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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45-095-2019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简介:
DBJ/T45-095-2019 是《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简称,这是中国关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的地方标准,适用于中国的城市和乡村地区。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和规范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以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人们居住舒适度的目的。
65%的设计标准是指,根据该标准,新建的居住建筑应达到节能65%的目标。这意味着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需要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温隔热、高效采光和通风、智能控制系统等,以降低建筑的供暖、制冷、照明等基本能耗,使之低于建筑能耗65%的标准线。
此标准涵盖了建筑的各个部分,包括墙体、门窗、屋顶、地面、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旨在从源头上控制建筑的能耗,实现绿色、可持续的建筑发展。它的实施对于推动中国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DBJ/T45-095-2019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部分内容预览:
1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和朝向均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 相同; 2参照建筑各朝向和屋面的开窗面积应与所设计建筑相同 当所设计建筑某个朝向的窗(包括屋面的天窗)面积超过本标 准第5.3.1条、第5.3.3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该朝向(或屋面) 的外窗面积应减小到符合本标准第5.3.1条、第5.3.3条的规定; 3夏热冬冷地区参照建筑屋面、外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和外 窗(包括天窗)的各项性能指标应为本标准第5.2.1条、第5.3.3 条、第5.3.4条第1款规定的最低限值。其中:外墙、屋面外表面 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0.7;当所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小于或等 于0.4时,参照建筑的外墙传热系数应取1.2W/(m2K),屋面 的传热系数应取0.8W/(m2·K),外窗的传热系数应按第5.3.4 条第1款的规定取对应窗墙面积比下的最低限值;当所设计建筑 的体形系数大于0.4时,参照建筑的外墙传热系数应取1.0W/ (m2K),屋面的传热系数应取0.6W/(m2·K),外窗的传热系 数应按第5.3.4条第1款的规定取对应窗墙面积比下的最低限值。 当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超过本标准表5.1.3的规定时,应按同一比 列将参照建筑每个开间外墙和屋面的面积分为传热面积和绝热面 积两部分,使得参照建筑外围护的所有传热面积之和除以参照建 筑的体积等于表5.1.3中的体形系数限值; 4夏热冬暖地区参照建筑屋面、外墙和外窗(包括天窗)的 各项性能指标应为本标准第5.2.2条、第5.3.3条、第5.3.4条第2 款规定的最低限值。其中:外墙、屋面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 数应取0.7;当所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大于等于2.5时,参
照建筑的外墙传热系数应取1.5W/(m?·K),屋面的传热系数应取 0.8W/(m²K),A区外窗的传热系数应取3.5W/(m²·K);当所 设计建筑的外墙热惰性指标小于2.5时,参照建筑的外墙传热系 数应取0.7W/(m²K),屋面的传热系数应取0.4W/(m²K), A区外窗的传热系数应取3.5W/(m²·K)。 6.0.3建筑节能综合评价指标的计算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计算温度:夏季26℃C,冬季夏热冬暖地区16℃C,夏 热冬冷地区18℃; 2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 3供暖和空调时,换气次数为1.0次/h; 4空调额定能效比取3.3,供暖额定能效比夏热冬暖B区取 1.8,夏热冬暖A区和夏热冬冷地区取1.9; 5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室内得热平均强度为4.3W/m²,夏热冬 暖地区建筑室内不考虑照明得热和其他内部得热; 6建筑面积按墙体中轴线围合面积计算;体积计算时,取墙 中轴线尺寸计算,楼层高度按楼板面至楼板面距离计算;外表面 积按相应墙体中轴线和楼板面的围合面积进行计算; 7当建筑屋面和外墙采用反射隔热外饰面(太阳辐射吸收系 数p<0.6)时,其计算用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取按附录B修正 之值,且不得重复计算其当量附加热阻。 6.0.4建筑的空调供暖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逐时模拟的方法计 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供暖年耗电量应为计算所得到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 年耗电量与供暖年耗电量之和:
2全年供暖能耗应为冬季供暖能耗的累计值,全年空气调节 能耗应为夏季空气调节能耗的累计值: 3夏热冬暖B区内的建筑物可忽略供暖年耗电量; 4对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能耗计算对比时,应使用同一种计 算软件。 6.0.5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应采用本标准附录D的方法 计算。
7.1.1居住建筑的采暖、空调和通风方式及其设备的选择GB 50382-2006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应根 据当地资源情况和项目情况,充分考虑节能、环保与能源利用效 率,经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评价综合分析后确定, 7.1.2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或户式(单元式)中央空调 的居住建筑应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 7.1.3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 温度控制及分户(或单位)冷(热)量计量设施。 7.1.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 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 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
7.1.5集中式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自动室温调控装置
7.2空气调节和采暖系统
7.2.1居住建筑进行夏季空调、冬季采暖设计时,宜采用电驱动 的热泵型空调器(机组)、燃气、蒸汽或热水驱动的吸收式冷(热) 水机组或有利于节能的其他形式的冷(热)源,且宜分散设置; 不宣采用直接电热供暖设备,当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 源时,应分散设置。
7.2.2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2.2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
和蒸汽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 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油和 燃气锅炉时,其能效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并宜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其能效指标提高幅度宜满足表 7.2.2的要求。
表7.2.2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189的提高幅度
7.2.3采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居住建筑,应计算冷热水系统循环水 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其值宜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值低20%及以上。 7.2.4采用房间空气调节器、蒸汽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 组和家用燃气热水炉时,其能效等级应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 节能评价值要求。
制热性能系数不应小于2.0,冷热水机组制热性能系数不应小于2.2.
7.2.6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应避免多台相邻室外机吹出的气流 相互干扰,并应考虑凝结水的排放和减少对相邻用户的热污染和 噪声污染;搁板(架)构造设计应有利于室外机的空气吸入和排 出,保证气流通畅并缩短室内、外机的连接管路,提高空调器效 率;设计安装整体式(窗式)房间空调器的建筑应预留其安放 位置。
7.2.7居住建筑分散式空调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广西
7.2.8当居住建筑设置全年运行的空调、采暖系统,并对室内
气品质要求较高时,宜在机械通风系统中采用全热或显热热量 收装置。
7.2.9 室内空调气流组织应满足人体热舒适要求,不应造成中 风感。
7.3.1居住建筑的通风设计宜优先采用自然通风,使室内满足热 舒适及空气质量要求;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辅以机械 通风。
7.3.2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厨房、卫生间应安装机械排风装置。
7.3.2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外排气口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构件。当排油烟机的排气设 置竖向排风道时,竖向排风道的断面应根据所担负的排气量计算
确定,并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措施。 7.3.4采用机械通风系统的,其设备宜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 定的节能型设备及产品。 7.3.5地下车库不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应采用机械排风。机械 排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机械排风的区域应优先采用自然补风,当自然补风不 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机械补风; 2宜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 7.3.6居住建筑宜设置固定式电风扇作为改善热环境的辅助 措施。
定,并应采取支管无回流、竖井无泄漏的措施。 3.4采用机械通风系统的,其设备宜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 的节能型设备及产品
7.3.5地下车库不满足自然通风要求时DB33∕T 1167-2019 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应采用机械排风
8.1.1给排水系统的节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5和《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的有关规定。
8.1.2建筑给排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水资源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 各种水资源。如有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内容时,水 资源规划方案应包含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内容: 2应根据当地供水部门要求、市政供水条件、小区规模、建 筑物用途、建筑高度、建筑分布、使用要求、安全供水、维护管 理和降低能耗等因素,合理确定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应充分利 用市政供水压力直接供水; 3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合理选 择搭配水泵及调节设施,应按供水需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数 水泵宜采用一对一变频控制,
8.2.1给水泵应根据给水管网水力计算结果选型,并应保证设计 工况下水泵效率处于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的节能评价值
8.2.2用水器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卫生洁具》GB/T 31436、《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及现行行业标 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的要求。 8.2.3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并应满足系列要求: 1给水系统中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且必 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合理选择管材、管件压力等级,其产品标称的充许工作压 力必须大于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和试验方法应符合 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3选用高性能、质量可靠的阀门及附件: 4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结构缝选择适宜的管材材质、接口形 式、敷设和基础处理方式,并控制管道理深: 5理地钢管应选择适宜的防腐方式: 6水池、水箱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应自动关联关闭; 7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 率达100%。 8.2.4合理采取减压限流的节水措施,分区内用水点处供水压力 不大于0.2MPa,且不应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压力。 8.2.5应按使用用途和付费(或管理)单元设置水表计量,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使用用途,对厨卫、绿化、空调系统、泳池、景观等 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2按照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下对不同用户的用水分别设置 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3浴室等宜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其淋浴器宜采用刷卡
浴室等宜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其淋浴器宜采用刷卡用水。
浴室等宜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DBJ∕T 13-261-2017 福建省二次供水不锈钢水池(箱)应用技术规程,其淋浴器宜采用刷卡用水。 凯江洗田路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