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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T 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pdf简介:
DB52/T 1637-2021 是《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的简称,这是一部由中国湖北省地方标准制定的指导性文件。该标准主要针对水利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定和指导,旨在提高水利行业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水利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
该导则可能包括的内容有:水利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原则,项目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需求分析,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信息安全保障,运维管理,数据管理,以及水利信息化与其他业务的融合等。它可能涵盖了从战略规划到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旨在规范和优化水利信息化的各个环节,提升水利行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请注意,具体的详细内容需要参考标准原文,因为这里提供的信息是基于一般理解,可能不包含所有详细规定。如果你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个标准的具体内容,建议查阅正式的文本或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
DB52/T 1637-2021 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的总则、建设项目分类、建设内容、网络信息安全、组织控制管 理和监督与验收等。 本文件适用于水利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信息化建设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其 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GB/T 1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SL34 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 SL252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268 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SL385 水文数据GIS分类编码标准 SL439 水利系统通信工程验收规程 SL515 水利视频监视系统技术规范 SL574 水利统计主要指标分类及编码 SL588 水利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SL604 水利数据中心管理规程 SL612 水利水电工程自动化设计规范 SL620 水利统计基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SL/T 213 水利对象分类与编码总则 SL/T 292 水利系统通信业务技术导则 SL/T 617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SL/T 618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T 619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 701 水利信息分类与编码总则 SL/T 783 水利数据交换规约 SL/T 803 水利网络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SL/Z349 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SL/Z376 水利信息化常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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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2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JC 401.2-1991(1996) 建材机械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铸件技术条件DA/T28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B52/T1258政务云政府网站建设规范 DB52/T1259政务云政府网站数据交换规范
小利数子学王 water conservancies digitaitwir 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实时数据以及算法模型等,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 程,在虚拟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水利物理实体的全生命周期过程。
4.1水利信息化建设专项应满足全省的水利信息化建设要求;水利工程项目的信息化建设还应满足 程本身的信息化建设要求。 4.2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降雨量、水位、流量、视频等实时监测数据应满足实时上传至水利 云的要求。 4.3水利信息化建设在感知监测、通信网络、数据资源、应用支撑等方面应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并充分考虑水利物联网、水利大数据、水利 数字李生等建设的需要。
4.4水利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坚持统筹协调; 坚持安全优先; c) 坚持资源整合共享; d) 坚持建管并重; e)坚持技术实用与先进。
5.1.1信息采集频次、设备采集精度应根据相关业务系统需求,按照国家、行业及省的技术规定执行。 6.1.2水利信息的数据传输方式、格式和协议应按照国家、行业及省已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1.3水利信息化建设框架宜结合业务需求和各单位信息化基础,按统筹协调原则进行确定。水利信 息化建设框架可参考附录A。 6.1.4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充分利用专业模型、数据处理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注重系统的整体性和 软件复用性,以及各功能间的协调。在充分做好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对每个组成部分的功能、业务流和 信息流进行设计,编制相应的设计文档。 6.1.5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应明确界定应用系统的功能及其逻辑关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指标。 6.1.6水利信息系统的开发应满足业务功能、性能及其发展需求,并优先使用水利云提供的计算、存 储、通讯、数据等资源。
6.2水利业务数据治理与共享
6. 2. 1感知监测
6.2.1.1流量站网、水位站网、泥沙站网、降水量站网、水面蒸发站网、地下水站网、水质站网、璃 情站网等水文监测站网的布设要求按照SL34的规定执行。 3.2.1.2根据水库、闻闸站、泵站、重要测流断面等不同监视对象的特点,合理选择视频站网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按照SL515的规定执行。 6.2.1.3大坝安全自动监测站网布设按照SL268的规定执行。 6.2.1.4闸门自动监控按照SL612的规定执行。 6.2.1.5为避免重复建设和提高感知效率,应统筹感知对象、要素和技术,在现有水利监测站网的基 础上,重点充实大江大河及其支流、省界河流水文监测站点,补充小型水库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水 文监测预警设施,以及市县级水文预测预报预警设施,完善重要城市水文监测设施和摘情监测体系。
DB52/T 1637—2021表1感知体系建设内容和业务关系表水利业务分类感知对象站网名称汛早灾害水资源河潮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水水利监督雨量监测水位监测流量监测江水质监测河湖土壤填情检测泊视频监测移动智能监测设备卫星遥感导航定位水水库运行监测7利工水闸运行监测程农村水电站运行监测4
DB52/T 1637—2021表1(续)感知水利业务分类对象站网名称汛早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水水利监督淤地坝运行监测视频监测水利移动智能监测设备工卫星遥感程导航定位互联网奥情取用水户监测水灌区用水监测利管视频监测理导航定位活动移动智能监测>卫星遥感
DB52/T 1637—2021表1(续)感知对水利业务分类象站网名称汛早灾害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农村水利节约用水水利监督水利管理活动互联网奥情to
a)在线监测信息的传输,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宜利用公共通信网络进行传输; b 有保密要求的,应分别建立在安全物理隔离的内部涉密网和逻辑隔离的外部涉密网; 有保密要求的数据和业务系统应用应部署在水利政务内部涉密网,其他非涉密数据和业务系 统应用应部署在水利政务外网; d 网络设备应根据业务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可利用的各种通信与网络资源,以及信息安全要求, 分别补充配置。 6.2.2.2计算机网络包括广域网和局域网。 6.2.2.3广域网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骨干网、政务外网和公共信息网络实现。 6.2.2.4系统宜利用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不应新建独立的计算机局域网,相关设备就近接入水利信 息网。确因系统建设需要水利信息网接入端口不足的,可增加适当的计算机网络设备,扩展水利信息网 接入能力。水利信息网未覆盖到的地市和县区,根据系统运行和使用需要,可购置适当网络设备,建设 局域计算机网络。
6.2.3.1数据采集应按照SL620、SL/T213、SL/T701的规定执行。 6.2.3.2数据编码的命名和分类应符合数据入库标准,按照SL385、SL574、SL604、SL/T213、 SL/T701的规定执行。 6.2.3.3水利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所涉及的各类数据库的设计、数据表、表结构等内容应按水利云相关 标准进行建设一水利数提废分米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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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4数据更新方法和技术、更新周期、更新内容、更新组织与管理应按照SL604的规定执行。 6.2.3.5数据管理和使用应符合SL604的规定。 6.2.3.6元数据管理系统应包含元数据获取管理、元数据发布管理、元数据访问管理、元数据变更管 理、版本管理和元数据全文检索。 6.2.3.7明确数据共享范围、内容、形式、载体、交换方式、权限(级别)规则。水利数据交换格式 标准应按照GB/T17798、SL604、SL/T783的规定执行。 6.2.3.8数据共享应符合国家、行业及省信息化技术标准,充分利用行业内部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和设 施。
包括但不限于公文流转、公文管理、公文查询、公文统计、通用办公、事务管理、移动办公等。
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管理、水行政执法管理、宣传和普法等。
6. 3.4 人事与教育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合作管理、科学技术监督管理、合作交流管理等
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合作管理、科学技术监督管理、合作交流管理等。
6.3. 6 纪检与监察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信息管理、廉政档案管理、投诉举报管理、宣传教育等
6. 4. 1汛旱灾害
包括但不限于洪水预报、洪水预警、洪水预演、山洪灾害、旱情预警、旱情防御等,主要模块详 ,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包括但不限于水文水资源监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监督考核等,主要模块详见附 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包括但不限于河湖长制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涉河建设项目新建全过程监管、涉河湖违法违规 问题动态监管、采砂管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6. 4. 4 水利工程
6.4.4.1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安全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 用支撑详见附录C。 6.4.4.2水利工程各阶段设计报告中信息化相关章节参照SL/T617、SL/T618、SL/T619。
【河南省】《城市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建设技术规范》20126. 4. 5 水土保持
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管理、预防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 录。
6. 4. 6 农村水利
包括但不限于灌区及配套农由水利设 村饮水安全工程信息监控管理、烟水配套设施 管理、农村小水电管理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 主要应用支撑详见附录C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监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水利行业稽察等,主要模块详见附录BTBT1740-2015 机车车辆重量测定方法,主 支撑详见附录C。
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包括国家对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要求、保密要求 主管部门控制要求等。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应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坚 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合理配置网络安全资源,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分级与纵深防护等原则, 全可控的产品和专业安全服务,
.2.1物理和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