)枢纽站换乘流线的信息传递连续

5.3.2.3.1外观

5.3.2.3.1.1主要导向要素的外观不存在安全隐患。 注:外观是指乘客可以碰触到的导向要素的外表面, 5.3.2.3.1.2该指标可按导向要素的设置高度(普通标志、地面)进行分解。 5.3.2.3.1.3 一级指标“外观”宜分解为: a VV SAG 5.3.2.3.2 安装 5.3.2.3.2.1 主要导向要素的安装不应存在安全隐患。 5.3.2.3.2.2 该指标可根据导向要素安装牢固、安装后无潜在隐患等进行分解。 5.3.2.3.2.3 一 级指标“安装”宜分解为: a) 导向要素安装牢固: b 导向要素安装后无潜在隐患

5.3.2.3.2安装

5.3.2.3.2.1主要导向要素的安装不应存在安全隐患。 5.3.2.3.2.2该指标可根据导向要素安装牢固、安装后无潜在隐患等进行分解 5.3.2.3.2.3 一级指标“安装”宜分解为: 导向要素安装牢固V b 导向要素安装后无潜在隐患。

5.3.2.4.1环境

5.3.2.4.1.1导向要素的设计、设置与站内环境协调。 5.3.2.4.1.2该指标可从导向要素的规格、节能环保、结构构造、风格等与站内环境关系方面进行分解 5.3.2.4.1.3 一级指标“环境”宜分解为:

a)导向要素规格与所处空间相适宜: b)导向要素环保、节能; c)导向要素与其他视觉要素相适宜,如广告没有干扰导向要素的视读

CJJ∕T 43-2014 城镇道路沥青路面再生利用技术规程5.3.2.4.2维护

5.3.2.4.2.1导向要素的维护应满足实际需求。 5.3.2.4.2.2该指标可从导向要素的维护水平方面进行分解

5.3.2.4.2.1导向要素的维护应满足实际需求。

5.3.2.4.2.3一级指标“维护”宜为:导向要素进行了正常维护,例如材质、信息内容、光源等能满足实际

宜根据评价范围确定抽样方案,具体步骤如下: a) 全网评价,适用于针对某个城市全运营时段、全运营线路的评价: 1)原则上所有公共汽电车线路都纳入抽样; 2)对每一条被抽取的公共汽电车线路,按照顺序登记所有的公共汽电车车站,其中环城线路 任选一个公共汽电车车站作为第一个: 3) 按照公共汽电车车站清单,以随机方式进行抽样,并兼顾中途站、首末站和枢纽站。 1 原则上符合专项评价要求的公共汽电车车站均应纳入抽样;。 2) 宜按照评价预算、评价时间等确定样本量; 3 宜按照重要程度、停靠线路数量和地理位置等确定抽样原则, 4) 对抽样原则中不同类型的车站赋予权重; 从抽样范围内抽取车站

5.4.2数据收集方法

5.4.3.1评价主题宜多元化,可由评价工作的委托方(如公共汽电车运营单位)、主管单位、公共汽电车 车站导向系统的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构成。 5.4.3.2在抽样的公共汽电车车站中,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从乘客中抽取被试。其中,每个车站抽取 的被试量不应少于30人,宜男女各半。如有专家参与评价,专家人数不宜少于3人。如进行现场测试, 参与的被试不宜少于3人

5.4.4.1如采用在线调查方法收集数据,调查问卷应设置甄别部分,筛除掉从未或者极少乘坐公共汽电 车出行的人。 5.4.4.2调查问卷应收集被试与交通出行的信息,如常用的出行方式、乘坐的线路、出行时间、出行频 次、出行自的等。 5.4.4.3调查问卷应根据二级指标细化。例如二级指标“中途站标志设置合理”,根据待评价车站的实 标情况,可以细化为“站牌设置合理吗?”或“街区导向图设置合理吗?”。 5.4.4.4调查问卷中的5级文字量表应根据同题设置适当的选项(参见附录B)。例如问题“站名信息 准确吗?”,对应的作答表述为“很不准确、不准确、一般、较准确、很准确”。 5.4.4.5宜设置附加项,如“未体验”“未经历”或“未注意”,以方便作答

赣03ZJ207 KG卷材涂膜建筑防水构造图GB/T3860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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