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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GHP 040-201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简介:
"T/CAGHP 040-201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是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发布的行业标准,它主要针对水利水电工程领域,规定了如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方法和程序,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个规程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估范围和对象:明确了适用于哪些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以及需要进行评估的具体地质灾害类型,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2. 评估工作流程: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步骤,如数据收集、现场勘查、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编写等。
3. 评估方法:提供了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各种技术方法和计算,如地质测绘、遥感技术、GIS分析、风险矩阵法等。
4. 评估结果应用:说明了评估结果如何用于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以及如何制定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5. 评估的监督与管理:明确了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以及如何进行评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这份规程是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指南,对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T/CAGHP 040-2018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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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7塌岸强烈程度分级表
T∕CABEE 010-2021 区域能源系统评价标准7.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定水利水电建设项自自身 度起超劳友 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并按表28进行预测评估
表28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7.3.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重要性等级、崩塌体稳定性、崩塌体规模和水工建筑物的关系,按表29对 工程自身遭受崩塌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重要性等 程自身遭受崩塌灾害的危险性
表29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崩塌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T/CAGHP040—2018表29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崩塌灾害危险性分级表(续)水利水电危险性崩塌体离危害崩塌体稳定性崩塌体规模备注工程重要性对象高度/m极差不限<15较重要大型、中型15~50根据坡体表面特征、植被发较差、差小小型≥50育情况,对危害性分级可适当大型、中型<50调整一般不限小型不限7.3.3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自身遭受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稳定性,按表28对工程自身遭受滑坡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水利水电工程遭受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可按表30进行分级。表30拟建工程遭受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分级表可能性特点拟建水利水电工程引发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大,遭受滑坡危害程度高,大型滑坡体处于不稳定一欠大稳定状态中工程引发滑坡灾害的可能性中等,遭受滑坡危害程度中等,小型或中型滑坡体处于欠稳定一基本稳定状态小工程引发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小,遭受滑坡危害程度低,滑坡体处于基本稳定一稳定状态7.3.4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与泥石流的位置关系、可能受到的危害范围与险情,按表31对工程自身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泥石流危险区域按表32确定。表31水利水电工程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分级表水利水电工程所处地段水利水电工程受危害的范围与险情危险性处在泥石流冲淤必经之地的高危险区域全部或大部分,险情大大处在泥石流冲淤内的危险区域部分,险情中等中处在泥石流影响区域或外围的安全区域无,险情小小表32泥石流(沟谷)危险区域划分表区域名称主要地貌部位上游区段的沟河)道内、坡脚下及不稳定斜坡处;沟(河)道的漫滩、一级阶地(高出河床不足3m)、河高危险区域(沟)谷的凹岸及凸岸的低处(高于河床不足3m);沟口地带及其他行洪区域危险区域沟(河)谷两侧的一、二级阶地或老泥石流堆积体的较低处(高出河床3m~10m);河谷凹岸的较高处(高于河床5m10m)及凸岸的较低处(高于河床3m~15m);沟口外且距离沟口较近的区域地段沟(河)谷两侧阶地或老泥石流堆积体的较高处(高出河床10m~20m);凸岸的较高处(高于河床15m影响区域以上);沟口外的下游地段,受洪水的影响安全区域沟口外上游非泥石流流经地带;远离沟口堆积地带的下游,且为非行洪区域(距离大于1000m)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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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根据采空区的稳定性及变形特点,评估水工建筑物变形毁坏、水库渗漏、库水位变动和可能 产生的险情,按表33预测工程建设遭受采空塌陷的可能性,并按表28对水利水电工程遭受采空塌 陷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表33水利水电工程遭受采空塌陷的危害可能
注1:对于“大”,“1”~“3”中任何一条符合,应定为“大”;对于“小”,“1”~“3"均满足,定为“小”;对于"中”,符合 不符合“大”任何规定,定为“中”。 注2:表中地表变形参数应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对于缺失地表变形资料的,可根据理论计算或地表调查结果终 析确定。
7.3.6根据岩溶塌陷的稳定性及变形特点,评估水工建筑物变形损坏、水库渗漏、库水位变动和可 能产生的险情,按表34确定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岩溶塌陷危害的可能性大小,按表28对水利水电工 程遭受岩溶塌陷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岩溶塌陷危害的可能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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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4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岩溶塌陷危害的可能性分级表(续)
7.3.7按表35确定水利水电工
7.3.7按表35确定水利水电工 抢害的可能性,按表28对水利水电二 程遭受地裂缝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7按表35确定水利水电工 危害的可能性,按表28对水利水 遭受地裂缝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表35地裂缝发生可能性
.8有地面沉降危害的场地,可根据地质、水文和人为活动等影响地面沉降发育程度的因素 36确定水利水电工程自身遭受地面沉降灾害的可能性,按表28对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地面沉 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表36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地面沉降灾害的可能性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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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6水利水电工程遭受地面沉降灾害的可能性分级表(续
8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8.1.1综合评估应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充分考虑评估区地质坏境茶件 的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害程度以及不同灾种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 8.1.2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应根据区内相似,区际相异”的原则,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进 行危险性等级分区(段)。 8.1.3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和防治效益等因素综合进行评估,提出 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和建议
8.2.1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基础上,采用定性、半定量、定量的分析法,对地质灾 害的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 8.2.2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和运行初期时段内地质灾害分布区环境条件的变化,分析判定引发或加 剧新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可能的险情。 8.2.3应根据运行期工程特点,分析工程运行引起地质环境条件的变化,判断工程自身遭受已有及 次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与险情。 8.2.4水库区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应充分考虑水库消落水位变化对地质灾害稳定性的影响以及灾 害机理转异的可能性,按预测评估结果确定。 8.2.5危险性综合评估级别应以现状和预测评估结果为基础,当评估区只存在单一灾种时,按该灾 种对评估区的危险性划分等级;当评估区存在多灾种时,危险性及综合分区评估结论应采取就高不 就低的原则确定。
8.3.1综合评估应按评估区遭受和引发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稳定性和承灾对象等,分区(段)判定 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对建设用地进行综合分区评估。 8.3.2地质灾害类型分区应充分考虑“相同相似”原则。当地质条件、坡高、坡度、岩土体条件相似 时,则其稳定性相当,威胁对象相当,可归并为一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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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对于人工边坡工程区,当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人为活动等因素“类同”时,可合并。 8.3.4不同灾种危险性相近可归并为同级,但不能跨级归并。 8.3.5根据地质灾害对水利水电工程和相邻建(构)筑物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损失大小进行评估, 按表37确定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表37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表
3.4.1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应 宜性分级,应按表38划分为适宜、基本适宜和适宜性差三级
3.4.1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
表38建设用地适宜性分
8.5防治措施选择原则
8.5.1应在查明各种地质灾害特征的基础上,按“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保护环 的原火 选用防治措施,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 8.5.2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应有针对性,若防治难度大、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提出避让措施或 周整设计方案或另选场址等。 8.5.3对于大型和巨型滑坡无法对其进行增稳加固,只能采取以避免或减少损失为目的的非常规
JJG(蒙) 013-2009 水泥包装袋跌落试验机检定规程T/CAGHP 0402018
处理措施,在设计时应对其破坏形式和失稳风险作特殊研究分析。 8.5.4可提出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及预报预警系统评估建议,或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及处置预案。
9.1.1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以文字、表格、图件和图片相结合的形式表达。 9.1.2对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1.3评估成果的文字、图表、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 工程行业协会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术语(试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图示图例标准(试行)》的 有关规定。 9.1.4评估成果应真实可靠、数据无误、图表清晰、重点突出、结论有据,建议合理、措施可行
9.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9.2.1应在调查和综合分析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9.2.2评估工作概述主要阐述水利水电工程概况、主要建筑物布置、以往工作程度、工作方法及工 作量、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9.2.3地质环境条件主要包括评估区及附近的气象与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 岩土体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等。 9.2.4地质灾害类型应包括评估区内已发生和潜在的灾害种类、数量、分布、规模、灾害损失大 小等。 9.2.5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应阐述地质灾害类型和危险性现状,并按灾种分别论述危险性现 状等级。 9.2.6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应阐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 危险性,以及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9.2.7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应论述综合评估原则、评估指标的选定和综合分区,对建设用地的 适宜性做出评价。 9.2.8应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建议
9.2.9结论与建议主要是对所评估的结论进行表述,同时围绕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地质灾害 的防治建议。
9.2.9结论与建议主要是对所评估的结论进行表述2019年中级安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密训卷讲义,同时围绕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地质灾害
9.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图件基本要习
9.3.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图件应包括评估区理 估图以及其他需要的专项图件。 9.3.2各类图件应符合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图示图例标准 (试行)》及相关的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9.3.3评估区地质灾害分布图应以评估区内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为背景,主要反映 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和分布规律,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比例尺应根据评估级别和精度要求,按本规程执行。 h)平面图内容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