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970-2021 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pdf

DB35T 1970-2021 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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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5T 1970-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3 M
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资源ID:7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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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 1970-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5T 1970-2021 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pdf简介:

DB35T 1970-2021,这个编号可能不是一个具体的规范或标准的全称,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地方标准或者备案号。"DB35T"通常是中国福建省地方标准的简称,"1970-2021"则可能表示标准的发布或修订时间范围。

如果"DB35T 1970-2021"确实是一个关于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的规范,那么它可能会包含以下内容:

1. 规定:对村庄环境的整洁、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的管理、房屋建筑的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2. 内容:可能涵盖村庄规划、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村民行为规范、环境保护措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 3. 执行:指导村庄管理者和村民如何实施和维护村容村貌,以提升农村的生活质量,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4. 监督与评估:可能包含了对村庄管理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规范的有效执行。

然而,由于没有详细的信息,我无法提供准确的规范内容。建议你查看相关的官方发布或咨询当地标准机构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DB35T 1970-2021 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village appearance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低应变曲线分析(曲线分析).pdfDB35/T197020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管护原则与模式 管护主体. 管护机制 管护要求 监督考评与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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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长泰县人民政府、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永春县 人民政府、沙县人民政府、大田县人民政府、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松溪县农业农村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彬彬、黄勇仕、程晓明、汤勋培、陈思恋、张鹭芳、曾友竞、卢俊、陈舜、 连剑山、林建川、陈斌、吴祥辉、吴伟建、王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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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的管护原则与模式、管护主体、管护机制、管护要求和监督与持 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村庄村容村貌的管理与维护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村容村貌villageappearance 村庄外观和风貌的综合反映,是对村庄开放空间直接可见物理性特征要素的感观与感知的综合体现 注:特征要素通常包括村庄建(构)筑物、道路、街巷、绿化、公共设施、河道湖塘、公共场所、居住区、村庄照 明、标识标牌等。 3.2 公共设施publicfacility 设置在村庄道路、街巷和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通信、物流、消防、环卫、生活服务、文体体育、 应急避灾等设施。 [来源:GB504492008,2.0.2,有修改] 3.3 公共场所publicarea 车站、农贸市场、文化中心、公园、祠堂等供村民从事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各类场所。 [来源:GB50449—2008,2.0.4,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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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照明villagelighting 村庄范围内的道路、街巷、居住区、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建(构)筑物等处的公共功能照明 照明。 来源:GB50449—2008,2.0.3,有修改]

安照县指导、乡镇主导、村为主体、社会参与的要求,根据不同管护模式执行谁主管、谁负责, 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用自管、市场化服务、“建管一体”等管护模式

5.1按照农村基础设施的权属关系,相应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村级组织、运营企业负主体责任。

6.1成立县指导、乡(镇)主导、村主体三级管护机构,明确人员构成、机构职责及管护范围。 6.2地方政府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 象、主体等。 6.3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包括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移 交要求、管护目标、管护质量、管护人员、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应急保障机制和管护监督评价等要求;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作用,整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 6.4村级自治组织应制定所属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若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社会力量等代管的, 村民自治组织应承担监督责任。 6.5发挥乡贤作用宣传农村传统美德,培育村民参与村容村貌共治的意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间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自治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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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运营企业或第三方可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结合所维护 乡村的实际情况与合同要求,细化管护质量、管护人员、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应急保障机制和管护监 督评价在内的内控标准。 6.7通过政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完善使用者付费制度,形成良性经费投入 机制。 6.8应建立管护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编制管护经费使用计划,确保管护经费使用有预算、有审批、有 备案及相关记录,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及时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7.2建(构)筑物管护

7.2.1公共建(构)筑物和住宅区建筑物外立面应保持整洁、完好。遇有明显污渍或残损、脱落的, 立及时清洗或修饰。 7.2.2建(构)筑物屋顶应无破损、不脏乱,无违法搭建。 7.2.3有露台、外廊等附属设施的临街建(构)筑物,应制止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种堆放等行为,有露 台、外廊等附属设施的进村主干道旁的建(构)筑物应制止影响村容村貌的晾晒等行为。 7.2.4对建(构)筑物外观及其外部附属设施实施预防性维护,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养护,及 时发现和消除破损、腐蚀相关的安全隐惠。 7.2.5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传统历史建筑的管理与修缮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条例》的要求 7.2.6新建的建(构)筑物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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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名木权属情况,落实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单位或者个人,对古树名木挂 牌保护,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

7.8.1农户庭院门前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7.8.2因地制宜利用庭院和房前屋后空地建设“微菜园”、“微果园”、“微花园”,美化环境 7.8.3庭院内不乱搭乱建,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生产物资等物品有序摆放。 7.8.4 按7.2中相关要求对住宅区建筑物进行维护。 7.8.5家庭养殖畜禽应加强通风透气,粪污及时清理并资源化利用。

7.9.1对灯杆、灯具、配电柜等照明设备和器材应定期维护JG∕T 5078.1-1996 建筑机械与设备 焊接与滑轮,保持照明设施整洁、完好,功能正常。 7.9.2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电线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之处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 排除隐惠。 793应按昭规定时间开启、关闭公共照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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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定期检查、清洁标识标牌,保持整洁、完好、安装牢固,发现破损、残缺等应及时修复、更 10.2公共服务类标识标牌设置规范,保持整洁、完好。 10.3户外商业广告宜整体规划设计,不应挤占公共服务类标识标牌的合理位置,

8.1.1应建立对管护服务提供方管护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a) 日常巡查; b) 暗访; C 社会监督。 3.1.2 应建立村容村貌管护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可包括: 满意度调查; b) 实地查看服务效果; c 服务过程文件; d 投诉及处理情况。 3.1.3 应建立管护服务投诉机制,设立意见箱,听取和收集各方反馈意见,及时、有效、妥善处理投 诉,并建立投诉意见档案。

8.2.1管护服务提供方应采取措施, 对出现的不合格管护服务及时纠正。 8.2.2管护服务提供方应依据考评结果、服务监督和投诉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8.2.3管护服务提供方应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推动管护质量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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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50449—2008城市容貌标准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财政部.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 农经(2019)1645号 [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 的实施方案.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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