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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867.14-2020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14部分:星级饭店.pdf简介:
DB50/T 867.14-2020《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14部分:星级饭店》标准是中国地方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管理,旨在保障饭店在运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具体内容涵盖了饭店的建筑设计、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等多个方面,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标准要求和责任划分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过遵循这一标准,星级饭店能够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风险,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规要求,有助于提升饭店的信誉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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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星级饭店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按照4.8的要求实行“三同时”管理。 6.1.2 采购的设施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各行业标准的规定, 6.1.3 不应采购和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施设备。 .1.4 星级饭店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评价,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 6.1.5星级饭店应执行设备设施采购、到货验收制度,购置、使用设计符合要求、质量合格的设备设 施。设备设施安装后星级饭店应进行验收,并对相关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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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应以1 应有扶手杆,在明显位置悬挂救生设备GB 16895.4-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有安全说明,并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与指导,有应 照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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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3.1星级饭店应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检修、更换,做好维护、保养 记录,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3.2专业的设施设备应由专业人员用专业工具、试剂等进行维修保养
6.4设备设施检修维修
3.4.1星级饭店应建立设备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制定综合检维修计划,明确检维修方案、检维修人 员、安全措施、检维修质量、检维修进度,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检维修记 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4.2应明确各类维修设备的主管部门、管理人员。 6.4.3检维修方案应包含作业安全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及安全验收标准。 6.4.4检维修过程中应进行监督检查,检维修后应进行安全确认。 6.4.5作业过程中涉及特殊作业的,应办理作业票证,作业票证应放置在作业现场,作业现场还应配 置必要的应急措施和监护人员。 6.4.6作业后应清理作业现场,对作业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 6.4.7检维修后应由有关人员签字。
6.6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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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1机房内应通风、屏护良好,无杂物;设有温度计,温度应保持在50℃~40℃ 6.6.2.2机房内应配置消防设施,并完好有效;房门应张贴闲人免进的标识,并应处于常闭状态,无 人时应上锁:非操作人员进入应登记:通向机房、滑轮间和底坑通道应畅通,且应有永久性照明
6. 6. 3 空调系统
6.6.3.1机房应有安装良好、数量足够、朝外开的门;不应有溢出的制冷剂流向建筑物内其他部分的 开口;至少设有一个开口直接通向大气的紧急出口。 6.6.3.2机房严禁烟火,不得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并完好有效。 6.6.3.3机房应通风,借助窗口和格棚达到自然通风;自然通风的气流不能受到墙、烟、周围环境 建筑物或类似物体的阻碍;无自然通风的机房如处于地下室中,应有连续机械通风。 6.6.3.4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外露的运动部 件、栅板、网和罩应完好有效。 6.6.3.5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调试与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5.6.3.6机房建立24小时值班巡检和交接班制度,值班巡检人员填写运行巡检和交接班记录;根据设 备特性及安全要求,确定巡检时间,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巡检。 6.6.3.7冷却塔梯台应完好;在冷却塔上进行动火作业,应先断电、再采取拆除易燃材料或隔离、喷 雾等措施,防止冷却塔易燃材料起火, 6.6.3.8机房设备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定期进行检查、检修,检查应保存记录
6.6.4.1 系统技术资料齐全,其中应包括给水管道分配流程图。 6.6.4.2 蓄水塔应安装避雷设施和夜间警示灯。 6.6.4.3 泉房等潮湿的地方,应安装排风设施。 6.6.4.4 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支架牢固可靠。 6.6.4.5对蓄水箱、塔和池的定期清洗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进入池内、箱内作业应按有限空间 作业审批,清洗时防止室息和中毒。 6.6.4.6进入水池、水箱时,应配备使用安全电压,带隔离变压器的行灯。 6.6.4.7在蓄水箱、塔上高处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操作。 6.6.4.8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供水设施进行巡检并保持记录
6. 6. 5 一般库房
3.6.5.1大型库房或库区宜建立库房或库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要求。 6.6.5.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禁烟标志明显;需要动火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6.6.5.3库房不得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6.6.5.4库房内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未经批准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6.5.5库房内不应使用碘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灯具宜加装防护玻璃罩 6.6.5.6库房内照明灯具与储存物品垂直间距应大于0.5m。 6.6.5.7不应在一般库房内存放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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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8库房内应设置灭火器,并完好。 6.6.5.9大型或贵重物资库房宜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库房无人时 立拉闸断电。 6.6.5.10占地面积不小于500m或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m的库房宜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6.5.11库房设专人管理;现场不需值班的库房,应由管理人员定期对库房进行巡查。 6.6.5.12应进行定置存放,库房设置定置图或现场标识,规定物资存放间距、区域等,现场有定置线 或区域标志;库内物品按性质分区、分类储存,物品堆码整齐。 6.6.5.13库房内通道畅通,能保证发生火险时迅速使用消火栓、灭火器和及时逃生。 6.6.5.14大型库房的物品存放,应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m,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柱、梁之 间距大于0.3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
6.6.6.1冷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品。 6.6.6.2冷库应有安全警铃或可以从内部打开的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 6.6.6.3冷库生产工作人员每年应检查一次健康情况,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调离。 6.6.6.4库内使用的工具、垫木、冻盘等设备,应勤洗、勤擦、定期消毒,防止发霉、生锈。 6.6.6.5库内商品出清后,要彻底清扫、消毒,堵塞鼠洞,消灭霉菌。 6.6.6.6冷库应及时清除冰、霜、凝结水,库内排管和冷风机等要及时除霜。 6.6.6.7冷库内作业人员应有良好的防寒措施,应携带照明用具,严禁带水作业。 6.6.6.8冷库中所用压力容器除每次大修进行气密性试险外,外部检查必须每年一次,内部检验按规 定进行;氮压力表、安全阀每年必须经法定部门检验一次,经检验不合格者必须强制修复、更新。 6.6.6.9机房、库房的每台设备、每个阀门、仪表都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保养。 6.6.6.10冷库应由专人管理,放假期间应安排巡检;进入冷库应有人监护,穿上棉衣、棉裤等。
6.6.6.1冷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品。 6.6.6.2冷库应有安全警铃或可以从内部打开的保护装置;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 6.6.6.3冷库生产工作人员每年应检查一次健康情况,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调离。 6.6.6.4库内使用的工具、垫本、冻盘等设备,应勒洗、勤擦、定期消毒,防止发霉、生锈。 6.6.6.5库内商品出清后,要彻底清扫、消毒,堵塞鼠洞,消灭霉菌。 6.6.6.6冷库应及时清除冰、霜、凝结水,库内排管和冷风机等要及时除霜。 6.6.6.7冷库内作业人员应有良好的防寒措施,应携带照明用具,严禁带水作业。 6.6.6.8冷库中所用压力容器除每次大修进行气密性试险外,外部检查必须每年一次,内部检验按规 定进行;氮压力表、安全阀每年必须经法定部门检验一次,经检验不合格者必须强制修复、更新。 6.6.6.9机房、库房的每台设备、每个阀门、仪表都必须有专人负责,检修保养。 6.6.6.10冷库应由专人管理JG∕T 502-2016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放假期间应安排巡检;进入冷库应有人监护,穿上棉衣、棉裤等
6. 6. 7 专用提升机
6.7.1专用提升机应专人操作,严禁乘人。 6.7.2专用提升机的门联锁完好,门未合闭时不会启动。 6.7.3构成特种设备的专用提升机,应定期检验,检验记录和标志在有效期内
6.6.8.1润滑油及少量其他油品的存放应固定存放位置,确定管理人员。 6.6.8.2应划定存放区域并设置区域护栏或划线,张贴油品存放点标志。 6.6.8.3存放点内严禁住人、设立办公室或贮存其它杂物,点内严禁进行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试验 分装、打包、封焊、修理等不安全操作。 6.6.8.4现场通风良好;配置温度计,高温季节应测量温度,确保在室内温度不超过30℃ 6.6.8.5除润滑脂等非易燃易爆品,其他油品的存放总数量应为极少量,宜为当日使用量
6.6.9.1计算机房环境应避开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应避开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 暴物品的地方。 6.6.9.2计算机房应设专用可靠的供电线路;计算机系统用的分电盘应设置在计算机房内,并应采取 防触电措施;室内不应使用除机房设备以外的电气设施。 6.6.9.3计算机房应设置防雷装置。 6.6.9.4计算机机房装修材料应使用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活 动地板应是难燃材料或非燃材料,计算机机房应尽量不使用地毯。 6.6.9.5计算机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 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计算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柜内。
200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DB50/T 867.142020
6.6.9.6机房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或自动灭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机房内易燃物附近部位应设置 烟、温感探测器。 6.6.9.7计算机房应设置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灯。 6.6.9.8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非专业维护人员不应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涉及电工作业的电气维修 应由电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