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543-2018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DB11/T 1543-2018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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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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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543-2018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简介:

DB11/T 1543-2018 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全称为《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这个标准主要针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提出了一套质量管理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体系:规定了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环节。

2. 人员要求:强调了监测人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以及对监测人员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3.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了监测设备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校准等过程,以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4. 采样和监测方法:对采样方法、监测方法的选择、执行和记录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 数据处理和报告:明确了数据处理的原则和方法,以及监测报告的编写、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6.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强调了定期的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以持续改进监测质量。

总的来说,DB11/T 1543-2018 是为了提升环境监测机构的服务水平,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以支持环境管理决策和公众对环境质量的信任。

DB11/T 1543-2018 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B11/T 1543—2018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2 基本要求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要求

T/CEC 225-2019标准下载DB11/T 15432018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本东、孙彤卉、刘卫红、陈圆圆、鹿海峰、金蕾、姜涛。

DB11/T 15432018

监测机构监测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活动应遵循的质量管理基本要求、质量 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监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从事环境监测活动的质量管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3241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3785.1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 GB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9661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 GB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5 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T14581 水质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 GB/T15173 电声学声校准器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22337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J/T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T52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2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5 酸沉降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168 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194 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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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环境监测机构Environmentalmonitoringinstitution 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环境监测能力,从事环境监测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 明作用数据的专业技术组织。 3.2 质量管理Qualitymanagement 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 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 3.3 质量保证Qualityassurance

为了表明整个环境监测过程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 计划和有系统的质量管理活动。

为了表明整个环境监测过程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 计划和有系统的质量管理活动。

质量控制oualitycontrol

DB11/T 15432018

为了保证环境监测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控制技术或措施,是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质量监督Qualitysupervision

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环境监测过程及其监测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GB∕T 39599-2020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利用 基础术语4.1工作场所和环境条件

4.1.1环境监测机构应具有能满足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场所,场所的工作环境应满足相关监测方法标 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基本设施应当满足样品贮存和制备、监测人员分析操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信 息传输与数据处理、技术档案贮存、实验室安全保障和人员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4.1.2环境监测机构应识别环境条件对环境监测结果的影响。当相关监测方法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环境 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环境监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确保其满足环境监测工 作的要求。 4.1.3当相邻区域的活动或工作出现不相容或相互影响时,应对相关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 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4.1.4应设置专门的区域存放样品,其环境条件应满足样品存放的要求。 4.1.5应设置独立的区域放置采样仪器设备、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并实施分类管理。 4.1.6监测活动中使用的药品和试剂应按照安全和保存要求分类存放,可能对安全和人员健康造成影 响的,其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1.7监测活动中产生的废液和废渣应集中收集在可密闭的容器中,做好标记,分类保管,委托有资 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2监测仪器设备和设施

4.2.1环境监测机构应依据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包括样品采 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与分析、安全防护等设备和设施。 义器设备和设施的功能、技术指标和类别、数量等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及监测工作要求。 4.2.2对监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的 捕助设备,应制定检定或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在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后应确认其满足监测技术要 求后方可使用,确认方式、过程、原始数据和确认结果应予以记录。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应确保 其在监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4.2.3应对监测仪器设备和设施进行有效维护,确保其功能和性能指标持续满足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和 技术规范以及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所有仪器设备(包括对监测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均应有状态 标识标明其工作状态。如果设备脱离了环境监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 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维修后的仪器设备,经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其能正常工作后方可投 入使用。 4.2.4监测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在使用时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仪器设 备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应受控 便士操作人员取用

DB11/T 15432018

4.2.5应识别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仪器设备,制定期间核查年度计划并有效实施。可根据仪器设备的 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期间核查,对于状态不稳定、使用频率过高或过低、使用环境恶 劣、使用环境经常发生变化的仪器设备应增加期间核查频次。期间核查方式、过程、结果等均应记录并 保存。

4.3.1环境监测机构应正确配备满足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标准物 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3.2应优先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使用无证标准物质时,应确保其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 4.3.3应根据标准物质的特性,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应建立 示准物质管理台账和领用记录。使用标准物质时,应按照监测方法要求,使用可溯源的器具和符合要求 的试剂进行配制。 4.3.4应识别需要进行期间核查的标准物质。对于有证标准物质DB32∕T 4166-2021 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可采取核查包装情况、物理性状、 诸存条件、保存期限等方式进行核查并记录。对于无证标准物质,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或采 取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进行量值的确认: a) 机构间比对; b) 仪器比对; C) 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校准; d)测试近期参加过的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样品

3.1环境监测机构应正确配备满足相关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环境监测工作要求的标准 ,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3.2应优先使用有证标准物质。使用无证标准物质时,应确保其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 3.3应根据标准物质的特性,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应 准物质管理台账和领用记录。使用标准物质时,应按照监测方法要求,使用可溯源的器具和符合 试剂进行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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