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试行)(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月)

长沙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试行)(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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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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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试行)(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月)简介:

长沙市住宅二次供水泵房建设标准(试行)(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2月)部分内容预览:

10.2.1智能水表选型要求:

10.3.1多层建筑无水表井时,应采用水表箱,水表箱应安装在方便人工查看水 表的位置,且应防冻、防晒、防灌。智能水表表箱应避免地理式安装,必须地理 情况下要做好井室排水措施,水表距井室底部距离应大于0.2m。 10.3.2地埋式水表箱材质为球墨铸铁材质,按《检查井盖》(GB/T23858)国 家标准执行。 10.3.3壁挂式水表箱应采用不锈钢材质,壁挂式水表箱应充分考虑到智能型水 表集抄或远程系统安装的问题,并预留空间,

JC∕T 482-2003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11电气与自动检测设备

11.1.1电气设备、装置、及附件的型号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11.1.1电气设备、装置、及附件的型号规格、性能等应符合

11.1.2低压开关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6变频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1.2.2中央处理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保证充足的内存空间,共用工作内存不小于150KB,集成装载内存不 小于4MB,掉电保持内存不少于10KB; 2应配备存储卡,存储卡应具有用于编程、传送、固件更新等功能, 11.2.3数字量或模拟量输入/输出模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具有故障锁定功能及故障时标功能; 2应具有隔离功能

1触摸屏应采用彩色终端,不小于7英寸; 2支持标准通信; 3采用24VDC电源

11.3.1压力变送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1.3.1压力变送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1.4.1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

11.4.2泵房门禁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泵房应安装门禁系统(泵房主通道安装门禁系统,其余泵房通道全 部从泵房内部上锁) 2门禁系统由软硬件两部分组成,包括识别卡、前端设备(读卡器、电动 门锁、门状态感应器、门复位器、控制器等)、传输设备、通信服务器及相关软 件; 3读卡器识别IC卡信息或密码:

11.5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

11.5.1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应能采集泵房内各设备和仪器状态信息并可对运 行参数进行修改设置。 1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通过RS485通信总线,以菊花链方式与泵房内设 备PLC、智能电表和水质仪器等实现通信口硬件连接; 2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通过I/O接口,与泵房内进水压力传感器、进水 总阀、水浸传感器、烟感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和排水系统等实现硬件连接: 3实时读取供水设备状态信息、余水泵系统状态信息、水质在线分析仪器 流量计检测值、电能表数据、安防(烟感、水浸等)状态,并可修改相关参数值 11.5.2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能与二供泵房管理平台实时通信,将采集到的各 类数据实时上传到服务器。 1符合《长沙水业二次供水管理平台数据接入MQTT通信规范》; 2具备有线传输和无线传输两种接口。有线传输接口为以太网接口可以通 过路由器接入互联网,无线传输接口为4G网络接口。 11.5.3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应具备泵房紧急情况下的智能化联动控制功能, 该联动功能应可在断网情况下实现。 1泵房入口防爆灯应与门禁进行联动,即开门亮灯; 2烟感报警以后延时10s开门,风机关闭,电动阀关闭; 3水浸报警立马开门、关电动阀; 4温湿度传感器联动静音低转速轴流风机,40℃启动风机,30℃以下关 闭风机。 11.5.4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应具备根据二供泵房管理平台所下发的运行策

11.5.5数据采集智能终端单元硬件基本要求:

12.1.1 供水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12.1.2方 施工单位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经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施 工。 12.1.3供水设备应有齐全的生产许可、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质量保证文件。水 箱、电控柜、水泵、阀门、消毒设备等应设有规范标牌,并标明下列内容:生 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水箱应标明容积和材质,

12.2.1设备的安装应按施工图和工艺要求进行,压力、液位、电压、频率等监控 仪表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 少装、漏装。 12.2.2 设备在安装前应核对、复验,并做好卫生清洁及防护工作。 12.2.3 设备基础尺寸、强度和地脚螺栓孔位置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要求。 12.2.4 设备安装位置应满足安全运行、正常通信、清洁消毒、维护检修要求。 12.2.5 水泵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75)的规定。 12.2.6 电控柜(箱)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303)的规定。

12.3管道敷设及安装

道敷设及安装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二次供水的建筑物引入管与污水排出管的管外壁水平净距不宜小于

1.0m,引入管应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管网或阀门井、水表井;引入 管的转弯处宜设支墩;当穿越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或钢套管;穿越地下 室外墙处应预埋防水套管

1.0m,引人管应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管网或阀1门并、水表并;引入 管的转弯处宜设支墩;当穿越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或钢套管;穿越地下 室外墙处应预理防水套管。 12.3.3二次供水室外管道与建筑物外墙平行敷设的净距及与其他各类管线的最 小净距应符合本导则第4.0.3条的规定,且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供水管与污水管 交叉时供水管应在污水管上方日接口不应重叠达不到要求的应采取保护措施

12.3.3二次供水室外管道与建筑物外墙平行敷设的净距及与其他各类管线的最

12.3.4新旧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

1连接方式宜采用不停水的开口方式; 2需要停水的新旧管道连接施工,应采取措施,停水时间应小于24

12.4.1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 12.4.2供水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冲洗消毒。冲洗时应避开用 水高峰期,冲洗水流速不应小于1.0m/s,并应连续冲洗。冲洗结束后经有关部门 取样检验,出具水质检测报告,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后方可竣工验收

12.4.3给水管道隐蔽工程经过中间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2.5.1 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2.5.2 阀门应设置在易操作和方便检修的位置。 12.5.3 室外阀门宜设置在阀门井内或采用阀门套筒。 12.5.4 DN>100mm阀门两侧1m内应设置支撑或吊架

12.5.4DN>100mm阀门两侧1m内应设置支撑或吊架

12.6.1水表安装应符合《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外,尚应满足下列 规定: 1水表及计量显示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读数、安装和检修: 2水表及计量显示装置应安装在管道并(水表并)内或水表箱内避免曝晒 冻结、雨淋、水淹和污染: 3卧式水表应保证水平安装: 4水表安装应符合水表特性要求,满足上、下游对直管长度要求; 5水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智能水表表前应安装电动微功耗不锈钢球阀,表后应安装带止回功能的 闸阀; 7智能水表与水管的连接必须采用不锈钢或铜结构。 12.6.2集中设置的水表应安装在专用水表间或水表箱内。 12.6.3水表安装应按标识,水平安装或垂直安装。管道水流方向与表壳上的箭 头指示方向应一致。 12.6.4在有可能冻结部位安装水表时,应作好防冻保温措施。 12.6.5水表的安装应使其在正常情况下完全充满水。 12.6.6水表宜配备过滤器,安装在其进口或在上游管线 12.6.7智能水表的集中器线缆布置,应遵循《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规定。 12.6.8月 所有线缆应采用套管敷设,电缆连接处应采用线缆转接盒(箱),防护 等级达IP68

大型综合体弱电智能化解决方案标书_技术标13.0.1 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13.0.2 景观用水不得采用城市自来水作为水源。 13.0.3 生活用调节水箱(池)应设溢流信号管和溢流报警装置。 13.0.41 住宅建筑生活给水系统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术 准》 (GB50555)的规定。

14.1.1供水工程安装调试检验完成后,应按以下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质量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建 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进行验收; 2设备安装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进行验收;水表安装应按照GB/T778.2的规定进行验收; 3电气工程安装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电 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进行验收。 4若二次供水工程验收不合格,则应由原单位负责进行整改,经整改验收 合格后交由我司供水公司接收并投入使用。 14.1.2二次供水设施验收内容: 1泵房的位置: 2泵房排水系统; 3泵房通风系统:

4泵房电源: 5泵房及周边环境: 6设备材质; 7设备供水参数; 8设备显示仪表: 9设备控制与数据传输系统: 10设备接地等保护功能: 11水泵机组设置; 12水箱 (池) 13阀门与管道设置; 14消毒设备; 15 安防系统。 14.1.3 验收程序: 1工程资料验收; 2现场验收; 3出具验收报告。 14.1.4工程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文件和技术资 料移交接收单位立卷归档。

DL/T 1738-2017标准下载14.2.1竣工验收时应重点检查下列

1水泵运行情况和扬程、流量等参数,按设计要求同时开放的最大数量 配水点应全部达到额定流量; 2供水管网水压达在设定值范围时,各相应措施的可靠性: 3防回流污染技术措施装置; 4管道、管件、附件的材质、口径与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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