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CC-092-2018 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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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CC-092-2018 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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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铁道行业中,这类系统是关键的安全设备,可能涉及到复杂的控制逻辑和严格的性能要求。其设计和实施会遵循相关的国际和国家标准,例如ISO、IEC、CENELEC等。如果你需要具体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该标准或联系相关的技术机构。

GTCC-092-2018 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部分内容预览:

本细则规定了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 验的全部项目。适用于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 监督抽查计划确定。

T3428一2015微机控制的机车制动控制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取一定 羊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

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GB 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7)79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一年内生产、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且未经使用的产品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

4.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仪器仪表及设备

4.3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

使用现场的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前,应检查其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是否具有计量 检定/校准证书,满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执行标准条款及不合格类别划分见表3。 6检验程序

6. 1 检验前准备工作

5.1.1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样品后,应核查样品的封条、封签完好情况,检查样品,记录样 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对样 品分别登记上册、编号,及时分配检验任务,进行检验测试。样品的封条、封签不完好的、 签字被模仿或更改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 6.1.2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进行检验。产品检验的仪器设备应符合有关 规定要求,并在计量检定/校准周期内正常运行。 5.1.3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 遵守相同的规程。在现场检测的检验样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过程中应采取拍照 或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 5.1.4检验人员如需要使用外部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应查验其计量检定/校准 证书,满足要求的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方可使用

产品各检验项目按下列顺序进行: 外观检查→绝缘电阻试验→介电强度试验→开关量信号输入输出试验→漏泄试验→自 检→重联模式试验→自动制动试验→紧急制动试验→阶段缓解功能试验→单独制动试验一 单独缓解试验→常用惩罚制动试验→失电惩罚制动试验→无人警惕装置试验→列车管补风 功能试验→断钩试验→无动力回送试验→电空制动试验→平稳操作功能试验→低温试验一 高温试验一→电源影响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电源过电压试验一→浪浦试验一→静电放电试验一→电 决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传导发射→辐射发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射频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交变湿热试验→振动、冲击试验

6.3.1检验工作应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检验人员进行,并至少有2人参加, 6.3.2检验操作严格按本细则所依据的试验方法进行。对试验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须保持 对设定值的控制,并注意观察试件安装状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6.3.3检验过程中,发生停电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导致测试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 待故障排除后,应采用备用样品重新进行检验。 6.3.4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检验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时,应如实记 录即时情况,并有充分的证实材料。 6.3.5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直实、准确、清楚,不得随意涂

保留备查。检验过程中可采取拍照或录像

6.4检验结束后的处理

6.4.1检验结束后应对被检样品状况、仪器设备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好记录。 6.4.2检验后的样品,应标注样品“已检”状态标识。检验结果为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 查结果公布后退还生产企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在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后3个月后 退还生产企业。因检验造成破坏或损坏而无法退还的样品可以不退还,但应向生产企业说明 情况。生产企业要求样品不退还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表4检验记录的读数值与有效值

中的项目对样本进行检验,以其中的技术

8.1单项判定 A类、B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n;Ac,Re];其中“n”为样品A类、B类检验项目的样 品数量,“Ac”为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5。

A类、B类不合格判定方案为[n;Ac,Re];其中“n”为样品A类、B类检 品数量,“Ac”为合格判定数,“Re”为不合格判定数。其判定方案见表5。

表5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检验项目及单项判定方案

当A类、B类不合格满足表6所示判定方案时JC∕T 608-1995 水泥散装设备 汽车用水泥散装机,所检样本合格,按抽样方案(1;0)判 本次监督抽查产品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表 6 综合判定方案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 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进行 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细则起草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细则主要起草人:刘霞、宋玉亮、石春、贾昊睿、赵东生。 本细则由国家铁路局管理

表3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控制系统监督抽查检验项目及方法

序不合技术指标检验方法检验项目格类仪器仪表及号设备名称备注别执行标准及条款标准要求执行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要点说明6.定压为600kPa时,均衡风缸在6s~8s减压170kPa,最终减压170kPa~190kPa:列车管减压量不低于170kPa;机车制动缸最大压力为420kPa±15kPa,上升至95%最大压力的时间为7s~9.5s:7.制动控制系统应有过量减压作用,能够进行超出列车管全操作程序:本务模式下制动控制系制动减压量的减压作用。制动统充风至定压,自动制动手柄置常缸压力不超过450kPa自动制动试TB/T3428—2015TB/T3428—2015用全制动位保压后缓解:自动制动数字多用表、10验A第6.3.2条8.制动控制系统实施常用制动第7.3.7条手柄置常用全制动位、抑制位与重数字压力计和缓解,压力稳定时,列车管联位之间的过量减压区、重联位压力应在均衡风缸压力±10kPa再拉回运转位范围内:9.选择阶段缓解位时,本务模式下制动控制系统充风至定压JIS A1418-2-2000 声学 建筑物的楼板冲击声音隔绝的测量 第2部分,自动制动手柄置常用全制动位。当自动制动手柄从常用全制动位阶段性地移至初制动位时,列车管压力随自动制动手柄阶段上升,制动缸压力相应阶段减少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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