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A 20012-2021 含藻水给水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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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ECA 200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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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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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A 20012-20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A 20012-2021 含藻水给水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清晰正版).pdf简介:

"T/CECA 20012-2021 含藻水给水处理技术规程"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ECA)发布的一份技术标准,全称为《给水处理中含藻水的处理技术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含有藻类的给水处理问题,为解决藻类污染给水系统和提高水质提供指导。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含藻给水处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藻类的检测方法、预处理技术(如沉淀、过滤、光氧化等)、化学处理方法(如使用消毒剂、絮凝剂等)以及后续的水质监测和评估。它旨在指导相关行业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人员,确保含藻水的处理过程既能有效去除藻类,又能保护后处理设备,同时满足水质安全和环保要求。

由于这是技术标准,内容可能包含专业术语和技术细节,因此建议对相关领域有基础了解的人员使用,或者寻求专业人员解读。完整清晰的正版规程可能需要通过官方渠道或授权机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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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必要时可通过试验确定投加量,并保证水质安全。 用于去除有机微污染物、藻和控制嗅味的高锰酸钾投加量 般为0.5mg/L~1.5mg/L。投加次氯酸钠等含氯氧化剂时一般按 照有效氯确定,有效氯投加量宜为1.0mg/L~1.5mg/L;二氧化 氯投加量宜为0.5mg/L~3.0mg/L;臭氧投加量宜为0.5mg/L~ 1. 0mg/ L。

5.1.3关于粉末活性炭投加的有关

投加粉末活性炭,能有效地去除含藻水的异膜、异味、藻毒 素以及氯消毒副产物,能明显地提高常规工艺的除藻效率。我国 有多座湖泊、水库水厂已经积累了使用粉末活性炭的经验。因 此,规定粉末活性炭作为短时间的吸附剂。 粉末活性炭的投加点应尽可能前移,有条件可在取水口投加 以增加与水的接触时间。由于水源的水质条件差异较大,因此, 在确定粉末活性炭投加点和投加量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试验。 粉末活性炭宜加于原水中,进行充分混合,接触10min~ 15min之后,再加氯或混凝剂。除在取水口投加以外,根据试验 结果也可在混合池、絮凝池中投加。粉末活性炭的用量范围是根 据国内外生产实践及试验资料确定。

《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第3部分:安装 GB/T 27748.3-2011》(已作废)5.1.4关于粉末活性炭装卸、储存和投加的环境及设施

粉末活性炭储存和投加车间的耐火等级及与其他建筑物的 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 有关规定。车间内的电气设备应设防护罩,并满足防爆要求。 间应设置通风、防尘、集尘设施。

5.1.5关于粉末活性炭投加的规定。

当采用湿式投加时,应先配成浆状,搅拌均匀后再投加。投 加量应根据原水水质进行搅拌试验,并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适当 调整。

.1.6有关采用生物预处理的夫

采用生物预处理工艺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

和水温,因此,必须充分重视评估原水进行生物预处理的可 行性。 在生物预处理单元设计之前,宜先用原水做该工艺的试验, 试验时间宜经历冬夏两季。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可根据BDOC或 BODs/COD的值判别。 对4座湖泊、水库的水,用相同规格的人工填料系统地进行 生物预处理的中试结果表明,当BODs/COD的平均比值为 0.21~0.45时,藻、氨氮、嗅阈值、耗氧量的平均去除率分别 为:89.2%、82.6%、49.7%、26.3%;当B0Ds/COD的比值为 0.08,填料上不能挂膜,藻、氨氮、嗅阈值、耗氧量的去除率分 别低至:45.8%、38.7%、20.5%、12.4%。国内5座水厂长期 试验结果也表明,BOD/COD比值大于0.2时,效果达到预期目 标。因此,规定该比值大于0.2。 使用人工填料(悬浮球、YDT、PWT等)生物接触氧化池 陶粒生物滤池等生物预处理工艺处理含藻水,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般为:藻(65%~90%)、藻毒素(70%~85%)、氨氮(80% 95%)、耗氧量(20%~42%)。但生物预处理要求水温不能太 低,低于5℃时生物的活性较差,对氨氮、耗氧量的去除效果不 甚明显。因此,规定水温不宜低于5℃。

现有规范水力停留时间为1.0h~2.0h,经调研,国内外多座 水厂的生产运行或中型试验资料表明,生物接触氧化水力停留时 间为1.0h~2.2h以及穿孔管曝气气水比为1:1~2:1时,生物 接触氧化的效率高,并且运行稳定。因此此条规定水力停留时间 宜为1.0h~2.5h,曝气的气水比宜为1:1~2:1。

本条的颗粒滤料主要指人工陶粒滤料,参数的确定主要参考 国内的中试及有关的生产运行数据。 粒径3mm~5mm、厚度2.5m的下向流颗粒滤料生物预处理 池,曝气的气水比为1 :1左右、滤速为4m/h~6m/h 时,藻和

耗氧量的去除率分别为55%~85%、17.2%~27.3%。滤池采用 气水反冲洗,冲洗周期为3d~7d。

未加压的藻细胞直径4μm~5μm,细胞内存在大量的柱状气 囊,气囊的长度为300nm~650nm,横断面为六边形,这种气囊 为藻类提供浮力,使藻类不能下沉,经过加压后蓝藻气囊破裂, 蓝藻失去浮力而快速下沉,如果再辅以后续混凝沉淀,将会取得 较好的蓝藻去除效果,去除率可达95%以上,在0.7MPa压力作 用下未发现藻细胞破裂,藻液泄漏问题,这种处理方法与氧化处 理比较,减少了氯消毒副产物。通过采用加压罐加压或深井循环 的方式,加压处理过程总体能耗很低。 在高邮市罗氏沼虾养殖基地示范工程中,深水井循环处理能 使蓝藻气囊在深水水压作用下破裂,失去气囊浮力的蓝藻不能再 悬浮于水面生长,而是下沉到水底衰亡。在蓝藻生长初期开始循 环处理,蓝藻将不能繁殖生长,从而控制了蓝藻的爆发。经过深 水井循环处理后叶绿素a浓度下降了69%,藻细胞总数下降了 92%,主要控制了微囊藻的生长,微囊藻比例由初期的43%下降 为14%。

2.1关于混合及絮凝池设计的规定。 气浮工艺的混凝时间宜为5min~10min。

气浮工艺的混凝时间宜为5min~10min。

5.2混凝、沉淀(澄清)

混凝剂的种类及用量关系到水厂的处理效果及运行费用。 了合理选择混凝剂投加量,可根据参照相似条件下的水厂运行 验或试验结果确定。

5.2.3关于平流沉淀池基本设计参数的规定

平流沉淀池的水平流速和沉淀时间,一般随原水水质、混凝 效果、整流设备和水温等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现将国内外取 用湖泊、水库水的水厂平流沉淀池的水平流速列于表2。

表2国内外部分水厂平流沉淀池设计参数

国外有一些含藻水水厂,平流沉淀池的水平流速为6mm/s~ 10mm/s:沉淀时间为冬天3h~4h,夏天2h。参考国外资料并根 据我国各地湖泊、水库水水厂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到沉淀池出 水水质标准的提高,故条文规定平流沉淀池的水平流速宜为 0mm/s~10mm/s,沉淀时间宜为2h~4h。当原水冬季存在低温低 浊现象时,水平流速宜采用较低值。

5.2.4关于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液面负荷的规定

液面负荷值与原水水质、凝聚剂、沉淀池出水水质要求、斜 管直径及长度等有关。据调查,各地湖泊、水库水厂斜管沉淀池 的液面负荷大都在《室外给水设计标准》CGB50013一2018规定 的5m²/(m²·h)~9m/(m²:h)的范围。考虑到含藻水较难沉 淀的特点以及沉淀池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故本条规定上向流斜 管沉淀池的液面负荷宜为5. 0m²/(m². h)~6.5m²/(m².h)

5.2.5关于澄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的规定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一2018中规定,机械搅拌澄 清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宜采用2.9m3/(m²:h)~3.6m²/m²。 h),脉冲澄清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宜采用2.5m²/(m²·h)~ 3.2m3/(m²·h)。国内湖泊、水库水的水厂,澄清池的清水区液 面负荷一般为2.5m²/(m².h)~3.2m²/(m².h)。国外澄清池推 荐的清水区液面负荷,美国为1.3m²/(m²·h)~3.0m²/(m²。 h),日本为2.09m²/(m²·h)~3.35m²/(m²·h),欧洲某国为 1.44m²/(m².h)~2.88m²/(m²·h),根据池型和原水水质选

取。根据湖泊、水库水的澄清特点并结合国内外资料,本条规定 澄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宜为2.0m²/(m²·h)~3.0m²/(m²·h)。

.2.6关于高速澄清池的规定。

自前,在城市给水工程中有较多使用不同形式的高速澄清 池,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增加了高速澄清池工艺单 元。高速澄清池主要指机械混凝且有污泥外回流的沉淀形式,其 中沉淀区设置斜管。污泥的外回流一般采用3%~5%的回流比。 因此,根据目前实际应用情况制定有关的参数。国内部分水厂采 用高速澄清池的主要设计参数见表3。

3含藻水水源水厂高速澄清池设计

5.3.1关于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及分离室液面负荷的规定。

5.3.1关于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及分离室液面负荷的规定。

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应以接触室内水流稳定,气泡对絮粒 有足够的捕捉时间为准。根据各地调查资料,上升流速大多采用 20mm/s。某些水厂的实践表明,当上升流速低,也会因接触室 面积过大而使释放器的作用范围受影响,造成固液分离效果不 好。据资料分析,上升流速的下限以10mm/s为适宜。 又据各地调查资料,气浮池分离室液面负荷采用7.2m3 (m²·h)较多。贵阳市金华水厂气浮池液面负荷10.2m²/(m². h),据此本条规定“一般可采用5.4m²/(m²:h)~10m²/(m²。 h)”

5.3.2关于气浮池的单格宽度、池长及水法

为考虑刮渣机的安全运行及水流的稳定性,减少风对渣面的 干扰,池的单格宽度不宜超过10m。 气浮池的泥渣上浮分离较快,一般在水平距离10m范围内 即可完成。为防止池末端因无气泡顶托池面浮渣而造成浮渣下 落,影响水质,故规定池长不宜超过15m。 据调查,各地水厂气浮池池深大多在3.0m左右。实际测定 在池深1m处的水质已符合要求,但为安全起见,条文中规定 有效水深一般可采用2.0m~3.5m”

由于采用刮渣机刮出的浮渣浓度较高,耗用水量少,设备七 交简单,操作条件较好,故各地一般均采用刮渣机排渣。 3.4关于微气泡产生方式的规定。

国外资料中的溶气压力多采用0.4MPa~0.6MPa。根据我国 的试验成果,提高溶气罐的溶气量及释放器的释气性能后,可适 当降低溶气压力,以减少电耗。因此,按国内试验及生产运行情 况,规定溶气压力一般可采用0.2MPa~0.4MPa。 回流比应根据原水浑浊度大小以及气泡黏附絮粒的难易程度 决定。气浮池运行研究结果表明,溶气水回流比6%~7.4%时除藻 效率不高,高藻季节需要11%~15%。本条规定溶气水回流比一般

HJ 1093-2020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5.3.6关于浮沉池的规定。

10%,含藻量高时溶气水回流比

浮沉池工艺设计构筑物必须能够切换运行气浮工艺或沉淀工 艺。作为气浮工艺运行时,气浮工艺的分离区须满足气浮工艺设 计要求;作为沉淀工艺运行时,须满足沉淀池的设计要求。

5.3.7关于气浮滤池的规定。

气浮滤池具有气浮及过滤两种功能,运行需满足气浮及过滤 工艺同时运行的参数要求。

3.8关于加压溶气水的规定

T/CEA 701-2019 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测系统的通用要求.pdf5.3.9关于穿孔集水管(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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