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替代SL 303-2004、SL 484-2010、SL 487-2010、SL 535-2011、SL 643-2013、SL 667-2014

SL 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替代SL 303-2004、SL 484-2010、SL 487-2010、SL 535-2011、SL 643-2013、SL 66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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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替代SL 303-2004、SL 484-2010、SL 487-2010、SL 535-2011、SL 643-2013、SL 667-2014简介:

SL 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的相关标准,它是为了规范和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这个规范是在SL 303-2004、SL 484-2010、SL 487-2010、SL 535-2011、SL 643-2013、SL 667-2014等系列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更新的。

以下是SL 303-2017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1. 系统性:涵盖了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包括项目概述、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备、质量与安全、环境管理、文明施工及施工图设计等关键环节。

2. 精细化:对各类施工方法、技术、设备和管理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3. 环保与可持续性:强调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推崇绿色施工理念,符合当前社会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 强调风险管理: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措施,有助于降低施工风险。

5. 适应性强:考虑了现代工程技术和管理方式的发展,能适应不同规模、类型和复杂程度的水利水电工程。

总之,SL 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SL 303-201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替代SL 303-2004、SL 484-2010、SL 487-2010、SL 535-2011、SL 643-2013、SL 667-2014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规范》等3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2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 范》(SL303一2017)等3项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水利部 2017年9月8日

DBJ61∕T 123-201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水利部 2017年9月8日

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1一2014《水 可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SL303一2004《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修订时合并了SL484一20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 成设备选择设计导则》、SL487一20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布 置设计规范》、SL535一201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压缩空气及供 《供电系统设计规范》、SL643一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进 度设计规范》、SL667一201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交通设计规范》 目关内容。本标准共9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施工导 流、料源选择与料场开采、主体工程施工、施工交通运输、施工 二厂设施、施工总布置、施工总进度、施工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供 立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施工导流中增加了“施工期度汛”“导流建筑物封堵” 两节,将“施工期蓄水与下游供水”“施工期通航与排 冰”分列为两节,补充了岩塞、充蓄水库工程等施工导 流的相关规定,补充细化了导流方式及导流程序、导流 建筑物型式的相关规定。 将“料源选择与料场开采”独立作为一章,明确了设计 需要量应考虑的扩大系数,规划开采量应考虑的备用系 数。附录中新增加了“天然建筑材料设计需要量计算” 内容。 主体工程施工中增加了“施工机械设备选择”一节;将 “土石坝施工”改为“土石方填筑”,并补充了吹填施工 技术内容;“混凝土施工”部分补充了混凝土温度控制 和胶凝砂砾石坝筑坝技术的相关规定,在附录中补充了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总则............................................................. 施工导流 3 2.2施工导流标准 .......................................... 3 2.4围堰..... 8 2.6河道截流 16 2.7基坑排水 19 20 2.9施工期蓄水与下游供水 21 2.10施工期通航与排冰 21 2.11导流建筑物封堵 23 料源选择与料场开采·… 24 3.1一般规定 24 3.2料源选择 24 3.3料场开采规划 25 主体工程施工. 27 4.1一般规定 27 4.2土石方明挖· 27 4.3地基处理 29 4.4土石方填筑 ·:. 30 4.5混凝土施工· 32 4.6地下工程施工·… 36 4.7 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 40 4.8施工机械设备选择 41

施工交通运输. 47 5.1一般规定 5.2对外交通 5.3场内交通 50 5.4转运站 52 施工工厂设施.... ++...... 55 6.1一般规定 6.2砂石料加工系统 6.3 混凝土生产系统. ··· 59 6.4 混凝土预冷、预热系统 6.6机械修配厂、加工厂 65 施工总布置... 7.1一般规定 7.2施工总布置及场地选择 67 7.3施工分区规划 +·· 68 7.4施工场地防洪与排水 7.5土石方平衡及渣场规划 71 7.6施工用地 *.... 73 8.1一般规定 ·+.++ 74 8.2筹建工程及准备工程施工进度.. 75 8.3导流工程施工进度 8.4土石方明挖工程施工进度 ·· 77 8.5地基处理工程施工进度 78 8.6土石方填筑工程施工进度 79 8.7混凝土工程施工进度 80 8.8地下工程施工进度 81 8.9金属结构及机电安装施工进度 82

施工劳动力及主要技术供应.…........…..….……..… 84 9.1一般规定 85 附录A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依据和所需资料 附录B导流标准确定的风险度分析法 附录C天然建筑材料设计需要量计算 93 附录D岩土开挖级别划分及洞室开挖通风指标…..· *..*95 D.2洞室开挖所需通风量及风速值 附录E混凝土施工温度控制....….…...…. .....101 F.1对外交通运输量和运输强度计算 2 ........................ F.2公路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111 F.3水运工程技术标准 F.4场内道路主要技术指标....................…......116 F.5斜坡道卷扬运输设备选择计算 ·· 121 F.6公路重大件(大型物件)分级 附录G施工工厂设施.............. 123 G.1筛下负累积产品率典型粒度方程 : 123 G.2压缩空气需用量估算公式·….…… 124 G.4供电系统设计有关资料. 133 2

影响的停工标准 14 标准用词说明· 147 标准历次版本编写者信息·· 148 条文说明 151

1.0.1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选址、枢纽布置、建筑物型式、整 体优化设计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组织设计水平,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性 强,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施工 组织设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 阶段和招标设计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 织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实际,因地、因时制 宜,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妥善协调工程各部位的施工,积极推 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1.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同时满足水土保持、环境 保护、节能降耗、劳动安全的要求。 1.0.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重视基础资料的收集。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依据和所需资料见附录A。

1.0.6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146.1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146.2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GB50086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GB50127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 GB50139内河通航标准 GB50431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GB50487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

2.1.1施工导流设计时,应充分掌握基本资料,全面分析各种 因素,选择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使工程尽早发挥 效益的导流方案。 2.1.2施工导流设计应妥善解决从初期导流到后期导流施工全 过程中的挡水、泄水、蓄水与供水、度汛、通航、排冰等问题。 对各期导流特点和相互关系应进行系统分析,全面规划,统筹安 排,处理洪水与施工的矛盾。 2.1.3大型工程以及水力条件复杂或有通航、引水、冲沙、排 冰等综合运用要求的中型工程,宜进行导流水工模型试验。

2.2.1导流建筑物应根据其保护对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

步应有两项指标付告安示

2.2.4导流建筑物级别应根据不同的导流分期按SI.252一2017 中表4.8.1划分;同一导流分期中的各导流建筑物级别,应根据 其不同作用划分。

2.2.4导流建筑物级别应根据不同的导流分期按SL.252一201

2.2.5 导流建筑物设计时,建筑物级别可根据下列条件进行运 当调整:

1利用围堰挡水发电时,应经过技术经济论证,围堰级别 可提高一级。 2当4级、5级导流建筑物地基地质条件复杂或工程具有 特殊要求采用新型结构的导流建筑物,其结构设计级别可提高 级,但设计洪水标准不提高。 3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和施工导流阶段的 不同要求,经过充分论证,予以提高或降低。 2.2.6过水围堰级别应按SL.252—2017中表4.8.1确定,表中 的各项指标以过水围堰挡水情况作为衡量标准。 2.2.7导流泄水建筑物的永久封堵体级别应与永久挡水建筑物 相同。导流泄水建筑物的施工支洞封堵体级别与导流泄水建筑物 相同。 2.2.8保护导流建筑物施工的围堰(包括岩坎),其建筑物级别 可按5级设计

2.2.9采用预留岩塞临时挡水时DB∕T 29-275-2019 天津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技术规程,预留岩塞的级别应按SI 252—2017中表4.8.1确定,表中导流建筑物规模一栏的围堰高 度应取岩塞承受的最大水头,库容应取岩塞底部高程以上对应的 水库库容

2.2.10导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应符合SI.252的有关规定,

2.2.11当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结合时,导流建筑物设计级

2.2.11当导流建筑物与永久建筑物结合时,导流建筑物设计级 别与洪水标准仍应按SL252一2017中表4.8.1及表5.6.1的规 定执行;但成为永久建筑物部分的结构设计应采用永久建筑物级 别标准

1河流水文实测资料系列较短(小于20年),或工程处于 暴雨中心区

2.2.20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DBT29-102-2021标准下载,如永久泄洪建筑物尚未具备设

计泄洪能力,坝体度汛洪水标准应符合SI252的有关规定,在 分析坝体施工和运行要求后按SL.252一2017中表5.2.10的规定 执行。汛前坝体上升高度应满足拦洪要求,帷幕灌浆及接缝灌浆 高程应满足蓄水要求

2.2.21对于开挖、围填形成的充蓄水库工程,临时导流建筑物 的设计洪水标准应选用重现期5~20年的24h洪量,坝体及电站 进出水口施工期临时度汛设计洪水标准应选用重现期20~100年 的24h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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