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12-2017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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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46-012-2017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pdf简介:

DBJ46-012-2017《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一部海南省的地方标准,它主要针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海南省的建筑设计、施工过程以及验收阶段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准则。这份标准旨在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有效应用,提高其与建筑的整合度,以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的目标。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选型、设计、安装位置、管道敷设、系统性能测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验收标准以及后期的维护和管理等多个方面。它为海南省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者、设计者和相关部门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建筑节能和环保标准,DBJ46-012-2017是海南省特定的,使用时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

DBJ46-012-2017 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3.5.1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设备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电气设计应 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负荷等级和运行安全要求。 3.5.2太阳能热水系统中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 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3.5.3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

3.5.3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

3.5.3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

3.5.4设置在屋面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采取防雷设计措施GB∕T 50902-2013 医药工程基本术语标准,其用电 设备和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采取相应的防止闪电电涌侵 入的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B50057 的规定。

3.5.5太阳能热水系统电器控制线路宜穿管暗敷,或在管道井中敷

设。屋面安装的线路宜穿钢管明装或金属线槽内敷设,并采取防 腐、防锈措施。

6太阳能热水系统自动控制分为太阳能热水系统控制、辅助加

3.5.6太阳能热水系统自动控制分为太阳能热水系统控制、辅

热系统控制和热水供应系统控制三部分。可采用标准工业控制仪 表单元组合或单片机技术集成,或采用计算机通信远程集群控制

3.5.7集中供热水系统、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宜设置单

系统、辅助加热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自动控制装置,或将其纳人楼 宇管理系统中。分散供热水系统的自动控制装置宜设在机房或用 水点附近。用水点处须设水温指示,以防不当使用造成人员伤害, 3.5.8集中供热水系统、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用电设备应设分项 汁昌由

3.5.8集中供热水系统、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用电设备应设分项 计量电表,

4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

4.1.1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应作为建筑热水供应设计的一部分,纳 人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与其他专业人员协调合作设计,并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1.2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地理环境、海南 省的气候特点和当地的安装条件等综合因素,选择其集热器形式、 面积、类型、外观色泽和安装位置。 4.1.3太阳能集热器应与建筑物的围护结构相适配,与建筑一体化 结合,并能与建筑物整体及周围环境相协调,且其规格宜与建筑物 体模数相协调。 4.1.4安装在建筑屋面、阳台、墙面和其它部位的太阳能集热器、支 架及连接管线,应与建筑功能和建筑造型一并设计,不得影响建筑 功能、破坏建筑造型。 4.1.5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节水节能、经济实 用、美观协调、便于计量、监测(运行)的原则,并应便于施工安装 清洁、维护和局部更换。 4.1.6太阳能热水不得用于直接饮用。 4.1.7对于集中供热系统严禁采用因局部损坏而会导致系统整体 失效的太阳能集热器。 4.1.8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垂直管线不宜明敷在建筑的外墙上,严禁 敷设在建筑物的风道内。 4.1.9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的管道、配件、贮水箱及其他用水设备 材质,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及《民用建筑太阳 能热水系统技术规范》GB50364的有关规定。

4.2.4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中供热水系统应设置热水回水管道,热水供应系统应保 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2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应设置热水回水管道,热水供应系 统应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 3分散供热水系统可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设置热水回水管道。

4.2.5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热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2系统烂热水箱充满不低于50℃热水,在当地标准温差条件 下,无使用热水和其它因素干扰下,经历晚上8:00至第二天早晨 5:00共计10h的时间,贮热水箱保温性能如下: 1)水箱容积小于或等于2m3时,水箱中热水温降值≤8℃; 2水箱容积大于2m3,且小于或等于4m3.时,水箱中热水降温≤ 6.5℃; 3)水箱容积大于4m时,水箱中热水温降值≤5℃。 4.2.6在集热回路使用传热工质的间接系统中,系统应有防工质污 染热水的技术措施。当集热回路与自来水供水管路连通时,系统应 有防止工质污染自来水的技术措施。

4.3.1太阳能热水系统按供热水范围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集中供热水系统 2集中一分散供热水系统 3分散供热水系统 4.3.2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系统运行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自然循环系统 2强制循环系统 3直流式系统 4.3.3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生活热水与集热器内传热工质的关系可 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直接系统 2间接系统 4.3.4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设备安装位置可分为下列两种 系统: 1内置加热系统 2外置加热系统 4.3.5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设备辅助能源启动方式可分为 下列三种系统: 1全日自动启动系统

4.3.6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选择应遵循下列要求:

4.3.6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选择应遵循下列要求:

布置方式、运行管理条件等经比较采用闭式集热系统或开式集热 系统。 4.3.7建筑规划设计条件能满足自然循环系统工作要求的,应 优先设计选用自然循环系统。

集热器分为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和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两大 类型,其中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文分为全玻璃真空管型集热器 U型管式真空管集热器和热管式真空管集器

4.4.2集热器类型的选择

2所选择太阳能集热器的耐压要求应与系统的工作压力相匹配。 4.4.3集热器总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接系统集熟器总面积可根据用户的每日用水量和用水温 度确定,按下式计算:

1直接系统集熟器总面积可根据用户的每日用水量和用水温 度确定按下式计算:

式中:A。一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 qw一一设计日用水定额,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规范中热水定额取值(L/d); m一 用水单位数; C——水的定压比热容,C=4.187kJ/(kg·℃); P 设计热水温度所对应密度,kg/L; tend 贮热水箱内水的设计温度,℃; t)一一水的初始温度,℃;海南地区地面水计算温度可取 15~20℃(其中海口地区可取17℃,三亚地区可取20℃),地下水计 算温度可取17~22℃;

J一一正南朝向,倾角为当地纬度的平面上年平均日太阳辐 照量,kJ/m²;取值12329~15890kJ/m²(其中海口地区可取13018kJ/ m²,三亚地区可取16956kJ/m²): f一一太阳能保证率,%;根据系统使用期内的太阳辐照、系统 经济性及用户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其中海口地区可取40~ 50%,三亚地区可取50~60%); ma一一太阳能集热器年平均集热效率;具体取值应根据集热 器产品的实际测试结果而定,当无产品实际测试结果资料时,根据 经验取值宜不小于0.50; 2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按下式计算:

式中:AN=一 间接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 FrU一集热器总热损系数,W/(m?.℃);对平板型集热器,宜 取4~6W/(m2.℃);对真空管集热器,宜取1~2W/(m².℃);具体数值 应根据集热器产品的实际测试结果而定; Uh一换热器传热系数,W/(m?.℃); A换热器换热面积,m²。

1集热器的朝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平屋面时,集热器应首先选择朝正南 设置;对于受建筑条件限制,集热器不能朝正南设置,可选择朝南 偏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设置: 2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坡屋面时,可设置在朝南、南偏东、南 偏西或朝东、朝西的建筑坡屋面上; 3)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墙立面上时,可设置在朝南、南偏东 南偏西或朝东、朝西的墙立面上或直接构成建筑墙面; 4)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阳台立面上时,可设置在朝南南偏

东、南偏西或朝东、朝西的阳台栏板上或构成阳台栏板: 5)水平放置的平板式集热器可不受朝向的限制。 2集器的倾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平面和坡面屋顶时,集热器倾角应等 于当地纬度,倾角范围为±10°。全玻璃真空管集热器和U型管式真空 管集热器东西向放置时,集热器倾角可适当减小,但不可水平安装: 2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阳台立面上时,如条件充许,应有适当 的倾角; 3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墙立面上时,宜有适当的倾角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建设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50608-2010》4.4.5集热器面积修正

集热器面积有下列情况时,可根据系统日供热水量所需集热 器采光面积,对集热器总面积进行修正,但增加面积不得超过本标 准第4.4.3条计算结果的一倍: 1集热器朝向和倾角受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要求,没有处于 正南朝向和当地纬度倾角时; 2当按规程第4.4.3条计算得到的系统集热器总面积在建筑 围护结构表面不够安装时,可按围护结构表面最大容许安装面积 确定系统集热器总面积。 4.4.6太阳能集热器设置在平面屋顶时,集热器与遮光物之间或集 热器前后排之间的最小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其中:D一一集热器与遮光物或集热器前后排之间的最小距离,m; H一一遮光物最高点与集热器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m; α。一一太阳高度角,度(°);对季节性使用的系统,宜取当地春 分正午12时的太阳高度角(其中海口地区可取70.0°,三亚地区可 取71.8°);对全年使用的系统,宜取当地冬至日正午12时的太阳高 度角(其中海口地区可取46.6°,三亚地区可取48.5°)。

《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交换第1部分:数据元 JT/T919.1-2014》4.4.7集热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集热器应便于拆装和移动; 3对于自然循环系统,集热器的组合连接宜采用并联方式:平 型集热器每排并联数目不宜超过16个,串联数目不宜超过10个; 4全玻璃真空管东西向放置的集热器,在同一斜面上多层布 置时,串联的集热器不宜超过3个(每个集热器联箱长度不大于2m); 5对于自然循环系统,集热器组中集热器的连接应尽可能采 用并联,每个系统全部集热器的数自不宜超过24个:大面积自然 盾环系统,可以分成若十个子系统;每个子系统中集热器数目不宜 超过24个; 6集热器之间的连接应使每个集热器的传热介质流入路径与 回流路径的总长度相同,以使流量平均分配; 7受场地条件限制,不能通过简单管系布置实现流量平均分 配时,可借助辅助阀门以获得均匀的流量分布; 8在多个集热器串联、并联时,应设置集热器检修通道; 9作为屋面板的集热器应安装在建筑承重结构上; 10在太阳能集热器附近宜设置集热器清洗龙头

4.4.8集热器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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