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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01/T 499-2016 武汉市市政综合管网技术规范.pdf简介:
DB4201/T 499-2016《武汉市市政综合管网技术规范》是一份由武汉市地方标准局发布的技术规范文件。该文件主要针对武汉市的市政综合管网(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通信、电力等多个公用设施的管线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标准。这份规范涵盖了管网的规划布局、设计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规定以及维护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市政综合管网的高效运行,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升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它适用于武汉市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工程项目,以及对现有管网的改造和更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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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出水口应采取防冲刷、消能、加固等措施,并设置标志; b)排入湖泊、水塘、渠道等水体时,雨水出水口应设置缓冲塘,削减排入水体的污染负荷: c)排水管渠出水口内顶高程宜高于受纳水体的多年平均水位。有条件时宜高于设计防洪水 位。
7.4雨水管道施工及验收
7.4.1管道的施工方法,应根据管道所处土层性质、管径、地下水位、附近地下和地上建筑物等因素,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开槽、顶管或盾构施工等。 7.4.2雨水管道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公路,宜采用非开挖施工,当所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公路为 规划待建或现状交通允许临时中断时,可采取开挖施工。 74海铺店部
《信息与文献 电子办公环境中文件管理原则与功能要求 第2部分:数字文件 GB/T 34840.2-2017》7.4.4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4
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4的规定。
表7.4.4管道铺设的允许偏差(mm)
7.4.5对于采用质管、盾构、浅理暗挖、地表式水平定向钻及夯管等方法进行不开槽施工的室外给排 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和编制施工方案,同时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条件、现场施工条 件、周围环境等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防止发生事故以及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抢 险设备、器材等物资。 7.4.6对于采用不开槽施工的室外雨水管网或开槽施工但基础较差的雨水管网,验收之前必须进行闭 水实验。 7.4.7为了提高排水箱涵的排涝效率,宜预留检修条件,对于尺寸超过4m×2.5m的大型排水箱涵, 宜设置旁通检修通道
7.5雨水管道维护管理
7.5.1雨水综合管理应按照低影响开发(LID)理念采用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处理的方法进行, 控制面源污染、防治内涝灾害、提高雨水利用程度。 7.5.2调蓄隧道工程宜设置集中的控制系统,对系统中的所有连接点和泵站实行24h自动监测,收集 上报系统实时数据。控制系统应能根据系统运行状况,对各部分设施进行自动调控。 7.5.3当道路断面不利于设置雨水管,或道路无建设计划而雨水管道须先行实施的情况下,可控制雨 水管道走廊保证雨水系统的完整。雨水走廊应满足管道断面宽度、管道施工、维护宽度,以及管道对建 筑物安全距离要求,并不应小于7m。 7.5.4雨水管网关键节点应设置流量监测装置,其监控宜采用自动控制系统,与排水泵站自动控制系 统通过遥测、遥讯等方式遥控技术联动。 7.5.5建立城市内涝防治系统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集合城市排水数值模拟、地理信息系统、雨量监 测、气象监测预报、城镇内涝实时模拟系统、内涝防治应急系统、信息及时发布系统、实时道路监测系 统和交通管制发布系统等。
8.1.1污水管道的规划与设计应以批准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污水管网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并与 城市防洪排涝、河道水系、给水、道路交通、竖向、综合管廊及环境卫生等相协调。 8.1.2城市新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按污水规划 的要求逐步进行分流制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地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对水体保护 要求高的地区,应采取对初期雨水进行截流、调蓄和处理相结合的措施。 8.1.3工业废水等接入城镇排水管网系统的水质应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执行 8.1.4合流制区域应优先通过源头减排系统的构建,减少进入合流制管道的径流量,降低合流制溢流 总量和溢流频次。 8.1.5污水管道设计及施工等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 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8.2.1城市污水分区与系统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规模、用地规划布局,结合地形地势、风向、受纳水体 位置与环境容量、再生利用需求、污泥处理处置出路及经济因素等综合确定。城市污水系统的服务范围, 除规划范围外,还应兼顾距离污水处理厂较近、地形地势允许的相邻地区,包括乡村或独立居民点。 8.2.2城市污水收集、输送应采用管道或暗渠,严禁采用明渠。污水收集系统应根据地形地势进行布 置,降低管道埋深。 3.2.3城镇污水量应由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户排出的综合生活污水量和工业 废水量组成。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污水量还应计入地下水渗入量。地下水渗入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 当资料缺乏时,可按不低于污水量的10%计入。 8.2.4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8.2.5城市工业废水量宜根据城市工业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或由城市污水 量减去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确定, 8.2.6各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历年供水量和污水量资料确定。当资料缺乏时,城市分类污水排
表8.2.6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
注: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不含石油、 他矿采选业以及电力蒸汽热水 废水排放系数,其数据应按厂、矿区的气候、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排放方式确定
3.2.7当城市污水由市政污水系统或独立污水系统排放时,其污水系统的污水量应分别按其污水系统 服务面积内的不同性质用地的用水量乘以相应的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后相加确定。 3.2.8污水管道应以重力流为主,宜沿道路顺坡敷设。当排水管遇有翻越高地、穿越河流、软地基、 长距离输送污水等情况,无法采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可采用压力流。 8.2.9污水管道宜沿规划道路敷设,并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宜布置在便于污水汇集的慢车道或人行道 下,不宜穿越河道、铁路、高速公路等。 8.2.10截流式合流制的截流干管宜沿受纳水体岸边等地势较低处布置。 3.2.11污水管道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建设。污水管道断面尺寸应按远期规 划的最大日最大时设计流量设计,并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
8.3污水管道工程设计
8.3.1污水管道设计流量由下列各项构成
a)综合生活污水量; b 工业废水量; c) 雨水系统内初期雨水截流水量(需要考虑时计入); d)入渗地下水量; e)未预见污水量(考虑远景发展)。 B.3.2城市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8.3.2城市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
.............. (8. 3. 2)
式中:Q一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 Q一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一设计工业废水量(L/s)。 3.3.3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 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 8.3.4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可按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采用,没有实测资料时,可 按表8.3.4采用
式中:Q一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 Qa一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一设计工业废水量(L/s)。
表8.3.4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申间数值时,变化系数用内插法求得。 8.3.5工业企业内生活污水量、淋浴污水量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有关规定。 8.3.6工业企业内的工业废水量及变化系数应根据工艺特点确定,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 定协调。 8.3.7合流制排水系统截流倍数宜采用2~5,具体数值应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同一排 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的截流倍数
水系统中可采用不同的截流倍数。
8.3.9污水管渠粗糙系数宜按表8.3.8
污水管渠粗糙系数宜按表8.3.8采用。
GB/T 36700.8-2018 化学品 水生环境危害分类指导 第8部分:金属和金属化合物在水介质中的转化 溶解指导表8.3.8污水管渠粗糙系数
8.3.10污水管道的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表8.3.9规定: 表8.3.9最大设计充满度
8.3.11污水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应遵守下列规定
a)金属管道为10m/s; b)非金属管道为:混凝土管道4m/s;塑料管道4m/s。 8.3.12污水管道的最小设计流速,在设计充满度下为0.6m/s。 8.3.13污水管道采用压力流时,压力管渠的设计流速宜采用0.7m/s~2m/s。 8.3.14污水管道在不同条件下的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宜按表8.3.13采用。
表8.3.13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8.3.15管道在坡度变陡处,其管径可根据水力计算确定由大改小,但不得超过2级,并不得小于相应 条件下的最小管径。 3.3.16污水管道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土质、地下水位、道路情况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 以及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污水管道宜布置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下,污水管道与其他管道最 小水平净距与垂直净距应满足表5.2.15和表5.3.5要求,当受道路宽度、断面以及现状工程管道位置 等因素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减少其最小水平净距。 8.3.17管渠材质、管渠基础形式、管道接口方式,应根据排水水质、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 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水侵蚀性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 8.3.18市政道路下塑料污水管环刚度等级不低于SN12.5。 3.3.19 管渠在转弯和交接处,其水流转角要求按照7.3.7条。 8.3.20不同直径的管道在检查井内的连接JC∕T 670-2005 矿物棉装饰吸声板,宜采用管顶平接。 3.3.21设计排水管渠时,应防止在压力流情况下使接户管发生倒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