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667-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1/T 1667-2018 岩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简介:
DB41/T 1667-2018《岩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是河南省的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岩盐和天然碱矿的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具体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绿色矿山建设是近年来我国矿业领域的重要趋势,旨在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保护。
这个标准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山设计:对矿山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提出绿色要求,比如优化开采方案,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2. 矿山开采:规定了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噪音和尘埃、减少废弃物排放等。
3. 资源利用:强调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鼓励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4. 环境恢复:规定了矿山开采后必须进行的环境恢复工作,包括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5. 安全与健康:强调矿山作业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要求矿山企业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6. 社区和谐:规定矿山企业应与周边社区和谐共处,尊重和保护当地居*的权益,参与社区发展。
7. 监测与评估:建立绿色矿山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矿山的绿色程度进行评价,以确保绿色矿山建设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DB41/T 1667-2018标准为岩盐、天然碱矿的绿色、可持续、高效和安全开采提供了操作指南和规范,有助于推动我国矿业的绿色发展。
DB41/T 1667-2018 岩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B41/T 16672018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矿区环境 5.1矿容矿貌 5. 2 环境保护 5.3 矿区绿化 资源开发利用 6.1开采方式与方法 6. 2 加工工艺 6.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 8. 1 节能降耗 8.2减排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9.1 科技创新 9. 2 数字化矿山 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10. 1 企业管理, 10. 2 企业文化, 10. 3 企业诚信 10.4 企地和谐 衬录A(规范性附录) 天然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则 矿区环境 5.1矿容矿貌 5.2 环境保护 5.3 矿区绿化 资源开发利用 6.1开采方式与方法 6.2 加工工艺 6.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 8. 1 节能降耗 8.2减排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9. 1 科技创新 9. 2 数字化矿山 0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10. 1 企业管理 10. 2 企业文化, 10.3企业诚信 10.4 企地和谐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天然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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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分类 GB/T 24708-2009》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省矿业协会、河 南省地质学会、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宏、刘大全、姚书长、秦正、张长普、杜春彦、孙耀坤、陶波、潘晔、范 春雷、周凯、张军营、范向伟、郭新华、彭建谋、***、王茵、宋绍永、卢东亚、田举博、刘静静、 龚哲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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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规
本标准规定了岩盐、天然碱矿绿色矿山建设的总则、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 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学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岩盐、天然碱矿水溶开采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认定、核 查等。芒硝矿水溶开采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1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责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306标牌 GB 14161 矿山安全标志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4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18599 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36600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HG/T22815化工矿山钻井水溶法采矿设计规范 QBJ203井矿盐钻井技术规范 QB/T 1571 井矿盐工业劳动安全技术规程 TD/T 1036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TD/T1048 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 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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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施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 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矿区土地绿化面积占矿山采集卤站、加工厂、站厂外部连接专用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厂界内可绿化面 积的百分比。
科技创新投入 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研开发、技术引进,技术创新、改造和推 广,设备更新,以及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科技协作等。
4.1矿山企业应遵*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矿。 4.2矿山应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遵循因矿制宜 的原则,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企业文化和企地和谐 等统筹兼顾、全面发展。 4.3新建、改扩建矿山在技术经济评价时,应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土地复垦等费用纳入矿山建设投 资和生产成本。 4.4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根据本标准建设,生产矿山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升级改造。绿色矿山建设应贯 穿设计、建设、运营、闭坑全过程
5.1.1矿区范围应符合相关规划,不应涉及禁止、限制开采区,资源开采应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资源保护相协调。周边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 5.1.2井场、采集卤站、管线、加工厂、办公区、生活区等矿山主要功能区选址、布局应符合GB5018 和QB/T1571的规定。 5.1.3生产区应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应摆放有序、场地保持清洁。 5.1.4办公区、生活区设施应齐全,布置有序,干净卫生,符合相关要求。 5.1.5矿山标牌、安全、环保等警示标志应齐全、规范,标牌设置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安全警 示标志设置应符合GB141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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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矿山废水、污水处置与排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废水收集系统应健全完善,生产废水、冲洗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等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b)采集卤、输卤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卤水跑、冒、滴、漏的措施,并应建有完善的收集系统。 5.2.3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工作场所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GBZ2.2 的规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12348的规定,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应符合GB 12523的规定
5.2.4矿山粉尘和废气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5.3.1矿山应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矿区环境,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3.2绿化树种及植物应搭配合理,长势良好。
5.3.1矿山应因地制宜绿化、美化矿区环境,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
5.1.1新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应符合HG/T22815的规定。 6.1.2矿山建设和开采应按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扰动和破坏,兼 颐矿山闭坑时生态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利用,选择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开发方式。 6.1.3采矿方法应先进合理,岩盐开采回采率应不低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指标,天然碱开采回采率应 符合附录A限定指标要求。 6.1.4采输卤工艺应先进,不应使用国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材料、装备。 6.1.5应采用资源利用率高、废物产生量小、对生态破坏小的采矿技术、工艺与装备,符合清洁生产 要求。 6.1.6井场应符合标准化站场要求,配备规范的废液回收设施。 6.1.7对地埋的采输卤金属管 的阴极保护措施
6.2.1加工工艺应先进、环保、安全,不应使用国家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技术、材料、装备。 6.2.2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主矿种及伴生元素应得到充分利用、利用率不低于设计指标,主矿种应 分级加工、优质优用,伴生元素综合利用应符合相关规定。
6.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3.1矿山建设、生产活动应统筹部署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使矿山地质环境能恢复、易恢 地复垦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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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企业应落实经费和各项措施,建立责任机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地质环 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复垦、监测、管护等目标任务。 6.3.3应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的要求,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损毁土地;暂时难 以治理的,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环境的负效应。 6.3.4应落实表土(土壤)剥离与保护措施,表土堆放场应布置合理、堆存有序,耕作层土壤剥离应 符合TD/T1048的规定。 6.3.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的各类场地应达到:安全稳定,对周边环境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 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6.3.6土地复垦应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TD/T1036 的规定。复垦为农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复垦为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 应符合GB36600的规定。
a)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环境及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测。 b) 对复垦区土地损毁情况、稳定状态、复垦质量等实行动态监测。 C 建立地表沉降、位移观测站,并定期观测GB∕T 50866-2013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记录存档。 d 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应设有警示标志,并制定防治应急预案,符合治理条件的应及时治 理。
7.1宜对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 7.2对伴生资源和有益元素宜回收利用。 7.3钻井泥浆、加工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应达到开发方案设计要求 7.4应建立废水处理和循环利用系统,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利用率达到100%。 7.5加工厂区应建立地表径流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8.1.1生产全过程应建立有能耗、水耗核算体系,控制并减少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矿山单位 产品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 3.1.2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 和设备,宜使用变频设备和节能照明灯具
8.2.1老卤应资源化利用或回注,减少排放量。
8.2.1老卤应资源化利用或回注,减少排放量。 8.2.2宜使用清洁动力设备,降低废气排放对空气的污染。
9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工厂设计规范 GB51139-2015》DB41/T 16672018