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232.1-2020 采矿迹地生态治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恢复耕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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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T 5232.1-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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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232.1-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T 5232.1-2020 采矿迹地生态治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恢复耕地.pdf简介:

DB13/T 5232.1-2020 《采矿迹地生态治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恢复耕地》是一份由中国河北省地方标准发布的技术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采矿活动后遗留的迹地,特别是那些需要恢复为耕地的情况,提供了一套详细的生态治理技术指导。它涵盖了耕地恢复的全过程,包括迹地清理、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生态系统的重建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和方法,旨在促进采矿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土壤质量和生态健康,以及提高土地的生产力。这份规范对于规范和指导采矿迹地的生态恢复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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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3/T5232.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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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采矿迹地恢复耕地的建设目标及基本规定、工程布局、技术要求、峻工验收、运行 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采矿迹地恢复耕地的生态治理项目

GB16423、HJ65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DB11∕T 1755-2020 城镇再生水厂恶臭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以下重复列出了GI 16423、HJ65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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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采矿迹地生态治理恢复耕地工程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条件、水土资源状况和经济 求,合理布置水源、灌排、道路、防护林等工程,使田块规整、灌排配套,便利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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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块划分应考虑当地耕作习惯,田块长边与主害风向交角应大于60°,划分田块大小应满足机械 耕作、灌溉、收获等农事活动要求。平原区耕作田块规模宜为1hm~24hm,丘陵区可适当减小。耕作 田块形状宜长方形或正方形,

5.3土地平整与土壤改良

5.5.3可布置管道式喷灌系统或微灌系统的区域,在自然压力满足喷灌要求的水头时,宜选用 灌系统或微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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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合理设置农由防护林。农防护林走向宜与主风向垂直,并考虑与路、渠一致,形成防护权 种的选择和配置适当考虑农民耕作习惯。 8.2防护林一般采用单行或双行种植,在风沙危害严重地区可采用多行种植,

田块平整包括耕作层清理碎石、杂草及影响耕作的杂物与田面平整。水渠灌溉哇田田面平整度应 下大于2%,采用喷灌、微灌灌溉的哇田,田面平整度不宜大于3%

6.2.1过沙或过粘的土壤宜客土调节土壤质地,使其符合耕种要求。 6.2.2酸化土壤宜用生石灰或土壤调理剂的措施,使土壤pH值达正常水平。盐碱土应通过淋溶和使 用土壤调理剂的措施皖2006J118 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图集(四)挤塑板外墙外保温系统,使耕作层土壤满足农业种植要求。 6.2.3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施用农家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提高土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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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保持行距一致、树形一致、高度一致,品利 择树冠紧凑的乡土树种,防止遮阴过大。 A 2田埋、坡面防护林应以灌木为主,可采用穴播、点播和托插等栽植方式

7.1审查资料与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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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审查峻工验收工作报告和文件材料;检查工程建设管理与管护情况、资金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 根据批复的规划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现场检查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7.1.2未按照批复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7.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形成验收意见或工程峻工验收证书,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交付工 程管护主体使用维护,

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并进行核验

水源工程、蓄水工程、灌排工程和田间道路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大雨后及时巡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确保运行安

方护林应加强管护,及时补植、补种,适时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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