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398-2013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GB/T 17398-2013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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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73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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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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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398-2013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17398-2013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简介:

"GB/T 17398-2013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是中国国家标准,主要针对铅冶炼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毒物质的控制提供技术指导。这份标准的出台,旨在保护工人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环保和提高生产效率。

该规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

1. 设计阶段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铅冶炼项目,规定了防尘防毒设施的设计原则和要求,如设备选择、工艺流程设计、建筑物布局等。

2. 设备与工艺要求:规定了铅冶炼设备应具备的防尘防毒功能,如密闭性、排尘排毒设施等。同时,对生产工艺过程中的防尘防毒措施也有详细规定。

3. 工作环境与管理:规定了铅冶炼工作场所的卫生标准,包括粉尘、有毒物质的允许浓度,以及通风、照明、噪声等要求。同时,强调了企业应建立的防尘防毒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4. 个人防护:对工人应佩戴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等做出了具体要求,以保障工人在工作中的安全。

5. 监测与评价:规定了对铅冶炼工作场所的定期监测和效果评价,以确保防尘防毒措施的有效性。

总的来说,GB/T 17398-2013 是一份对铅冶炼行业的生产过程进行规范,保护工人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的重要标准。企业应严格遵守,以实现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GB/T 17398-2013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铅冶炼防尘防毒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铅冶炼防尘防毒的技术要求、措施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铅(包括再生铅)冶炼设计、生产、管理及铅冶炼企业防尘防毒的设计和施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办公楼建设项目弱电工程量清单,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25466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205密团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铅烟leadfume 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铅蒸气在空气中迅速冷凝及氧化后形成的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其直径 不超过0.1um。 3.2 铅尘leaddust 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漂浮于空气中的含铅固体微粒,其直径大于0.1um。

4. 1“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中的防尘防毒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用。 铅冶炼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 危害预评价,在峻工后正式生产运行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1铅冶炼生产应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2.2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生产的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2.3简化工艺流程,降低物料落差。

4.2.3简化工艺流程,降低物料落差

GB/T17398—2013

4.2.4引进的国外防尘防毒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4.2.5铅冶炼车间空气中的铅烟、铅尘浓度应符合GBZ2.1的规定,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GB25466 的规定。

4.3.1建设项目的厂址选择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远离居 院、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护区等敏感区域。 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 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出入口、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设备设施的布置。 台炼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由建设 所在地区的安全、卫生、环保、城市规划等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3.3应根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出入口、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设备设施的布置。 4.3.4铅冶炼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由建设主 管部门会同所在地区的安全、卫生、环保、城市规划等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4.1烟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4.2厂区布置应合理布局,减少粉状物料的运输距离和中转次数,避免不合理的交叉和往返运输 4.4.3生产区内部布置应避免尘毒的交叉污染。 4.4.4厂房布置应根据缩短工艺流程和减少产尘毒点的因素而确定,并有利干建筑物通风采光。

4.5.1厂房内的建筑物构件应减少易积尘的凹凸部分。厂房内墙及屋顶的内表面应光滑平整。 4.5.2生产车间地面应平整,便于清扫。车间内应设防腐、防渗地沟和集水池。 4.5.3厂房面积和厂房高度应能满足工艺布置和通风净化的要求

5.1.1熔炼炉应采用全密闭式生产,微负压操作。 5.1.2熔炼炉加料口应采用气封,出渣口和出铅口应设置密闭式排风罩并进行净化。 5.1.3熔炼炉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严格控制吹炼时间和熔池温度,以减少含铅烟尘的挥发量。 5.1.4熔炼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应进入制酸系统净化回收

5.2.1圆简冷却、返粉转运、精矿干燥、破碎与混料等工序宜采用湿式收尘,其排出的污水经处理后循 环使用或补充设备冷却水。 5.2.2烧结块、杂料、焦炭等的给料机和计量装置及料罐给料处,焦炭、原煤筛分转运处应设置排风罩 并采取净化措施。

5.2.3鼓风烧结机和点火炉应设密闭装置,机尾应采用局部排风罩,可根据工艺要求,将排出的气体返 回至烧结机作为鼓风用,或进人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5.2.4鼓风烧结机尾部的齿辊破碎机及链板输送机转运处,应设置密闭置并采通风净化措施

5.2.3鼓风烧结机和点火炉应设密闭装置,机尾应采用局部排风罩,可根据工艺要求,将排出的气体返

5.3.1鼓风炉进料应采用自动控制装置。

5.3.2鼓风炉加料口应安装排烟罩和净化装臀。加料口应保持负压状态防止烟尘外逸

5.3.2鼓风炉加料口应安装排烟罩和净化装臀。加料口应保持负压状态,防止烟小外逸

GB/T 173982013

5.3.3鼓风炉放渣口及至前床的铅渣溜槽,前床排渣口、活动溜槽,放铅口、铸锭等放散烟气的部位,应 设置固定式排烟罩或可移动排烟罩,并安装净化装置。 5.3.4渣包的倾渣点应设置排风罩和净化装置。 5.3.5.密闭鼓风炉冷凝器铅泵池上方,熔剂槽、分离槽、贮锌槽等工作门上方及冷却槽出料口等放散烟 尘的部位,应设置排风罩和净化装置。 5.3.6浮渣破碎点应设置密闭罩和净化装置。 5.3.7 鼓风炉和烟化炉水淬池冲渣人口处上方应设置排风罩和净化装置。 5.3.8烟化炉作业场所应设机械通风装置。烟化炉加料口可采用侧吸罩。 5.3.9粉煤制备的破碎、筛分和输送应进行尘源密闭并采取通风净化措施。 5.3.10凡用于吊运熔融铅、高温渣的桥式吊车司机室,均应安装空调与空气净化装置。

5.4.1熔铅锅和浇铸机应设密闭罩或吹吸式通风除尘净化装置,装置应满足净化要求和操作方便的 要求。 5.4.2熔铅操作应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锅台的作业时间,装完锅后,应立即盖好烟罩。 5.4.3向反射炉加人粉料、碎料的工艺环节,应采取措施控制粉尘逸散。 5.4.4反射炉加料、放铅、放渣溜槽处应设通风排烟装置。 5.4.5用于熔铅锅和反射炉作业的桥式吊车司机室,应安装空调与空气净化装置,

5.4.1熔铅锅和浇铸机应设密闭罩或吹吸式通风除尘净化装置,装置应满足净化要求和操作方便的

5.5.1电解厂房应设整体全面通风换气装置。 5.5.2电解残渣(阳极泥、碎渣)暂时堆存时,应设专门容器存放或相对封闭的场所堆放,不得放在露 天,防止流失和逸散,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5.3制造硅氟酸及硅氟酸铅的设备应加盖密封,作业间设排风装置,并配置酸气净化装置。 5.5.4冶炼车间作业场所及允许湿扫的生产设备的清扫,应采取湿扫、湿抹的方式。含铅废水应集中 处理、达标排放或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 5.5.5制造阴极的阴极锅、电铅锅及铸锭设备均应设置排风罩和铅烟尘净化装置。 5.5.6电解液酸池上宜加密封盖或密封膜,以减少电解液挥发。

5.7.1粉状物料宜储存在料库或料仓中。露天料场应设置逸尘围挡,并设置固定或移动喷水、喷 装置。 5.7.2 露天料场宜设置防雨棚等设施;含铅雨水应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理,以避免污染水源。 5.7.3 密闭原料仓应保证物料正常流动,严防塌料和粉尘外逸。 5.7.4 封闭结构的原料场,其桥式抓斗吊车司机室,应安装空调与空气净化装置。 5.7.5原料输送宜采用密闭输送系统,凡有扬尘的转运点应设局部通风净化装置。 5.7.6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并配有局部通风净化装置。

5.7.1粉状物料宜储存在料库或料仓中。露天料场应设置逸尘围挡,并设置固定或移动喷水、喷雾 装置。 5.7.2 露天料场宜设置防雨棚等设施;含铅雨水应进行收集并进行处理,以避免污染水源。 5.7.3 密闭原料仓应保证物料正常流动,严防塌料和粉尘外逸。 5.7.4 封闭结构的原料场,其桥式抓斗吊车司机室,应安装空调与空气净化装置。 5.7.5 原料输送宜采用密闭输送系统,凡有扬尘的转运点应设局部通风净化装置。 5.7.6 破碎机、振动筛、给料机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并配有局部通风净化装置。

GB∕T 17749-2008 白度的表示方法GB/T17398—2013

5.7.7皮带输送机转运点及卸料口均应进行密闭,并设通风净化装置。

5.7.7皮带输送机转运点及卸料口均应进行密闭,并设通风净化装置。 5.7.8散装物料远距离运输时,应采用自动卸料的集料箱、密闭罐或其他专用运输设备。 5.7.9散装物料厂内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止物料泄漏和飞扬的措施,

6.1.1对产生尘毒物质的设备和地点应根据设备发散尘毒的特点、设备的结构和操作情况,按照 GB/T16758的要求,分别采取局部密闭、整体密闭或大容积密闭的密闭方式。 6.1.2密闭装置的结构应牢固、严密,并便于操作、检修。 6.1.3密闭罩上的观察窗、操作孔和检修门应开关灵活并且具有气密性,其位置应躲开气流正压较高 的部位。密闭罩的吸风口应避免正对物料飞溅区DB50∕T 1093-2021 城市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应保持罩内均匀负压。 6.1.4收尘设备、冷却设备、烟管、排灰设备和烟尘输送系统应密闭。 6.1.5车间内凡产生尘毒的岗位和场所均应设密闭防尘毒的控制操作室或工人值班室,宜在上述场所 安装空调与空气净化装置。

6.2.1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配置、厂房条件和产生尘毒点等情况,统一设计净化系统。 6.2.2设计净化系统时,应合理确定系统风量,管网平衡,保证罩口风速和其他技术要求。 6.2.3含铅烟气具有一定的腐蚀性,通风净化系统应采用防腐措施,防止烟气泄漏。 6.2.4根据作业场所不同工序和作业面铅烟、铅尘产生的特点,采用适合的铅烟、铅尘净化技术,使作 业场所空气中铅烟、铅尘浓度符合GBZ2.1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净化设备排放浓度符合GB25466的 要求。 6.2.5粒径小于0.1μm的铅烟,宜采用静电、静电复合布袋或静电复合湿法净化设备。 6.2.6粒径大于0.1μm的铅尘,宜采用静电、布袋、静电复合布袋或静电复合湿法净化设备。 6.2.7经净化处理后的气体不宜在车间内排放或循环,需在车间内排放时,其排放浓度应低于作业场 所职业接触限值的30%

6.3.1净化设备应按其结构、原理、性能和技术要求正确使用,定期检测设备参数,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保证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3.2通风净化设备的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应同时纳人企业的生产设备维护、检修、更新改造计划中, 并与生产设备同时投人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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