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944-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ZZB 1944-2020 曳引驱动高速乘客电梯.pdf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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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1.1高速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并应遵守机械、电气及建筑结构的通用技术 要求,应符合GB7588的规定。设计应形成设计的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等技术文件。 4.1.2应具备对电引机机座、轿厢架、承重钢梁、对重架等主要承载构件的进行应力分析和模态分析 能力,并进行疲劳校核。 4.1.3应具备对轿厢在井道内运行的流体动力学进行分析的能力。 4.1.4承载构件电引机、承重钢梁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5,轿厢架设计安全系数不小于7。
4.1.5应对轿厢意外移动制停时由于曳引条件造成的任何滑动的制停距离时进行计算和(或)验证
4.2.1悬挂装置采用钢丝绳时,其抗拉强度不低于1770MPa。 4.2.2安全钳楔块工作面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性能更优材料。 4.2.3应进行匹配试验确定导轨和安全钳的选用。 4.2.4主承载结构的钢材采用Q235B及以上碳素结构钢,其技术要求应符合GB/T700或GB/T3274 的规定。
4.3.1应具备生产物料的信息化管控系统,以及生产制造过程申的数据信息可追溯。 4.3.2自动生产线应具备在线检测功能,能自动收集加工数据《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JGJ64-89》,并进行实时处理。 4.3.3层门、轿门、轿厢等部件的焊接,应采用机器人焊接加工工艺
4.4.1应具备钢材力学性能、曳引机制动器可靠性、光电开关寿命、限速器的速度和张紧力、滚轮导 靴寿命的检测能力。 4.4.2应具备不低于80m提升高度的试验测试井道,认证产品的可靠性及各项产品指标的符合性。 4.4.3应具备联动测试设备,运用井道模拟装置对电引机、控制柜、门机、操纵箱等电气部件,检测
4.4.1应具备钢材力学性能、曳引机制动器可靠性、光电开关寿命、限速器的速度和张紧力、滚轮导
应具备钢材力学性能、电引机制动器可靠性、光电开关寿命、限速器的速度和张紧力、滚轮 命的检测能力。 2应具备不低于80m提升高度的试验测试井道,认证产品的可靠性及各项产品指标的符合性。 应具备联动测试设备,运用井道模拟装置对电引机、控制柜、门机、操纵箱等电气部件,检
整梯出厂前的电气性能。
正常使用条件应符合GB/T10058—2009的规定
注1:开门宽度超过1300mm时,其开门时间由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 注2:开门时间是指从开门启动至达到开门宽度的时间;关门时间是指从关门启动至证实层门锁紧装置、轿门锁紧 装置以及层门、轿门关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触点全部接通的时间。
T/ZZB 19442020
5.2.2高速电梯轿相运行在恒加速度区域内的垂直(Z轴)振动的最大峰峰值不应大于0.24m/s,A95 峰值不应大于0.13m/s。电梯轿厢运行期间水平(X轴和Y轴)振动的最大峰峰值不应大于0.13m/s², 495峰值不应大于0.10m/s。 注:按GB/T24474测量,用计权的时域记录振动曲线中的峰峰值。 5.2.3电梯的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不应有异常振动或撞击声响。电梯运行时的噪声值应符合表 2的规定。
5.2.4电梯轿厢的平层准确度应在土3mm范围内。如果平层保持精度超出土3mm(例如在 厢期间),应校正到土3mm以内。 5.2.5整机性能还应符合GB/T10058一2009的相关规定。
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58—2009的
5.4.1更引机应符合GB7588以及GB/T24478的规定。
应符合GB/T100582009的规定
应符合GB/T10058—2009的规定
5.8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应符合GB/T10058—2009的规定。
5.9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5.9.1在层门未被锁住且轿门未关闭的情况下《给水排水用格栅除污机通用技术条件 CJ/T443-2014》,电梯应具有防止在该特殊情况下轿厢离开层站的意外 移动的检测并制动的装置,且使轿厢保持停止状态, 5.9.2在没有电梯正常运行时控制速度或减速、制停轿厢或保持停止状态的部件参与的情况下,该装 置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除非这些部件存在内部的穴余且自监测正常工作。对于自监测要求如下:
在使用曳引机制动器的情况下,自监测包括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的验证和(或)对 制动力的验证。对于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和对制动力验证的,制动力自 监测的周期不应大于15天:对于仅采用对机械装置正确提起(或释放)验证的,则在定期维 护保养时应检测制动力;对于仅采用对制动力验证的,则制动力自监测周期不应大于24h。 另外,应按GB7588第一号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制动器动作试验; 在使用正常运行时用于减速和停止的两个串联工作的电磁阀的情况下,自监测是指在空载轿 厢静压下对每个电磁阀正确开启或闭合的独立验证; 如果检测到失效,应关闭轿门和层门,并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自监测应进行型式试验。
9.3该装置的制停部件应作用在以下方面: 轿厢;或 对重;或 悬挂装置系统(悬挂装置或补偿绳):或 电引轮;或 只有两个支撑的史引轮轴上。 该装置的制停部件,或保持轿厢停止的装置可与用于下列功能的装置共用: 下行超速保护; 上行超速保护。 该装置用于上行和下行方向的制停部件可以不同。 9.4该装置应在下列距离内制停轿厢(见图1): T 与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的层站的距离不大于1.00m; 层门地坎与轿厢护脚板最低部分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大于0.20m: 按GB7588部分封闭的井道规定设置井道围壁时,轿厢地坎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最低部 分之间的距离不大于0.20m; 轿厢地坎与层门门帽之间或层门地坎与轿厢门帽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 轿厢载有不超过100%额定载重量的任何载荷,在平层位置从静止开始移动的情况下,均应满足上 述值。 9.5制停过程中,该装置的制停部件不应使轿厢减速度超过 空载轿厢向上意外移动时为1.0gm; 向下意外移动时为自由坠落保护装置动作时允许的减速度。 9.6最迟在轿厢离开开锁区域时,应由符合GB7588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测到轿厢的意外移动。 9.7 该装置动作时,应使符合GB7588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9.8 该装置被触发或自监测显示该装置的制停部件失效时,应由胜任人员使其释放或使电梯复位。 9.9 如果该装置需要外部能量来驱动,当能量不足时应使电梯停止并保持在停止状态。此要求不适 月于带导向的压缩弹簧。
5.9.3该装置的制停部件应作用在以下方
5.9.4该装置应在下列距离内制停轿厢(见图
与检测到轿厢意外移动的层站的距离不大于1.00m; 层门地坎与轿厢护脚板最低部分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大于0.20m; 按GB7588部分封闭的井道规定设置井道围壁时,轿厢地坎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 分之间的距离不大于0.20m; 轿厢地坎与层门门帽之间或层门地坎与轿厢门帽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00m。 轿厢载有不超过100%额定载重量的任何载荷,在平层位置从静止开始移动的情况下,均, 述值。 5.9.5制停过程中,该装置的制停部件不应使轿厢减速度超过
向下意外移动时为自由坠落保护装置动作时允许的减速度。 5.9.6最迟在轿厢离开开锁区域时,应由符合GB7588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测到轿厢的意 5.9.7 该装置动作时,应使符合GB7588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5.9.8 该装置被触发或自监测显示该装置的制停部件失效时L12SG409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应由胜任人员使其释放或使电 5.9.9如果该装置需要外部能量来驱动,当能量不足时应使电梯停止并保持在停止状态。此 用于带导向的压缩弹簧,
T/ZZB1944—2020↑↑ET51005w④E④33②a)向下移动b)向上移动说明:①轿厢;②井道;?一层站;轿厢护脚板;?轿厢入口。图1轿厢意外移动时的制停距离T5.10轿厢、轿门和开门机应符合GB/T10058一2009的规定。垂直作用于轿壁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m"的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300N的静力,无永久变形,弹性变形不大于5QUALITV5.11层门与门锁5.11.1基本要求应符合GB/T10058一2009的规定。5.11.2层门机械强度5.11.2.1层门在锁住位置时,所有层门及其门锁的机械强度应满足下列要求:能承受从门扇或门框的任一面垂直作用于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5cm的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300N的静力,并且永久变形不大于1mm,弹性变形不大于10mm。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能承受从层站方向垂直作用于层门门扇或门框上或者从轿厢内侧垂直作用于轿门门扇或门框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地分布在100cm的圆形(或正方形)面积上的1000N的静力,而且没有影响功能和安全的明显的永久变形。注:为避免损坏门的表面,用于提供测试力的测试装置的表面可使用软质材料。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