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149-2020 公路边坡工程技术规范.pdf

DB45/T 2149-2020 公路边坡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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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5/T 2149-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0 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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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149-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2149-2020 公路边坡工程技术规范.pdf简介:

"DB45/T 2149-2020 公路边坡工程技术规范.pdf" 是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具体来说,它属于广东省的地方标准。这个标准的全称可能是"公路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涉及公路建设中边坡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旨在提供公路边坡工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标准。2020年的版本可能对边坡工程的设计方法、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更新和强化,以确保公路边坡工程的安全稳定和环保性能。这份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边坡工程设计和实施,但可能也对其他地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DB45/T 2149-2020 公路边坡工程技术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1.2.1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边坡在开挖施工前应布置好监测网络。 .2.2 巡视巡查应贯穿整个边坡施工期,按下列规定开展: &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地质锤、地质罗盘、皮尺等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b) 边坡开挖期间巡视巡查频率应不少于1d~3d一次,非开挖的施工期间频率应不少于3d~7d 一次,雨期或边坡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 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方反馈。 1.2.3巡视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边坡地表裂缝发展、变化情况; 一边坡地表变形情况; 一排水沟、排水孔工作状况; 一地下水露头情况; 安全监测设施工作状况: 一 边坡开挖后揭示的地质情况: 坡顶构筑物的变形变化情况: 一其它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巡视检查内容。 1.2.4地表变形监测包括边坡表层的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观测和裂缝观测。 1.2.5 地表变形监测点的安装理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水平与垂直位移观测网基准点必须设置在边坡变形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地带,并能保证监测精 度的地方; b 工作基点宜埋设在方便观测和稳固的基础上,同时应避开施工对基点的影响; 土质边坡段深埋砼桩作观测桩,石质边坡段可在稳固岩面上做20cm见方柱石(埋设观测点) 观测点用不小于Φ16的钢筋,顶端磨成半球形,中间刻十字。 .2.6 支护结构的变形监测点及监测断面按下列规定布置: a) b 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总点数不宜少于3个; 台 C 预估边坡变形最大的位置应布设变形监测点。 地表变形观测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观测点水平位移观测允许误差宜为土3mm; b 观测点垂直位移观测允许误差宜为土3mm; 裂缝宽度张合量量测允许误差宜为土1mm。 1.2.8 边坡变形监测的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2.1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边坡在开挖施工前应布置好监测网络。 1.2.2 巡视巡查应贯穿整个边坡施工期,按下列规定开展: a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地质锤、地质罗盘、皮尺等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边坡开挖期间巡视巡查频率应不少于1d~3d一次,非开挖的施工期间频率应不少于3d~7d 一次,雨期或边坡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 C 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向有关方反馈。 1.2.3 巡视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一边坡地表裂缝发展、变化情况; 一边坡地表变形情况; 排水沟、排水孔工作状况; 地下水露头情况; 安全监测设施工作状况; 一 边坡开挖后揭示的地质情况: 坡顶构筑物的变形变化情况; 一其它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巡视检查内容。 1.2.4 地表变形监测包括边坡表层的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观测和裂缝观测。 1.2.5 地表变形监测点的安装理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a 水平与垂直位移观测网基准点必须设置在边坡变形影响范围以外的稳定地带,并能保证监测精 度的地方; b) 工作基点宜埋设在方便观测和稳固的基础上,同时应避开施工对基点的影响; C 土质边坡段深埋砼桩作观测桩,石质边坡段可在稳固岩面上做20cm见方柱石(埋设观测点), 观测点用不小于Φ16的钢筋,顶端磨成半球形,中间刻十字。 1.2.6 支护结构的变形监测点及监测断面按下列规定布置: a) b 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总点数不宜少于3个; 台 ) 预估边坡变形最大的位置应布设变形监测点。 1.2.7 地表变形观测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观测点水平位移观测允许误差宜为土3mm; b) 观测点垂直位移观测允许误差宜为土3mm; C) 裂缝宽度张合量量测允许误差宜为土1mm。 1.2.8 边坡变形监测的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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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3 运营期监测

12.1.1边坡养护应遵循“风险管控”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行科学养护,消 除隐惠,降低风险,使边坡维持正常使用状态。 12.1.2公路边坡养护作业除遵照本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JTGH10、JTGH30的规定。 12.1.3宜根据边坡的安全等级来确定养护对策,并符合以下规定: a)对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边坡,应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以日常养护为主; b)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边坡,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日常养护,必要时增加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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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边坡检查宜按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等分等级开展,并符合以下规定: 日常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对边坡坡面、排水设施及防护构造物等进行一般性检查; 定期检查应按规定的方法对边坡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 特殊检查应在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门勘察、试验和检测,进一步查明病害原 因或破坏程度。 2.2.2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宜委托专业单位承担。 12.2.3边坡检查前应查阅有关技术档案资料,掌握边坡基本情况和历史信息;边坡检查时应配备必要 的检查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 2.2.4日常巡查可采用人工目测、耳听、敲打或配合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人工攀爬困难路段可采用 无人机拍照、摄影等方式进行。 2.2.5日常巡查范围,应下至路基边沟,上至坡顶外侧不少于20m;巡查内容包括坡面、防排水工程 防护与加固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应及时填写边坡日常巡查记录表。 2.2.6日常巡查中发现边坡存在排水沟错位、坡面开裂或沉陷、防护结构开裂、倾斜等异常状况时, 应及时报告,必要时组织定期检查、特殊检查或采取应急措施。 2.2.7定期检查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按要求现场校核边坡基本状况; b 应详细记录和描述边坡病害和缺损的部位、面积(数量)、程度等,明显病害应保留图像资料; 应分析病害特征与所反映的稳定状态的关系,判断边坡病害原因,提出养护建议; d 对难以判断病害原因和程度的部位或构件,应提出特殊检查的要求。 2.2.8 定期检查频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建成投入运营后一年内应组织一次边坡定期检查; b 建成投入运营一年后,宜根据边坡的安全等级每2~5年组织一次边坡定期检查 ) 特殊情况下,当遭遇特大台风、暴雨等极端气候或地震影响时,当年应组织一次定期检查。 2.2.9 当边坡将要出现或已出现病害时,应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检查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预应力锚杆(索)、挡土墙、抗滑桩等专项支挡加固工程的材料强度、结构应力、应变等项目; 隐蔽部位的无损检测: 必要的水文和工程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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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日常养护应遵循“经常性、周期性、全面性、及时性”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整治” 边坡及附属构筑物运行状态良好。日常养护包括日常保养和维修等内容。 2.3.2汛期、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期间,应加强日常养护。

12.3.3坡面养护作业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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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缝合绳脱落时,应按柔性防护网与钢绳网的缝合、连接要求予以修复,必要时应缩小缝合绳缝 合间隔或增大缝合绳直径; d 被动防护系统基座出现变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固或重新埋设; e) 柔性防护网内落石兜集或积渣外鼓的JG∕T 408-2013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应及时清除网内落石、碎碴,必要时可增设锚杆加固。 2.3.8 截排水设施的养护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截排水设施出现淤堵时,应及时疏排; b) 沟底局部渗漏时可用水泥砂浆填补孔洞,范围较大的宜重新砌筑; 截排水设施破损严重的,应查明损毁原因,在修复破损原因的基础上,重新修复截排水设施。

2.4.1专项整治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 12.4.2专项整治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应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补充现场检 查和勘察,并对现状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跟踪验证,实行动态设计。 2.4.3专项整治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高速公路及其周边路网的通行条件与通行需求,设计方案应尽量 减少对运营的影响。 12.4.4专项整治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程经验,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及技术人员。 2.4.5专项整治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方案及施工环境条件制订详细的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实施方案, 确保整治工程实施和高速公路的运营安全:施工作业区、控制区的保障设施设置要求应符合JTGH30 等规范的规定。 2.4.6挡土墙加固主要有拼砌加厚、锚杆加固、注浆加固等,应充分利用挡土墙现有结构、强度进行 加固。 2.4.7拆除旧挡土墙时应考虑对墙后边坡稳定性的影响,并采取合理的分段分层拆除工序。 2.4.8对出现的锚杆(索)病害,应查明损坏类型、产生原因、缺损状态、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等, 结合具体地形、地质条件进行坡体稳定性分析,并采取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补强加固措施。 2.4.9对锚头脱落、锚垫移位、锚具开裂、锚筋断丝等锚杆(索)病害,宜检测锚杆(索)的整体完 好程度、应力状态,在补偿张拉后再进行除锈防腐、更换锚具、补浆、封锚等处理。无法补张拉的,可 原位拆除重设或换位增设锚杆(索), 2.4.10当边坡出现体量较小的崩塌、塌时,宜采用工程加固措施;当体量较大时,宜采用卸载并 放缓边坡的措施。 12.4.11当边坡出现滑坡破坏时,可结合滑坡破坏特征和周边环境、运营条件选用单一或组合的滑坡 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及时对滑坡外围及滑体坡面的裂缝予以回填封闭,并结合滑坡治理实际需要设置截水沟和坡 面树枝型截排水体系;地下水发育时还应结合地形地质设置盲沟、排水隧洞、仰斜式排水孔、 虹吸排水等地下排水体系; b 对于滑面浅、规模小的滑坡,可选择工类重力式挡墙;对于滑面深、规模大的滑坡,宜采用 抗滑桩作为支挡结构;对于下滑力大、施工难度高的陡滑面类型滑坡,可结合技术经济论证, 采用预应力锚索抗滑桩或抗滑明洞并填土反压: C 对于滑坡规模较大,滑带土主要为粘土、泥化夹层时,可采用石灰桩、注浆或合适的化学方法 改善滑带土性质:对于密实土质或松散破碎岩坡,可设预应力锚杆(索)框架等锚固工程:对 于宽度受限的路侧反压带,可采用加筋土挡墙或加筋土边坡压缩坡脚; d 有条件时,可在滑体上方主滑部分进行刷方减重,同时将刷方转填至滑体的抗滑段起到反压稳 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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