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252-2021 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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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2252-2021 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pdf简介:

DB45T 2252-2021 是一个地方标准,全称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这个规范主要针对农村地区的集中式供水系统,规定了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遵守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它涵盖了水质、水源保护、设施消毒、运营管理、水质监测等方面,旨在保障农村集中供水的安全和卫生,防止水源性疾病的发生,提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水平。

具体内容可能包括水质指标要求(如浑浊度、余氯、细菌总数等)、供水设施的选址、设计和维护规定、消毒措施、水质检测频率和报告制度等。2021年的版本可能还包含了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公共卫生需求。

遵守这个规范对于农村地区的供水设施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确保了农村人口能够获得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是维护农村公共卫生和健康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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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enic administration criterion for rural centralized water

上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225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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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振柱、钟格梅、陈琨、黄江平、黄林、陈莉、黎勇、韦日荣GBT 9966.18-2021 天然石材试验方法 第18部分:岩相分析.pdf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贝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宣贯。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振柱、钟格梅、陈琨、黄江平、黄林、陈莉、黎勇、韦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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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SL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 SL3107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卫监督发【2005】336号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式供水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 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 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城关镇以外的乡(镇)及村庄(包括农村学校)建成并使用的集中式供水工程, 3.3 小型集中式供水

农村日供水量在1000㎡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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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

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 、联接止水材料、防护涂料、 内衬、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含过滤、净化、消毒、软化、除氟、除砷、增压等),由于其中有杂 质或可溶性物质溶出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的产品,

对饮用水或特定水样申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浓度、来源进行长期、多次观察或采样检验。 3.6

农村集中式供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设计日供水量在1000m及以上(或供水人口在1方人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 时,工程主管单位在建设前宜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设计日供水量在 000m及以上(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及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以及在肠道传染病或饮水型地方性氟 中毒流行区建设的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在竣工验收时,工程主管单位宜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 进行验收性卫生学评价,经评价符合卫生要求方可正式运行。对其他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工程主管单 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在工程建设前对水源水质进行检测,建成后进行验收性水质检测 确保供水水质符合GB5749的规定。

5. 2 ± 一般要求

5.2.1村镇供水单位资质应符合SL308的规定。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应满足净水工艺要求, 并配备正常运转的消毒设施。 5.2.2生活饮用水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蓄水池的溢 流管和排空管不应与排水设施直接连接。 5.2.3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 导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8规定;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应符合卫监督发(2005】336号的规 定;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得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9规定。 5.2.4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时,应索取该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入库,并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 5.2.5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构筑物或设施加强卫生管理,建立清洗、消毒和检修制 度及操作规程。对新建、改建、扩建集中供水的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在投产前以及在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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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地表水水质应符合GB3838的规定:选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 水水质应符合GB/T14848的规定。当水源水质不能满足前述要求时,不宜作为供水水源。若限 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水源应设置卫生防护地带,并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标识牌

7.3 地下水水源防护

1.1供水单位应根据供水规模及具体情况建立水质检验制度,配备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对水 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水质管理以及不同规模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应 31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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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对没有设立水质检验室的小型集中式供水DB12/T 1040-2021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范.pdf,应逐步完善水质检测设施。在没有设立水质检验室 或受条件限制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 1构定期检测供水水质。

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应按照GB/T5750的要求执行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 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 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应上岗工作。

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 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JTS125-1-2021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规程及条文说明.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厂西地方标准 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规范 DB45/T2252—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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