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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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J37-2012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6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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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37-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简介:

《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是中国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重要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这个规范主要规定了城市道路工程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设计方法以及施工和验收的要求,是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安全、高效、环保的重要依据。

这个规范涵盖了城市道路的各个方面,包括道路等级划分、道路断面设计、道路纵断面设计、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附属设施设计、道路施工与验收等,详细规定了各种类型道路的设计要求。例如,对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不同等级道路的车速、车道数、路面结构、绿化带设置、照明设施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2016年版主要是对2012年版进行了一些必要的修订,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建设和交通需求。修订内容可能包括新的设计理念、新的技术应用、新的环保标准、新的安全要求等,旨在提高城市道路的设计水平,更好地服务城市和公众。

总的来说,《CJJ37-20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是城市道路设计人员的必备工具书,对于保证城市道路工程的质量,提升城市交通效率,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出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部分内容预览:

2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行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 单幅路及三幅路采用中间分隔物或双黄线分隔对向交通时,机动 车道路面宽度还应包括分隔物或双黄线的宽度。 5.3.3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一条非机动车道宽度

2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 于2条,宽度不应小于2.5m。 3非机动车专用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 宽度GB∕T 39796-2021 动车组玻璃隔声性能试验方法,单向不宜小于3.5m,双向不宜小于4.5m。 5.3.4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

图5. 3.4路侧带

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 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5. 3. 4 人行道最小宽度

2绿化带的宽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 设计规范》CJJ75的相关要求。当绿化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 时,绿化带的宽度还应满足所设置设施的宽度要求。 3设施带宽度应包括设置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 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要求,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设 施带可与绿化带结合设置,但应避免各种设施间,以及与树木的 相互干扰。当绿化带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应保证绿化带内设施 及相邻路面结构的安全,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及防渗 拱施

1分车带按其在横断面中的不同位置及功能,可分为中间 分车带(简称中间带)及两侧分车带(简称两侧带),分车带由分隔 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图5.3.5)

2分车带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 3.5的规定。

图 5.3.5分车带

表5.3.5分车带最小宽度

注:1侧向净宽为路缘带宽度与安全带宽度之和; 2两侧带分隔带宽度中,括号外为两侧均为机动车道时取值;括号内数值为 一侧为机动车道,另一侧为非机动车道时的取值; 3分隔带最小宽度值系按设施带宽度为1m考虑的,具体应用时,应根据设 施带实际宽度确定; 4当分隔带内设置雨水调蓄设施时,宽度还应满足所设置设施的宽度要求。 3分隔带应采用立缘石围砌,需要考虑防撞要求时,应采 用相应等级的防撞护栏。当需要在道路分隔带中设置雨水调蓄设 施时,立缘石的设置形式应满足排水的要求。 5.3.6当快速路单向机动车道数小于3条时,应设不小于3.0m 的应急车道。当连续设置有困难时,应设置应急停车港湾,间距 不应大于500m,宽度不应小于3.0m。 5.3.7路肩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边沟排水的道路应在路面外侧设置保护性路肩,中 间设置排水沟的道路应设置左侧保护性路肩。 2保护性路肩宽度自路缘带外侧算起,快速路不应小于 0.75m;其他等级道路不应小于0.50m;当有少量行人时,不应 小于1.50m。当需设置护栏、杆柱、交通标志时,应满足其设置 要求。

未用边沟排水的道路应在路面外侧设置保护性路肩,中 间设置排水沟的道路应设置左侧保护性路肩。 2保护性路肩宽度自路缘带外侧算起,快速路不应小于 0.75m;其他等级道路不应小于0.50m;当有少量行人时,不应 小于1.50m。当需设置护栏、杆柱、交通标志时,应满足其设置 要求。

5.4.1道路横坡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纵坡及气候条件 确定,宜采用1.0%~2.0%。快速路及降雨量大的地区宜采用 1.5%~2.0%;严寒积雪地区、透水路面宜采用1.0%~1.5%。 保护性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横坡度加大1.0%。 5.4.2单幅路应根据道路宽度采用单向或双向路拱横坡;多幅 路应采用由路中线向两侧的双向路拱横坡、人行道宜采用单向横 坡、坡向应向雨水设施设置位置的一侧

保护性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横坡度加大1.0%。

路应采用由路中线向两侧的双向路拱横坡、人行道

5.5.1缘石应设置在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

当设置在中间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时,外露高度宜为15cm~ 20cm;当设置在路侧带两侧时,外露高度宜为10cm~15cm。排 水式立缘石尺寸、开孔形状等应根据设计汇水量计算确定。

5.5.3平缘石宜设置在人行道与绿化带之间,以及有无障碍罗

5.5.3平缘石宜设置在人行道与绿化带之间,以及有无障碍安 求的路口或人行横道范围内。

6.1.1平面和纵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路网规划、道路红线、道路功 能,并应综合考虑士地利用、文物保护、环境景观、征地拆迁等因素。 6.1.2平面和纵断面应与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地域气候、地 下管线、排水等要求结合,并应符合各级道路的技术指标,应与 周围环境相协调,线形应连续与均衡。 6.1.3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做好路线的线形组合设计,各技

术指标应恰当、平面顺适、断面均衡、横断面合理;各结构物的 选型与布置应合理、实用、经济。

6.2.1道路平面线形由直线、平曲线组成,平曲线由圆曲线, 缓和曲线组成,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置缓和 曲线、超高、加宽等。 6.2.2道路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6.2.2的规定。一般情况 下应采用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当地形条件受限制 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

2.1道路平面线形由直线、平曲线组成,平曲线由圆 和曲线组成,应处理好直线与平曲线的衔接,合理地设 线、超高、加宽等。

下应采用大于或等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当地形条件受限制 时,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一般值;当地形条件特别困难时, 可采用设超高最小半径的极限值

表6.2.2 圆曲线最小半径

注:“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极限值”为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的值

注:“一般值”为正常情况下的采用值;“极限值”为条件受限时,可采用的值。

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6.2.3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2.3的规

表6.2.3平曲线与圆曲线最小长度

6.2.5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本规范表6.2.2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应符合本规范表 6.2.5的规定。当由直线段的正常路拱断面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 高断面时,必须设置超高缓和段。

表 6. 2.5最大超高横坡度

宽,并应设置加宽缓和段。

1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6.2.7规定值,积雪或冰冻地 区的停车视距宜适当增长, 2当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 视距,其值应为表6.2.7中停车视距的两倍。 3对货车比例较高的道路,应验算货车的停车视距。 4对设置平、纵曲线可能影响行车视距路段,应进行视距 验算。

表6.2.7停车视距

6.2.8分隔带及缘石开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中间分隔带在枢纽立交、隧道、特大桥及路堑段 前后,应设置中间分隔带紧急开口。开口最小间距不宜小于 2km,开口长度宜采用20m~30m,开口处应设置活动护栏。两 侧分隔带开口应符合进出口最小间距要求。 2主干路的两侧分隔带断口间距宜大于或等于300m,路侧 带缘石开口距交叉口间距应大于进出口道展宽段长度

6. 3. 1 机动车道最大纵坡应符合表6.3.1的规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表6.3.1机动车道最大纵坡

1新建道路应采用小于或等于最大纵坡一般值;改建道路、 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可采用最大纵坡极限值。 2除快速路外的其他等级道路,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 况限制时,经技术经济论证后,最大纵坡极限值可增加1.0%。 3积雪或冰冻地区的快速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3.5%,其 他等级道路最大纵坡不应大于6.0%。

表 6.3.3 最小坡长

6.3.4当道路纵坡大于本规范表6.3.1所列的一般值时,纵坡 最大坡长应符合表6.3.4的规定。道路连续上坡或下坡,应在不 大于表6.3.4规定的纵坡长度之间设置纵坡缓和段。缓和段的纵 坡不应大于3%,其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6.3.3最小坡长的 规定。

表 6.3. 4 最大坡长

非机动车道纵坡宜小于2.5%;当大于或等于2.5%日 大坡长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非机动车道最大坡长

6.3.6各级道路纵坡变化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 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6规 定。一般情况下应大于或等于一般值;特别困难时可采用极 限值。

表6.3.6竖曲线最小半径与竖曲线最小长度

设有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横坡度与道路纵坡度的合 小于或等于表6.3.7的规定,

表6.3.7 合成坡度

东地区道路的合成坡度应小于或等于

4.1线形组合应满足行车安全、舒适以及与沿线环境 调的要求,平面、纵断面线形应均衡[名企]铝合金系统门窗设计施工导则2017,路面排水应通畅

6.4.2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线形在视觉上能自然地诱导驾驶员的视线,并应保 特视觉的连续性。 2应避免平面、纵断面、横断面极限值的相互组合设计。 3平、纵面线形应相互对应,技术指标大小均衡连续,以 及与之相邻路段各技术指标的均衡、连续。

4条件受限时选用平面、纵断面的各接近或最大、最小值 及其组合时,应考虑前后地形、技术指标运用等对实际运行速度 的影响。 5横坡与纵坡应组合得当,并应利于路面排水和行车安全。

DB41∕T 1286-2016 废胎胶粉复合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7.1.1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叉形式

1.1道路与道路交叉可分为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交 根据道路网规划、相交道路等级及有关技术、经济和环 分析合理确定。

7.1.2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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